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rea41gold (area41gold)標題 [新聞] OL遭同事強拉進房 拒性侵竟被推去撞牆時間 Thu Nov 24 10:04:38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OL遭同事強拉進房 拒性侵竟被推去撞牆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今年初帶客戶前往越南參訪,其中一晚他邀客戶及外派至越南的女同事一起喝酒後,涉嫌將酒醉的女同事帶到飯店房間企圖性侵,不料遭女同事激烈抵抗,竟強推女同事撞牆受傷。新北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這名色男起訴。
起訴指出,黃男(30多歲)任職台北市某公司,今年1月中他帶著多名客戶一同前往越南參訪,由公司外派至越南分公司的26歲女同事接待。參訪行程其中一晚,黃男和客戶及女同事一起吃晚飯後,轉往飯店旁的酒吧喝酒。
女同事幾杯黃湯下肚便酒醉,黃男見狀竟扶著酒醉女同事到飯店房間內,讓女同事躺在床上休息後,竟動手強脫她褲子企圖性侵。女同事驚醒抗拒,卻遭黃男毆打,還被強推撞牆,導致身上多處瘀傷。女同事趁隙逃跑後,打電話向其他同事求救,隨後到醫院驗傷,回台後提告。
黃男否認性侵,辯稱只是扶女同事進房間休息,因雙方發生爭執才動手,但被害人指證歷歷,加上飯店監視器也拍下女同事因酒醉而跌倒、黃男強將女同事拉進房內,後來又將女同事推出門外,女同事立刻快步離去並打電話的過程,檢方不採信黃男辯詞,昨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124/9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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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chon: 死刑吧,異性戀不需要這種廢物來拉低水準3F 11/24 10:05
推 saiya: 自盡吧 丟臉丟到國外4F 11/24 10:06
→ ynhs123456: 人帥搭訕,人醜性騷擾。一定不帥+1
這種出差小祕密多的是5F 11/24 10:07
推 kk008q: 新北 呵呵15F 11/24 10:14
推 tombknight: 這個告不成吧? 犯罪地點在海外 中華民國哪管的到?17F 11/24 10:20
→ Leeng: 8ga-118F 11/24 10:20
推 et803: 告的成 之前就有判例了 不會在國外就沒事20F 11/24 10:22
→ ptt95784: 重點:男子任職某公司沒寫職稱,如果是○○就不一樣了21F 11/24 10:24
推 tombknight: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我國刑法第四條規定 這樣不是嘛?
雙方都在國外 這點應該就告不成了吧
或許民事有機會 但是刑事應該不成吧22F 11/24 10:27
→ area41gold: 那個樓上 還有第七條 性侵案件剛好三年以上適用27F 11/24 10:30
→ area41gold: 剛好前第五第六條沒有性侵條文 才會用到第七條 三年以上適用之29F 11/24 10:32
推 tombknight: 喔喔喔 感謝解說 所以三年以上的刑責 不管在哪都可告32F 11/2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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