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ikaHakkinen (專長:丟人現眼)標題 [新聞] 人妻遇見初戀情人 行車記錄器洩姦情時間 Tue Mar 1 15:16:00 2016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301/806051/
人妻遇見初戀情人 行車記錄器洩姦情
王男指控妻子和初戀情人在車內親吻、車震。示意圖
2016年03月01日13:46
台北一名趙姓人妻2013年間與大學時期江姓初戀情人重逢,事後趙夫查驗妻子座車行車記
錄器,聽到男女親吻聲,進一步查出妻與江男共同經營「這是我們愛的部落格」,還提及
「車震」、「作愛」等字眼,怒提告通姦並向江男提告求償75萬元,台北地院今判江男須
賠趙夫40萬元;刑事部分仍由檢方偵辦中。
趙女與王姓前夫1998年結婚,直到去年5月才離婚。王男指控,他在2013年察看妻子的行
車記錄器,發現妻與江男在車上接吻,還與江男共同在網路上經營「這是我們愛的部落格
」,部落格簡介記載「這裡記錄了我們的初戀情事與重逢後彼此珍惜過程」,且內容提及
「車震」、「做愛」、「除了枕邊人。希望我是你婚外的唯一,而不是其一」等,因此怒
告2人通姦,並對江男求償。
刑事部分檢方查無趙女、江男通姦的直接證據,將2人不起訴,趙夫不服聲請再議成功,
日前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新偵辦。
民事部分江男否認與趙女在車上接吻,至於部落格文章「可能是密碼被趙女取得後,趙女
寫的,與我無關」,但法官不採信,認定江男與趙女在趙女離婚前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
誼,破壞王男婚姻,今判他須賠王男40萬元。仍可上訴。(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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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roof2: 40萬上到人妻 值得5F 03/01 15:17
推 loonety: 笨耶,行車紀錄器可以設別錄進聲音的7F 03/01 15:17
→ taimu: 不再是神奇寶貝了 哭哭8F 03/0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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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otzu: chu** 夠綠10F 03/01 15:18
推 reaturn: 去年離了,應該可能早就感情不和了16F 03/0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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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iulbb: 顏色正確 羨慕QQ20F 03/01 15:26
→ andytaso: 我懷疑這人妻應該長期都是跟前男友有連絡
若沒猜錯 趙夫應該是回收業
還有40W根本太少 光CCR前妻分一半財產來看 40W小錢21F 03/01 15:28
推 bla: 大人情歌24F 03/0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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