看板 Gossiping作者 Jeff09 (Jeff)標題 [新聞] 悚!車道口就是我的床 倒楣車主輾醉漢命時間 Sat Nov 26 14:08:43 2016
蘋果日報
悚!車道口就是我的床 倒楣車主輾醉漢命危
http://tinyurl.com/hafywm6
爛醉的廖男遭到黑色轎車輾過,卡在車子右前輪。翻攝畫面
新竹縣一名廖姓男子(37歲),今晨2時許喝得酩酊大醉,返家途中竟不勝酒力,直接倒
臥在地下停車場車道前呼呼大睡,沒想到此時外出的呂姓車主(36歲),開著車子從地下
停車場上來時,當場將他輾過,廖男卡在車子右前輪動彈不得,車主嚇得趕緊報案,警消
人員趕抵後,合力將車抬起救出廖男,但他因嚴重內出血,送醫後無呼吸心跳,昏迷指數
3,現仍搶救中。
警方指出,廖男抽血酒測值換算為1.43毫克,等同於爛醉的程度,今晨2時許接獲車主報
案,表示自己「輾到人了」,警消到場後發現,爛醉的廖男卡在黑色轎車右車輪底下、動
彈不得,幸好頭部並未遭輾壓,但因胸部、腹部遭到車輛重壓,送醫前已無呼吸心跳。
警方表示,由於廖男躺臥在車道前方,呂姓車主將車從地下室開上來時,因視線的落差,
沒有看到倒臥在車道前的廖男,「車道有個上坡的幅度,車子要抵達平地才能看到平面的
視線」,但當車輛抵達一樓平地時,已將不慎將廖男輾過。
警消人員和車主,眾人合力將車抬起,順利救出卡在右前輪子底下的廖男,但他因嚴重內
出血,趕緊送至東元醫院急救,昏迷指數3,現仍未脫離險境,警方後續也將調閱監視器
,釐清肇事原因。
(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http://tinyurl.com/gr78xzr
警消合力將車輛抬起,順利救出廖男。翻攝畫面
http://tinyurl.com/ju4mpw3
爛醉的廖男遭到黑色轎車輾過,卡在車子右前輪。翻攝畫面
http://tinyurl.com/jkq3jvh
廖男不勝酒力,醉臥在地下停車場車道前。翻攝畫面
http://tinyurl.com/h4593v2
男子身上還有輪胎痕跡,現仍昏迷搶救中。翻攝畫面
http://tinyurl.com/jxmvw5q
呂男因視線落差,沒有看到醉臥車道的男子。翻攝畫面
http://tinyurl.com/jbknm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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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ighyes: 幹 幫車主QQ 賠定了 應注意未注意4F 11/26 14:10
→ hu6111: 乾脆說車道口是你的棺材,汽車是你的棺材板7F 11/26 14:10
推 leito: 這個第三責任險會賠嗎?12F 11/26 14:11
推 jtmh: 衰洨,應注意未注意,gg13F 11/26 14:11
推 killla: 恭喜入圍達爾文奬14F 11/26 14:11
推 XOEX: 超雖15F 11/26 14:11
推 monar: 希望車主安全下莊20F 11/26 14:12
推 orfan: 假車禍有新招了!!!!24F 11/26 14:14
推 a1e: 這車主有夠倒霉,誰會想到有人會躺在地下停車場車道27F 11/26 14:16
推 royfw: 車主根本雖小32F 11/26 14:18
→ ilw4e: 法官一定說應注意未注意33F 11/26 14:19
※ 編輯: Jeff09 (124.11.230.76), 11/26/2016 14:21:46
推 Aliensoul: 假車禍護具要買好一點喔 這真的會被撞死39F 11/26 14:21
推 q22w: 超級雖小......40F 11/26 14:22
推 baozi: 不得不說 殺得好42F 11/26 14:22
推 yanli2: 市場準備出現 一手女用車 少開 無事故 五門黑色44F 11/26 14:23
推 WLR: 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好嗎,這個根本不能注意46F 11/26 14:24
推 asrser: 不一定會構成過失49F 11/26 14:24
→ Heiken: 一頓多壓10分鐘以上不死很難吧50F 11/26 14:24
推 vwutopia: 車主有夠衰小 這要怎麼注意51F 11/26 14:24
推 liyard: 這個應該不適用應注意未注意 覺得車主可能無罪52F 11/26 14:25
推 mkai: 這不能怪車主吧!55F 11/26 14:28
推 a58805082: 醉漢家人一定很慶幸再順便要個慰問金56F 11/26 14:28
推 pase139: 哪天開車的換成法官 不知他會被人怎麼判58F 11/26 14:30
推 ccjj8: 重判50年63F 11/26 14:33
噓 neglect: 視線死角,再注意都看不到,注意個屁啦,難道要下車看喔65F 11/26 14:33
→ ornv: 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麼掛的也挺QQ的67F 11/26 14:34
推 ga652206: 還沒到道路上算一般交通法規嗎68F 11/26 14:35
推 qxpbyd: 幫車主QQ70F 11/26 14:36
噓 wie10112: 這個根本沒辦法注意,如果判有罪法官就可以去死了73F 11/26 14:39
推 oiolo: 不太會是因注意未注意 可是過失致死之類的大概跑不掉 幫QQ74F 11/26 14:42
推 gfneo: 死角+凌晨2時,能注意到才真的神了76F 11/26 14:42
推 kid725: 法官又要發揮智障能力了78F 11/26 14:44
→ vcyc: 衰小車......拍拍79F 11/26 14:45
推 mocca000: 這真的有過失嗎QQ 睡在馬路上的又不是車主80F 11/26 14:45
噓 youthyeh: 法官:應注意未注意,死者為大81F 11/26 14:46
推 ksksks: 車主:我視力正常 腦筋清楚 可是我沒第六感超能力82F 11/26 14:46
推 fix78: 臺灣法官:應注意未注意83F 11/26 14:49
推 vespar: 應該是在車道出口高處加裝凸面鏡就可以察覺視線死角了86F 11/26 14:50
推 oeibei: 幫車主QQ87F 11/26 14:50
→ vespar: 不然真的看不到出口車道上有什麼東西88F 11/26 14:50
推 iewix: 幫車主QQ89F 11/26 14:53
推 oiolo: 不過停車場基本上是從道路法規獨立出來 應該不會用應能未判91F 11/26 14:54
推 KazumiLin: 車主太衰小了吧!希望恐龍法官別重判…93F 11/26 14:55
噓 selfhu: 幹!死酒鬼臨走前還要拖一個墊背95F 11/26 14:58
推 aegis43210: 這車主一定有責任,刑事上還好,民事應該要賠不少96F 11/26 14:59
噓 dadidi: 恭喜 睡夢中離開 沒害到人97F 11/26 15:01
推 bilibo: 衰爆....99F 11/26 15:01
噓 jdklas: 看到身上輪胎印我笑了101F 11/26 15:05
推 A15: 坡道設計太陡了104F 11/26 15:10
推 crazypeo45: 這刑事絕對不起訴了啦 希望民事也是不起訴108F 11/26 15:13
推 Jcoray: 這種要交家屬賠車主吧113F 11/26 15:17
推 NaiBooo: 超衰...這個想看也看不到啊119F 11/26 15:21
推 wmigrant: 過失致死,應注意而未注意
車主肇責便宜算你八七成122F 11/26 15:29
→ wmigrant: 看法官心證啊!看你不爽就判你八七成懂嗎
刑事沒判民事八七成也夠你賠的了125F 11/26 15:32
→ stock0907 …
噓 stock0907: 如果放雞爪釘,車主怕爆胎就會看到,沒品三寶死ね127F 11/26 15:33
推 yugo740416: 台灣弱智法官:你為何不注意有人躺地上,沒天理129F 11/26 15:40
→ betterday4: 被害人自躺車道死角 係自陷風險而適用被害人自負原則且行為人並未製造不受容許風險 故在客觀構成要件上就不該當了 也就不需討論主觀上注意與否之問題 猜測刑事方面無罪130F 11/26 15:52
推 aiguo: 希望車主沒事135F 11/26 15:59
→ capcombio: 完蛋了 依鬼島法律 駕駛怎麼說都有道義上責任 賠定了136F 11/26 16:00
推 VIGUTA: 悚你妹! 怎麼? 驚用膩了?138F 11/26 16:00
推 max9527: 那個智障判出應注意未注意的先例應該抓出來鞭140F 11/26 16:12
→ fragmentwing: 車主真的很可憐,怎不說酒醉的應注意自己可能因酒醉被撞而未注意!?142F 11/26 16:17
推 skyprayer: 希望修法 這類根本無法避免的意外 應該可以完全免責146F 11/26 16:25
推 rockday: 超衰的 這是要怎注意啊147F 11/26 16:33
推 akay08: 醉鬼根本是自殺148F 11/26 16:34
噓 SeTeVen: 法官:應注意未注意有人躺在路上150F 11/26 16:42
推 ajan007: 車主雖小!我家地下室上也會也死角155F 11/26 17:26
推 tokyoto: 應注意而未注意 問題是有辦法注意嗎?法官應該實驗看看若是用時速10km來開閃得掉嗎?156F 11/26 17:33
推 frank770504: 應注意而未注意只是過失的定義。如果可以確定無法注意,那就不會用這條啊 幹嘛一直跳針這個158F 11/26 17:41
推 kemusi: 幹!這車主有夠雖的!161F 11/26 17:46
推 geige: 法官別亂判啊162F 11/26 17:47
噓 q5228859: 幹你娘 這是惡意使人殺人吧?163F 11/26 17:51
推 folkblues: 倒楣的車主遇到這種三寶......164F 11/26 17:51
推 fakeimage: 車道口應該僱個警衛專趕不長眼的… 幫車主QQ166F 11/26 17:58
推 jehow: 大樓停車場沒保全嗎168F 11/26 18:19
推 dnkofe: 這根本注意不到,太雖了170F 11/26 18:47
推 yu800910: 幫車主QQ超衰的,遇到酒鬼172F 11/26 19:06
推 mark0628: 這要怎麼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根本注意不到174F 11/26 20:00
推 jonwei: 這個完全看不到啊175F 11/26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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