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avichi5566 (我們不會再見面了)標題 [新聞] 諷刺法官?呂炳宏:「恐龍咖啡」賣的是時間 Sat Jun 24 12:12:25 2017
諷刺法官?呂炳宏:「恐龍咖啡」賣的是我心裡的苦
三立新聞網
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最近走進媽媽嘴的人可能發現菜單上多了一道新產品,名為「恐龍咖啡」。很多人立刻聯
想到,是不是跟最近的判決有關係,實際詢問呂炳宏,這杯咖啡的確是判決後的新產品,
但為什麼叫恐龍咖啡?他賣了關子說:只有喝過的人才能體會!
眼前這一杯就是「恐龍咖啡」,拉花沒有恐龍,杯子上也沒有蛛絲馬跡,為什麼取名「恐
龍咖啡」,一旁的呂炳宏說,來,喝下一口就能體會。吸進一口綿密奶泡,上頭的麥芽一
併入口,享受完奶香後,開始咀嚼這釀酒用的麥芽,一顆一顆咬開,甜味散發在口腔內,
但麥芽殼化不掉,再喝一口咖啡準備吞下去,但這一口咖啡,突然變得好苦!呂炳宏看見
記者眉頭皺了,終於開始解釋,奶泡上的麥芽遇到口水,澱粉被分解成糖分,喝下基底卡
布,兩者衝突下,更顯得咖啡苦澀,而麥芽殼本來就不容易咀嚼,消化。當時跟朋友一起
創作出這杯咖啡時,喝下一口就有一種:「食穀不化,覺得苦」的感受。
又碰上法院判決民事定讞,呂炳宏心裡也苦,乾脆用這杯咖啡向法官致敬。「食穀(古)
不化,覺得苦」。新產品上市前,給幾組客人試喝之後,有人向他建議,把名字取名「恐
龍咖啡」更為貼切,就這樣,一杯全新的咖啡誕生了。只是市場接受度為何,呂炳宏仍舊
苦笑,一天只能賣出2~3杯,就很偷笑了。
https://goo.gl/e8e5au
諷刺法官?呂炳宏:「恐龍咖啡」賣的是我心裡的苦。(圖/蘇怡璇攝)
https://goo.gl/LdXL4V
判決定讞,呂炳宏自認心裡苦悶,在店內創作新咖啡。(圖/蘇怡璇攝)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26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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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VizZ: 幹那大概超級苦 能喝嗎1F 06/24 12:14
推 Lorazin: 支持 不如在法院對面 開ㄧ家恐龍咖啡管2F 06/24 12:14
推 tamama000: 好厲害 要賣幾杯才夠賠
可惜住太遠不然一定買一杯捧場3F 06/24 12:14
推 qsxwdc: 恐龍咖啡好酸~~XDDDDD,去台大法學院旁開~7F 06/24 12:16
推 juzowa: 感覺很厲害 想買9F 06/24 12:16
推 VVizZ: 去118巷開啦 然後李茂生大概天天會來11F 06/24 12:17
推 qsxwdc: 恐龍咖啡配文組蛋糕~拉得你不要不要的~12F 06/24 12:19
推 jaguars33: 可...可惡 想叫外送10杯給法院20F 06/24 12:24
推 newti: 小人物的悲哀23F 06/24 12:24
推 bg00004: 你要開在法院旁才有用啊 你現在還認為謝女是好人嗎?27F 06/24 12:25
推 cul287: XDDDDDDDDDDD 有梗35F 06/24 12:29
推 Cum5566: 賠償金秒回本 倒賺一排淡水樓中樓37F 06/24 12:29
推 bg00004: 應該是訂給法官喝吧~38F 06/24 12:29
推 onixs: 垃圾法官連蓄意跟業務過失都搞不清楚,廢物到極點!39F 06/24 12:30
推 easy101: 我會點別的 那個給法官喝40F 06/24 12:31
推 jehow: 講再多 多少人覺得離譜脫離大眾 恐龍也不覺得自己有錯 依然冠冕堂皇解釋法條 看一些護航法律人可以推出那嘴臉41F 06/24 12:31
推 bg00004: 看他要不要訂一個台灣恐龍日
咖啡買一送一48F 06/24 12:33
→ bg00004: 這樣法律人會氣死吧?52F 06/24 12:34
推 sus304: 一定超苦XD54F 06/24 12:35
推 NN9: XDDDDD56F 06/24 12:36
推 shirokase: 恐龍咖啡這名字沒打到重點,『法匠咖啡』較直接59F 06/24 12:37
推 alen0303: 不管喇 法官就是神喇 去看判決書喇 你們這些法盲 憑什麼質疑神喇60F 06/24 12:37
→ Murloc: 這行銷不錯喔64F 06/24 12:38
推 hy23: 法律系辦大法盃的時候 去冠名贊助一下66F 06/24 12:38
推 strlen: 炳宏心裡苦 炳宏不說 泡杯咖啡68F 06/24 12:40
→ luckyalbert: 尤其老闆是給按讚ㄉ看ㄉ
老闆我支持你記得要賺這些鄉民們的錢啊
按讚不買就好笑了70F 06/24 12:42
推 su27: 他因為這件事得利多少呀 有鄉民知道嗎77F 06/24 12:53
推 wtf426: 到底為什麼不能就判決錯誤上訴告法官啊?86F 06/24 12:58
→ waterydan: 喝起來應該是一種 寶寶心理苦 但寶寶不說87F 06/24 12:58
推 SuperUp: 淒淒慘慘的味道... 店太遠啦 有機會去玩支持買杯來喝89F 06/24 12:59
推 cul287: 呂老闆也是雖小阿 要幫殺人犯代墊賠償費90F 06/24 13:01
推 rbcajyh: 真的很天才XD 給推93F 06/24 13:03
→ gnew: 公道價876元97F 06/24 13:06
→ silentence: 還要貼公告 全台第一家告訴員工不可店內殺人的店家98F 06/24 13:07
→ zenzai: 現在是只要敗訴的、被判有罪的,都說是法官害的囉!100F 06/24 13:09
推 aa708: 法官們應該去喝喝看...101F 06/24 13:11
推 fioo: 產品概念100分102F 06/24 13:12
→ EProlling: 上面有人問這老闆因此得利多少欸,哇操~~103F 06/24 13:13
推 wkheinz: 應該一杯500給大家贊助107F 06/24 13:14
推 a032100: 真 文創咖啡 XD108F 06/24 13:15
→ akway: 這才是文創111F 06/24 13:19
推 egg781: 賣咖啡要賺到368萬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好嗎~當然只能苦笑
你自己想想看你是媽媽嘴的老闆你就知道,你他媽到底怎麼會116F 06/24 13:24
→ egg781: 知道你的員工現在要預謀殺人??119F 06/24 13:26
噓 sangoking: 有點法律常識都知道呂要負連帶責任 癥結點在被害人喝了你販售的咖啡 而且根據呂自己的供詞 他有發現到異狀但確沒有任何防範122F 06/24 13:28
→ egg781: 對啦你最有法律常識了,地院的都比不上你125F 06/24 13:30
推 amwkscl: 推文有法渣咬餌囉!126F 06/24 13:30
→ xifaka: 看見客人在店裡度古叫做異樣?128F 06/24 13:31
→ amwkscl: 法式官材板佐法醬131F 06/24 13:33
推 znxjsi: 想法不錯但太貴132F 06/24 13:36
推 eeveelugia2: 法匠為了替恐龍護航 連同為司法人員的地院法官都要打成法盲 不懂法律常識呢133F 06/24 13:38
推 gaddafi: 好可憐 真的很悲情135F 06/24 13:38
推 Basa9: 法匠到處出沒耶 豪口怕138F 06/24 13:46
推 lom0120: 超同情他......140F 06/24 13:48
推 lmc: 改天有過去我一定要買杯支持他142F 06/24 13:53
推 job5786: 去法官宿舍對面賣144F 06/24 13:57
推 x007: 真的超衰146F 06/24 13:57
推 sid300: 遇到智障法官有夠衰157F 06/24 14:24
噓 silver5566: 呵呵,會支持呂的才是食古不化,腦袋都不用來思考的161F 06/24 14:39
→ xifaka: 法匠崩潰噓164F 06/24 14:50
推 immoi: 這超有創意的 XDD165F 06/24 14:57
推 nzxc: 法匠崩潰就是要推了166F 06/24 14:57
推 purplebfly: 可憐,平白無故要噴個300多萬給別人,人又不是他殺的167F 06/24 14:58
→ Freeven: 幹 這咖啡的技術跟寓意都好有水準170F 06/24 15:25
噓 Captain5566: 所以法盲們去消費時被員工打一頓 都認為該店沒責任嗎173F 06/24 15:28
推 silentence: 法醬好棒棒 一眼就知道誰要殺人 天下太平174F 06/24 15:30
噓 bluetory99: 一群低能看不看得懂連帶賠償啊==去修一修民概好不好不然民法188條看一下不要只會吠176F 06/24 15:34
推 mdkn35: 又酸又苦179F 06/24 15:38
推 aa1052026: 打我的員工若是我乾哥乾妹 請問該店會認為怎樣?180F 06/24 15:40
推 silentence: 唉呦 原來地院判決理由也是低能 真是榮幸184F 06/24 16:14
推 a060119: 記者開始寫小說了嗎187F 06/24 16:36
推 k701: 士林地院:原來我是低能 QQ189F 06/24 16:49
推 muscleless: 幹 想去朝聖了 看優質理性法律人不爽就是爽191F 06/24 16:55
推 susanna026: 覺得 恐龍就是恐龍 還怕人家講 人不是他殺的 賠什麼意思? 只會欺負善良 被叫恐龍 那裡有冤枉?193F 06/24 17:11
推 vvanch: 蠻有梗的198F 06/24 17:47
推 penta: 太會了200F 06/24 18:01
推 fhscyt: 去支持(誤205F 06/24 18:38
推 xifaka: 法匠為了護航把同為司法人員的士林地院打壓成低能法盲207F 06/24 18:42
推 abjx: 食穀不化~~~XDDDD 笑翻208F 06/24 18:46
推 dnek: 光看描述就覺得苦!211F 06/24 19:05
推 none049: 所謂的文化就是這麼誕生的!212F 06/24 19:05
推 Wand: 又苦又酸216F 06/24 19:30
噓 paulku: 原來士林地院沒法學常識 文組治國不意外219F 06/24 20:19
噓 aaagang: 看在你那麼幫謝說話的份上,就不同情你了224F 06/24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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