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PPLEin5566 (泰山下智久)標題 [新聞] 拾316萬嚇到吃手手 運將獲2萬紅包壓驚時間 Sun Feb 11 22:25:45 2018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拾316萬嚇到吃手手 運將獲2萬紅包壓驚
3.完整新聞內文:
(更新:新增過音影片)
台中市計程車運吳堃朋(63歲)本月7日凌晨載送來自新北市新店區的廖姓中古車商住處,
廖男因喝了酒在車是上睡覺,下車後竟將1只裝了316萬現金的手提袋遺留在車上,吳堃朋
回到台中市後又載了3位客人,最後一客人告知車上有不明手提袋,吳堃朋打開一看,發
現竟然是一疊疊千元大鈔,連忙送到第市警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員警立即將該筆現金
拿到銀行協助查驗鈔票真偽並清點後,發現金額高達3166000元。
由於吳堃朋也搞不清楚是哪位客人遺落的財物,加上手提袋上也沒有任何資料,增加追查
的難度,所幸員警靈機一動,向該計程車行調閱叫車紀錄,土法煉鋼的方式,一個一個的
撥打叫車乘客的電話,找到廖男的友人,才研判鉅款可能是他遺落,經核對財物的特徵及
現金的數量後,確認該財物的主人就是的廖姓男子。
廖男上午酒醒後,發現賣掉保時捷所得的300多萬現金不出去向,緊張地向朋友及家人詢
問,但都找不到,正愁得不知如何是好時,接到警方通知,喜出望外,立即搭車南下到派
出所領回鉅款。
廖男表示該筆現金是完成車輛買賣的款項,還帶回公司入帳,由於很開心找了在台中的朋
友一起小酌,喝完酒後直接包車回台北,沒想到卻不勝酒力,醉倒在計程車上,才不慎將
現金遺留在計程車上,為了感謝計程車司機拾金不昧,廖男也包了一個2萬元大紅包送給
吳堃朋。
已經開計程車30多年的吳堃朋說,當計程車這麼多年,也撿到不少客人遺留的財物,但從
來沒有看過這麼大一筆現金,看到時還是嚇一大跳,不過驚嚇歸驚嚇,從沒有興起要佔為
己有的念頭,「說不定是人家的救命錢,怎麼可以動歪念頭。」
吳堃朋的太太說,他先生撿到這麼大一筆錢,直接送到派出所,並沒有告訴她,她也是到
後來才知道,對於先生的行為她覺得很驕傲,因為「這是當一位專業司機應該做的事情!
」(蔡智銘/台中報導)
出版時間 13:00
更新時間 21:23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211/1296525
5.備註:
好小黃司機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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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rella: 不是可以要10%?1F 02/11 22:27
推 OCG: 31萬變成2萬打發了 呵呵 這就是所謂的好心有好報6F 02/11 22:28
→ brella: 民法805二項9F 02/11 22:28
推 rick6304: 出門帶三百萬的人錢我根本不敢撿10F 02/11 22:28
推 watery725: 幹 我這麼辛苦護送316萬去警局 你他媽只給我2萬?11F 02/11 22:28
→ avgirl: .......才2W12F 02/11 22:28
推 dowea: 法律規定10%不是嗎13F 02/11 22:29
→ ganganx: 包不到1%真的摳了點14F 02/11 22:29
噓 jajoy: .16F 02/11 22:29
→ avgirl: 掉的人原本損失3百多萬 結果又拿回3百多萬17F 02/11 22:29
推 bybe: 才2萬18F 02/11 22:29
→ avgirl: 掉的人說不訂還覺得2萬4多給的哩19F 02/11 22:30
→ Hohenzollern: 可拿10%早就改了 好幾年前有貧婦掉急用錢 被撿拾的中年母豬強逼就修正法條22F 02/11 22:30
推 brella: 30%>>>10%
是說計程車有沒有805-1的問題也是個小爭點24F 02/11 22:30
→ brella: 靠杯,為什麼我上PTT還要翻法條27F 02/11 22:32
推 ssdog: 因為要戰人 所以要翻法條啊!28F 02/11 22:32
推 uyrmb47: ... 法律規定是你可以請求 不是他必須給30F 02/11 22:35
推 BoatLord: 我還沒到不翻法條的境界不敢戰31F 02/11 22:35
推 susanna026: 覺得 好心的運匠 是說 好在 沒遇到要抽三成的
現在改1成嗎?35F 02/11 22:38
→ Kapersky: ..........好多人算術好恐怖 = =39F 02/11 22:42
推 howwong: 10%也有31萬阿 所以說不如不要還
原本是30% 修法後變成10%40F 02/11 22:43
推 vickyshan: 到處都監控和行車記錄器,金額這麼大,一定查得到
不還就等被告42F 02/11 22:48
噓 gg30cm: 記者你好意思喔44F 02/11 22:48
推 dannyzzz: 沒還被抓到變侵佔.這一定找得到45F 02/11 22:49
推 tim9527: 一定要還= = 現在監視器太發達 除了國防部46F 02/11 22:53
→ luche: 台灣很多老百姓都沒見過錢 我就是其中之一47F 02/11 22:53
推 www2967: 黑白兩道的話10%我看拿不到還可能會被找麻煩......48F 02/11 22:54
推 Tenging: 一天賺兩萬過個好年可以了
公司的錢是公款49F 02/11 22:56
噓 blue999: ......才包兩萬54F 02/11 23:17
噓 darkMood: 動不動就在10%是哪來的腦殘智障啊,真有這麼貪喔
法律的規定是給想要貪財的人渣用的,多數人不是啊
撿到錢,順手還錢,就這樣啊.............58F 02/11 23:43
推 sandemo: 至少要10%服務費62F 02/11 23:53
推 GPX2000: 說不還的,你以為抓不到喔,傻傻的64F 02/12 00:05
噓 NgJovi: 噓標題 真的有吃手手嗎65F 02/12 00:15
推 dudee: 316,起碼3吧,才266F 02/12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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