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unbuster (勇往直前)標題 [新聞] 馬英九:死刑應維持 但需審慎使用時間 Sat May 13 23:42:03 2017
馬英九:死刑應維持 但需審慎使用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05130239-1.aspx
發稿時間:2017/05/13 19:20最新更新:2017/05/13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13日電)前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兩公約沒完全排除死刑,台灣也
沒有加入西元1989年廢死議定書,沒義務廢除死刑。「我們對死刑的一貫立場應該是維持死
刑,但審慎使用」。
馬英九參加長風基金會「錯誤前瞻計畫,掏空台灣未來」公共政策座談會前受訪說,他2009
年任內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批准書,雖然兩公約沒完
全排除死刑,但社會有長期誤解。
他說,兩公約中處理死刑議題的只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規定,在嚴重犯罪、所
依法律不違反本公約及殘害人權公約、終局判決等3種情形下可執行死刑,「沒有任何規定
是不能夠對身心障礙者執行」。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凡未廢除死刑國家,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
效並與本公約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處死刑。死刑非依管
轄法院終局判決,不得執行。
馬英九表示,只有加入1989年的「公政公約第二任擇廢死議定書」國家才有廢死義務,但中
華民國非參加國。國家沒執行廢死義務,這個議題要釐清,「不要把責任推給兩公約」。
他說,當初簽署兩公約批准書,目的是讓全世界看到,也因尊重人權,他任內把公約變成國
內法。「我們還是在執行,但名義不是公約,讓人家理解到我們的一番苦心」。
馬英九表示,目前台灣執行死刑已很謹慎,「我們對死刑的一貫立場應是維持死刑,但審慎
使用」;如果三審定讞,就要執行死刑,「雖然現在(小燈泡案)才一審,但這一審顯然就
發生了很大錯誤」。
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昨天宣判,法官稱行兇者罹患思覺失調症,只得「摒除個人情緒」
,依聯合國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免死,判處無期徒刑,引起輿論討論。10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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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ma306: 沒有死刑 等於降低殺人犯行犯罪成本6F 05/13 23:42
推 k37440: 就馬這樣的賣國賊應該死刑7F 05/13 23:42
→ jma306: 而廢死只有美好教育理想 沒有有效配套措施8F 05/13 23:43
推 LeeMatt: 不以人廢言 雖然你是垃圾但這種觀念贊同10F 05/13 23:44
推 gan: 這不是廢話嗎12F 05/13 23:44
推 trickart: 推 憤青玻璃心碎了XDDDD14F 05/13 23:45
推 mike158: 這次這個垃圾說的也沒錯 法官問題很大15F 05/13 23:45
→ uini: 馬的愛將羅瑩雪表示:16F 05/13 23:46
推 Hsicen: 想不到我也會有推你的一天17F 05/13 23:46
推 joydow: 說好的關到漏尿呢21F 05/13 23:49
噓 stilu: 你當總統時無不說這種話
怎23F 05/13 23:52
推 kerodo: 小英連講都不敢。。。笑25F 05/13 23:53
推 Neil0503: 會說廢死讓殺人犯降低成本的,就是相信死刑嚇阻性啊
但鄭捷都跟你說了,他有在怕死刑嗎?ㄏㄏ27F 05/13 23:57
推 xulei: 不怕死就不判死了嗎?29F 05/14 00:00
→ jeter17: 卸任終於講了一句人話31F 05/14 00:03
噓 toshbio: 馬英九簽兩公約之後 台灣死刑執行率反而上升喔 反觀……33F 05/14 00:06
→ ggolo: 我一直很懷疑馬不是總統時為啥感覺很正常
但他那精美的八年每陣子都會發病中間是不是有什麼落差34F 05/14 00:07
噓 jjelm: 費死崩潰37F 05/14 00:26
推 skywinner: 死刑本就有嚇阻性 至少減少這個人再殺無辜者的機會38F 05/14 00:45
噓 aadm: 樓上除非你百分之百確定法院絕不會出現冤獄39F 05/14 01:31
推 mj2124: 還好鄭捷不在了,不然放出來不知道下次要死幾個
現行犯可以判了吧,理由很多欸40F 05/14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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