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epast (Simon)標題 [新聞] 永春都更案 柯P擬首度動用強拆條款時間 Thu Mar 17 18:43:10 2016
1.媒體來源: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永春都更案 柯P擬首度動用強拆條款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永春警察宿舍都更案至今已延宕10餘年,卡在仍有4戶不同意進行都更,對此,台北
市都市更新處15日發函給都更案4戶不同意戶拆遷補償金提存通知,以及2次公辦協調會的
開會通知,若最後協調未果,台北市長柯文哲恐將首次動用《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條款
。
針對永春都更案,台北市長柯文哲2015年11月接受民進黨市議員洪健益質詢時曾指出,有
個像空襲過的地區,可說是台北市的恥辱,並承諾會把永春案作為專案,「用力處理」。
針對此案,北市都市更新處週二發函給永春都更案4戶不同意戶,內容為約100萬元的拆遷
補償金提存通知和3、4月2次公辦協調會的開會通知,未來若協調未果,恐將動用俗稱「
強拆條款」的都更條例第36條。
對此,律師詹順貴則在臉書發文指出,柯文哲是318公民運動的最大受益者,但上台後其
所作所為卻幾乎完全與公民期待、民主法治背道而馳。他並質疑,柯文哲上任1年多來,
除為土地開發預先剷平障礙的「台北快快拆」、黑箱的資訊、獨斷的決策模式外,到底回
饋了什麼給市民與公民行動?他狠批,此作為根本就是無視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文林苑強拆
案所引起的軒然大波與恐慌,為下一步執行強拆鋪路。
政大教授徐世榮受訪時也表示,都更條例已被大法官宣布違憲,並做出釋字第709號解釋
文,指出其不符「公共利益」,此外,立院也在修正中。他指出,既然都更條例36條的基
礎都已不穩固,政府便不該用此法進行強拆程序,不能說人多就欺負人少,應該要顧及憲
法保障每個人的權利。
不過,市議員洪健益受訪時則指出,自己已經追此案達9年,許多住戶等不到回家便已過
世,民主就是「少數人服從多數人」,他支持市府介入,也認為市府應該主持公平正義和
不同意戶去進行協調。他也說,如果不同意戶能提出合理的解釋就罷了,但是他們提不出
理由,漫天叫價,市府還能不拆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3-17/71230
永春都更案 柯P擬首度動用強拆條款 | 新頭殼 newtalk
台北永春警察宿舍都更案至今已延宕10餘年,卡在仍有4戶不同意進行都更,對此,台北市都市更新處15日發函給都更案4戶不同意戶拆遷補償金提存通知,以及2次公辦協調會的開會通知,若最後協調未果,台北市長柯文哲恐將首次動用《都更條例》第36條強拆條款。針對永春都更案,台北市長柯文哲2015年11月接受民進黨 ...
5.備註:來看看本篇柯粉的下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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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phareth: 九年耶...夭壽喔!!!不同意戶是刁難甚麼?3F 03/17 18:44
→ KUGA …
噓 KUGA: 文林院 應援團 要出來抗議了嗎?4F 03/17 18:44
→ CREA …
→ CREA: 覺醒青年快來捍衛居住正義阿5F 03/17 18:45
→ a103232: 蛆蛆:只有拆沒有建設,大埔事件翻版6F 03/17 18:45
→ pojohn: PTT至少有一萬個人要跟志玲姐姐上床 請她少數人服從多數人10F 03/17 18:45
推 pauljet: 王家衛咧?沒錢還請不起12F 03/17 18:46
→ KUGA …
→ KUGA: 趴趴~~ 居住正義 只要有一戶不同意 就不能拆15F 03/17 18:46
→ hanklee: 錢啊 不同意戶除了錢還要甚麼?16F 03/17 18:47
→ CREA …
→ CREA: 這數字是想讓建商知難而退17F 03/17 18:47
推 rock0747: 釘子戶:有誠意,自動拔釘阿。誠意呢18F 03/17 18:47
推 albert: 如果強拆的話,違停會去對柯P丟鞋子嗎?19F 03/17 18:47
→ pojohn: 沒有公共利益的話..還真的不能拆..憑什麼拆啊..21F 03/17 18:48
→ Tiphareth: 剛剛google了一下嚇到永春區老舊得很可怕= =24F 03/17 18:50
推 tazkwan: 少數人說要跟大陸統一,就要統一嗎?25F 03/17 18:50
推 g8330330: 我看柯還是擺爛別桶馬蜂窩 等地震幫都更就好26F 03/17 18:50
推 kinki999: 那四戶不是可以繞過去嗎? 那幹嘛硬拆?27F 03/17 18:50
→ bjoe: 如果都可以遶過去那都更重劃一堆事就不會有這麼多問題了~~29F 03/17 18:51
推 gh34163: 支持,當初還挺郝龍冰拆王家結果他自己孬掉30F 03/17 18:51
推 lianhua: 不管啦 一定要毫無限制的保障少數人的人權31F 03/17 18:51
→ gh34163: 他媽的為了幾戶傷害到其他同意戶的權益32F 03/17 18:52
噓 TAKEZOU: 設計圖就不能繞過釘子戶都更嗎35F 03/17 18:53
推 pusufu: 四戶是人 其他戶不是哦37F 03/17 18:54
→ TAKEZOU: 強制都更本來就符合公共利益 憑什麼強拆私有財產
所以就學yoyo繞過釘子戶蓋阿39F 03/17 18:54
推 piadora: 設計圖就不能繞過釘子戶都更嗎41F 03/17 18:56
→ ttcml: 感恩!!!我家旁邊像廢墟超久了44F 03/17 18:57
→ TAKEZOU: 只要沒有安全性問題或符合大眾公共利益政府都沒理由強拆49F 03/17 19:00
推 qazxws: 該拆就拆 不要什麼都濫扯人權50F 03/17 19:01
→ TAKEZOU: 如果只是為了市容這種可笑的理由 那人權真的太廉價了53F 03/17 19:01
推 BDrip: 你以為在玩Minecraft喔...57F 03/17 19:04
→ TAKEZOU: 建議柯P快點提出非拆不可的理由 給大家觀摩一下58F 03/17 19:04
→ ronray7799 …
→ ronray7799: 國民黨拆是暴力都更 其他人拆是保護其他住戶權益59F 03/17 19:05
→ hoe1101: 柯p:兵線趕快推進去,要拆了60F 03/17 19:06
推 jiatodao: 支持阿,之前反對文林苑是因為市府擺明圖利廠商,現在不一樣。61F 03/17 19:06
→ bndan: 這次採線了吧= = 上次龍頭事件就算了...這次要用這種方法拔63F 03/17 19:07
→ bndan: 丁子..這種前例到KMT手上會變的極恐怖的....65F 03/17 19:07
推 taikonkimo: 就算為了市容 也不可以嗎?那羨慕啥外國都市66F 03/17 19:07
→ pojohn: 為何要先拆掉同意戶??危樓嗎? 全部談好再拆就好了啊67F 03/17 19:07
推 xinya707: 支持拆...擺在那很久了 不同意戶根本就在鬧的68F 03/17 19:08
→ taikonkimo: 那些不同意戶不同意個幾十年 幾百個人就不用回來了69F 03/17 19:08
→ TAKEZOU: 都沒談好就拆了同意戶 搞什麼鬼?70F 03/17 19:09
→ TAKEZOU: 如果開"為了市容"這種門改天就祈禱不要拆到你家
我相信柯P不是要圖利建商 那你能相信劉政鴻嗎?73F 03/17 19:11
推 bt9527: 文林苑翻版 覺醒青年既然要裝睡中 那就請不要再自稱理想75F 03/17 19:12
推 umi74: 顏色對了 覺醒公民就裝睡了XD76F 03/17 19:12
→ taikonkimo: 請記住現在的條件喔 要多大的面積 要幾%的同意戶才可77F 03/17 19:12
→ lslayer: 讓北市府把全部資訊都公開吧 到底是什麼問題要拖到九年78F 03/17 19:13
→ taikonkimo: 怎會覺得隨便就可拆 那也要附近都到一個高度共識
這共識高到選立委總統都沒這麼高 才可能通過喔79F 03/17 19:13
推 yangtsur: 100萬補償是滿少的.不過那裏的屋值多少呢81F 03/17 19:14
→ taikonkimo: 這只是拆遷補償 到時候都更完 還是會有那幾戶的份的84F 03/17 19:15
噓 HwangTW: 噓文的到底有哪幾個看過那邊的恐怖...?85F 03/17 19:16
→ kenro: 剩四戶滿天喊價阿 市府都幫忙成這樣 但一樣獅子大開口87F 03/17 19:16
推 RIFF: 網路上我看這兩戶房子還OK 台北比這房舊的多得是88F 03/17 19:17
推 kenro: 文林苑根本是笑話一個 人家都站得住腳 就資些白癡在那亂92F 03/17 19:19
推 sheepxo: 顏色對了 強拆就是硬道理93F 03/17 19:19
→ pojohn: 那四戶是不是獨立產權啊?94F 03/17 19:19
→ hkcdc: 文林苑的王家當時還是敗訴的 都有上百名出來抗爭居住權了95F 03/17 19:20
噓 stare7500: 垃圾釘子戶 全家死光光最好 張藥房敗類96F 03/17 19:20
→ kenro: 還扯顏色喔 別瞎掰了 自己可以去看文林苑連這裡都怎麼批97F 03/17 19:21
推 taikonkimo: 文林苑 王家被拱的高高的 結果背後喔 打一堆人臉99F 03/17 19:22
→ bahamutuh …
推 bahamutuh: 我,看不過去 <<<< 1129 分水嶺 >>>> 我看,不過去100F 03/17 19:22
→ taikonkimo: 再說一次 現在的都更法絕對不是隨便拆人家 要很困難103F 03/17 19:24
推 pony666: 去住郝龍斌家 結案104F 03/17 19:24
→ taikonkimo: 取得大面積下的所有住戶高度同意書 才可以 那比率可以去查 當你家附近都有這麼高的共識 才可能105F 03/17 19:24
推 soulgel: 這次要拆就跟大埔一樣了 風向變了107F 03/17 19:27
→ richjf: 王家衛、垃青是當年最搞笑的團體108F 03/17 19:28
→ pojohn: 重點在"公共利益"而不是什麼 多少同意戶..110F 03/17 19:30
噓 applejone: 換人執政了 當然要休息阿 怎麼可以打主子111F 03/17 19:31
推 kevin190: 如果要等全部談好才拆,我一定要當最後幾
個來漫天喊價112F 03/17 19:31
推 max1121: 文林苑後那些人都臭掉了 還敢出來ㄛ 那也挺不要臉的
當初文林苑風向整個大變 一堆人被打臉阿 超好笑的 ㄎㄎ114F 03/17 19:31
推 taikonkimo: 給那些幾百戶的人 一個可以回去的家 這算公益嗎116F 03/17 19:35
噓 KOYOYO: 雞住正義ㄖㄨㄟ117F 03/17 19:35
推 taikonkimo: n大 實際的法規 比你說得更嚴苛超多 你說的不可以119F 03/17 19:38
噓 sbreezer: 顏色對了 什麼事硬幹都好棒棒 一群弱智鄉民122F 03/17 19:42
推 farmoos: 其實歐美的市容 很多是多次都更出來的123F 03/17 19:42
推 MasCat: $$$$$$$$$$125F 03/17 19:43
推 mikezip: 顏色對了,奴性就重了130F 03/17 19:45
噓 ewqqwe: 顏色對了 覺醒青年就睡了131F 03/17 19:48
噓 skyringcha: 柯黑一看到柯文哲就跟看到屎一樣 XDDDD132F 03/17 19:49
推 mark31326: 顏色對了 痔瘡就爆開噴汁了 流了滿地趕快吸一吸133F 03/17 19:49
→ wuklean: 公共利益都太空泛拉 一堆把市容都算在內 真要這樣算135F 03/17 19:51
→ pojohn: 沒有"公共利益" 強買強賣就是不合法..136F 03/17 19:51
→ wuklean: 全台灣可能拆掉6成房屋 有種拿出安全性的實際檢測報告137F 03/17 19:52
噓 gat105: 崩潰中人都在崩潰地喊柯粉138F 03/17 19:59
推 EvilPrada: 不意外 柯文哲本來骨子裡就是有精英份子的傲慢
所以常常都有人治高於法治的想法蹦出來139F 03/17 20:00
推 kenro: 人家以法就是可以拆 在那邊盧甚麼 人少就可以綁架人多嗎?141F 03/17 20:02
→ EvilPrada: 這種做法 只有在決策者是心存善念下才會有好結果 如果決策者是劉政鴻那種人渣 那人民就倒楣了 一堆柯粉就是看不懂這一點...142F 03/17 20:03
→ pojohn: 依法是什麼法 憲法 還是 都更法146F 03/17 20:05
→ nakayamayyt: 真的依法早就可以拆 法律規定可以做而不做才是人治147F 03/17 20:05
推 SHIU0315: 文林苑和張藥房根本不同吧 是在扯什麼149F 03/17 20:09
→ pojohn: 大法官709號 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第3項及第10條第1、2項等3條文 宣告違憲150F 03/17 20:09
推 choi026: 只有4家影響大多數人的權益...不拆行嗎!?152F 03/17 20:10
噓 aaagang: 違憲,別跟郝郝笑一樣155F 03/17 20:11
→ elle: 我不太能認同強拆 當然柯P有權力能做啦156F 03/17 20:12
→ choi026: 強拆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沒人願意用這種方式吧!158F 03/17 20:13
推 chicham: 偷摸奶的丟鞋哥,該你出來表現了160F 03/17 20:14
推 tn1983: 覺醒公民很厲害的 可以繞過一樓蓋公寓 哈哈哈162F 03/17 20:15
噓 OoJudyoO: 護航的看看自己講的話 跟劉政鴻一樣163F 03/17 20:18
→ pojohn: 不能夠用"那區的投票" 來決定別人的私人產權164F 03/17 20:19
→ abakama: 不支持柯批強拆,文中沒有訪問四戶為何不參與都更,只有一面說法。165F 03/17 20:20
→ pojohn: 那全台灣來投票決定 黃安 在台灣的私人財產吧!!167F 03/17 20:20
→ Leeng: 上次去大埔的那些勒?168F 03/17 20:22
→ Urbina: 批評拒遷戶的人,知道當初建商怎麼對待他們的嗎?169F 03/17 20:24
推 taikonkimo: 大法官沒說都更違憲喔 是說同意比率過低 沒把都更整個打死喔170F 03/17 20:24
推 iceonly: 文林宛XDD 都忘記王家怎麼了嗎172F 03/17 20:25
→ SHIU0315: 建商怎麼對待這些拒遷戶??@@173F 03/17 20:26
噓 seannewlee: 臺北事事漲又臺北好好拆,集王八特質於一身?174F 03/17 20:29
推 sheepxo: 拒遷戶萬一有人想不開 柯P我看就GG了175F 03/17 20:31
推 tn1983: 絕口不提文林宛 不敢想起自己怎麼被王家打臉的嗎176F 03/17 20:31
→ pojohn: 大法官強拆部份 好像是沒有 解釋喔!!177F 03/17 20:31
→ pojohn: "是說同意比率過低" 那就是違憲了啊..
難道要每一條都違憲 才是違憲嗎?179F 03/17 20:32
噓 skyringcha: 嫌市容醜又老舊建築然後又不給都市更新 柯黑快去吃屎181F 03/17 20:32
→ taikonkimo: 所以要調高啊 沒說一定要廢掉比率喔
整個專法 因為其中幾條被糾正 就所有都違憲?
法不該是這樣吧
而且大法官還有說 只針對該部分規定喔182F 03/17 20:32
推 DJO60: 釋字違憲的部分是事業計畫門檻十啪過底別混為一談188F 03/17 20:42
推 cc77: 好羨慕臺北市 高雄違建到處蓋滿滿 陳菊完全不管 建管局也半退休狀態不處理已蓋好的違建 很希望能換一個真正會拆違建 管交通的市長189F 03/17 20:45
噓 chen1765: 說可以繞過蓋的腦袋是? 土地共同持分 一樓不同意 2~5樓要騰空蓋匿??194F 03/17 20:50
推 tryagain24: 慘到不行 加U拉 這件事該做拉 不過護航的蠻XD的197F 03/17 21:00
推 GSHARP: 柯粉QQ200F 03/17 21:10
推 flyslam: 快點拆吧 城市的毒瘤201F 03/17 21:16
→ ttcml: 媽的 不住那裡的少嘴砲好不好,整片廢墟就因為一家機車行卡在那動不了工欸204F 03/17 21:55
推 lalateam: 這種事情怎麼處理都不完美206F 03/17 22:02
推 counqer: 四戶就是戶同意戶就不是戶,瘋了208F 03/17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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