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標題 [新聞] 「妨害名譽」除罪化 綜藝天王吳宗憲狠批時間 Sat Apr 1 07:26:15 2017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妨害名譽」除罪化?綜藝天王吳宗憲狠批:錯誤思維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李依純、張哲儒/台北報導
外傳司改國是會議現正考慮將妨礙名譽「除罪化」改以民事求償。消息一出讓綜藝天王吳
宗憲忍不住再開砲,因為過去他就曾控告亂爆料的女粉絲和週刊妨礙名譽獲得勝訴跟賠償
,如今法令若是確定修改,有心人士就能肆無忌憚隨意亂罵,讓憲哥怒轟台灣法律真的是
「頭殼不好」。
吳宗憲:「那強姦也除罪算了,欸對不對?不要再亂講話了。」
綜藝天王吳宗憲忍不住再開砲,讓一旁的女兒Sandy聽了冷汗直流,全因為傳出司改國是
會議正在考慮將妨害名譽除罪化。
吳宗憲:「台灣的法律經常就是頭腦不好,做這些錯誤的思維,其實這一個項目是應該要
加重的,立這些法的人本身就不是名人。」
http://i.imgur.com/e2tdib7.jpg
真的是不吐不快,因為憲哥過去不僅曾被女粉絲Linda向媒體爆料始亂終棄,官司打了一
年半才勝訴,更多次被週刊亂爆料讓憲哥氣到控告妨礙名譽。
藝人羅佩穎:「造謠生事者惡意中傷者,這種人他就覺得哇又不用關,愛怎麼講就怎麼講
。」
http://i.imgur.com/PO4sJWL.jpg
▲藝人羅佩穎也反對妨害名譽除罪化。
演藝圈大砲羅霈穎也是持反對意見,因為「紅鞋恩怨」多次和麻辣天后利菁槓上,至於曾
被粉絲罵敗類而提告的歌王蕭敬騰也提出質疑,認為這樣是告訴下一代胡說八道不用負責
。
藝人錦雯:「我很贊成去掉刑事(罪),因為我真的覺得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http://i.imgur.com/uFD0Tru.jpg
但演藝圈也有人大力支持,飽受官司所苦的錦雯就說妨害名譽本來就只是兩個人在吵架卻
要出動法官來解決,未免有點勞師動眾。法令改不改光是在演藝圈就掀起正反意見相互衝
擊,恐怕還有待法界人士決議做出最好改革。(整理:實習編輯施鈺潔)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38996
5.備註: 本土天王憲哥 終於發表個人看法啦啦
如果妨礙名譽都要除罪化的話 那強姦也除罪算了,憲哥表示妨礙名譽應該加重才對
以下是憲哥及其他藝人接受訪問的新聞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GP5JlLZc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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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Jer: 其實有人說這樣會變成有錢人不怕告 窮人無法和為自己的名譽捍衛2F 04/01 07:27
推 nnlllnn: 民事求償告人還是可以賺錢阿5F 04/01 07:29
→ k44754: 玩民事 就變成有錢人的工具了
而且民事 你要自己舉證啊 以為有那麼容易6F 04/01 07:33
推 kuninaka: 不是還可以民事求償嗎?
妨害名譽不是本來就有錢人的工具?8F 04/01 07:34
→ k44754: 死老百姓之間 本來還能用刑事啊
(刑事警方會幫忙跑)10F 04/01 07:36
推 pujos: 用刑事浪費司法資源12F 04/01 07:37
推 kuninaka: 這種事情用刑事幹嘛
扯到強姦是腦子有什麼問題?
吳宗憲不意外13F 04/01 07:37
→ pujos: 實際審判下來99%以上有罪也是罰金了事,等於浪費無謂人力起訴比例低,成案也都罰金而已,跑刑事幹什麼16F 04/01 07:39
→ CORSA: 難道民事就不是司法資源了?!18F 04/01 07:43
推 Tidal: 哇!外遇酒駕掏空逃稅的內地憲是個擅長法律的朋友呢19F 04/01 07:43
推 centra: 有錢才可以罵人。 這什麼爛修法20F 04/01 07:44
推 pujos: 民事沒人幫你調資料,沒人幫你移,你要可以自己來啊
別再那嘴什麼有錢可以罵人,現在一樣是這樣21F 04/01 07:44
→ pujos: 現在門檻低有錢人要整你更簡單24F 04/01 07:45
推 Skabo: 修法前罵人也是賠錢 跟修法後99%像
那些在說有錢才可以罵人的人沒搞清楚狀況吧~29F 04/01 07:50
噓 akway: 除罪化還是有民事賠償 只是減少司法資源跟訟棍31F 04/01 07:52
噓 erictin: 繼上次的連坐法,這次又正常發揮36F 04/01 08:05
推 jjvh: 民事才有辦法騙錢吧?我看刑事部分只是罰1000左右37F 04/01 08:05
噓 owlman: 只要扯到演藝以外的東西他就跟blue了差不多等級39F 04/01 08:07
推 sazdj: 先聽聽為什麼要除罪 這些下三爛的發言先省了41F 04/01 08:10
推 alsion: 只要告上法庭就是比時間財力了,大概只有法律蟑螂玩得起吧43F 04/01 08:13
推 PttWaHaha: 不希望廢… 感覺變相鼓勵亂造謠,多一點罰則,至少給愛造口業的人多一份教訓…44F 04/01 08:13
→ KujiraKun: 以前還同情他早期被滯台支那藝人欺負
現在想來 他根本甘之如飴 也證明他根本沒腦袋46F 04/01 08:14
→ lohon: 吳宗憲談守法XD48F 04/01 08:18
噓 sali921: 誰跟你有錢人不怕告的?? 是垃圾立委跟法官玩法律好嗎?法律有用的話 狠狠的重判跟重罰 哪個有錢人不怕告??49F 04/01 08:18
推 lucy3352118: 現在網路釣魚的一堆 動不動就要提告
法官光排時間就忙不過來了51F 04/01 08:19
推 cyranoh: 如果是通姦除罪化 吳宗憲就不會反對狠批了XD
話說這麼會告 怎麼別人說他跟陳孝萱搞外遇他都不告呢53F 04/01 08:22
噓 amano: 他沒弄懂除罪化三個字55F 04/01 08:27
推 staramit: 他們是不是不知道民事部分還是可以求償...56F 04/01 08:30
噓 Clarence: 很好笑 台灣藝人智商都那麼低嗎 那個華麗的滑坡59F 04/0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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