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大會人員均不得攜帶危險或滋 ( 驚 ) 擾物品,如棍、棒、刀械、氣球、氣笛、擴音器等。
各機關團體民眾入場時,請配合管制人員實施 ;如攜帶瓶(罐)裝水時,請於管制處(點)試飲。
參加典禮之機關團體可攜帶照相機(以一般相機為主,禁用長、望遠鏡頭及䳾架、柄式自拍器),並於管制區入口處試拍驗證;照相區域以南、北廣場為主,勿超越凱達格蘭大道及重慶南路口;另外於大會序幕表演 典禮階段,請勿隨意走動照相 ( 含表演團體照相人員 ),以維國慶大會秩序與莊嚴。
參加典禮貴賓與各機關團體民眾,請勿攜帶與活動節目無關之條幅、標語、傳單、喊話器等,或有影響安全秩序之物品,以及涉及政治活動色彩之條幅、旗幟、標語、傳單等,以維國家慶典之莊嚴隆重。 總統府都發話不准帶了 他們哪敢挑戰自己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