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89207040 (黃卓盛)標題 [轉錄] 許勝發掏空50億,易科罰金29萬7000元時間 Sun May 22 15:39:00 2016
原文
http://www.rusrule.com/2016/05/blog-post.html
2016年5月15日 星期日
從萬泰銀宣判看台灣司法
從萬泰銀宣判看台灣司法
四月底有個案子二審”悄悄地”判決了. 悄悄的意思並不是司法有什麼問題,而是相較於
本案在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時的民情激憤,二審結果不論在媒體上或是網路上卻是出奇地冷
靜。這個案子就是萬泰銀行(現在併入開發金控叫凱基銀行)前董事長許勝發的掏空案。
讓我帶大家看一下2014年4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時的新聞標題
─許勝發涉掏空萬泰銀行 求刑10年 輕判6月 (自由時報)
─太子董座超貸 罰16萬元了事 (蘋果日報)
如果你還記得當年婉君最興盛時,不少人還挖出了許勝發的背景,大嘆黨證無敵,有關係
就沒關係!
是的,這個案子是因為許勝發從1996年到2003年期間,利用自己同時是太子汽車和萬泰銀
行董事長的身份,以7~8家人頭公司分別從萬泰銀行和萬泰票券(後來併入萬泰銀行)借出
共計新台幣50億元,這個案子在2008年被檢察官以”非法授信罪”和加重”背信罪“起訴
,求刑10年。
然後呢? 經過6年的審查,一審在2014年判”非法授信罪”成立,但背信罪不成立, 判一
年,但因為中間碰上2007年的解嚴20週年的減刑,所以變半年,依規定不到一年刑期可以
依一天900元折抵,所以最後變成繳交新台幣16.2萬元就可以脫身了,這也是當時輿論大
罵的由來。
接下來是2016年的4月二審判決結果,同樣的媒體報導如下:
─萬泰銀非法核貸弊案 許勝發加重判11月 (自由)
─涉萬泰商銀違法放貸 太子集團許勝發二審判11月 (蘋果日報)
簡單地說,原本大家不滿的一審判一年減刑為6個月, 易科16萬罰金,二審法官決定予以
”重懲”,改為判刑25個月和罰1600萬, 同樣在減刑後,變成11個月, 可易科29.7萬元和
另外罰金700萬,換言之. 二審判決後許勝發要改繳730萬(還能找錢3000元)後”才能脫身
”。
很明顯地,我們的媒體和鄉民認為730萬-3000元就是一個掏空50億元案件的最適處罰,或
是此時我們應該專注於非洲詐騙犯該送往何處? 畢竟國家尊嚴高於一切掏空案,所以輿論
才會將本案在一審被高高舉起,二審卻輕輕放下,大家卻都沒有意見。這絕對不是因為媒
體被收買,還是婉君覺得民進黨已經執政,基於和協社會沒有必要再追殺國民黨大老的關
係。
這個案子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萬泰銀行是1990年代台灣開放的新銀行之一,其背後最大股
東是專門代理Suzuki的太子汽車。這些年來汽車業品牌大者恆大,太子汽車開始沒落了。
自家企業沒落,但自己同時又開銀行,如果是你會怎麼做? 很簡單嘛,去自家銀行搬錢就
對了。這說來容易,但金管會不是笨蛋,很早之前就明令禁止銀行對內部關係人作無擔保
放貸,也就是內部人要借錢可以,一定要有足額擔保品。所以怎麼辦? 上有政策 下有對
策,很簡單啊,許勝發就成立了一堆人頭公司看起來和自己無關,然後利用對銀行的控制
力讓萬泰銀行放款給這些公司,從1996~2003年,這些人頭公司向萬泰銀行借了34億,向
萬泰票券借了16億,這個案子經檢舉和調查後檢察官發現,這些借到xx公司的錢,根本最
後都繞回了太子汽車手中,甚至有幾家公司的負責人就是太子汽車的財務長,於是就以”
非法授信”和”加重背信罪”起訴,求刑10年。
先講一下”背信罪”,幾乎你看到的所有掏空案件當事人被告的就是”背信罪”! 背信罪
簡單講就是民間版的貪污罪,大家熟悉的貪污是公務人員才有的罪,公務人員拿國家的錢
或權力卻以此圖利特定人或自己,這叫做貪污。但民間企業經理人不是公務員啊? 不過我
們公司法裡有規定,公司經理人對股東負有忠實誠信義務。如果經理人拿了股東的錢去圖
利他人或自己,那明顯地就違背了忠實誠信原則,所以叫背信。不過anyway, 反正背信罪
就是民間版的貪污罪就是了。所以從上面敘述應該你可以清楚了解,為什麼許勝發會被告
背信罪了吧。
另一個被告的是”非法授信罪”,這個就比較簡單了,因為銀行法告訴你銀行不能夠無擔
保放款給關係人企業,於是許勝發繞了一圈,結果被檢察官查出來這些公司名義上不是關
係人,但實際上就是, 所以法律叫你不要做,你卻做了,這就是非法授信。
這樣說來很清楚了,那怎麼會一審判一年,二審判25個月呢? 因為二庭的法官都判決,背
信罪不成立,非法授信罪成立! 怎麼會這樣?
很簡單,因為萬泰銀行寫了一封信告訴法官,他們沒有損失,原因是這些人頭公司都有按
時繳付利息,甚至有幾家還提前還款了。而有趣的是,台灣法律規定背信罪成立的必要條
件之一就是必須要有受害者。既然本案沒有受害者,那當然背信罪就不成立。說真的,你
有沒有覺得什麼地方怪怪的? 這讓我想到我之前用過的一個例子:
古時候常常發生女生被強暴的事,這個強暴犯被抓起來後,男方的父母就去找被害人的父
母協調,”哎呀~我兒子就是太愛你的女兒了才會幹出這種事,反正你的女兒也不是完璧
之身了,以後也嫁不出去了,還不如嫁給我兒子,了不起我們聘金多付一點”. 女孩的爸
媽想想也對,不如就把女兒嫁給強暴犯。於是接下來男方的父母再去找縣令,大人啊~他
們二個都要結婚了,這樣就算不算強暴了啊? 大人想想也對,於是就把強暴犯無罪開釋了
聽完了這個故事你會覺得這是個完美結局? 還是覺得裡面有個地方就是覺得怪怪的?
或許你該想的是,我們的法律要懲罰的到底是犯錯人的不當行為? 還是他的不當結果? 如
果有個搶匪搶走了路人皮包,路人為追趕匪徒閃過了樓上掉下來的花盆,結果抓到了搶匪
,被害人也沒有財物損失,難道搶匪就該無罪嗎? 為什麼背信罪一定要有人受害? 如果我
知道我從銀行搬出一堆錢,反正只要調查局開始約談我(甚至不必等到起訴),我馬上還錢
就不會有事,這個法律是不是不在威嚇犯罪者而是在鼓勵大家這麼作? 請你回頭去看看什
麼叫背信? 當一個銀行負責人利用權勢把錢挪到自己企業或自己的口袋時,是否他就違背
了忠實誠信的責任? 這個前提下,有必要一定要有受害人嗎?
事實上,如果再細究,你會發現這個案子帶出台灣現有法律問題還很多. 例如,這個案子
是2008年起訴的, 犯行在1996-2003年, 一審在2014年, 二審在2016年,目前還不知道三
審定讞是何時,如果以起訴時間點來看,定讞可能在起訴後9~10年後,如果以犯行來看,
可能還超過20年。而許勝發已經91歲了! 我曾聽過地檢署的一位主任檢察官說過,台灣金
融犯罪的平均結案時間是10年。當然會造成這樣的結果背後因素很多,金融犯罪牽涉到人
事很複雜,被告可以利用不停傳喚證人來拖延時間、台灣司法審理制度問題…等,但同樣
的道理,從事金融犯罪利大罪輕,又平均要10年才會定讞,是不是也在鼓勵大家朝向方向
?
第二、對於犯罪金額,檢察官說是50億,但法官認為不法金額只有8億,理由是銀行法雖
然在1975年就規定不能對負責人作無擔保放款,但是規定不能”用人頭”作無擔保放款是
2000年11月才通過,在法律不溯及既往下,因此法官認定許勝發的人頭公司只有2000年11
月過後的才有罪,因此之前的42億不能算。可是你想看看,前面的42億流進太子汽車是事
實啊! 如果沒有許勝發的壓力或暗示,正常情況下,萬泰銀行(或任何一家銀行)會無擔保
的借42億給這些公司嗎? 難道這不能解釋為負責人的延伸? 只追求表面文字條文而不重實
質影響,法官大人請問你在想什麼? 更別說2000年11月後才成立的公司何德何能? 居然可
以讓萬泰銀行無擔保借8億給這3家公司? 這難道不是背信嗎?
反過來講,台灣的法條是固定的,不溯及既往也是法律常識,那為什麼檢察官又要把案子
”拱成”50億呢? 台灣常見起訴時是重罪,結果判決時卻不及起訴罪刑的1/3,往往大家
都歸究於司法腐敗或恐龍法官,如果經常是這樣,不知你有沒有想過,這其中檢察官可能
也有問題?
最後,這個案例要凸顯的,除了司法審判的緩慢、法條定義的落後及讓人不敢恭維,最後
一個就是我們立法的怠惰。
從上面敘述你就知道,1975年就規定不能對負責人作無擔保放款,可是到2000年才把人頭
納入,請問一下,這是因為1975~2000年之間台灣很少用人頭借款,一直到接近2000年才
頻頻發生因此引發立委關注呢? 還是從頭到尾人頭借款就是台灣普遍的現象? 如果是後者
,那為什麼我們的立委要到2000年才知道要修法? 在其他文章我提過,當全台灣為2013年
日月光排放廢水只被罰60萬而”震怒”認為恐龍法官或官員收錢時,你有沒有想過法官會
這麼判是因為當時這條法律最高的處罰就是60萬(當然, 水污染防制法在去年修正了)。而
之所以如此,這是因為20多年前這條法律在訂立時60萬真的是一筆很大的錢,而因為20多
年來這條法律從未修過,結果今天60萬反而成為一種笑話。所以造就這一切的問題到底是
出在行政機關、恐龍法官? 還是那些你每天都在電視上看到,捍衛著民眾公理、國家尊嚴
的立委? 你有沒有想過這些人什麼事都做,但偏偏他們很少立法和修法? 而偏偏你今天
看到的很多問題就是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律訂定的很不完整、處罰很不具有威嚇性! 出問題
的到底是誰?
台灣有許多讓人莫名其妙的案子,倒楣一點的被媒體或名嘴點名出來批評,可是經常媒體
講了半天,也都是只是針對該案在討論和幹譙,也沒幾個人想過造就這個問題的背後制度
是什麼? 是不是我們應該從制度面去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 反正大家就拼命譙,搞到真的
出事了,很多人第一時間想的是,快點拿些好處來賄賂這些媒體和名嘴,自然就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甚至可能連提都不提。至於萬泰銀嘛~我不知道到底是好運,或是真的公關做
得很好,反正台灣是沒幾個人關心的,即便這個案子反映的是台灣司法和立法的大問題…
…
我想我們還是繼續關心柯P有沒有在Line上說”對A片很興奮”還是謝金燕和豬哥亮的愛恨
情仇好了。
--
好人獨占世間福 手執干戈如破竹
黃藍黑白悉顯明 東北西南穀全熟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44.28
※ 文章代碼(AID): #1NGM8Ob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3902744.A.96A.html
→ yoshilin: 是否刑法上的處分就是這樣了,後面應該是民法賠償之類吧7F 05/22 15:41
→ citywind: 台灣判案有比例原則,碰到罰錢就沒比例原則了8F 05/22 15:41
推 hw1: 好棒 賺了4999703000元11F 05/22 15:41
推 ams9: 這樣某些人還敢怪人眼紅仇富?XDD12F 05/22 15:42
推 cca1109: kmt執政貪污保證16F 05/22 15:43
推 Yuwuen: 50 < 297000 判決合理!!22F 05/22 15:46
推 leron: 司法真的要改革...不然法官亂判一通真的太誇張了23F 05/22 15:46
噓 bbo40453: 重點是前跑去哪了,誰管他要判多重24F 05/22 15:47
→ leron: 誰知道那些恐龍法官背後有沒有拿錢...一定要重新改革司法26F 05/22 15:47
→ innominate: 本來就鬼島阿,台灣對經濟犯的刑責根本不合比例原則27F 05/22 15:48
→ innominate: 幾百萬債務就可以逼死一個人,搞上億的只要關幾年
還可以易科罰金29F 05/22 15:48
推 DEDD: 哇~罰30萬真重~31F 05/22 15:49
噓 dufflin: 靠 話說 到底搬出去頂樓了沒33F 05/22 15:50
推 adm123: 這就是為什麼,小英就職喊司法改革時,掌聲是最大聲的34F 05/22 15:51
推 aimgel: 就台大那群教出來的好學生啊呵呵35F 05/22 15:51
推 orfan: 創法容易 修法難38F 05/22 15:56
推 rial: 幹,法院果然是中國黨開的41F 05/22 15:57
噓 rupcj: 支時跟聯合的報導怎麼不敢貼來比較!?43F 05/22 15:59
→ ArgusX: 黨證現在有團報優惠嗎?44F 05/22 15:59
推 reil: 富人天堂48F 05/22 16:00
噓 sincere77: 很多人還是沒看到重點 問題根源在「立法者」好嗎54F 05/22 16:06
推 cmy66: 高調55F 05/22 16:07
→ sincere77: 國會可以幾十年由一黨把持 法律會這麼落後也不意外56F 05/22 16:08
推 chanli: 拜託台灣的立法委員不要一天到晚只顧選民服務,麻煩上立法院多幫忙把台灣的法律好好改一改吧!59F 05/22 16:14
推 after1: 力法怠惰一直是台灣最大的問題, 沒有之一62F 05/22 16:15
推 op111925: 長知識了,感謝原po免費幫我上課65F 05/22 16:18
推 Drizzle: 到底是法律的問題還是法官的專業判斷很獨特68F 05/22 16:22
推 x0N: 淺顯易懂,感謝原po76F 05/22 16:32
推 sps10513: 我好像在看詐欺獵人的白鷺詐欺手法的解說77F 05/22 16:34
推 jaguars33: 幫高調 kmter沒一個良心 會出來說不應該80F 05/22 16:38
推 kutkin: 只有陳水扁 才有實質影響力
其他人都沒有實質影響力
對了 還有一個郭瑤琪 我都忘了.....81F 05/22 16:38
推 louisp: kmt不意外85F 05/22 16:43
→ qqq0103 …
推 qqq0103: ===========蠢吱看到沒!!我們殺人魔KMT貪汙貪爽爽=======86F 05/22 16:43
→ serval623: 掏空50億小罰30萬!狂
不愧是國民黨支持者!381萬人罩天下無敵88F 05/22 16:48
推 rial: 幹,法院果然是中國黨開的93F 05/22 16:54
推 FinnF: 在台灣欠多才是人生勝利組94F 05/22 16:54
推 askey: 推98F 05/22 17:00
→ dudee: 呵呵105F 05/22 17:05
推 oidkk: 高調106F 05/22 17:07
推 pache: 司法改革推108F 05/22 17:10
推 Muroi: 推,其實要關注修法,不修罰則就是那麼輕111F 05/22 17:20
→ cocabell …
推 cocabell: 司法改革的迫切性 看此案就知道113F 05/22 17:22
推 sggs: 詐騙被發現就還他錢,就沒有受害者了呀~115F 05/22 17:24
→ cocabell …
推 cocabell: 民進黨執政 立委別怠惰了116F 05/22 17:24
推 Birdy: 幹你娘咧國民黨垃圾,高調先119F 05/22 17:31
推 PAULVC: ....122F 05/22 17:36
推 waiting0801: 意外嗎?老實說真的不意外,不改革永遠就是萬年爛樣126F 05/22 17:38
噓 hotbath: 國民黨不貪污才奇怪134F 05/22 17:46
推 garcia: KMT不意外 還當過立委 真不簡單135F 05/22 17:46
推 MermaidFA: 推 司法要改革 再讓法律護航財團台灣就死定了136F 05/22 17:48
推 ptar: 推138F 05/22 17:49
推 cmid05: 689的最愛140F 05/22 17:51
推 pesai: 幫高調142F 05/22 18:10
推 samue: 這要高調~152F 05/22 18:19
→ prkfcpr: 罰這麼重!?給條活路好嗎154F 05/22 18:31
推 marksin: .......................159F 05/22 18:42
推 dingL: 高調160F 05/22 18:45
推 ShutODown: 空有法治外殼 沒有法治能力的台灣XD167F 05/22 18:53
→ asiu: 國民黨就是威168F 05/22 18:55
推 cc9i: 推 檢察官也有問題169F 05/22 18:58
推 urreed: 利委惰於修法 冥嘴還能常常說出某某利委其實很不錯的評價171F 05/22 19:05
→ urreed: 每看到這些都證明台灣是屬於東南亞落後國家之一 把利委趕出國會 讓立委當選才有可能改變 需要更多黃國昌等級立委173F 05/22 19:10
推 papawalk: 司法體系,就是立委、教授、法官、檢察官都有問題,慘175F 05/22 19:11
推 qppqqp: 狗黨威武 哇勒肏176F 05/22 19:12
推 FateOFP: 鼓勵犯罪 不意外177F 05/22 19:14
推 sakon: 鬼島的玩法178F 05/22 19:14
推 anendfox: 推 很少像你這樣分析點出問題的181F 05/22 19:21
※ david190: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5/22 19:35
推 ups: 被KMT 玩壞的鬼島 不EY185F 05/22 19:37
推 KOYOYO: 講的很好但最後兩句很沒必要188F 05/22 19:46
推 ccucwc: 鼓勵犯罪嘛!成功了50億失敗才賠不到30萬 超划算189F 05/22 19:49
推 lmf770410: 如果貪這麼多只罰這些錢就好,當然一堆人貪192F 05/22 19:58
推 Znnc: 台灣的司法真的很棒194F 05/22 19:59
推 clecer: 垃圾 高調200F 05/22 20:19
推 ihatechina: 你不講還真的沒注意 新聞媒體都龜起來了嗎208F 05/22 20:38
推 pp0769: 50億拿點零頭,就夠塞[一堆X人]的嘴213F 05/22 20:55
推 mithuang: 如果沒有不合時宜的法律,國民黨歪哥會很不方便214F 05/22 20:56
推 abcchi: 司法改革!215F 05/22 20:59
推 pisceswu: 我覺得此事件有受害者耶,但是是萬泰銀的存款人,216F 05/22 21:05
推 mia3: 高調 感謝解說 蠻清楚的217F 05/22 21:05
→ pisceswu: 此事應該有威脅到萬泰銀的財務或者萬泰銀的投資人,
從這方面去告會不會比較有著手點218F 05/22 21:06
推 cher1: 有黨證爽翻221F 05/22 21:14
推 mifxmax: 罰29億還是29萬,是不是打錯字了224F 05/22 21:28
推 mts976737: 罰多少? 當然是50億全歸公啊 超出50億的的才叫罰
不然你讓我搶劫你1000萬 我罰個50塊好不好?234F 05/22 22:40
推 ckranger: 文章裡寫立委、檢察官都可能有問題,鄉民沒看內文又繼續罵法官...236F 05/22 22:42
推 Asucks: 誇張到爆,所以說一定要把國民匪黨徹底埋葬!!!239F 05/22 22:57
推 fqoff: 高調246F 05/23 00:14
推 akay08: 黨證無敵,支那鬼國,支那萬歲249F 05/23 00:53
推 et10tw: 高調 什麼鬼251F 05/23 01:23
推 smonkey: WTF.....252F 05/23 01:46
推 gekkojam: 狗民黨立法怠墮 才有漏洞可鑽啊 DDP可能也要跟上嘍257F 05/23 06:58
推 daemonshadow:
憲法暗樁 大法官全變馬英九的人http://is.gd/nTeU3x
2007年,國民黨透過杯葛陳水扁提名的半數人選, 只通過了4位,補提名的全部被國民黨封殺,
目的就是「留給新任總統提名」。 2015年 陳水扁 任命的四位大法官任期屆滿,並經重新任命之後, 【大法官會議中 就全是馬英九的人了!】
大法官蘇永欽 與馬英九關係匪淺http://is.gd/bBIfNm
蘇永欽和馬英九 是高中、大學同學, 蘇的夫人彭鳳至也是馬英九的大學同窗 而蘇彭夫婦 和馬英九、周美青兩家,更是定期進行家庭聚會
馬英九和蘇永欽的私誼,遠遠超過外界想像的親近。258F 05/23 07:14
→ boo2728: 想一下大水庫,就知道現在的神邏輯法官了!274F 05/23 08:37
推 bmthu: 真划算275F 05/23 09:56
→ prince: 反正「實質影響力」只會被用來辦綠的。279F 05/23 1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