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nk11208z (小魯)標題 [新聞] 決定從善如流!台北捷運開放站內通道飲食時間 Tue Oct 3 15:45: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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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從善如流!台北捷運開放站內通道飲食
捷運內不可以吃東西、喝飲料是國人根深蒂固的觀念,依據現行《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
1項第9款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處新臺幣
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每個捷運站的地板上都會有黃色標線,禁止飲食區就是以黃色標線作為界線,黃色標線區
以外,旅客則可自由飲食,只是不能任意拋棄垃圾;而黃色標線以內為禁止飲食區,旅客
進入本區內一律禁止飲食。
過去也曾發生過5歲以下嬰幼兒是否可以是該規定的特例而引發正反兩方論戰,但其實台
北捷運規定5歲以下的嬰幼兒,如果有生理需求,在捷運禁區內喝水、吃副食品,北捷都
不會取締開罰。
不過以前的黃色標線通常都是在站內通道,幾乎是一到捷運站就不可以有任何吃喝東西的
行為,而現在台北捷運決定開放站內通道飲食,把「禁食區」退到票口前,只要不刷卡進
票口都不算違規。
目前有部分黃色標線已經被註銷,並被改到票口前,禁止飲食區大縮水,這樣的改變也讓
民眾感到方便許多,根據《TVBS新聞網》,目前32個站點陸續施工,預計明年1月底前就
會完成。
雖說禁止飲食區被放寬,但是只要刷卡進站就還是要遵守原本的《大眾捷運法》規定,違
規一樣會被處以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罰鍰。
http://news.knowing.asia/news/5e851f26-a3ad-4ce9-a2aa-dc257050efea
決定從善如流!台北捷運開放站內通道飲食
捷運內不可以吃東西、喝飲料是國人根深蒂固的觀念,依據現行《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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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有人沒看內文是刷卡進捷運站前可以吃東西,進去依樣不能吃
※ 編輯: nk11208z (220.135.222.74), 10/03/2017 15:47:21
推 ts1993: 就只是可以在外面喝而已4F 10/03 15:46
→ RRADA: 信不信我在裡面吃還是會被老人瘋狂檢舉5F 10/03 15:46
→ ts1993: 就不能再裡面吃你當然被檢舉6F 10/03 15:46
推 oaoa0123: 給沒有關心的人:台北捷運禁食區早已調整過。10F 10/03 15:48
推 AAQQUUAA: 站內通道? 就是飲料杯掉下去會砸到等車民眾的區域嗎?12F 10/03 15:48
推 CaTkinGG: 要砸東西不一定要用食物砸阿XD13F 10/03 15:49
推 ts1993: 你手扶梯下去 逼卡入口外面那一片14F 10/03 15:49
→ VVizZ: 呃 這樣有差逆//15F 10/03 15:49
推 moonlind: 正常啊 我記得有些捷運出了票口就賣麵包 你跟我說不能吃16F 10/03 15:49
噓 poeoe: 開放這幹嘛啦17F 10/03 15:50
噓 smalltwo: 放屁明明就是為了在站內賣東西18F 10/03 15:50
→ prkfcpr: 不是本來就這樣?進入黃線之後就不能飲食了19F 10/03 15:51
→ zxcvvcxz: 連結兩邊出口但不刷卡進閘門的那個通道開放飲食吧20F 10/03 15:51
→ VVizZ: 所以以後可以在地下站體連通道喝咖啡然後看下面OL走來走去的意思21F 10/03 15:51
→ wangsanmin: 拉到票口內就好 不然一堆賣吃的 都不能試吃26F 10/03 15:53
推 taikonkimo: 感覺無感 那區域本來就不會想在那吃東西
台北步調這麼快 要白目在走道吃東西 很少吧27F 10/03 15:53
推 yj71: 之前不是有公文說5歲以下一樣禁止飲食?29F 10/03 15:55
→ eDrifter: 我好像記錯了? 不是一直是在刷卡前約半米開始禁食?32F 10/03 15:56
推 tony20095: 想到十多年前我國中時去台北,忘了不可以,在捷運站裡33F 10/03 15:57
→ tony20095: 喝白開水,好險站務員夠好心只用動作提醒我而已,沒罰錢35F 10/03 15:57
推 Merkle: 不是本來就這樣了?38F 10/03 15:59
噓 j55888819: 開放飲食的下一步就是開放隨地便溺了 柯真的是來統戰的41F 10/03 16:00
→ eddisontw: 不是本來就是進閘門才不能吃嗎??? 閘門外有時候還有賣食物的店家43F 10/03 16:02
推 Areso: 完蛋了45F 10/03 16:02
噓 kuro: [ 內容農場 騙點閱 Zzzz ]46F 10/03 16:02
推 winiS: 中秋烤肉啦48F 10/03 16:03
→ Areso: 先試水溫 唉49F 10/03 16:03
→ kenro: 其實沒什差 進去黃色仍是一律不行50F 10/03 16:06
→ jslsy: 耶,一直本來就以為刷卡進去後才不能吃><51F 10/03 16:06
推 rock0747: 以台灣這種不太可能開罰的觀念,完蛋了54F 10/03 16:11
→ GABA: 製造髒亂 累死清潔員而已55F 10/03 16:12
→ simata: 推..事實上還是一樣..坐車就不能飲食..標題又想殺人了59F 10/03 16:17
推 kinki999: 我以為閘口前都可以說~原來不行喔61F 10/03 16:19
推 Arronomy: 本來在票口前就有標線禁止飲食了吧63F 10/03 16:27
推 Jason0813: 推 捷運站早該出租攤位賣飲食了
捷運站一點收入來源 補貼就能少一點64F 10/03 16:29
推 Zeroyeu: 全面開放啦,做一堆假掰的事,人品就有比較高尚嗎?67F 10/03 16:33
→ Jason0813: 現在早就有全家7-11關東煮了...
烤香腸這種煙霧會啟動火警的 哪可能會租69F 10/0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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