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adesue (松羅森林)標題 [新聞] 騎車下橋被糾二度酒駕 法院判「無差別攔時間 Thu Feb 28 11:45:05 2019
聯合新聞網
騎車下橋被糾二度酒駕 法院判「無差別攔查」罰單撤銷
羅姓男子從華中橋機車引道下橋,遇警方攔查酒測,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0.18毫克,由於
他五年內二度酒駕,遭罰9萬元、吊銷駕照等。羅不服提告警察不能「無差別攔查」,新
北地院認同,警方對下橋民眾一率攔查,不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規定,取得的酒測值不得當
作裁罰依據,判決撤銷罰單。
酒駕議題發燒,法務部近日推動酒駕修法,內容包括酒駕致人於死,初犯可判處有期徒刑
5年到12年;再犯酒駕致人於死罪,可判處有期徒刑10年、無期徒刑、死刑。另增訂沒收
條款,確認將車輛視為犯罪工具,無論屬於犯人與否皆予沒收,還配以加裝酒精鎖等檢察
行政處分措施。
羅姓男子去年9月5日清晨4時許,騎機車行經台北市萬華區華中橋機車引道(往台北市端
)時,被台北市警萬華分局警員攔查。警員先以簡易型酒測器檢測發現羅疑似酒後駕車,
酒測測得每公升達0.18毫克;警方開出罰單,羅不服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交裁
處認定他確實酒駕。
交裁處發現羅在2015年6月24日也曾酒駕(酒測值0.18毫克),五年內二度酒駕,裁罰9萬
元、吊銷駕駛執照,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處分。羅不服提告,指出酒測應該依照酒
測之正當法律程序,人民是自由的,沒有「無端」接受酒測義務。
羅主張,警方要先「合法實施」酒測,才有酒測超標處罰可言;警方不可「無差別、無原
因」攔停稽查,若未「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警方或執勤人員不
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
羅指出,警政署亦表示,酒精檢知器只是酒測輔助器材,員警不可在酒測點一攔下駕駛人
,就要求對酒精檢知器吐氣,必須發現駕駛人有行車不穩、臉色泛紅,或搖下車窗車內飄
出疑似酒味等喝酒徵兆,才可要求對酒精檢知器吐氣,且酒測值在0.15至0.18毫克應多以
勸導為主,請求撤銷裁罰。
交裁處出庭證稱,當時警員確實發現羅行車不穩、眼神恍惚,攔查後以酒精檢知器檢測顯
示有酒精反應,羅也承認飲用啤酒,依法實施酒測;警員依規定告知程序,羅確實有酒駕
違規行為。
交裁處說明,鑒於近年酒駕肇事致死人數有逐年攀升趨勢,已居肇事之首,且近期仍接連
發生酒醉肇事致人死傷嚴重事故,已凝聚社會各界對防制酒駕共識,各大媒體也長期宣導
;羅領有駕照,應熟悉交通法規並遵守規則,明知酒後不能駕車輛,仍於五年內二度酒駕
,裁罰並無違誤。
法官當庭勘驗錄影光碟,認定警方攔停稽查程序並未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規定,現場沒有設
置酒測攔查告示牌,只要經過引道的機車騎士全數攔停,並施以簡易酒測;羅姓男子初步
有酒精反應,員警請他到旁邊,實施酒測程序,羅承認前一天晚間有飲酒。
法官認定,警方沒有設置告示牌,確實是無差別攔停稽查,並不是因羅騎車確實已發生危
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交通工具而攔停稽查。
法官依據司法院釋字第535 號解釋意旨:「不問臨檢實施手段之名稱為何,均影響人民行
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
、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
發生危害者為限。」
另外,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人員也不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
機檢查、盤查。
法官認為,若為「易酒駕路段」,以抽象性時間、地點標準,於道路上設置路障、酒測告
示牌,經員警觀察過濾後要求該時段經過的交通工具,民眾始負有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的
義務;否則無差別攔停稽查酒測程序,容屬違法律正當性原則。
法官指出,即使駕駛人確實酒後駕車,由於取得酒測值程序違反法律正當程序,即不得憑
此作為裁罰依據;交裁處並未舉證證明警方實施酒測程序合法,相關攔停稽查不符合釋字
第535號解釋意旨、警察職權行使法。
法官認定,警方無差別攔停程序缺乏法律依據,舉發有重大瑕疵,裁罰即有違誤,判決撤
銷裁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6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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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opuck: 原來可以這樣4F 02/28 11:47
推 IHD: 甚麼時候可以無差別攻擊啊? 這題大概要自助餐才可以答了?5F 02/28 11:47
推 syldsk: 法官很想被撞喔7F 02/28 11:47
→ IHD: 先拚到道德啊? 最高的有話語權?8F 02/28 11:47
噓 Chia2323: 這是變相鼓勵酒駕是嗎? 祝你一生平安不要被撞死 操9F 02/28 11:47
推 tomdeng: 看吧 酒駕是法院判太輕10F 02/28 11:47
推 kdy: 如果是酒駕撞死法官呢?12F 02/28 11:48
→ IHD: 法官會去給酒駕撞嗎? 皇族除了末年 很難遇到百姓遇的事吧?14F 02/28 11:49
推 smt3457: 酒駕還可以撤銷罰單? 鬼島無誤15F 02/28 11:50
噓 Chia2323: 我比較常遇到的地點是新莊大漢橋往板橋方向和蘆洲重陽橋往士林方向這兩個點下橋處常有警察 你們可以徹了 法官16F 02/28 11:50
噓 sincere77: 阿不就鴿子不照攔查規矩來,抓到也被無罪怪誰22F 02/28 11:52
→ kaodio: 鴿子自己太急到嘴的肉飛了XD23F 02/28 11:54
推 maksin: 這應該有高人指導吧~一般人不會想到警察沒擺任何告示攔檢25F 02/28 11:54
推 kdy: 警察手法瑕疵,不代表你法官能無視酒駕行為還撤銷啊幹29F 02/28 11:56
推 luismars: 兩個分開究責就好吧...酒駕侵害的是社會耶30F 02/28 11:57
推 kdy: 無差別臨檢到法官被綁架,警察是不是要放歹徒一馬?31F 02/28 11:58
推 kdy: 以後車上拉K、喝酒被臨檢到,警察通通要道歉放人了。36F 02/28 12:11
→ otld: 法官永遠有一套跟常人不同的說詞37F 02/28 12:12
推 kdy: 郭瑤琪沒證據收錢,廠商沒得標都能重判,酒駕超標還能無罪?40F 02/28 12:17
推 minimio: 好像跟法官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43F 02/28 12:19
→ IHD: 是常人的問題吧? 還是人人都法官了? 那應該自助餐才有的能力?44F 02/28 12:23
噓 winiS: 不能無差別攔查???這哪招??要等撞死人才能輕判嗎??45F 02/28 12:26
推 alladult: 沒告示牌又沒發現異狀就無差別攔查,程序不符46F 02/28 12:27
噓 MKIU: 笑死47F 02/28 12:27
→ winiS: 以後路邊攔查都因為這法官廢除??48F 02/28 12:27
→ winger: 有沒有那個告示牌差很多吧?臨檢站又不是小小基層警察想設50F 02/28 12:29
推 stu00184: 一堆推文沒搞清楚重點 今天是警察程序亂來 一碼歸一碼好不好= =52F 02/28 12:32
→ winger: 就設,警局要有臨檢任務才有臨檢站54F 02/28 12:33
推 jiaching: 法官是對了 台灣是法治國家 不是警察國家55F 02/28 12:35
推 HCLORLHC: 本來就違反程序啊 跟用偷的證據一樣不符效力56F 02/28 12:36
推 mftd: 就跟測速照相一樣啊 很難理解59F 02/28 12:43
推 ga652206: 酒駕開心 沒立牌就不能抓酒駕^^60F 02/28 12:47
推 bolten: 讚讚,人權又邁進一大步63F 02/28 12:51
噓 Semaj543: 千杯千杯再千杯,前有法官後有黨65F 02/28 12:56
推 clairehao: 原來抓到還可以申冤員警攔檢不合法 哪個智障法律66F 02/28 12:56
推 gn7722: 放牌子跟不放牌子差別在哪?
放牌子比較保障人權,沒放牌子侵犯人權?
法律的規定的本意是如此?
酒駕的型態就是一出現不穩、蛇行就準備要出事了
有看過酒駕從出發到到達一路不穩蛇行的?
平常都馬是穩穩的跟一般人一樣,但會瞬間茫掉
茫掉就開始不穩,不穩不久就出事
你要這瞬間警察才能攔停??
這是法律保障人權的本意?
出事前大家就繼續保障人權,然後出事再死刑就好了67F 02/28 12:57
推 p1227426: 集氣 希望 法官 律師被酒駕多撞幾個 這樣才有不一樣的判決77F 02/28 13:04
推 juncat: ??? 這意思是路上設欄撿點抓酒駕基本抓了也不算嗎?80F 02/28 13:13
推 inugami4777: 沒設牌子 大概是沒有通過主管審核吧 要臨檢是要通過主管的82F 02/28 13:18
→ gn7722: 我們不需要警察國家,只需要死刑國家
出事通通死刑,嘻嘻84F 02/28 13:20
推 alladult: 除了牌子,還要發現異狀,2選1就可以開罰,不是2合186F 02/28 13:21
→ gn7722: 真的是很保障人權呢
警察每抓一件酒駕都有可能無形中挽回一件肇事
為了保障幾秒人權要求不准這樣做真的很棒
無差別攔檢根本不可能耽誤太久時間甚至刁難87F 02/28 13:21
推 alladult: 警察也可以隨意入屋搜索,每搜索到一把槍就挽回一件憾事91F 02/28 13:23
→ gn7722: 原來挽回一件酒駕的公益性不值得幾秒的人權,科科92F 02/28 13:24
噓 Ankuo: 看到這種新聞,真不知道法官是不是台灣沈淪的始作俑者?還是記者才是93F 02/28 13:24
→ gn7722: 幾秒鐘被攔停的侵害性,跟你家被搜的侵害性可以比擬
你覺得相同的話也是很棒95F 02/28 13:24
→ alladult: 警察也可以隨便上銬,每銬到1個恐怖分子,就挽回無數生命97F 02/28 13:25
→ gn7722: 上銬的侵害性可以跟幾秒被攔停的侵害性比擬,人才98F 02/28 13:25
→ alladult: 如果銬到1個希特勒,可以挽救數千萬生命,當然划算99F 02/28 13:26
→ gn7722: 如果真的銬到希特勒法院敢放嗎
法院會幫忙想一堆一堆理由解套,嘻嘻100F 02/28 13:26
→ alladult: 如果不能隨意上銬,無形中放過3個希特勒,要損失多少生命102F 02/28 13:27
推 gn7722: 法律除了文字,還有很多原則跟立法原意
這就是為了法院常常有不同解釋跟看法的原因
很明顯這位法官覺得取締酒駕的公益性不值得犧牲幾秒人權103F 02/28 13:28
噓 alladult: 立法原意就是放告示牌或發現異狀,2選1就可以開罰106F 02/28 13:29
→ gn7722: 當然,尊重,畢竟判決是有理的
但為何其他法官看法不同?誰對誰錯?
刑訴法158-4違法搜索的證據都可以因重大公益而成為合法證107F 02/28 13:30
推 ims531: 法官是間接酒駕兇手110F 02/28 13:31
噓 alladult: 警察也可以隨意入屋搜索,每搜索到一把槍就挽回一件憾事111F 02/28 13:31
→ gn7722: 據,根本就是都可以個案權衡的
你以為違法搜索的槍在我國完全不能當證據嗎?112F 02/28 13:31
→ gn7722: 有沒有搜到都是違法啊115F 02/28 13:33
→ alladult: 你媽奶罩裡有沒有藏毒品?搜到的話就是證據了,開搜116F 02/28 13:33
→ gn7722: 但跟證據有沒有用是不同事情
況且,這新聞的理由只是程序瑕疵根本不到違法地步
這樣就違法,台灣監獄關滿警察了啦117F 02/28 13:33
→ alladult: 我懂你意思了,酒駕照罰,但是員警也犯了妨害自由罪120F 02/28 13:35
→ gn7722: 哎....無言了121F 02/28 13:36
→ alladult: 所以這新聞其實是,法官放了犯罪的警察,順便放了酒駕122F 02/28 13:36
推 apprentice08: 不過通常警察都訓練過攔特定高危險對象吧,看到臨檢就睜大雙眼有神穩穩的騎過去,我是從來沒有被警察攔過啦123F 02/28 13:38
推 gn7722: 你知道刑法的罪要有主觀犯意嗎......126F 02/28 13:38
噓 alladult: 隨意入屋搜索有沒有主觀犯意?我只是想維護世界和平錯了嗎?打擊犯罪有錯嗎127F 02/28 13:39
推 gn7722: 哎違法搜索的條文你有沒有看
不依法令搜索
他不用看主觀犯意....
只要不依法令搜索就成立.....129F 02/28 13:40
推 alladult: 臨檢路檢沒有法令條文嗎?你有沒有看133F 02/28 13:41
推 gn7722: 哪一條說臨檢不合程序是違反刑法啊......134F 02/28 13:43
→ jiaching: 一堆人超好笑 平時反共 但思想跟共產國家沒兩樣135F 02/28 13:44
推 alladult: 路檢不合程序沒有違反家暴法啊136F 02/28 13:44
推 gn7722: 真的,整天只會死刑,真的超好笑,幹嘛不去對面,那邊一堆死刑
我看喊死刑的一定很喜歡菲律賓137F 02/28 13:45
噓 alladult: 喜歡菲律賓的不就是你嗎?殺掉一個毒販可以挽救更多生命140F 02/28 13:47
推 gn7722: 你快去叫法務部不要修法啦
酒駕要判死刑欸141F 02/28 13:48
→ alladult: 路檢不照程序,還狡辯可以挽救憾事,不就你主張的嗎143F 02/28 13:48
→ gn7722: 程序的訂定是怎麼來的?
如果這程序嚴重到違法一點點的差異
那是否所有類似案例應該通通判撤銷
並且定為判例,一體遵循
那類似案例沒有判撤銷的法官是否違法判決?144F 02/28 13:49
噓 alladult: 沒告示牌也沒發現異狀,請問有誰被罰?149F 02/28 13:51
→ gn7722: 你先解釋為何法院有的撤銷有的沒撤銷150F 02/28 13:51
推 gn7722: 隨便找都一堆...
判決書都放在司法院網站上了,自己去找吧
少見的判決才會變新聞.....152F 02/28 13:58
推 fit8590: 那警察伸手拔機車鎖匙 要怎麼看156F 02/28 14:13
推 jfpsc221: 推 警察法治觀念也要加強157F 02/28 14:20
噓 imega: 大對決160F 02/2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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