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GodV (偉神)標題 [新聞] 無照撞孕婦害死胎兒 彰院判「非自然人時間 Fri Aug 11 19:26:0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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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
無照撞孕婦害死胎兒 彰院判「非自然人」不涉刑責
記者許書維、潘俐雯/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代駕驗車的林姓女子,去年開自小貨車撞上騎車的懷孕六個月梁姓孕婦,當天,
梁姓女子緊急剖腹,但早產胎兒出生兩小時就夭折。法官認為胎兒車禍時,還沒出生,非
自然人,因此胎兒死亡,判定林姓女子不涉及刑事責任。不過媽媽梁姓女子受傷,肇事者
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六個月,對於這個判決,梁姓女子無法接受,想到來不及長大小
孩,哭著說還想要再把他生回來。
被害人梁小姐:「我想生回來,而且…我也很希望他可以回來,因為他也是一個很正常的
小孩。要不是這個車禍,他現在也已經一歲了。」
想到來不及長大的小孩,梁小姐難受到掉淚,哭著說想要再把小孩生回來,當初這無緣的
孩子才六個月大,就因車禍剖腹,出生才兩小時就夭折。
被害人梁小姐:「他是因為母親車禍導致早產,因為早產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去年發生車禍前,夫妻開心迎接第二胎,連名字都想好了,大女兒也很開心要當姊姊,但
當時懷孕六個月的梁小姐,在6月15日騎機車行經彰化溪湖鎮大溪路時,遭到開藍色自小
貨的55歲林姓女子撞上,機車肢離破碎,她則倒地受傷,小貨車也衝到稻田中,當時梁小
姐緊急送醫,剖腹產下嬰兒,但因器官發育不全,出生兩小時後,小孩就因吸呼衰竭死亡
。結果法官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對方六個月刑期。
當事人林小姐:「大家都不小心的,但是他獅子大開口,當作在敲詐一樣。」
林小姐認為,事發當時她車速過快釀禍,儘管只有自排駕照,代開車廠手排小貨車驗車也
沒問題,不過梁小姐無法接受。
彰化地院發言人:「胎兒他不是自然人,林小姐不用付任何責任。」
法官審酌,車禍時胎兒尚未出生,非自然人,刑事過失傷害的對象只有梁小姐,加上林小
姐自首無照一事,判處徒刑六個月,全案仍可上訴,但梁小姐和先生對司法絕望,沒有上
訴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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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ahaccu: 對嬰兒部分也沒判錯,硬要講就是法律爛,只能修法解決3F 08/11 19:27
人權始於出生 終於死亡 可惜...
→ hahaccu: 法律適用沒有錯誤啊,就是法條爛,法官也沒辦法12F 08/11 19:27
推 em4: 邏輯是對的 不然墮胎都是殺人罪 婦產科醫生哭哭14F 08/11 19:28
※ 編輯: GodV (114.39.164.120), 08/11/2017 19:28:33
推 kuninaka: 立委九成都在搞政治鬥爭,修法幻想15F 08/11 19:28
推 jay111101: 這樣判合理阿~~不然孕婦自己流產還莫名其妙犯罪喔16F 08/11 19:28
→ johnhmj: 法律誰定的?立委定的,要怪立委。18F 08/11 19:29
→ Atwo: 這也不是第一個例子了 對自然人定義早就想過胎兒問題22F 08/11 19:29
推 hahaccu: 原po民法跟刑法的概念不同,刑法沒事民法也會有損賠等他24F 08/11 19:29
推 iamleaf47: 出生存活2小時不算自然人?那算一個生命吧!這種恐龍法25F 08/11 19:29
→ Atwo: 始於出生 終於死亡 才是有權利主體的自然人28F 08/11 19:30
推 xxxg00w0: 無照超速誰在跟你不小心的 依法的確非自然人 那句不小心31F 08/11 19:31
推 ja8256: 難道要法官枉法裁判ㄇ32F 08/11 19:31
推 Notte: 怎麼樣都是一個生命 狗官35F 08/11 19:31
→ Atwo: 但他不是出生後才撞到的36F 08/11 19:31
推 darKyle: 不能視為孕婦的一部份嗎? 或者告毀損?38F 08/11 19:31
推 ynd: 刑事不會判太重,但是民事............41F 08/11 19:32
推 jay111101: 這在各國都一樣哪裡爛了??請法盲自己搞清楚邏輯好嗎42F 08/11 19:32
→ ynd: 這法官沒判錯43F 08/11 19:32
→ Atwo: 當作物品就更簡單了 賠錢45F 08/11 19:32
推 iam0718: 這根本正常 不然夾娃娃不就..47F 08/11 19:33
推 vykxtoz: 業務過失傷害3年以下加道管條例86條加重二分之一,判六個月Zzz認真來說對司法有信心的大概沒幾個Zzz48F 08/11 19:33
推 ISbn94: 哪裡有問題?51F 08/11 19:33
推 mirce: 這告訴我們……要報仇 毆打仇人懷孕的妻子 打到流產……54F 08/11 19:33
→ Atwo: 業務過失傷害也是判給媽媽56F 08/11 19:34
→ mirce: 報仇的效率跟效能最高57F 08/11 19:34
推 allloveme: 肚子裡有寶寶 看到這新聞很難過......58F 08/11 19:34
推 kuninaka: 林小姐嗆人敲詐,真爽
文組整天幫被害人脫罪
支持廢死的都文組60F 08/11 19:34
→ wombat121: 當人的話醫生敢墮胎或產檢? 孕婦流產或有疾病垂直感染63F 08/11 19:35
推 poeoe: 關法官什麼事 法條就寫那麼清楚了68F 08/11 19:36
→ Atwo: 沒有成立罪何來脫罪70F 08/11 19:36
推 watameki: 不好意思,法律這樣適用已經八九十年了71F 08/11 19:36
→ kuninaka: 民事追不到了,國家機器都無能為力73F 08/11 19:36
→ piece1: 只是覺得法官這樣判,那害死未出生的嬰兒是誰?74F 08/11 19:36
推 herikocat: 如果未出生算自然人 那墮胎就全都是謀殺76F 08/11 19:37
推 vykxtoz: 跟大家跟法官說抱歉~記錯了,的確是一年以下77F 08/11 19:37
→ Atwo: 問題點就是 腹中胎兒不是一個權利主體79F 08/11 19:37
推 ynd: 監獄滿惹,沒有空位惹83F 08/11 19:38
→ kuninaka: 因為要合法墮胎,所以這案例沒事84F 08/11 19:38
→ Atwo: 在法律上來說不能說害死 因為尚未出生85F 08/11 19:38
→ ynd: 墮胎的一方要關很多捏,小心你媽媽也要被控謀殺.........87F 08/11 19:39
→ kuninaka: 文組只能跟梁媽媽說因為要合法墮胎,所以殺人無罪88F 08/11 19:39
→ ynd: 基本應該 刑庭緩刑。民庭談賠償吧89F 08/11 19:40
推 ppnow: 最近孕婦很夯94F 08/11 19:41
→ Alphaz: 自排能開手排喔?96F 08/11 19:41
推 poeoe: 這絕對輪不到法官97F 08/11 19:41
→ wombat121: 有些上網問要不要墮胎的 贊成墮的話要該當教唆殺人嗎98F 08/11 19:42
推 winiS: 法律哪有爛… 照三樓講的改 不小心跌倒流產 媽媽要判刑?99F 08/11 19:42
推 labulato: 推三樓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無解100F 08/11 19:43
推 s655131: 墮胎改成例外不行嗎?(要醫師核准)102F 08/11 19:43
→ s655131: 難道要為了讓墮胎合法 其他情況都不需負刑責?104F 08/11 19:44
→ winiS: 還有不小心流產的咧? 孕婦自已小心吧105F 08/11 19:44
推 poeoe: 不是醫生的問題 是你把胎兒當自然人 你怎麼能不經胎兒本身106F 08/11 19:44
推 TZofHES: 法官就是照法律來好嗎107F 08/11 19:44
→ poeoe: 同意殺掉他108F 08/11 19:44
推 kuninaka: 害人六個月流產,最多六個月109F 08/11 19:44
→ winiS: 明明有傷害罪 再扯嘛112F 08/11 19:45
噓 diggi: 不爽 修法啊,這種無聊新聞 不檢討立法者113F 08/11 19:45
→ winiS: 沒照行醫本來就違法 有些人真的很愛鬧114F 08/11 19:45
→ turtleone …
噓 turtleone: 誰講解一下 為什麼出生了才死亡不算自然人115F 08/11 19:45
→ Atwo: 傷害是判給媽媽的 跟胎兒無關118F 08/11 19:46
→ poeoe: 被撞當下還沒出生啦119F 08/11 19:46
推 bensonpcps95: 不看內文的一堆,撞人的有刑責不是無罪好嗎?正義感衝腦就沒智商?121F 08/11 19:46
→ wombat121: 如果把胎兒視為人 對人的保護怎麼可以有例外123F 08/11 19:47
→ kuninaka: 刑責是傷害又不是殺人,差這麼多124F 08/11 19:47
→ turtleone …
推 turtleone: 所以胎兒出生也是因為此次的事情啊126F 08/11 19:47
→ Atwo: 如果改成腹中胎兒算自然人 孕婦自絆跌倒造成流產->過失致死?130F 08/11 19:48
→ Atwo: 跟法盲論理很痛苦133F 08/11 19:49
→ winiS: 幹嘛半自然人? 孕婦攔轎比較大喔?134F 08/11 19:49
→ poeoe: 改成胎兒是自然人 流產的一堆都過失致死了 看誰敢懷孕135F 08/11 19:49
推 batt0909: 人的身分要從出生才開始生效138F 08/11 19:49
推 chiguang: 差一點我就可以告死殺我精蟲的女人了139F 08/11 19:49
→ Atwo: 這就是問題所在 法律就是定給所有人一致標準 不是你感覺認知140F 08/11 19:50
→ winiS: 害他流產算傷害啊? 揪竟想怎樣(扶額)142F 08/11 19:50
推 angusman: 權利能力係指權利主體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能力,自然人的權利能力係始於出生而終於死亡。143F 08/11 19:50
推 dctmax: 一堆法盲出來秀下限 廠廠145F 08/11 19:51
→ Chengzer: 財產繼承也是把死胎排除。要活著出生才有繼承權146F 08/11 19:51
推 kuninaka: 好在我不是當事人,不然一定買兇147F 08/11 19:51
→ dctmax: 乾法官屁事148F 08/11 19:51
→ wiydluck: 非告訴乃論不就好了? 難道跌倒把孩子摔死了 還會告自己?149F 08/11 19:51
推 batt0909: 胎中就算自然人的話,人工流產的就算殺人罪了150F 08/11 19:51
→ turtleone …
推 turtleone: 瞭解了 那胎兒不算自然人 在法律上怎麼求償151F 08/11 19:51
→ kuninaka: 財產繼承也會把死人排除吧= =152F 08/11 19:51
→ poeoe: 非告訴乃論是不用告訴國家都該起訴你好嗎157F 08/11 19:52
→ kuninaka: 民事一點用都沒有,不用提了158F 08/11 19:52
推 winiS: 就直說孕婦攔轎比較大 出門在外該有光環生人勿近算了162F 08/11 19:53
→ poeoe: 媽媽早產當然能求償啊163F 08/11 19:53
噓 x168o: 法盲要罵法官前先去翻法條好嗎,你們以為自己比法官聰明喔XDDD164F 08/11 19:53
→ winiS: 媽媽靠民事拿錢的 最好一點用都沒有166F 08/11 19:53
→ gogobar …
噓 gogobar: 母豬三寶頂尖對決167F 08/11 19:53
→ poeoe: 胎兒是自然人 就沒有什麼自願墮胎這種事 除非胎兒能表達想171F 08/11 19:54
→ poeoe: 自殺173F 08/11 19:54
→ winiS: 這已經不是法盲了 連孕婦自已該小心的道理都很盲174F 08/11 19:54
→ jay111101: 自己的小孩可以殺別人不行喔??腦子用一下吧178F 08/11 19:55
推 deitly: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法官哈哈哈哈哈哈179F 08/11 19:56
噓 NingK: 罵法官幹嘛,不爽修法啊,廢物鄉民180F 08/11 19:56
→ winiS: 對方都還自首無照 代表還想走跳 講拿不到的是要鬧哪齣181F 08/11 19:56
推 steelheart3: 只能民事求償了 法制就是這樣 不合理一堆改不過來183F 08/11 19:56
→ Atwo: BabyRage算哪種185F 08/11 19:57
噓 BlueBird5566: 傷害、性侵、竊盜、侮辱都有加重的處罰規定了。多一條"傷害致人流產",就好了。推文一堆法盲,以為懂出生才是自然人就很懂法,然後酸其他人。沒半點改善的想法,沒建設性,可悲186F 08/11 19:57
→ winiS: 不然你去買兇啊 只會蔣幹化190F 08/11 19:58
→ kuninaka: 推BlueBird5566,上面一堆沒同理心的嗆人法盲193F 08/11 19:59
→ winiS: 懷孕就是沒有比較大啦 可悲去買兇啊194F 08/11 19:59
噓 jay111101: 某B去修一下法學緒論好嗎~~~你說能加就能加喔198F 08/11 20:00
→ loloman: 法院認證肚子裡的小孩不是生命201F 08/11 20:00
噓 waiting5566: 過失傷害致人流產是三小 過失犯有加重結果犯?
某b刑法誰交的202F 08/11 20:00
推 akway: 殺人都可教化 殺胎兒業務過失而已啦204F 08/11 20:01
→ winiS: 銅鋰鋅都冒出來了 等等就是沒這法條才造成少子化了205F 08/11 20:01
噓 Reborn0817: 6個月還不算嗎?這時候都已經不能合法墮胎了206F 08/11 20:02
→ keyman616: 胎兒本來就不是人啊,不然墮胎就犯殺人罪了207F 08/11 20:03
→ sky0158: 要上訴也可以啦,主張胎兒是母體的一部份,撞掉胎兒等同撞208F 08/11 20:04
噓 jay111101: 法盲就是覺得修法無敵阿~~看得懂中文就可以修法了209F 08/11 20:05
推 tyifgee: 恐龍治國 人人自危210F 08/11 20:05
→ sky0158: 斷梁小姐的肢體,屬重傷害,刑責會增加啊211F 08/11 20:05
→ poeoe: 算自然人不錯啊 看誰敢懷孕 流產還要被起訴喔214F 08/11 20:06
推 klyee: 中華冥國法律蒸蚌216F 08/11 20:07
→ wiydluck: 若胎兒不算自然人是萬年考題 那檢察官是不懂還是亂搞?220F 08/11 20:10
推 ab2326764: 如果胎兒被認定是自然人 就要禁止墮胎了223F 08/11 20:10
→ jhangyu: 沒判錯啊?帶風向個鬼224F 08/11 20:11
推 kobekai: 大家去看民法喔喔喔法盲們225F 08/11 20:12
推 jiaching: 看來孕婦只能躲家裡了 不然出了事只能QQ 因為胎兒不是228F 08/11 20:13
推 skang75: 當初消費券胎兒是幾個月可領就從那時起算吧229F 08/11 20:13
→ skang75: (關於人權的起點)判決至少要有連續性231F 08/11 20:14
噓 jay111101: 網路上有很多免費的課程,沒概念的去看一下吧!!一直被記者操弄都不累的嗎???232F 08/11 20:14
推 yellow5: 出生後撞到就涉及殺人罪234F 08/11 20:14
推 serval623: 胎兒沒有法律保障 但是孕婦有阿 還是算重傷害吧
真的是...不然以後不準墮胎阿235F 08/11 20:15
噓 Kylol: 水準低迷 多做點功課237F 08/11 20:16
→ bc007004: 胎兒沒人權但媽媽健康還是會受損,肇事者基本上還是會賠上一筆238F 08/11 20:16
→ wiydluck: 所以說 檢察官亂引用法條起訴 到底是? 壞? 笨?240F 08/11 20:16
噓 s655131: 就是個法律漏洞 一堆嗆人法盲 以為現在合法就代表合理242F 08/11 20:17
推 serval623: 就是肇事的人不算殺人而已,不然咧撞死胎兒算殺人243F 08/11 20:18
→ soyjay: 推三樓 偏偏DPP該修法的不修 用一堆有的沒的244F 08/11 20:18
→ Chengzer: 給某kun,財產繼承不會把死人都排除喔.死人的繼承權.會由他的繼承人再繼承.而死胎是連名單都排不上.完全不同.245F 08/11 20:18
→ serval623: 那以後店家沒給椅子讓孕婦流產算不算殺人?
算孕婦殺人還是算店家殺人?247F 08/11 20:19
推 sid300: 合情合理啦 不然墮胎就是殺人罪了249F 08/11 20:20
推 stu00184: 孕婦殺人啊,店家又沒義務承擔孕婦選擇排隊的成本250F 08/11 20:20
推 lanmei: 這怎麼會是漏洞 被某些推文笑死251F 08/11 20:20
→ serval623: 不是沒殺人就無罪好嗎...
所以流產算殺人以後不小心流產就是過失致死拉252F 08/11 20:20
推 Sawilliam: 胎兒如果算自然人 流產=過失致死 墮胎=殺人255F 08/11 20:21
推 bc007004: 很合理啊,而且害人流產基本上還是構成傷害罪,刑事民事兩方面都跑不掉的256F 08/11 20:22
推 stu00184: 幹,看了看檢察官也沒告錯條啊,不是業務過失傷害是什麼258F 08/11 20:23
推 psyche: 所以為何禁止恣意墮胎?259F 08/11 20:23
→ bc007004: 就算胎兒沒人權還是可以拿母體的健康當戰點,硬扯胎兒人權根本畫蛇添足260F 08/11 20:23
噓 xetherz3: 白痴恐龍法官收了多少錢? 幹262F 08/11 20:24
推 dive6: 只能幫嬰兒QQ263F 08/11 20:24
推 Gary21: 法官沒錯啊 噓屁264F 08/11 20:24
→ psyche: 無照很容易查,不需自首吧265F 08/11 20:25
推 flyaway1030: Helloyou5566: 低能法官?那你呢?我們法律就是這樣,你怎麼不打電話給你投票的立法委員來修法。266F 08/11 20:26
噓 sjory: 低能智障記者、鄉民應受禁治產宣告268F 08/11 20:27
噓 stupideric: 不然人的出生要往前調到哪 要從受胎就開始算嘛269F 08/11 20:27
→ jiaching: 既然胎兒不算自然人 那有構成民法毀損罪嗎?270F 08/11 20:27
噓 applexdot: 撞傷媽媽部分不就有判刑了 不然修法過失傷胎好了 結果每個流產媽媽都被起訴271F 08/11 20:28
→ wiydluck: 眼殘了 業務過失傷害沒問題 剛才以為是業務過失致死...274F 08/11 20:29
→ qq004218: 如果這是法官的錯 那墮胎全部都算殺人?276F 08/11 20:30
推 serval623: 如果算殺人 以後車禍不小心流產也是過失殺人要關的278F 08/11 20:31
推 windsfk: 3樓說得對 傷心的案子279F 08/11 20:31
→ serval623: 以後計程車撞車害孕婦流產也要算過失殺人。280F 08/11 20:31
推 wombat121: 造成流產的原因超多 用殺人辦台灣殺人犯會是全球第一281F 08/11 20:32
推 kbpoop: 依法判決正確282F 08/11 20:33
推 lanpadick: 這法官沒判錯啊...是法律本身不夠好,幫法官補血283F 08/11 20:34
推 raagi: 某些推文可以冷靜一下然後動動腦嗎?被新聞激起情緒就沒有邏輯欸284F 08/11 20:34
→ kbpoop: 沒生出來前只是物品287F 08/11 20:34
→ s655131: 算不算殺人都可以重新修法定義 這些都可以再討論 但是這288F 08/11 20:35
推 hungyun: 法官沒判錯,也不是中華民國的法律特別爛,中外法律對自然人的定義大致都是如此。除非台灣另定一個「過失/惡意致289F 08/11 20:35
→ s655131: 個案子如果就這樣過去 將來也一樣會重演291F 08/11 20:35
→ hungyun: 使他人流產罪」之類的~不然真的不能怪法官292F 08/11 20:36
→ serval623: 重演什麼?永遠會有人車禍 只是撞傷人的要更重的懲罰295F 08/11 20:36
→ serval623: 不然再吵什麼 難道撞死胎兒唯一死刑孕婦就不會車禍?297F 08/11 20:37
→ serval623: 難道有人會因為撞傷孕婦造成流產不算殺人就挑孕婦撞?299F 08/11 20:38
推 mhfo3035: 笑三小 這判決根本天公地道智障法盲不懂哭哭?303F 08/11 20:38
噓 voicepig: 肚子裡10個月,自行保重305F 08/11 20:40
噓 shan1126: 我國刑法沒有傷胎罪sorry306F 08/11 20:41
推 R3210: 推文一堆白痴沒法律常識亂罵,這次看哪個立委智障309F 08/11 20:44
→ s655131: 同性戀、第三性以前在法律還不是沒有保障 現在呢?310F 08/11 20:45
推 lin0919: 拋棄繼承時在肚子的就算?312F 08/11 20:47
→ s655131: 如果覺得10個月胎兒不需受任何法律保障合情合理 那也沒啥314F 08/11 20:47
噓 template: 不然墮胎算殺人? 一堆理盲又法盲317F 08/11 20:48
→ Retangle: 真心覺得基本刑民法不論文理組都要必修318F 08/11 20:48
推 serval623: 當然有保護阿 媽媽不會獲得賠償嗎?心理傷害也可以
求償好嗎? 今天殺人是司機要不要被判殺人罪319F 08/11 20:48
→ template: 台灣亂源就是啥都不懂只會嘴的酸民321F 08/11 20:48
→ serval623: 不是自然人就沒有保護 那虐待動物乾脆廢掉好了322F 08/11 20:49
→ serval623: 動物又不是人 那怎麼保護 是不是也要把動物立法當人看325F 08/11 20:49
→ jiaching: 動物大於胎兒 動物是有法律保障的327F 08/11 20:50
推 nrxadsl: 天啊,殺胎兒沒有刑責耶329F 08/11 20:52
推 serval623: 法律有保護媽媽阿 除非胎兒能離開媽媽活著
應該要有刑責 墮胎唯一死刑比較好
符合台灣人智商330F 08/11 20:52
推 childay: 懷孕流產是不可逆的,應該算重傷害罪吧?!334F 08/11 20:54
→ jiaching: 對胎兒部分是沒刑責的 業務過失傷害是針對撞傷孕婦判的337F 08/11 20:56
推 gaddafi: 墮胎都沒刑責了 看到一堆道德白癡338F 08/11 20:57
推 ppoopo: 法盲都夠多了,文盲也來湊什麼熱鬧339F 08/11 20:58
推 xiaomeimei: 罵法官的笑死 胎兒要權利必須非死產啊...340F 08/11 20:58
推 WeGoYuSheng: 法律就是道德最底線 這新聞就是法律讓法盲不滿意的地341F 08/11 21:00
推 lolwtfnow: 法官依法審判還是被叫恐龍 那讓鄉民去判好囉343F 08/11 21:00
推 Cyclo: 關法官屁事? 法律就是這樣訂的344F 08/11 21:00
噓 mahoro: 智障法官 垃圾法匠 胎兒不是自然人為啥能繼承遺產?345F 08/11 21:00
推 wombat121: 碰過案例是吵架後兩個月流產要告人 說吵架讓他心情低落347F 08/11 21:01
→ mahoro: 以後對胎兒的權利都無效好了 反正不是自然人嘛348F 08/11 21:01
推 mhfo3035: 北七 胎兒的權利有特殊例外好嗎?350F 08/11 21:02
→ lolwtfnow: 不爽依法審判 那改依照人民情緒來判大家說好噗好R352F 08/11 21:03
→ ystit6579: 一群法盲 文盲 理組腦都裝什麼?353F 08/11 21:03
推 jacky64: 真的依法沒有判錯357F 08/11 21:04
推 gaddafi: 不知道那些道德白癡在嘴啥洨358F 08/11 21:05
推 ammor: 法官沒問題,濫的是法律360F 08/11 21:05
推 barttien: 我很像知道獅子大開口是怎麼個開法?361F 08/11 21:05
噓 cpu01: 乾法官屌事362F 08/11 21:06
推 scum5566: 人的定義就那樣,不能怪法官363F 08/11 21:06
→ KernelChen: 法官不理盲 雖然如果這位母親是我認識的人我也會不服364F 08/11 21:06
→ gaddafi: 所以需要陪審制 因為國民法官不會樣樣都以法律為出發點365F 08/11 21:07
噓 zmmm: mahoro 麻煩你去google一下吧 講那啥言論 這就是法律規定的啊366F 08/11 21:07
→ KernelChen: 但怪不了法官。"非自然人"可以這樣用 不是法官許可的368F 08/11 21:07
→ zmmm: 跟法匠法官三小關係?369F 08/11 21:07
→ zmmm: 法學知識不足沒人會怪你 但是不懂google就是你有問題371F 08/11 21:08
推 Arronomy: 法官躺著也中槍,法盲真的ㄏㄏ373F 08/11 21:09
推 hosen: 法盲,胎兒算,那精子算不算,打一炮就殺死2億條人命375F 08/11 21:11
噓 ou812: 一堆跟風覺青,怎不怪立委諸公立什麼鳥法377F 08/11 21:13
推 abechang: 不能判過失殺人未遂嗎?感覺媽媽被撞是有生命危險的379F 08/11 21:14
推 gaddafi: 這些法都是KMT遺毒
支那賤畜 滾出我國380F 08/11 21:15
→ Chengzer: 富商婚外情的小孩若身亡,其生母可繼承小孩的繼承權。但若出生前死胎或墮胎,這個未出世的小孩,沒有繼承權382F 08/11 21:15
噓 mahoro: 精子跟胎兒比? 你有事嗎 你不知道胎兒有基本的生理反應嗎?384F 08/11 21:15
推 ttping: 6個月在法學上很多說法都成立了386F 08/11 21:17
推 fragmentwing: 法律有要求以回復原狀為優先,否則賠償,那應該要賠償到損失嬰兒這件事啊388F 08/11 21:19
推 gaddafi: 所以未來 臺灣絕對需要實行陪審制390F 08/11 21:19
推 ttcml: 說實話是智障法律的問題,法官總不能不照法律來吧391F 08/11 21:20
推 lu0713: 自己不小心流產不就是過失殺人?395F 08/11 21:22
推 ms0552764: 還好台灣不是陪審團制 不然法盲團可能比恐龍法官還可怕396F 08/11 21:22
推 DANANPA: 如果胎兒算自然人,那台灣法律還真的是領先全球了XD398F 08/11 21:23
推 jacky64: 要實行陪審制首先要提高人民的法律素養399F 08/11 21:23
推 symeng: 一堆法盲只會罵法官 這是法律問題400F 08/11 21:24
噓 scratch01: 一堆法盲 先去研讀法條好嗎
刑法走不通不會去走民法喔403F 08/11 21:24
→ jacky64: 因台灣曾經有過模擬陪審,但是判的比法官還輕405F 08/11 21:25
→ aqzzz: ....406F 08/11 21:26
噓 mahoro: 所以胎兒不是人喔 有種你去和孕婦說 說你肚子那個不是人408F 08/11 21:26
→ jimmy00520: 法律中的人跟一般講的人不同
胎兒沒有人的權益409F 08/11 21:27
→ wang460313: 法官依法判決是ok 至於自然人的定義 就只能靠修法了411F 08/11 21:28
推 scratch01: 一堆不懂刑法民法混在一起討論的法盲412F 08/11 21:28
→ wang460313: 但如果未出生是自然人的話 孕婦一墮胎就都是殺手了 不論理由為何 未成年懷孕想墮胎 被性侵懷孕想墮胎 都是殺害自然人413F 08/11 21:28
→ Chengzer: 法律只保障"人"。胎兒繼承權有前提,要能活著出生為"人"416F 08/11 21:28
推 molukino: 未出世嬰兒若算自然人,那只要引產,醫生都算殺人。若母親不小心讓嬰兒在腹中過世,那媽媽也算殺人,這樣鄉民可420F 08/11 21:30
噓 phage1807: 法律本來就是這樣,一堆法盲森氣氣422F 08/11 21:30
→ wiydluck: 如果胎兒算是自然人的話 對台灣生育率有沒有幫助R XDD425F 08/11 21:31
→ Chengzer: 墮胎或死胎,因未能活著出生,並未享有完整"人"的權利426F 08/11 21:31
推 suka: 請怪制定法律的人427F 08/11 21:31
→ icecastle: 胎兒這種很難算 如果算人的話 墮胎醫生就都殺人犯了429F 08/11 21:32
噓 jimmy00520: 如果胎兒有人的權益 那孕婦自己意外導致流產算過失致死?431F 08/11 21:33
→ Chengzer: 換句話說,活著的人,其權利才可回溯到出生前胎兒階段437F 08/11 21:35
推 jazz19860929: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明明就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這樣也要法官坦438F 08/11 21:35
推 xul4y3cl6123: 不先看看選出怎麼樣的立委立出什麼樣的法律嗎?台灣是成文法國家,不依法律審判才是錯的。441F 08/11 21:39
推 bcs: 出生始為人?那我失手把母狗未出生的胎兒殺了也不算犯法囉?443F 08/11 21:40
推 farseer7: 這是法律問題吧 跟法官沒啥關係445F 08/11 21:40
噓 muffinpat: 可憐法官又要被一堆法盲逼出來扛了446F 08/11 21:41
推 wang460313: 其實胎兒不是自然人 不是法律漏洞 而是不得不的定義如果胎兒是自然人 就不能說醫生或孕婦同意就能墮胎 自然人是不能有例外的 而且一旦孕婦不小心流產 那是殺人罪 或是過失殺人罪448F 08/11 21:42
→ night0204: 這新聞跟某些推文完全反應出台灣民意是凌駕在法律之上的452F 08/11 21:43
推 thenorth: 車禍發生的時候,這胎兒還沒出生,沒出生就不是人454F 08/11 21:43
噓 Mryuan: 理組低能只會說法官的錯 不意外455F 08/11 21:43
噓 g8429310: 笑死 一群理工科無腦就生氣氣?456F 08/11 21:43
推 apeikeke: 推文各種奇葩,胎兒的權利能力是以「非死產」為前提,沒有權利能力根本不能當成自然人,而且也不是中華民國的法律爛,我記得非常多國家都是這樣定義的,舉個簡單的例子457F 08/11 21:46
→ CS5566: 法官這樣判也沒錯 因為法律就是這樣寫的...460F 08/11 21:46
→ apeikeke: ,今天胎兒如果胎死腹中也有權利能力,那等於如果胎兒爸461F 08/11 21:46
→ apeikeke: 爸在媽媽懷孕期間死亡,死掉的胎兒也有資格繼承遺產耶!這樣會衍生許多問題463F 08/11 21:46
→ jimmy00520: 哪是惡法 是不得不的立法 不然會衍生很多問題466F 08/11 21:47
推 gaddafi: 臺灣需要陪審制 唯有陪審制才能對案情做出合情合理的判決467F 08/11 21:47
推 piercingX: 我覺得法盲無所謂 最可怕的是根本不願意找問題的根本468F 08/11 21:48
推 williamsc: 這則新聞各家標題想帶風向可惜帶不起來齁469F 08/11 21:48
→ piercingX: 無知媒體先帶風向就跟著喊打 可悲鬼島470F 08/11 21:49
推 lahugh: 一堆理盲,依法判決也要被酸。選個會修法的立委啊!471F 08/11 21:49
推 Lynn1122: 法律目前是這樣法官沒判錯也要被鞭 有夠衰472F 08/11 21:50
推 ttykimo: 一懷孕就有人權的話 8+9會遽增十倍
應該走民事賠 硬是要刑事只會一鼻子灰473F 08/11 21:50
推 apeikeke: 推文說台灣需要陪審團的要不要先研究一下台灣的法系?陪審團是不成文法國家在用的,成文法國家需要的是遵從法律,整個歷史脈絡、體系和民族精神都不同!475F 08/11 21:53
噓 Mryuan: 不用說了喇 理組機械腦 耗呆到極點 可憐478F 08/11 21:53
推 marksky: 法官正確,請立法委員修法,不要演戲了479F 08/11 21:54
推 sakon: 沒辦法 要不然墮胎就是殺人罪了480F 08/11 21:56
推 o760823: 法官只是依法判決,不爽就修法482F 08/11 21:57
推 tingover: 這篇智力測驗XDDDDDDDDDD483F 08/11 21:57
推 damonter: 目前法民法上的確是非自然人啊...不然人工流產的怎麼辦 有想過這問題嗎?485F 08/11 21:58
噓 TrollPtt: 好奇,如果刻意下藥讓人流產,是不是也不涉及刑責無罪?488F 08/11 22:00
→ leongt: 高承載為什麼懷孕婦女算兩人489F 08/11 22:00
推 chencjj: 難道是法人? 沒出生也有生命啊 文組連這也不懂?491F 08/11 22:02
推 wtfconk: 拿自排開手排,阿不就無照駕駛...492F 08/11 22:02
推 n64tw: 看推文就知道台灣法學素質多低496F 08/11 22:03
→ narowang: 民法:人格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基本上民事應該能請求損害賠償的是母體的部分,胎兒可能無法。刑事責任是否過失殺人,則依據自然人的定義497F 08/11 22:05
→ thigefe …
→ thigefe: 樓上 怎可能 不涉刑責,傷害媽媽耶500F 08/11 22:05
推 damonter: 法人是擬制人格 無意思能能力 當然無法成為權利義務主體.....這麼基本的觀念還要人教噢 我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501F 08/11 22:05
噓 blaukatze: 記者是白痴 跟著白痴記者罵的是__________505F 08/11 22:10
噓 chris529tw: 現在才知道PTT一堆三寶法盲,反正我覺得錯就是錯啦!恐龍法官!一條人命比什麼法律都大啦!506F 08/11 22:11
噓 demonik: 樓上學店文組22k508F 08/11 22:12
推 Kreen: 這是記者亂寫嗎?法官不可能這麼低能吧?509F 08/11 22:12
→ demonik: 去醫院麻煩自稱醫盲,謝謝510F 08/11 22:13
→ Rogozov: 法律就是這樣啊,不然孕婦墮胎通通變殺人罪…512F 08/11 22:17
推 otakunan: 推3F,刑法無責也還有民法可求償513F 08/11 22:17
推 zp3m06: 標題國家亂源515F 08/11 22:18
推 JH10: 刑法第228條並不罰過失
刑法291條也不罰過失
刑法第12條第2項,過失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517F 08/11 22:19
推 aacj2642: 民事求償吧……感覺沒有告521F 08/11 22:23
推 kqalea: 刑事一定沒辦法的啦~民事有機會522F 08/11 22:25
推 JH10: 刑法271條才要看是不是自然人,墮胎罪章甭考慮,但本案兩個都不適用,要怪就怪立委吧!523F 08/11 22:25
推 MIOAAZO: 立法設計是考量過的了 不是惡法啦...525F 08/11 22:26
推 jtoro: 先看看當場狀況吧,不要只看記者講幾句就一面倒...526F 08/11 22:28
噓 USD5566: 六個月還騎車www527F 08/11 22:30
推 JH10: 525樓,法律應該因應情勢變遷和社會風情而修正,如果現代人普遍認為不適當者,立法機關應適時考慮修正,否則就構成立法怠惰528F 08/11 22:30
噓 ros: 哪個國家的法律會判這種案子過失致死的 真的一堆法盲 笑死
還有人想推陪審制 我頭好痛531F 08/11 22:32
推 ddbsky: 這樣判沒啥問題好嗎,一堆法盲533F 08/11 22:33
推 beryll: 一堆法盲,只會蠕動高潮534F 08/11 22:34
噓 MIOAAZO: 沒錯 但請了解立法設計好嗎 獨立呼吸說 陣痛分娩說 等等關於嬰兒於法律上視為權利主體的時點536F 08/11 22:35
推 marisaac: 這只能說為何他要騎車 修了法讓醫師變殺人犯我也是醉了538F 08/11 22:35
噓 demonik: 只會嗆人法盲的學店文組理盲+醫盲最成熟了539F 08/11 22:36
推 JH10: 因為大家都只知道法官的判決,但都不知道憲法第80條法官必541F 08/11 22:37
推 bcs: 德國基本法課予國家保護人類生命,包括未出生胎兒的義務。愛542F 08/11 22:37
→ JH10: 須依法,也不知道自己選出來的立委有多爛...543F 08/11 22:37
→ bcs: 抄廢死,怎麼好的不抄一抄。國昌要念德文了喔。。544F 08/11 22:37
噓 ros: demonik說說看你覺得幾周大的胎兒有人權啊545F 08/11 22:37
→ pig5938: 只會罵法官卻不督促立委諸公們修法,ㄏㄏ546F 08/11 22:37
→ ros: 還是乾脆以後吃事後藥通通都以殺人罪嫌逮捕好了547F 08/11 22:38
噓 fraser0136: 三寶無照很正常,出人命還說自己開手排沒問題...548F 08/11 22:38
→ ros: 胎兒當然需要法律的保護 但其享有的權利和自然人還是完全不同549F 08/11 22:39
→ demonik: 我沒說胎兒要有人權啊,我只是覺得一堆學店文組只有在這種時候才能講得自己好厲害的樣子覺得很好笑550F 08/11 22:39
推 bcs: 德國憲法見解是八週,器官成形552F 08/11 22:41
推 hhhhh11: 法律就這樣規定也沒辦法啊…除非修法553F 08/11 22:41
噓 koolnatto: 原來無照這件事情可以用自首的....554F 08/11 22:41
噓 isalin: 這新聞標題有像要引起讀者憤慨賺點閱率的感覺555F 08/11 22:41
噓 ros: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適用自首得減輕其刑XDD 超低能557F 08/11 22:43
→ e65947: 這將是法律的問題了558F 08/11 22:44
→ ros: 知道這些法學常識完全不厲害啊559F 08/11 22:44
→ ros: 只是覺得沒常識還拒絕接受這些事實的人很智障561F 08/11 22:45
→ ros: 原來全世界的法官都是法匠 笑死563F 08/11 22:46
推 eva2255848: 墮胎是母親不想養 不能養 沒能力養 跟這個例子哪裡一樣 搞不好受害者等了好久才等到這個孩子564F 08/11 22:47
→ bcs: 德國民法1923 明定胎兒有繼承權。國昌快念德文呀,別管詐欺了566F 08/11 22:47
推 O87: QQ567F 08/11 22:47
推 gstym: 大家知道那些人可以撞了吧 謝謝法官568F 08/11 22:49
噓 ros: 所以媽媽沒能力撫養的胎兒就沒有人權喔XDD
我真的會笑死570F 08/11 22:49
噓 Yakei: 法律是立法委員訂的 不是法官572F 08/11 22:51
→ www115ui8: 民事會贏 但拿不拿得到賠償又是另一回事573F 08/11 22:51
噓 jerrys0580: 希望推文那些說人法盲的 自己老婆被撞也能這麼心平氣和就好囉@@574F 08/11 22:52
噓 demonik: 去看醫生的時候有人會說你醫盲嗎?連律師執照都不一定有只會在那裡喊法盲高潮,真的很好笑啊576F 08/11 22:53
→ jerrys0580: 快跟自己的被撞的老婆和親人說一切依法行事哦 揪咪578F 08/11 22:53
噓 ros: 法盲放大絕了XDDDD579F 08/11 22:54
噓 lolwtfnow: 那以後都照民眾觀感來判生死大家說好噗好R580F 08/11 22:54
→ ros: 法律當然每個人都適用啊 不依法難道你要私刑喔581F 08/11 22:55
→ ros: 我看醫生又不會嘴醫生是醫匠 怎麼類比的584F 08/11 22:56
推 def995: 也是生命啊…希望他/她可以在重新投胎回到媽媽身邊585F 08/11 22:57
→ Squidward: 不涉刑責而已 沒說民事不能求償啊 一堆XX586F 08/11 22:59
→ Righto: 除非修法不然只能照法律的規則走588F 08/11 22:59
→ susuqi: 無照就是垃圾589F 08/11 23:00
噓 ros: 嫌法律爛的 提個具體可行的判定胎兒人權的方法啊590F 08/11 23:00
噓 demonik: 每個領域都有不同的專業,就懂法律的學店文組最囂張XD591F 08/11 23:00
→ ros: 不要搞到墮胎的醫生跟媽媽都被依殺人罪嫌送辦喔592F 08/11 23:00
推 ADEMAIN: 法院這邏輯是對的啦593F 08/11 23:01
推 RLH: 誇張判決594F 08/11 23:02
推 nlriey: 台灣法治國家,結果一堆理盲濫情的
以後案件就大家投票按讚分享R 越多怒判越重 最高火刑595F 08/11 23:10
推 giboushu: 法官就是要"依法"啊,這是于情不理但是于法有理的狀況。。。597F 08/11 23:11
噓 a21179417: 叭叭~都是恐龍法官的錯啦,不管怎樣看到判決就是要噓呵呵599F 08/11 23:13
推 libur: 呃...這樣又不是法官的問題601F 08/11 23:18
推 lyu0001: 懷孕還騎車...不值得同情602F 08/11 23:23
推 gin10791: 立委只關注自己的利益和政治前途 有幾個真心為民的603F 08/11 23:28
推 Bencrie: 找戰犯傳統正常運作中604F 08/11 23:29
→ gin10791: 一堆法條過時也不是什麼新聞了605F 08/11 23:29
推 q2520q: 這個要走修憲了…人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606F 08/11 23:30
噓 seedroy: 幹,沒駕照別開車啦608F 08/11 23:46
噓 m6vujo3: 覺得三樓說的沒錯,這跟法官根本沒關係好嗎,一群低能鄉民609F 08/11 23:47
推 h6025022: 為民的立委還會被罷免 看看國昌 不關心政治 最後倒霉的是自己611F 08/11 23:51
→ KAOKCH: 這馬賽克幾乎無碼阿613F 08/11 23:53
噓 double5566: 這麼爛的標題也能釣到一堆人 低能兒比例也太高了...614F 08/11 23:57
→ kaede0711: 本來就是這樣…
這種新聞超明顯帶風向也能被釣真的很棒615F 08/11 23:58
推 earnformoney: 承認自己不懂法律是法盲很難嗎?玻璃心喔?我也被醫生嗆過醫學是他專業還我專業,我也是摸摸鼻子認啦。不懂被嗆在各個領域皆同,法盲沒比較不能被罵的道理617F 08/11 23:59
推 hqu: 孕婦的胎兒都沒保障了。 慘。法律人都沒小孩的。620F 08/12 00:00
噓 jocrwie: PTT低卡化 可憐 加油好嗎621F 08/12 00:03
推 kaede0711: 自然人的的權利認定時間點可不是法律人自嗨自己抓的,包括死亡認定也是要醫學配合來協助判斷定義
而且這種明顯記者營造出好像有人講幹話的排版,都不知道是記者蠢還是被釣的人蠢622F 08/12 00:03
→ kaede0711: 不服的乾脆先去跟醫科的戰胚胎是不是生命算了,要不然胚胎的權利要不要保護?628F 08/12 00:06
推 CALLING: 遺產是民事繼承法 扯到刑事責任的是腦子有幾個洞?630F 08/12 00:07
推 scratch01: 哈哈哈一堆人酸文組秀下限 可是你們愛的國昌也是文組耶就法盲搞不清楚民法刑法的區別 拿出來亂嘴阿 意外嗎631F 08/12 00:07
推 victciv: 一堆罵法官沒邏輯的,可以認真看法條嗎..法官要是想怎麼判就怎麼判,那以後法官就抽籤決定好了..633F 08/12 00:09
→ kaede0711: 我都懷疑被車撞的是不是法盲的腦子了…
胎兒是媽媽身體的一部分你搞胎兒當然就等於是搞媽媽怎麼可能會沒事,不滿意的頂多是過失傷害或致死的刑責問題,真的是幹話無下限635F 08/12 00:16
推 wang460313: 所以 陪審團制度 根本不適合臺灣 民粹高於法律639F 08/12 00:18
→ kaede0711: 最靠北的是以前試過的模擬參審反而人民判的比法官輕,結果還是一堆智障愛講幹話641F 08/12 00:22
推 andante6851: 樓上都不用擔心 反正陪審也只是審事實 不過一堆鄉民都以為跟法官一樣就是了645F 08/12 00:30
推 jhangyu: 哪裡誇張了?這次覺得法官判得很對呀
一群理盲濫情鄉民647F 08/12 00:31
推 AI3767: 有個疑問, 若有個醫生心情不好, 對來看診孕婦踢一腳導致流649F 08/12 00:34
推 pinkkate: 兩造不和解看看?六個月大死亡當然是悲痛欲絕 林女無感650F 08/12 00:34
→ AI3767: 產, 那這個情況會怎麼判?651F 08/12 00:34
→ pinkkate: 的話 要嘛錢拿出來 要嘛乖乖被關 放心六個月夠玩死人的652F 08/12 00:34
噓 jay111101: 胎兒是媽媽身體的一部分不是獨立個體,會把胎兒當成自然人的根本低能653F 08/12 00:35
推 yougo: 噓一堆自以為的法盲。655F 08/12 00:37
推 q2520q: 醫生那個就是業務傷害啊,然後沒意外會吊銷執照吧?657F 08/12 00:41
噓 Syffence: 殺貓殺狗刑責比殺胎兒還重 鬼島真的很棒658F 08/12 00:42
推 bc007004: 覺得刑責太輕可以在傷害罪部份附加對孕婦加重刑責660F 08/12 00:43
噓 q2520q: 貓狗是物品,胎兒是要算什麼?先說不是自然人哦661F 08/12 00:44
→ bc007004: 能弄死胎兒的通常媽媽受到的物理傷害不會少到哪裡去662F 08/12 00:44
→ q2520q: 另外他說小孩提早剖腹兩小時後死亡,這樣是算有生產還是沒生產?求解663F 08/12 00:45
→ bc007004: 「胎兒不是自然人」這個立法精神明明沒有問題,莫名其妙被鄉民痛批...665F 08/12 00:46
推 cunice: 一直以為文組會比較感性,不過整串看下來就是群死讀書的傢伙啊!667F 08/12 00:46
推 q2520q: 可憐有些人連書都不讀
哦看到最後一段了,法官是用車禍當下去判,所以胎兒非自然人669F 08/12 00:49
推 Kenny0808: 胎兒算自然人 那幹嘛還要墮胎罪,跟記者瞎起鬨676F 08/12 00:51
噓 tello: 若是我對司法已絕望,那只好推人誅了。私法正義679F 08/12 00:54
推 Addidas: 無照駕駛就無照 講什麼代價驗車681F 08/12 00:58
推 kemusi: 這判決沒錯,但道德上過不去就是了682F 08/12 01:07
噓 nnyy5566: 就依法審判啊,記者帶什麼風風向684F 08/12 01:16
噓 ppzz: 如果我是家屬,絕對私法正義!685F 08/12 01:17
推 inSec: 嗆法官的都是法盲嗎686F 08/12 01:18
噓 billy19: 八卦酸民公民和法律素養是不是都不及格啊,真可笑,前幾十樓一堆人充分暴露自己的無知687F 08/12 01:21
推 AI3767: 喔喔, 原來醫生這樣算業務傷害0rz 感謝689F 08/12 01:22
推 earnformoney: 私法正義勒zzz 每個都網路大英雄 現實肏俗辣 嘴砲王哪來業務傷害這個罪?翻法條很難嗎?690F 08/12 01:23
噓 alladult: 刑法和民法不同,刑法本來就無罪,法官跟法律都沒錯692F 08/12 01:29
推 lzkai: ya,媒體最會帶風向了693F 08/12 01:33
推 twdvdr: 法律就是這樣定 法官依法論罪沒錯 三寶哭鬧只為閃閃 $ $ $694F 08/12 01:35
推 a5245242003: 因為沒出生,所以不是自然人也就沒人權了。不然墮胎就是殺人了695F 08/12 01:38
噓 ros: 法盲又自己發明名詞了 業務傷害???
你乾脆說保留法律追訴權好了697F 08/12 01:44
推 jackie0825: 好多白痴法盲啊 可見鄉民多容易被帶風向了700F 08/12 02:02
噓 chamael: 笑死我了,過失傷害加重結果犯,哈701F 08/12 02:07
→ chamael: 蓄意把人撞死叫殺人罪,意外車禍把人撞死叫過失致死,撞傷了叫傷害…那可以問某樓過失殺人又要未遂是一個什麼狀態嗎?703F 08/12 02:29
→ pilot1982: 自然人那條法律有明文規定,法匠們開示一下706F 08/12 02:37
推 Ryderlee: 法條這麼定也不是沒道理 不然懷孕一個禮拜跟半年要怎麼判707F 08/12 02:44
推 Alfheim: 過失不能懲處未遂和加重其刑,這好像是大一的課程吧?709F 08/12 02:45
噓 Djent127: 不然孕婦走路跌倒流產要算過失殺人嗎?710F 08/12 02:46
推 Alfheim: 還有樓上那個業務傷害的,我不記得有這條?
其實不管行為人是否具醫師身份,故意踹人已經是傷害罪,致流產可求處加重其刑。711F 08/12 02:47
推 SDKSDKSDK: 一個禮拜跟半年怎麼判??這問題有點好笑714F 08/12 02:49
推 assanges: 應該是民法求償,刑法這塊無法715F 08/12 03:07
→ wutumi: 胎兒非自然人vs 遺腹子繼承權717F 08/12 03:30
推 wallholla: 只把胎兒視為媽媽的一部份器官,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總不能說他沒傷害到孕婦吧。719F 08/12 03:49
推 luroro: 原來法官是比記者更腦X的職業721F 08/12 04:02
噓 Martie: 胎兒不是自然人 那為什麼墮胎不能除罪化? 腦殘恐龍722F 08/12 04:30
推 milker: 其實完全照法律判吧 只是聽起來還是很可惡723F 08/12 04:31
→ quixotic: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啊 記者是白痴嗎 自己去看民法
權利能力 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自己google724F 08/12 04:54
→ domiso: 當三寶遇上台灣法官 完全不意外729F 08/12 06:58
噓 sading7: 法盲表示 又一個證明自己比法官更懂法律的好例子 好興奮!730F 08/12 07:06
噓 cursedsoul: 都有推文說自然人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了還一堆智障法盲罵法官731F 08/12 07:27
推 Sioli: 媽的 爛女人 沒駕照開三小車 人家都六個月了735F 08/12 08:16
推 ly1752: 垃圾立委們要修法了沒738F 08/12 08:24
推 duduchiau: 肇事者有因為傷害了媽媽被判刑6個月 不是無罪739F 08/12 08:28
→ rabupika: 就算是民法也是以未來非死產為限視同自然人
法官依法判決還被嫌...明明就是立法院的問題
如果法官不依法律判決才是最可怕的事情742F 08/12 09:50
推 gbaxbox: 這算是重判了 有意見?下去!746F 08/12 10:11
推 askey: 自己腦殘還怪法官...腦殘講話最大聲嚕748F 08/1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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