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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
作者
AaronEckhar
(Aaron會比緬因州還要熱。)
標題
[新聞]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
時間
Tue Dec 11 10:45:37 2018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血淚
2018/12/10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457020&from=y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血淚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2013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時隔五年,但案子還沒有結束,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至今還在為了民事賠償案件訴訟當中,本月12日將針對死者陳進福部分開庭。案子纏訟五年,呂炳宏也分享這五年來,如何從人人口中的殺人犯走出來,到現在能勇敢面對官司,甚至扮起偵探找真相。 ...
三立
2013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時隔五年,但案子還沒有結束,媽媽嘴咖啡店
老闆呂炳宏至今還在為了民事賠償案件訴訟當中,本月12日將針對死者陳進福部分開庭。
案子纏訟五年,呂炳宏也分享這五年來,如何從人人口中的殺人犯走出來,到現在能勇敢
面對官司,甚至扮起偵探找真相。
由於
死者家屬向呂炳宏等人求償,法官因為呂炳宏未建立通報機制,錯失兩次救人時機而
判賠,張翠萍部分
賠償368萬已經確定,陳進福631萬還在審
。
雖已確定謝依涵的殺人事實
,但犯案細節,牽扯到呂炳宏近千萬的賠償,為了找出謝依涵針對犯案細節自白中的漏洞
,這一年來,
呂炳宏忙著扮偵探找漏洞,
每隔一段時間開庭,就得和法官鬥智,至今還在
為了訴訟努力中。
呂炳宏回憶當年狀況,不禁哽咽。
「沒發生這些事,我可能不會這麼努力賺錢吧!」呂炳宏苦笑。
他說根據法規,
賠償金額自提告時起算,每年5%利息計算,賠償金從368萬提高到將近5百
萬。
現在的呂炳宏,依舊是咖啡店老闆,但他更賣起氮氣咖啡設備,開起就業輔導課程,
心境上已經逐漸能調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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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S3oJKj7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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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lk250
: 真的倒霉
1F 12/11 10:46
推
G888888
: 真的衰
2F 12/11 10:46
→
ZEUS5566
: 倒霉+1
3F 12/11 10:46
噓
pponywong
: 純噓鬼島法官
4F 12/11 10:47
→
hmcedamon
: 一直想拉老闆下水
5F 12/11 10:47
推
StBeer
: 不太懂建立通報機制是什麼意思
6F 12/11 10:47
→
samuelcdf
: 殺人的那位算三寶應該沒人有意見吧?
7F 12/11 10:47
→
sunnywing
: 他沒去告當時那些節目嗎
8F 12/11 10:47
推
SE4NLN415
: 當初污衊他的媒體啊
9F 12/11 10:48
噓
syearth
: 台灣法官不意外
10F 12/11 10:48
推
scum5566
: 地獄倒楣鬼
11F 12/11 10:48
推
etiennechiu
: 就是說他身為負責人有責任防範這件事發生的意思吧
12F 12/11 10:49
推
BAOY
: 員工殺人,他要賠錢??? 實在實在不太懂
13F 12/11 10:49
噓
light20735
: 謝依涵不用賠喔!?
14F 12/11 10:49
→
syearth
: 謝依涵 最好是還得起....
15F 12/11 10:50
推
shengkao
: 他真的超衰,就算媽媽嘴後來生意很好,這些錢也不是這
麼好賺
16F 12/11 10:50
噓
sunsand
: 沒有証據他不知情,怎麼可能完全不知道,只是沒抓到把柄
18F 12/11 10:50
推
oyaji5566
: 鬼島法官
19F 12/11 10:51
推
Lindseyy
: 這個有雖
20F 12/11 10:51
→
impose
: 他可以再向謝依涵求償,只是謝依涵必定沒有錢而已
21F 12/11 10:52
推
becareful
: 神壇法官
22F 12/11 10:52
→
impose
: 會認為他要負責,主要還是因為謝依涵是利用工作的機會吧
23F 12/11 10:52
推
dannypooh
: 民法188雇傭人連帶侵權責任 法盲去看一下好嗎
24F 12/11 10:53
推
StBeer
: 什麼法律有規定老闆要防範員工殺人?不太懂
25F 12/11 10:53
推
coffee112
: 覺得他真的雖
26F 12/11 10:53
推
etiennechiu
:
https://i.imgur.com/qBs5bOe.jpg
27F 12/11 10:53
→
etiennechiu
: 因上述原因罰他
28F 12/11 10:53
推
leo01018
: 謝依涵沒錢 雙手一攤 ...
29F 12/11 10:53
推
jiern
: 某人言論 極像器捐案 沒有証據柯P不知情 怎麼可能完全不知
道 只是沒抓到把柄 所以柯p就是共犯之一
30F 12/11 10:53
噓
syearth
: 法匠 就故意不考慮 188但書
32F 12/11 10:54
→
StBeer
:
http://i.imgur.com/EJuw6th.jpg
33F 12/11 10:54
→
etiennechiu
: 至於為何罰他沒罰不通報急救的店員,因為他是店員負
責人
34F 12/11 10:54
→
hmcedamon
: 開店真難 難怪一些特色小店都活不久
36F 12/11 10:54
→
StBeer
: 所以下安眠藥算執行職務嗎?
37F 12/11 10:54
推
Hazelburn
: 衰到爆的一個人
38F 12/11 10:55
推
shamanlin
: 阿法官看兇手女的沒錢賠就要找個人賠啊
39F 12/11 10:55
推
jiern
: 這案例就是標準不請無恥法匠去對打更無恥法匠
40F 12/11 10:55
→
StBeer
: 所以各位小心了,開店有人不舒服一定要關心
41F 12/11 10:56
推
woodyj
: 不然以為老闆那麼好當喔?責任都員工背,錢都老闆賺?
42F 12/11 10:56
噓
yniori
: 鬼島法官真垃圾~員工殺人老闆要賠?實在有夠低能
43F 12/11 10:56
推
jackgn
: 既然是連帶侵權,那法官放人,為什麼不用連帶侵權?
44F 12/11 10:56
→
fujioqq
: 所以假設鴻海的員工殺人 郭台銘也要連帶賠嗎
45F 12/11 10:57
→
woodyj
: 188但書,呂老闆自己要舉證啊?
46F 12/11 10:57
推
alonelykid
: 不就跟客運過勞出事要公司連帶賠償一樣道理嗎
47F 12/11 10:57
推
HANAXALICE
: 垃圾法官,公布一下名字
48F 12/11 10:57
→
jackgn
: 法匠總是希望別人當完人,對自己卻是十分寬鬆~
49F 12/11 10:57
→
yniori
: 188也要有過失阿!員工故意去殺人老闆又有何過失?
50F 12/11 10:57
噓
Arnol
: 垃圾法官 真的垃圾 自己判錯自己賠啦 國賠三小= =
51F 12/11 10:58
推
mm1314
: 超衰的老闆!
52F 12/11 10:59
→
impose
: 但188是舉證責任倒置,老闆要證明自己已經盡力防止
53F 12/11 10:59
推
alonelykid
: 188條文有寫過失喔?我眼瞎?
54F 12/11 11:00
→
excercang
: 基本上,在工作場所發生任何意外,老闆都要負責的
55F 12/11 11:00
推
rover10
: 主要是謝依涵利用工作機會這點吧,而且店員有機會通報
卻沒通報,代表老闆對異狀沒有處理的SOP
56F 12/11 11:01
推
windfeather
: 這真的無敵倒楣鬼
58F 12/11 11:01
噓
amaru03
: 垃圾法官笑死人
59F 12/11 11:01
→
rover10
: 很倒楣沒錯,不過從民法給雇主的責任而言他很難脫身
60F 12/11 11:02
→
windfeather
: 謝當初栽贓陷害他成功,結果還得幫擔責任
差點
61F 12/11 11:02
推
iam0718
: 法律人
63F 12/11 11:02
噓
syearth
: 最好是有機會通報 一堆法匠自己出來開餐飲業阿
64F 12/11 11:02
→
fujioqq
: 開個咖啡店 卻要有謀殺案處理的SOP 有點怪怪的
65F 12/11 11:02
推
innominate
: 這個事情當初討論到翻了...
66F 12/11 11:03
→
fujioqq
: 一個癌症病人去喝咖啡 滿臉異狀 老闆也要通報嗎?
67F 12/11 11:03
→
excercang
: 老闆不是仇富鄉民們想的這麼好當的,權利多,責任也多
68F 12/11 11:03
推
ePaper
: 犯官符
69F 12/11 11:04
推
asdf70044
: 活著最倒楣之人==
70F 12/11 11:04
噓
gamania5972
: 臺灣髮官真的都超神的XD
71F 12/11 11:04
推
cms6384
: 真的很難善盡監督的責任 誰會想到發生這種事
72F 12/11 11:04
→
impose
: 188的立法是考量被害人通常是弱勢,要保障被害人
73F 12/11 11:04
推
chudly
: 靠比,5%利息怎麼來的,銀行放款都沒那麼高
74F 12/11 11:04
噓
hamasakiayu
: 我還是不能認同
75F 12/11 11:05
→
impose
: 雇主在法律上就是被認為有資力、有義務防止事故發生
76F 12/11 11:05
噓
k22015987
: 鬼島法官不意外
77F 12/11 11:05
→
innominate
: 大部分人都不能認同啦,不過某些法律人除外
78F 12/11 11:05
推
GonVolcano
: 不罰妹子罰慣老闆
79F 12/11 11:05
推
jason0330
: 超倒霉 唉唉唉
80F 12/11 11:06
→
hamasakiayu
: 工廠員工殺傷或殺死上司,請問公司老闆要負責?
81F 12/11 11:06
噓
good90150
: 智障法官阿,那法官輕判結果出來再犯法官要不要判賠?
82F 12/11 11:06
推
derringer
:
83F 12/11 11:06
推
diiky
: 超雖~~~
84F 12/11 11:06
→
innominate
: 僱主被認為有資力,真當小店老闆個個郭台銘?
85F 12/11 11:06
推
chicken1315
: 這判的真的扯
86F 12/11 11:06
→
impose
: 5%的利息是民法第203條規定的,不過這是民國18年定的
87F 12/11 11:06
→
hamasakiayu
: 其他員工沒有發現該犯臉色神情不對,未通報老闆
88F 12/11 11:06
推
blackhippo
: 這個真他媽超衰洨...
89F 12/11 11:06
→
innominate
: @hama,他們的邏輯是這樣,然後說雇主可以再跟員工求償
90F 12/11 11:07
→
fujioqq
: 晶華酒店的老闆有因為樓梯被發錢賠償嗎
91F 12/11 11:07
推
horse2819
: 這是要怎麼防範啦 ...
92F 12/11 11:07
→
innominate
: @hama,簡單說就是個抓交替的概念
93F 12/11 11:07
→
GrowUp
: 這跟八仙粉塵趴不是差不多,公親變事主
94F 12/11 11:07
→
fujioqq
: 這種求償制度根本有問題...
95F 12/11 11:07
推
Koibito
: 台霉素質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餵大便中國台北人就吃大便,
96F 12/11 11:08
推
high1234
: 有夠雖
97F 12/11 11:08
→
Koibito
: 視聽者的素質也沒好到哪去
98F 12/11 11:08
推
alonelykid
: 判決書有寫為什麼認為不能舉證免責了吧不要幻想情節
99F 12/11 11:08
→
flarecutter
: 通報機制是三小
100F 12/11 11:08
→
alonelykid
: 啊當然也可以不接受法官說法但至少看一下
101F 12/11 11:09
→
impose
: 其實也可以廢除188條阿,只是以後對於被害人求償更不利
102F 12/11 11:09
推
wolve
: 這到底是哪國學派發明的新學說阿? 有上月旦或台灣法學嗎?
103F 12/11 11:09
噓
syearth
: ...法匠說通報機制 好好笑
104F 12/11 11:09
→
alonelykid
: 就看保護受害人重要還是保護老闆重要
105F 12/11 11:09
推
rover10
: 放心啦,到時候如果有反過來案例推文風向又會變
106F 12/11 11:10
→
innominate
: 不用廢除188,重點是要有trade-off,得看狀況
107F 12/11 11:10
推
becareful
: 民法有規定但他馬的,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這條
108F 12/11 11:10
→
syearth
: 以後 速食店 店員看到顧客臉色不對 都要去關心
109F 12/11 11:10
→
innominate
: 是業務可以預見還是不可預見,雇主的財力,經營型態
110F 12/11 11:10
→
becareful
: 不教而殺
111F 12/11 11:11
→
innominate
: 完全不考量這些客觀狀況,就說老闆要負責,誰能接受
112F 12/11 11:11
推
hamasakiayu
: 謝謝inn大解說
113F 12/11 11:11
推
alonelykid
: 不知道有規定就不用賠喔?
114F 12/11 11:12
→
excercang
: 過時法條,可是有用嗎? 立院那堆豬只會考量選票
在台灣就很奇怪,一堆人只會用自已的認知看法律,和
牽拖不相關的事,來一起看,晶華和八仙和這是2回事
115F 12/11 11:13
噓
syearth
: 跟立法院無關 是法匠要採什麼學說...
118F 12/11 11:15
推
didi3789
: 真的倒霉
119F 12/11 11:16
推
gostjoke
: 以後所有商店都要建立員工殺人通報
120F 12/11 11:16
推
e86117934
: 雖小,叫姓謝的賠啦!
121F 12/11 11:19
噓
airlow
: 這真的超衰
122F 12/11 11:19
→
faiya
: 台灣法官真的很鬼,那之前成大醫砍人的院長要賠嗎?
123F 12/11 11:20
噓
qoollqoo
: 要求特赦正妹依涵!
124F 12/11 11:20
→
y120196276
: 如果計程車司機如果故意開車撞死人,老闆是不是也要賠
125F 12/11 11:20
推
gene51604
: 老闆有錢所以有代墊的責任 可以向員工請求賠償 不過謝
126F 12/11 11:20
→
y120196276
: 錢?這種情況又該如何建立合理的通報機制?
127F 12/11 11:20
→
gene51604
: 應該是要不到錢QQ
128F 12/11 11:20
推
Nano
: 鬼才知道自己的員工會殺人
129F 12/11 11:20
推
e1q3z9c7
: 我還以為連坐法是秦朝時候的事
130F 12/11 11:21
推
neweb
: 一人一杯支持媽媽嘴
131F 12/11 11:22
→
ims531
: 真是冤
132F 12/11 11:23
推
xeme1996
: 所以這是在警告老闆,千萬不要改更生人一個機會嗎
沒前科的姑且都這樣了,有前科的不就"應注意而未注意"?
133F 12/11 11:23
推
LDY97
: 當時風向還吹他是犯人 衰
135F 12/11 11:24
→
excercang
: 更生人要看啦,但是精障的完全不行
136F 12/11 11:25
推
alog
: 民法188的部分 預謀殺人究竟能不能事先防範 你他媽的智障法
137F 12/11 11:25
→
excercang
: 精障的員工真的是不定時炸彈
138F 12/11 11:25
→
alog
: 官就跟叫人被打要先空手截鋁棒一樣智障
我只能說呂老闆人很好 就這樣和解了
139F 12/11 11:25
推
kerry0496x
: 不過媽媽嘴生意很好就是了
141F 12/11 11:28
→
alog
: 當初鋁棒事件也一樣 法官自己心證明顯已經太離譜還是堅持被
打有錯 不然你自己被鋁棒打打看
142F 12/11 11:28
→
excercang
: 和解掉快速重新生活,不和解光是訴訟就壓到你沒時間
144F 12/11 11:28
推
ms893030
: 媒體害人不淺
145F 12/11 11:29
推
menshuei
: 這可以讓謝依涵去店裡面上班還債吧
146F 12/11 11:29
噓
hw1
: 垃圾法官
147F 12/11 11:29
噓
god80309
: 開始覺得我阿駡搞不好判的比法官好
148F 12/11 11:29
推
eddisontw
: 謝依涵沒錢還? 那就當肉便器還債阿 找老闆幹嘛
149F 12/11 11:29
推
pcjimmy
: 這真的有慘
150F 12/11 11:31
推
tim1212
: 衰小 家屬真的很優秀
151F 12/11 11:31
推
jasonpig
: 鬼島真的很扯
152F 12/11 11:32
推
quixotic
: 被害人家屬也想要錢。找謝依涵拿得到錢嗎?
153F 12/11 11:32
→
ShinRuei
: 媒體也是幫兇
154F 12/11 11:33
推
alog
: 這個案件就是評估謝依涵無法賠償才抓呂炳宏下水賠 民法188要
這樣惡意用也是笑笑啦 蓄意的還看不出來
155F 12/11 11:33
噓
dannypooh
: 不要再崩潰了啦 不爽就來我們法界當法官啊
157F 12/11 11:33
推
dahlia7357
: 幹!!!5%利息????高利貸阿
158F 12/11 11:34
→
dannypooh
: 民法188的立法目的本來就是老闆要幫員工負責 因為員工
通常沒錢賠啦 這樣懂不懂
159F 12/11 11:34
推
alog
: 但書是不會看膩
161F 12/11 11:35
→
dahlia7357
: 反過來說 500萬就當做咖啡店廣告費
162F 12/11 11:35
→
alog
: 別忘了 三百多萬的利息就很可觀了 法官真的很棒
163F 12/11 11:35
噓
trillian
: 這種就無限制放大雇主的責任
164F 12/11 11:35
→
alog
: 不然你幫呂炳宏去繳 三百多萬 還有一條六百萬的
165F 12/11 11:36
→
dannypooh
: 實務採客觀說啦 老闆不需要有預見可能性就可以罰了
166F 12/11 11:36
→
trillian
: 結果蝶戀花事件,你看那幾個老闆有被判刑嗎
167F 12/11 11:36
→
alog
: 民法188是我掛在嘴邊的東西 我自己客戶都遇過
168F 12/11 11:36
→
littleaoc
: 五告雖
169F 12/11 11:36
→
alog
: 但法官硬抓呂炳宏下水根本太離譜
170F 12/11 11:36
→
truffaut
: 史上最衰 八里還有八仙樂園 應該要變廢墟了
171F 12/11 11:37
→
dannypooh
: 雖然實務採的客觀說很無言
但這是為了大企業底下員工侵權行為時,抓老闆出來賠償
172F 12/11 11:38
→
truffaut
: 這法官是誰 應該讓大家認識一下豐功偉業
174F 12/11 11:38
→
dannypooh
: 保護受害人的求償權啦 老闆可憐?死者不可憐嗎?
175F 12/11 11:38
→
alog
: 侵權行為本身老闆管理不周的確要付責任 但是預謀殺人實在是
176F 12/11 11:39
→
dannypooh
: 如果謝女賠不起 那死者家屬向誰求償 當然雇主啊 合情合
理
177F 12/11 11:39
→
alog
: 明顯不能防範 重點還是資深的員工跟熟客發生的事
179F 12/11 11:39
→
innominate
: 就抓交替啦,這就是鬼島法律
180F 12/11 11:39
推
Goldens
: 如果今天是開靶場 要求並監督員工不能拿槍傷客人就算了
181F 12/11 11:40
推
e1q3z9c7
: 怎麼不去找總統求償
182F 12/11 11:40
→
innominate
: 謝女賠不起就要找替死鬼,一路找上去
183F 12/11 11:40
→
Goldens
: 開咖啡店還有這種監督員工不殺人的義務 真的很荒謬...
184F 12/1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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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pooh
: 預謀殺人不具預見可能性
但實務採的就是不管有沒有 雇主都得承擔員工侵權的風險
185F 12/1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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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g
: 所以這個法官的判決就是一句話 抓交替
187F 12/1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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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pooh
: 風險轉嫁這樣也不會不合理
188F 12/1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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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rb
: 屎法官,都該死
189F 12/1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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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pooh
: 我同意法官這個做法是抓交替
但法官也是為了不讓受害者求償無門
190F 12/11 11:41
→
innominate
: 因為他們實務上是不看這些客觀因素,這就是鬼島法律
192F 12/11 11:41
推
nightfish
: 法匠
193F 12/1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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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pooh
: 成天罵法官的 自己去考吧 你厲害你考上就去考啊
194F 12/11 11:42
→
innominate
: 大企業跟小店家,執行職務跟預謀殺人,全部都不管
195F 12/11 11:43
推
Neltharion
: 超倒楣
196F 12/11 11:43
→
faelone
: 5%利息是三小,公家機關拖貨款都沒利息沒法條可治zzz
197F 12/11 11:43
推
cerwvk
: 明知有問題 還是宣判, 鬼島的日常啊. 很正常.
198F 12/11 11:43
→
innominate
: 你評論一道菜好不好吃也不一定要當廚師
你評論一齣戲爛不爛也不一定要當導演
199F 12/11 11:44
→
cerwvk
: 是不是有法律人腦羞出來推文?
201F 12/11 11:44
推
zks6699
: 如果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就只賠所佔股份,不會無限上綱
202F 12/11 11:45
推
ken812025
: 開大決啦 不爽自己考~
法官各種完人 真是厲害呀~~
203F 12/11 11:45
噓
syearth
: 法匠:民眾請考上司法官 才能評論司法
205F 12/11 11:46
推
keyman2
: 人生半毀QQ
206F 12/11 11:47
推
quixotic
: 呂炳宏還是可以跟謝依涵依照內部責任求償啊。只是不一定
要得回錢而已。他這法條就是把雇主和受僱人視為一體, 讓
207F 12/11 11:47
推
lazydeer
: 史上最衰小的老闆
209F 12/11 11:47
→
quixotic
: 被害人能得到賠償。這條文其實很有智慧, 看一下就知道某
些噓文的可能沒出過社會吧, 科科。
210F 12/11 11:47
→
lazydeer
: 加油老闆
212F 12/11 11:47
推
longkiss5566
: 垃圾法官
213F 12/11 11:48
→
Atima
: 樓上的有出過社會好棒棒呢~~~
214F 12/11 11:48
→
syearth
: 鬼島法官無誤 謝依函要是能還得起 還需要奪財害命?
215F 12/11 11:49
→
Atima
: 這麼會解釋怎麼不叫國家代墊 國民義務教育失敗養出殺人犯啊
國家先代墊 然後再去跟謝求償不就完美?? 顆顆
216F 12/11 11:49
推
zin
: 開咖啡店的員工訓練要強調""不可以謀殺顧客""......(筆記)
218F 12/11 11:51
推
cutemouse
: 超衰
219F 12/11 11:54
噓
Mr0829
: 司法共業 呵呵
220F 12/11 11:54
推
sion1993
: 幫QQ
221F 12/11 11:56
→
corlachang
: 受害者背景是多硬
222F 12/11 11:58
→
jalsonice
: 判決書先看看再說好嗎
223F 12/11 11:59
推
okwep
: 真的很莫名,甘他什麼事阿
224F 12/11 12:02
推
blackbottle
: 法官喔呵呵 智障不少
225F 12/11 12:03
推
okwep
: 以後雇用員工要前先切結書不會殺人
226F 12/11 12:05
→
zingy
: 只許法官通簽,不許老闆放假。
227F 12/11 12:07
推
homerunball
: 鬼島
228F 12/11 12:07
→
ppc
: 關老闆屁事...垃圾家屬
229F 12/11 12:08
噓
e124973686
: 我還滿好奇 有多少老闆知道要建立這些sop? 這就跟車
230F 12/11 12:08
推
j900414
: 結果殺人的什麼都不用管…
231F 12/11 12:08
噓
MamaImscared
: 幹 這樣夜店不就賠到爆
232F 12/11 12:09
噓
apolloapollo
: 鬼島日常
233F 12/11 12:09
推
mido
: 衰到炸掉
234F 12/11 12:09
推
AtsukoErika
: 法條本身沒問題 問題在法官
235F 12/11 12:10
噓
e124973686
: 禍吃應注意而未注意刑責一樣啊 事前沒人知道開車要注
236F 12/11 12:11
→
AtsukoErika
: 有計劃的殺人 到底怎麼去防範 員工有心要隱瞞事情
237F 12/11 12:11
推
lturtsamuel
: 這三小 我在店裡閉眼也要關切?
238F 12/11 12:11
→
AtsukoErika
: 誰會知道啊
那麥當勞勒 整間店這麼多人 你來跟我說如何防制及
通報
239F 12/11 12:11
推
winiS
: 三立還敢寫這篇,真不容易
242F 12/11 12:12
噓
diabolica
: 唉 真鬼島
243F 12/11 12:12
推
pikakami
: 今天如果台大員工在台大殺人 台大一樣會賠錢八
244F 12/11 12:12
推
Clash0204
: 某人完美示範有罪推定論
245F 12/11 12:13
→
Benbenyale
: 老闆加油
246F 12/11 12:13
推
CTUST
: 關鍵:選任監督關係188
247F 12/11 12:14
推
colenken
: 鬼島法官
248F 12/11 12:15
推
IHD
: 衰? 別人都笨蛋耶 怎麼標準又換啦? 自助餐真的是主流啊
249F 12/11 12:15
噓
hw1
: 那大家都不要罵總統了 你厲害你去選啊 講三小幹話
250F 12/1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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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HD
: 跑法院而已不是嗎? 王牌吉他啊? 健保蠻多的 還被嗆不爽不要__
251F 12/11 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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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m577
台灣 12-11 12:24
沒去子,人事時地物...以上5點全部跟咖啡店扯上關係,你負責人說跟他沒關係,這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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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dika999
台灣 12-11 12:24
台鐵局出事情司機倒楣可能被判刑,局長只須下台負責不用任何法律責任...超爽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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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zin564
台灣 12-11 12:47
樓上的說法就有點問題,今天咖啡這案,殺人的負刑事責任、老闆負民事責任
而台鐵是司機負刑事責任,公司負民事責任,局長加一條政治責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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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zin564
台灣 12-11 12:48
也就是說賣咖啡的只要錢賠一賠不用下台可以繼續賣 (被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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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123
台灣 12-11 12:57
我住附近 謝依涵是店長 老闆把店交給店長 她下藥後 把昏昏沉沉的人扶到約30公尺的紅樹林內用刀刺死 因為潮汐問題 屍體也很難發現 家人那幾天就在旁邊的步道跑步也不知旁邊紅樹連死了兩個人
老闆要負的是監督責任 但我也覺得就一家咖啡店 判賠金額也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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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t12369
台灣 12-11 13:49
爛法官,爛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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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_Sen
台灣 12-11 15:40
有夠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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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00034
台灣 12-11 15:42
500萬...一杯咖啡要賺多少?能賣幾杯咖啡?都不用養其他員工還有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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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bruce
台灣 12-11 15:45
鬼島就是這樣 很多法條平常根本落實不了 但出事了 抱歉 全部照法規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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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643
台灣 12-11 15:50
···
中國台北的法官真的都一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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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etfight
台灣 12-11 16:01
惹到檢察官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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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hi
台灣 12-11 16:11
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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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chao
台灣 12-11 17:46
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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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n385
台灣 12-11 17:51
學別人法律眞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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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y123456
台灣 12-11 18:03
誰還敢當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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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345
台灣 12-11 18:48
台灣人太有人情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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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ya520
台灣 12-11 20:12
···
真的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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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f911
台灣 12-11 20:29
不知道老闆以後會不會說...你只能領22k ,因為你殺人我要賠五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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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gogogo
台灣 12-11 21:35
啊問民進黨台灣英莖啊!
這種叫無所不用其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