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ris883 (柯基嗆你)標題 [新聞] 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 「我在臥底調查」時間 Fri May 20 21:48:01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 「我在臥底調查」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士林區一家7-11超商,大前天發生一起7-11大夜連8袂爽落跑,帥氣警充當店員事
件,原來這個小七店員竟然大有來頭,他名叫項豪,擔任國家勞工黨黨主席,《蘋果》記
者找到他時,他說整起事件「是我一手策畫的!」
項豪表示,為了調查7-11違反勞基法36條,勞工每7日應有一日休息當作例假的法條,打
從去年11月就計畫要去深入調查,並於當月成功成為職員,果然今年在人力不足情況下,
排假時不能依照勞工意願,必須跟其他代班同仁去喬假,以至於連上了8天的夜班,才會
做出落跑讓警員來處理後續的事情。
上貨、搬貨又要處理結帳的問題,7-11大夜班的店員真的很辛苦,項豪指出,該店大夜班
只有一人,要鋪的貨物堆得比人還高,來店的客人又多,不親身經歷還真不能體會超商店
員大夜班的苦,計畫結束當天,來店的客人真的很多,想走還走不了,除了鋪貨、結帳外
,還要幫客人弄咖啡,幸好當晚只有一人點了一杯咖啡,幫客人結帳後,才在門口貼出2
張告示,並報警處理,讓警察到店裡協助「顧店」。
會請警員到場的構想是來自當時大學期間,一名同學在超商擔任大夜員工,有一天因為家
中有急事,急著要回家處理,礙於無人顧店,只好將店門拉下外出處理私事,之前也發生
過店員真的就不見了,警察幫忙顧店的事件,所以在決定要到7-11「臥底」調查時,就已
評估此種處理方式是可行的,才會在調查有結果時以此方式來做個結束,所以整起事件都
是經過計畫的。
不過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因為《勞基法》36條雖規定勞工每
7天需休假1天,但只要第一個禮拜第1天休假,跟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休假,中間最多可以
連續上班12天,勞動局有跟項豪進行解釋,他後來也坦言對法令有誤會。
(突發中心林金聖/台北報導)
http://i.imgur.com/HURPiP5.jpg
勞工黨主席項豪說明計畫。林金聖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bWI1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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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ckyshan: 可是最後一段說「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5F 05/20 21:49
→ PPTer: 哈哈8F 05/20 21:49
推 DASHOCK: 原來可以連上12天 真不簡單9F 05/20 21:49
→ PPTer: 等著吃官司吧12F 05/20 21:49
→ DASHOCK: 勞基法好棒棒 保護勞工拉14F 05/20 21:49
推 james732: 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嘆)16F 05/20 21:49
噓 jessica805: 幹你媽的 連續上12天是三小 可以這樣搞?19F 05/20 21:49
推 amis911: 所以真的可以連上超過7天?26F 05/20 21:50
推 cul287: 幹 大夜上12天馬上絕頂升天了27F 05/20 21:50
推 Homeparty: .....垃圾國家法律,保護勞工?28F 05/20 21:50
噓 carib: 我們的法律就是設計來剝削勞工 無誤29F 05/20 21:50
推 zhttp: 結果自己搞錯法令 這下好笑了XD30F 05/20 21:50
推 v32767: 7-11 喔喔原來可以讓員工連上12天 又學了一課33F 05/20 21:51
推 xen2003: 考個數學問題 一個月31天 依此規定員工上班天數最多幾天?36F 05/20 21:51
噓 musicmath: 幹 休頭尾這樣算是每七天休一天? 中間連續12天 幹37F 05/20 21:51
→ Homeparty: 第一個禮拜第1天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說不定還可以重複?38F 05/20 21:51
推 fbtm: 連上12天是合法??? 是要逼我們再上街頭?39F 05/20 21:51
推 double21: 連續上班十二天是合法的? 哇靠這解釋40F 05/20 21:51
推 apflake: 北市勞動局的解釋逾越法令授權了吧,告行政法院和釋憲,要43F 05/20 21:52
→ cafecar: 不知道定這條的人有沒連上12天45F 05/20 21:52
→ double21: 勞基法是說上班不可以連續上七天吧?47F 05/20 21:52
推 bm1265: 慣老闆:勞動部認證可連上12天班,謝主隆恩49F 05/20 21:52
→ slimu0001: 靠,這個爛法還不修嗎?連上十二天大夜是想讓人死啊51F 05/20 21:52
推 a2156700: 就是14天裡面只要放2天就可以了52F 05/20 21:52
推 cimic: 連上12天 違反雙週84小時吧53F 05/20 21:52
推 wesiy: 好棒棒的法律54F 05/20 21:52
推 akway: 北市勞動局都這樣 其他縣市不必說啦55F 05/20 21:52
推 RevanKai: 這個是要問現在最大黨願不願意改吧57F 05/20 21:52
→ apflake: 就玩大一點,不要虎頭蛇尾58F 05/20 21:52
推 DASHOCK: 這下全台灣老闆都興奮了 一周可以玩兩次59F 05/20 21:52
推 tiros: 慣老闆:原來還有這一招60F 05/20 21:52
噓 rick65134: 幹你媽的 勞動局是國語老師常請假還是數學老師常請假?!61F 05/20 21:52
推 amis911: 所以我們公司是白吃不讓員工上超過七天耶62F 05/20 21:52
推 cul287: 噁心死了 垃圾資方該列為國安危機63F 05/20 21:53
→ RevanKai: 老師解釋的時候台下也是噓聲四起,但是他字面就是這樣寫64F 05/20 21:53
噓 f1765: 北市府 員工都這種貨色喔 好棒棒65F 05/20 21:53
推 scu96: 原來是黨主席69F 05/20 21:53
推 olli: 連上12天太慘了吧70F 05/20 21:53
推 dWoWb: 猛的喔71F 05/20 21:53
推 ww12575: 這國家的勞基法基本上可以燒了74F 05/20 21:53
推 tjtjtj: 小7沒違規可是離職也合法75F 05/20 21:53
→ RevanKai: 只能說鄉民不去監督DPP立委的話,這條是沒機會改變的76F 05/20 21:53
→ bndan: 呵呵 可以連上12天就別寫假掰的7日休1日嘛.直接改立奴隸法77F 05/20 21:53
→ Homeparty: 法律一大堆漏洞爛死了...14天搞不好還可以解釋成重複算78F 05/20 21:53
推 kosuke: 這次計畫失敗 有點糗79F 05/20 21:53
→ rick65134: 每7天需休假1天 有這麼難理解嗎? 又不是每周需休假一天80F 05/20 21:53
→ bndan: 不是更快? 反正臉皮厚到子彈都穿不過去了 怕什麼?81F 05/20 21:54
噓 h5566: 證明這個法還不夠完整83F 05/20 21:54
推 cimic: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0條)84F 05/20 21:54
→ kosuke: 不過還是很威 這種劇情只有在電影裡看過85F 05/20 21:54
噓 vulpuff: 換個方法解釋就可以連做12天喔?87F 05/20 21:55
→ Homeparty: 每7天須休假1天 但可以連續上12天XDDDDDDDDDDDDDDDDDDD88F 05/20 21:55
→ rick65134: 誰管你7天是從星期幾開始算 有沒有種去問一下柯P阿?!89F 05/20 21:55
→ bndan: 要監督也要有像徐這種人創造契機 = = 不然跟本不可能爆動90F 05/20 21:55
噓 reppoc: 法律漏洞,還不修法嗎?91F 05/20 21:55
噓 TiggerLin: 我公司一直都以為是不能連續上超過七天耶~= =94F 05/20 21:55
→ hate9989: 所以可以做12天再休2天再做12天再修2天..這樣不對吧..96F 05/20 21:55
推 hikaru77613: 這算鑽漏洞吧?但我想執政黨應該不會注意這種事....98F 05/20 21:55
推 cul287: 這樣出人命資方推的一乾二淨阿 好棒棒99F 05/20 21:55
推 DiAbLoE: 這什麼劇本 lol101F 05/20 21:56
→ kanakin: 每七天需休假一天,是哪裡有誤會的空間啊…… = =102F 05/20 21:56
→ rick65134: 會解釋成可以連續上12天 是腦子有問題嗎?103F 05/20 21:56
推 Riya520: 當然是漏洞阿 所以要修法104F 05/20 21:56
推 dWoWb: 1+6+6+1+1+6+6+1 台灣領先全球 諾貝爾獎可以拿到嗎105F 05/20 21:56
推 Mradult: 至少突顯勞基法的規定有多荒謬106F 05/20 21:56
→ cimic: 這公務員惡意曲解法令了 那 0.5天假 13天班 0.5天假 用這招108F 05/20 21:56
推 akway: 北市都這樣 我看台灣資方要爽到升天了109F 05/20 21:56
推 silverair: 哈哈,現在好玩了啊,上新聞之後所有7天休的公司全改12110F 05/20 21:56
→ cimic: 可以14天只放一天111F 05/20 21:56
噓 pcxpchou: 法律跟本沒漏洞阿...只是被亂解釋而已113F 05/20 21:56
噓 kfactor: 勞基法這樣解釋垃圾115F 05/20 21:56
噓 givar: 法令真是超智障的設計 連上12天咧117F 05/20 21:57
推 chris7: 這BUG還不修?119F 05/20 21:57
→ ferrisw: 意思是上完12天可以連修四天的意思嗎?120F 05/20 21:57
→ Ai: 為什麼不是打電話給加盟主後走人 而是報警後逃跑?121F 05/20 21:57
→ silverair: 不是法律設計有漏洞就是有人故意要護。123F 05/20 21:57
→ DASHOCK: 台灣資方都還沒想到 謝謝北市府解釋^^124F 05/20 21:57
推 liaon98: 幹 原來法律可以這樣鑽126F 05/20 21:57
→ bndan: 公務員這樣解釋 應該讓公務員自己嘗一下這種東西才對128F 05/20 21:57
→ ienari: 勞動黨 ...129F 05/20 21:58
→ hate9989: 每7日應有一日休息 應是2次休假之間最多連續6個工作天131F 05/20 21:58
推 arrakis: 居然是自己貼的= ="133F 05/20 21:58
推 bubblet: 幹 中文是這樣玩的喔134F 05/20 21:58
推 se2422: 真不愧是資動部135F 05/20 21:58
噓 jiaching: 連上12天大夜會不會絕頂升天阿136F 05/20 21:58
推 brianson: 覺得勞動局解釋錯誤,這樣工時會超過137F 05/20 21:58
→ sam731215: "每"7天就是不管你從什麼時候開始算7天至少都要1天休息138F 05/20 21:59
推 cimic: 就是公務員惡意曲法令140F 05/20 21:59
噓 Mradult: 能這樣解釋看來我國文要從國小重讀了141F 05/20 21:59
推 fang314: 這規定有點爛耶 ..........142F 05/20 21:59
推 mopigou: 還有從前後天開始算的喔?真是資方打手143F 05/20 21:59
→ fallheart: 北市勞動局的解釋法令真令人讚嘆阿145F 05/20 21:59
噓 Saza: 吱方隨便他解釋阿147F 05/20 21:59
噓 shelizi: 知道有漏洞還不補真是資方打手149F 05/20 22:00
→ cimic: 14天頭尾只休一天 違反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150F 05/20 22:00
→ sam731215: 操妳媽的勞動局,連法條都敢亂解釋還能期望你們什麼151F 05/20 22:00
→ cimic: (勞動基準法第30條)152F 05/20 22:00
→ CCNK: 立的都是有利於資方的法,再加上資動部,偉哉鬼島153F 05/20 22:00
→ brianson: 勞動局以每周計算,事實上應該是以日數算,七天必休一154F 05/20 22:00
推 wsdykssj: 人可以連續六天不喝水,第七天一次喝飽喔,神奇吧155F 05/20 22:00
推 tsukasaxx: 工讀生就不是人?連上12天班這什麼法條?資方過太爽!156F 05/20 22:00
噓 rinatwo: 資方狗 不意外 最高行政法院可不是這樣說157F 05/20 22:00
→ CCNK: 慣老闆的天堂159F 05/20 22:00
推 Shinn826: 這應該可以促成修法吧? 連上12天 真他媽奇葩160F 05/20 22:00
→ Skeleton7: 法條詮釋的很詭異+1 立法者的每7天 是如此計算嗎161F 05/20 22:00
→ mij: 失望 勞工還是很弱勢164F 05/20 22:01
推 cccb: 這條真的是這樣子玩啊....我研究過了...166F 05/20 22:01
噓 twhphili: 七天須休假一天 可以解釋成這樣 勞委會也要得諾貝爾獎了167F 05/20 22:01
推 cccb: 如果是四週變形 會工作更多天...168F 05/20 22:01
→ sam731215: 法條沒有問題啦,是垃圾勞動局曲解法條169F 05/20 22:01
→ cimic: 連十二天 8小時 96小時 違法了 勞動局的垃圾惡意曲解法律170F 05/20 22:02
推 DASHOCK: 每七天應該是七天一輪的意思 這種解釋有疑慮
每七 就是一二三四五六七 再一二三四五六七171F 05/20 22:02
推 liaon98: 這解釋問題很大 在那12天內就不是每7天有一假175F 05/20 22:03
推 Maxhuge: 幹他媽的這殺小狗屎法 到底要怎麼保護勞工176F 05/20 22:03
→ sam731215: 這條根本不是這樣玩,研究過還搞錯,回去重讀啦178F 05/20 22:03
噓 Mradult: 一定很多慣老闆不知道,勞工要哭了181F 05/20 22:04
→ rinatwo: 法官可不是這樣認定的182F 05/20 22:04
推 CCNK: 資動局,查無不法,謝謝指教183F 05/20 22:04
→ rinatwo: 資方狗另外創的舔屁眼解釋189F 05/20 22:04
推 cimic: 勞動局的垃圾 12天連上 工時破表他還說合法 幹你媽的垃圾勞動局190F 05/20 22:04
噓 GrayAngel: 什麼垃圾解釋法...資動部的要不要自己把上班時間調這樣192F 05/20 22:04
→ hate9989: 慣老闆眼睛一亮 重新排班中193F 05/20 22:05
噓 scratch01: 垃圾勞動部 可能要打電話去台北市幹譙喔
亂解釋法令194F 05/20 22:05
推 dWoWb: 不能續工作7日不就解決了 QQ196F 05/20 22:05
推 sam731215: 自己看看你PO的文章"經公會或勞資會議同意"197F 05/20 22:05
推 NN9: 連12天…198F 05/20 22:05
噓 EggAcme: 以後公務員也比照辦理199F 05/20 22:05
推 waeting: 最高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2199號.....去看啦!!勞工局去死200F 05/20 22:06
→ cimic: 勞動局的九成是黑官 連這麼單純的法令都搞不清楚201F 05/20 22:06
→ sam731215: 本來每七日就是解釋成任意七日阿,不然有規定起算日嗎?203F 05/20 22:06
→ edsmom: 原來勞基法裡大夜班可以連上12天!?!204F 05/20 22:06
推 Kenqr: 你能連上大夜班12天 真不簡單205F 05/20 22:06
推 cul287: 我以前大夜還有做到中午的 早班遲到還要自己扛住上班潮206F 05/20 22:07
推 onlymes: 原來可以連上12天哈哈208F 05/20 22:07
→ cimic: 公務員比照辦理啦 幹林娘210F 05/20 22:07
推 pkmu8426: 可以連上12天????? 嚇死寶寶惹211F 05/20 22:07
推 akway: 這個黨主席很不錯 比檯面上左派黨務實多 有實驗精神212F 05/20 22:08
噓 Mradult: 違法不查也就算了,還能曲解法令,真是資動部215F 05/20 22:08
推 yatola: 連續十二天是合法的???我看到的這什麼垃圾法令??218F 05/20 22:08
噓 oidkk: 去你的連上12天222F 05/20 22:09
推 lucef: 什麼鬼法令,違法不查也就算了,還能曲解法令,真是資動部223F 05/20 22:10
噓 GrayAngel: 中間連續上班12天就不合法了跟排休有啥關係..226F 05/20 22:10
推 k1400: 勞基法規定 最多可以連續上班12天 要整員工又多一招227F 05/20 22:10
噓 sam731215: 例假不一樣,但是規定就是七天內要休一天,最多就是連228F 05/20 22:10
→ foolfighter …
推 foolfighter: 最高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2199號,解釋應做六休一,230F 05/20 22:11
→ sam731215: 上六天,跟例假哪一天有什麼屁關係,別自己奴就在這邊235F 05/20 22:11
推 dWoWb: 不能連七 不就解決惹QQ236F 05/20 22:11
→ k1400: 今天沒有主席 誰也不知道 連上12天是(合法的)!!!!238F 05/20 22:11
→ CYL009: 真的是這樣 差別在於上面敢不敢240F 05/20 22:12
推 cccb: 這是歪理啊 我也不認同 但實際問過業界 真有人這樣搞241F 05/20 22:12
→ foolfighter …
→ foolfighter: 勞工局局長不是鄭香玲嗎......為什麼會這麼扯242F 05/20 22:12
推 Taidalmc: 原來可以連上12天啊 慣老闆又學了一課了243F 05/20 22:12
推 laal: 連上十二天是合法的?245F 05/20 22:12
推 reaturn: 資委會還是廢掉算了246F 05/20 22:12
→ sam731215: 有人這樣搞不代表是對的,真的是奴到腦袋有洞了嗎248F 05/20 22:13
推 taikonkimo: 文字漏洞啊....給你七天頭放假 再給個七天尾放假250F 05/20 22:13
推 anendfox: 連上十二天也不合理啊幹!253F 05/20 22:14
噓 ake1234: 所以可以連上12天 好爽唷254F 05/20 22:14
推 cccb: 我又沒說這樣對 我是説有人這樣玩 我都說我不認同了257F 05/20 22:14
→ derekhsu: 的確有公司因為這樣違法被罰過了258F 05/20 22:14
→ sam731215: 遵守勞基法的公司本來就是極少數,可是作為稽核單位公開曲解法條這意義完全不一樣259F 05/20 22:14
→ derekhsu: 什麼時候台北市的解釋權變那麼大261F 05/20 22:15
噓 kuter: 新聞沒探討更細 勞基法提到的休頭休尾 所謂的12天連續上班需要經過勞工或著勞資會議同意262F 05/20 22:15
→ cccb: 這黨主席蠻成功的 讓大家正視到這問題 希望可以改善就業環境264F 05/20 22:15
→ kuter: 打錯 是有工會要工會同意 無工會要開勞資會議265F 05/20 22:16
推 mayanino: 我還是覺得依字面上解釋不能連上12天,法律並沒說七天是266F 05/20 22:16
噓 BlueBird5566: 噓 GrayAngel: 中間連續上班12天就不合法了跟排休267F 05/20 22:16
→ gn02118620 …
推 gn02118620: 白癡 統一的人資部有多少人...他絕對符合勞基法的268F 05/20 22:16
推 gto5310099: 這個解釋很有問題吧 連上12天是怎樣?~269F 05/20 22:16
→ xj65lm3: 之前是高雄市勞工局秀下限,現在換台北市勞工局。271F 05/20 22:16
→ sam731215: 說文字漏洞的要不要回去重新讀一下國文....272F 05/20 22:16
推 Mradult: 推他身體力行,這才是基層關心的事273F 05/20 22:17
推 Csir: 靠北 連上12天是合法的274F 05/20 22:17
→ xj65lm3: 他媽的陳菊和柯文哲在衝三洨275F 05/20 22:17
→ kuter: 因為是用雙週去看的 不過者種法律已經很舊了 早該休了276F 05/20 22:17
→ mayanino: 從哪一天起算,而應該是不能連上超過六天才對278F 05/20 22:17
推 kana0228: 國家勞工黨是什麼黨?????280F 05/20 22:17
→ kuter: 講白點 就是模糊 真的要硬弄 其實還不算真正的合法281F 05/20 22:18
→ dWoWb: 文中有說 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ㄎㄎ282F 05/20 22:18
推 sam731215: 為什麼用每七天而不是每週,就是為了避免有人曲解阿283F 05/20 22:18
推 ogcman: 原來是豪哥 豪猛啊284F 05/20 22:19
→ sam731215: 法條並沒有規定起算日,所以不管你從什麼時候開始起算285F 05/20 22:19
→ gn02118620 …
推 gn02118620: 統一絕對在員工聘僱時就會打工作合約啦...鄉民以為統287F 05/20 22:19
→ kuter: 勞基法不大修 什麼都是屁 一套法律可以讓雙方解釋來解釋去288F 05/20 22:19
→ sam731215: 都要符合每七休一的規定,所以最多就只能連上六天291F 05/20 22:20
推 pipitruck: 我們排班都不能連7耶 原來我們公司還比政府優質292F 05/20 22:20
→ mayanino: 吃不吃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關係好辦事,連檢舉人都主動293F 05/20 22:20
→ ogcman: 連上12天 中南部傳產常有的事 沒什麼奇怪的吧294F 05/20 22:20
→ kuter: 先問老闆 兩週中的第一週從哪一天開始算 有沒有白底黑字296F 05/20 22:20
→ sam731215: 不要不懂就一直在那邊喊文字漏洞,這法條沒問題297F 05/20 22:21
→ gn02118620 …
→ gn02118620: 人家有一整個人資部還有法律顧問 天天在處理這種勞資298F 05/20 22:21
噓 zhuazhua: 噓勞基法 還可以休頭尾連上12天哦……299F 05/20 22:21
噓 jauruyu: 中間可以連續上班12天 這勞工局的意見? 改成資方局好嗎300F 05/20 22:21
→ gn02118620 …
→ gn02118620: 糾紛...勞方想跟統一這種企業爭...難301F 05/20 22:21
推 cimic: 我看直接買通勞動局比較快303F 05/20 22:22
→ sam731215: 90年度判字第2199號判決去看一下吧,就算打合約也無效304F 05/20 22:22
推 abc1231qa: 連續十二天我同事有做過 後來他就離職了305F 05/20 22:22
→ kuter: 除了例假日 還牽扯到變形工時308F 05/20 22:23
→ pftmax: 連續上班12天 幹你媽的王八勞基法 工讀生不是人就對了313F 05/20 22:24
推 sam731215: 就是有這種想法,企業才如此囂張,可悲奴才315F 05/20 22:25
噓 eric61446: 以後可以點放四小時 學習軍方好了320F 05/20 22:26
推 ffdagger: 趕羚羊的如果換是鴿子連上n天班而且還是時間不固定的輪番上來抱怨也只會被嗆"不爽不要做"或"誰叫你們不組工會"而已321F 05/20 22:27
→ ubcs …
推 ubcs: 吃屎勞動局325F 05/20 22:27
推 cccb: 最下面那頁另開戰場了326F 05/20 22:27
推 pftmax: 這法律不修 資方永遠欺壓在勞方身上327F 05/20 22:27
推 sallypon: 至少談到重點了,希望可以改善331F 05/20 22:30
→ EFPTT: 原來可以連續12天上班,勞工局要不要先比照辦理342F 05/20 22:33
推 fago: 台北市勞工局是資方養的嗎?......可以曲解法令到這種地步345F 05/20 22:33
推 cimic: 沒什麼 就是惡意曲解法令 知法玩法346F 05/20 22:34
推 EFPTT: 資方局啦!啥米勞工局不要丟臉好嗎347F 05/20 22:35
推 PoLyGyNy: 應該強制規定周六日不得工作 這樣就不會有衍生問題了348F 05/20 22:35
推 ImBBCALL: 勞基30-1三款打掉勞基36350F 05/20 22:35
→ EFPTT: 勞工局以身作則全部連上12天351F 05/20 22:35
→ ufo15526368: 不然每日休息輪班 也可以集休?首尾連續上班24小時?355F 05/20 22:37
推 abc0922001: 連上12天XDDD 每休息兩天就工作12天356F 05/20 22:37
推 jevin: 勞工局故意曲解法令吧357F 05/20 22:37
→ ImBBCALL: 30-1是91年的新法, 90年最高法院判決gg358F 05/20 22:37
推 tisen: 30之1的確打爆這個檢舉者XD363F 05/20 22:39
→ planky: 乾脆1月休完上到年底附近再補休完364F 05/20 22:39
→ tisen: 30之1是新法,打掉36條了,勞動部沒錯,小七也沒錯。365F 05/20 22:40
推 Maziger: 奴隸島政府:查無不法 島上奴隸:不要剝奪我們工作權366F 05/20 22:41
→ tisen: 不要自己亂解釋什麼連續上到年底這種的,你這個真的是違法啦367F 05/20 22:41
→ psl7634: 請去看我那一篇的解釋369F 05/20 22:42
推 ogcman: 不少傳產都把地方官員按奈得好好的 法律基本上無法可管370F 05/20 22:43
推 cimic: 30-1是哪個混蛋修的373F 05/20 22:44
→ cimic: 罵基層官員 不如去幹立法委員375F 05/20 22:44
→ foolfighter …
→ foolfighter: "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376F 05/20 22:44
推 philip571: 北市勞動局亂解釋法律,每七天跟每週的意義完全不同377F 05/20 22:45
推 pfw: 現在才發現勞基法用來搞員工的嗎?解釋權都在資方手上381F 05/20 22:47
噓 loverpost: 南部的慣老闆又有新招了...不到22K的薪水然後要連上12382F 05/20 22:47
→ psl7634: 大家 要看懂法條 老闆本來就不能這樣強迫你383F 05/20 22:48
→ loverpost: 天,還可以上2輪,完全合法...幹!!384F 05/20 22:48
→ psl7634: 但此案 最後承認是自己畫假釣魚385F 05/20 22:48
→ psl7634: loverpost 月休4天不到22k 是有多魯?
foolfighter 通常合意的講好就好 沒有合約紀錄老闆吃虧388F 05/20 22:48
推 tisen: 自己畫假,那就爆啦,還有什麼解釋空間嗎?小七穩贏了啦。391F 05/20 22:50
推 brian207: 有人在檢討勞工囉~~被苛刻不是老闆的錯 是沒競爭力 對吧392F 05/20 22:50
推 kipi91718: 這種勞工局…比一個什麼黨主席還不如395F 05/20 22:53
推 tisen: 勞資會議口頭說了也算是,並沒有規定要作成紀錄吧?396F 05/20 22:53
推 PoLyGyNy: 慣老闆給22K=沒競爭力 勞工拿22K當然也是摟398F 05/20 22:53
推 ImBBCALL: 7-11這種企業,勞資會議跟公會討論也不是這種短期打工仔會接觸到得吧402F 05/20 22:57
推 psl7634: 各位 去看我那篇啦 加油好嗎405F 05/20 22:59
推 zerodsw: 勞飢法30:3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406F 05/20 23:00
推 marx0126: 可以連上12天?幹這也太屌了 勞動局?改名算了 幹407F 05/20 23:00
→ psl7634: 不管是加盟或是直營啦 沒有會議記錄或切結是資方疏失408F 05/20 23:00
推 chichung: 我當兵休頭休尾各放七天 間隔快2個月也是快瘋掉409F 05/20 23:00
→ psl7634: 但不代表資方就一定錯 當然 勞方可以裝死咬資方違法410F 05/20 23:01
推 msj2287: 連續上班十二天 是想整死人嗎412F 05/20 23:01
→ psl7634: 然後 請再看一下這篇標題 勞工就是故意釣魚得413F 05/20 23:01
推 lariat: GJ 爛法415F 05/20 23:02
→ Fm4n: 真 鬼島416F 05/20 23:02
→ psl7634: 第一段就寫很明了 他策畫得 一堆人還無視喔417F 05/20 23:03
推 faxy: .........可以連續上班12天418F 05/20 23:03
→ psl7634: 他可以自己要求這樣排 店長答應就好 但店長不能強迫他419F 05/20 23:03
噓 Mybook: 亂解釋一通 何謂每七天/休1日 那有連12天的422F 05/20 23:09
推 a78012023: 智障公務員嗎應該是要做滿6天就要休一天叫人連上12天班你公務員休屁周休二日 幹426F 05/20 23:10
推 psl7634: 30-1哪裡寫要過半 你想怎麼休假你同事還要過半同意喔 瞎431F 05/20 23:10
噓 pantw: 警察是我納稅錢養的,被拿去做實驗是啥小啦~浪費資源。432F 05/20 23:11
推 ImBBCALL: 我是說統一這種企業啊,律師法務人多到數不完的企業,30-1工會這種應該都有事先打預防針吧(猜測)436F 05/20 23:13
推 vovzz: 強440F 05/20 23:14
推 passTWth: 這樣上12天 去自殺比較快443F 05/20 23:15
推 cccb: 勞資會議不是勞資雙方代表出席嗎?百人以上單位不得低於各5人444F 05/20 23:15
→ psl7634: foolfighter 請貼個連結好不好
而且我剛剛就問你 你想要這樣休假 還要同事過半同意?445F 05/20 23:16
噓 june0204: 垃圾官員 你連續上班12天看看阿 以後你們也休頭休尾來阿你們不會靠妖在來嘴451F 05/20 23:18
推 yaieki: 連續十二天的大夜是要人過勞死嗎 奴工局太扯453F 05/20 23:19
→ psl7634: 我是說 你去把過半這個文找出來 好嗎
我就問了你一點 你想要這樣休假還要同事過半同意才能休?454F 05/20 23:19
→ foolfighter …
推 foolfighter: [url]http://goo.gl/xh6oGQ[/url]456F 05/20 23:19
→ psl7634: 如果是這樣 你不覺得矛盾嗎 你想怎休還要同事過半決議458F 05/20 23:20
推 cimone: 解釋是勞動部解釋發函給各縣市勞工局的 勞動部這樣亂解釋461F 05/20 23:20
→ Mybook: 我的看法是法條寫每七天/休1日 不是每週 所以間隔七日休462F 05/20 23:20
→ cimone: 要不要猜猜看是誰任內做的? 還有另一個亂解釋的就是假日加463F 05/20 23:20
噓 pray: 挖 科科被抓包垃圾勞基法464F 05/20 23:21
推 ImBBCALL: 會議的通過應該一體適用民法規範465F 05/20 23:21
→ cimone: 班費的事 完全都是偏向資方466F 05/20 23:21
推 luten: 推,項豪加油469F 05/20 23:22
推 APC: 資動部~科科~471F 05/20 23:22
噓 psl7634: foolfighter 我還是覺得你在亂扯 等我讀完473F 05/20 23:23
→ psl7634: 我就講了 你今天是小七大夜班 想這樣休 還要其他同事過半還要早班中班晚班同事過半同意休你才可以休喔 不奇怪?475F 05/20 23:24
噓 MadeTW: 去你媽的12天有設跟沒設一樣又位資方開啟一扇大門了478F 05/20 23:25
→ psl7634: foolfighter事業單位三人以下為當然代表 看清楚沒
大夜班就你一個 即便有3個 還是當然代表479F 05/20 23:25
推 sanyo113: 亂解釋,每兩週休兩天,才可以連上12天,我以前就是這樣上班!481F 05/20 23:26
→ psl7634: 你大夜班想調假三小的 還要早中晚班同事過半 還在扯483F 05/20 23:26
噓 lalalalsf: 休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休 這啥鬼解釋法484F 05/20 23:26
→ psl7634: 請大家看清楚 是勞工可以這樣要求 但老闆不能強迫12天485F 05/20 23:27
推 ImBBCALL: 不是啦,f的意思是至少工會會勞資會議有做過這決議
不是每週排班做一次的那種會議486F 05/20 23:27
→ psl7634: 有事業場所 和事業單位 請你自己看清楚492F 05/20 23:29
※ acidrain: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5/20 23:29
→ psl7634: 我就講了最簡單的 你連回答都不敢回答 還要硬ㄠ493F 05/20 23:30
→ foolfighter …
→ foolfighter: 是企業員工,不是該班表員工,你連閱讀都有障礙嘛?495F 05/20 23:30
推 Dalaia: 可以達成連上12天 這本身就是漏洞496F 05/20 23:30
推 rinatwo: 他這種算小的 我被資方嗆過 你不是在勞委會上班497F 05/20 23:30
→ psl7634: 你是大夜班有事想要這樣休 還要早中晚班同事過半答應?498F 05/20 23:30
→ psl7634: 我就問你最簡單的阿 不要亂扯500F 05/20 23:30
→ psl7634: 第三條最後一句去給我看清楚502F 05/20 23:32
→ psl7634: 那拜託你去回一篇 給大家笑
你說都是同一單位 那我就問你 你調假還要你同事同意?505F 05/20 23:32
→ psl7634: 大夜班要換假 干早中晚班屁事 不要笑掉人家大牙
靠 同一場所不同單位阿509F 05/20 23:34
→ psl7634: 不要一直拿法條硬扯啦 我問你的問題回答沒
拜託你去發一篇 讓大家來回答你 快點 馬上513F 05/20 23:34
推 abc53: 推517F 05/20 23:35
推 CTHsieh: 臺灣真的只缺奴才。。。518F 05/20 23:36
推 rinatwo: 等等有人會說打手槍難道要過半?519F 05/20 23:36
→ headsobig: 勞基法就每個法條都給你一個經勞資同意不在此限,有寫520F 05/20 23:37
→ headsobig: 進約裡簽的話怎麼算都是資方贏啊 xD522F 05/20 23:37
推 psl7634: 好啦 你不發文齁 我替你發 請你下來回527F 05/20 23:38
→ psl7634: 同營業場所 不同單位 照編制的話 你等我發文 賣造530F 05/20 23:39
噓 name0625: 在那說沒規定起算日的腦袋在想什麼?醫生說每六小時吃一次藥,你是會吃兩次撐十二小時喔?531F 05/20 23:40
推 Aliensoul: 休頭尾 好笑 要不一年放一次假好了533F 05/20 23:40
推 psl7634: 又跳到適用與否囉 我那篇有打出來了阿 還要跳針536F 05/20 23:41
噓 OOQ: 連上12天這勞基法不修說得過去嗎?540F 05/20 23:45
噓 king32111: 原來可以連上12天 (慣老闆筆記中543F 05/20 23:47
噓 mindy201: 那連12天又哪裡合理了啊,而且是大夜欸!544F 05/20 23:47
推 a1013707: 勞基法是不是該修法了?我們是勞工不是奴隸545F 05/20 23:48
推 hubert0719: ???大夜班要做的 許多許多啊 唉唉!!!546F 05/20 23:49
噓 EricXD: 連上12天,你他媽怎不去吃屎幹549F 05/20 23:50
噓 AChieh: 阿不是7天休一天555F 05/20 23:53
→ lin8851: 真的有一條是兩星期內休兩天就好啊..查無不法,謝謝指教勞基法第31-1條有寫
此條還註明不受七日休一日之限制556F 05/20 23:53
推 Tawara: 連上12天 臺灣人的吃苦耐勞 讚559F 05/20 23:56
噓 mikazeray: 連上12天...阿不就一個月4個禮拜只休4天 這勞基法還不修法嗎?560F 05/20 23:57
推 sakala: 這啥小 連上12天?勞動局是資方打手563F 05/20 23:58
推 lin8851: 然後不要肖想勞資會議啦,裝飾用你也信..564F 05/20 23:58
推 tisen: 超商適用2 4 8周變形工時,所以這回合資方勝利。566F 05/20 23:58
推 tisen: 勞基法雖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但並未規定該1日休息必須固定於星期幾,故勞資雙方可協商排定例假日,經勞工同意後可於週期內更動,但仍不能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12日,超過法定工時(現行為每2週84小時)部分仍應發給延長工時工資。570F 05/21 00:02
→ psl7634: foolfighter 我開一篇給你了 去回575F 05/21 00:03
→ tisen: 依勞基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其分支機構人數在30人以上者,亦應分別舉辦之。 一、 勞資雙方同數代表,舉行定期會議。 二、 勞方及資方代表各為2人至15人。但事業單位人數在100人以上者,各不得少於5人。事業單位人數在3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委員。 三、 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業單位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或改派時,亦同。 四、 勞資會議代表之任期為4年,代表連選得連任。
這樣你覺得資方會輸嗎?577F 05/21 00:04
推 bennybny: 這樣還是合法喔,勞基法該改了吧587F 05/21 00:05
推 Diaw01: 我連續上班十三天跟十七天過,真的精神異常了590F 05/21 00:05
→ yesonline: 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591F 05/21 00:06
→ psl7634: 不要再回這篇了啦 我都開專篇給你了592F 05/21 00:06
→ foolfighter …
→ foolfighter: [url]http://i.imgur.com/ak3LPYe.jpg[/url]593F 05/21 00:06
→ lin8851: 法定工時不是改成每週40小時,變形工時不得超過48了嗎595F 05/21 00:06
→ psl7634: foolfighter 我發現你的盲點了
lin 最多48596F 05/21 00:07
推 tisen: 參考 便利商店業常見勞動法令案例彙編a598F 05/21 00:07
→ psl7634: foolfighter 他的決議應該是影響多數人的班表或工時吧
如果今天要調動的是大夜班 人員1個 當然是本人同意或拒絕快點啦 快點回我那篇 硬是要回這篇
可惜今天是周末 要打你臉只能等周一599F 05/21 00:07
推 suifong: 中華民國萬萬稅,對勞工的保障就這樣?604F 05/21 00:11
推 alains: 幹!連續上12天以上才違法,資動部真不是浪得虛名!605F 05/21 00:11
推 Absioute: 老木勒 連上12天夜班是怎樣 生產線輪班也沒那麼操606F 05/21 00:16
噓 aa708: 連續上12天?我有沒有看錯?幹607F 05/21 00:22
噓 hata506: 有沒有勞動局都不站在勞工立場的八卦608F 05/21 00:23
→ psl7634: 大家阿 法條看清楚在罵 唉609F 05/21 00:23
噓 JJonly: 連續上12天太沒人性了吧,哪有這樣解釋法令的612F 05/21 00:27
噓 joinwu: 有啥稀奇林北工作都是排休(隔週) 每個月紅字幾天休幾天,但是總是會遇到月底沒假,月初沒假連續上班超過14天的窘境。614F 05/21 00:31
推 m1224cool: 連續上班12天 妳祖宗十八代不得安寧617F 05/21 00:34
噓 jimmy508: 這種法條不改嗎,12天,幹618F 05/21 00:34
噓 HuaLan: 這什麼惡法... 應該說 根本就是訂出模糊空間給人家解釋619F 05/21 00:35
→ HuaLan: 他媽的中華民國政府就是這麼愛搞模糊仗就對了621F 05/21 00:36
推 tlsg2: 原來可以連上12天.. 哪個公務員來上一下阿624F 05/21 00:43
噓 asmiocv: 這是有保障三小勞工權益625F 05/21 00:48
推 ensueno: 12天到底是三小628F 05/21 01:08
推 kazeki: 連上12天 我都驚呆了629F 05/21 01:09
→ tisen: 30之1條規定可以啊,你們沒看法條?630F 05/21 01:15
推 uligo: 連上12天合法 這是資基法632F 05/21 01:22
→ ogcman: 別再大驚小怪了 中南部傳產 連上12天很正常641F 05/21 01:35
推 beryll: 連上12天合法 這是資基法644F 05/21 01:55
推 yangnana: 這樣硬凹也行?鬼島無誤。645F 05/21 01:58
推 yayarice: 怎麼不是700天休100天 中間可以連上600天?646F 05/21 02:10
推 sunblues: 台灣就一堆剝削勞工的惡法,難道被稱鬼島647F 05/21 02:15
推 tisen: 因為你還沒看勞基法啊,有規定可以像你說的這樣上班嗎?648F 05/21 02:15
推 t0kyohot: 所以說法律變成文字遊戲,法律就是保護懂法律的人649F 05/21 02:29
噓 dogreen: 查無不法。可恥。651F 05/21 03:20
→ hostage911: 不能強制限制24小時營業店家的數量 台灣人力資源堪慮653F 05/21 04:33
→ wutumi: 30-1的重點是“工會”,但是並沒有說“工會成員”。只要“曾經存在過的工會曾經同意過”就可以繞過了。658F 05/21 06:05
推 hk416: 推!!!! 台灣勞工局都洗洗睡吧660F 05/21 06:08
噓 Jkuo17: 法律漏洞盡量鑽,爛資方661F 05/21 06:24
推 firefight: 看到勞基法這種偏袒資方的解釋,台灣人還是繼續當奴隸662F 05/21 06:26
→ zxcvbmss: 可憐 如果加盟又是個百萬讓財團吞走663F 05/21 06:26
噓 newstyle: 結果還是凹警察來幫你顧店~資方根本沒損失664F 05/21 06:45
噓 Darvish11: 真的,原來每7天休一天,可以這樣解釋,大家都誤會了,連慣老闆都不知道,看來接下來要上超過7天是常態囉666F 05/21 07:00
推 drcula: 慣老闆表示:所以一個月只給休2天就好668F 05/21 07:04
推 oeibei: 慣老闆:爽了以後都這樣搞670F 05/21 07:43
噓 BabySatan: 照北市勞動局的解釋,那當初立法時直接說每週休就好了為啥要說七日休一日?671F 05/21 07:50
噓 wern05: 哪個白痴狗官自以為自己是yoyodiy可以這樣繞過法條啦?674F 05/21 07:58
推 Shadouie: 抓到勞基法漏洞 勇者給推675F 05/21 08:19
推 bhis: 他應該上13天的
不過也成功讓人民知道這法律叫資基法676F 05/21 08:22
推 ElleYang: 這條法2年前公司人資就解釋過了,要就怪勞基法用不著怪公司。從源頭改起
臥底丶離開可以,但後面処理的手段很不負責679F 05/21 08:28
推 pian0214: 連上12天,慣老闆們開心682F 05/21 08:43
推 Herojojo: 連上12天你好意思出來解釋684F 05/21 09:37
→ headsobig: 老闆們都嘛早就知道了,工作沒那麼緊的地方員工也不是太反對685F 05/21 10:04
噓 CKBILLY: 你他媽的鬼島勞工局,根本就是資方打手687F 05/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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