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changex (change)標題 [新聞] 邱太三替逃稅名醫關說,已向總統表達「願時間 Tue Apr 2 23:39:59 2019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
蘋果即時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邱太三替逃稅名醫關說 已向總統表達「願請辭」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前法務部長、現任總統府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邱太三,捲入名醫逃漏稅5億元案關說疑雲
,高檢署晚間公布調查報告指出,邱太三向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陳情」名醫逃稅
案,而這個「陳情」其實屬於「請託關說」。邱太三對此大感不滿,深夜再發聲明強調絕
無關說,並批高檢署新聞稿「企圖誤導社會」,已向總統表達為不影響國安會運作、捍衛
個人清白,願意辭職,接受相關機關調查,讓真相早日大白。
邱太三目前擔任總統府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是總統蔡英文的重要幕僚,且知悉許多重大
國家安全機密,卻毫不避嫌介入司法個案,恐使原本看似單純的關說醜聞,頓時升高為國
安危機。高檢署調查報告指出,依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證述,邱太三邀他3月18日
餐敘,席間向他「陳情」名醫逃稅案;邱太三則供稱,他只是基於好意「提醒」。但調查
小組報告認定,邱太三的「提醒」屬於「請託關說」,而彭坤業未依規定通報,還直接對
所屬檢察官下口頭指示,作法失當。法務部官員表示,將等收到正式調查報告再研議處理
。邱太三對高檢署說法大感不滿,深夜再發聲明說「絕無利用職權或舊有關係試圖影響個
案,僅係轉知當事人陳情」,他更語重心長地說「台高檢所謂的調查報告,事實認定錯誤
,自然導出錯誤的判斷。本人已於今晚向總統報告全案來由,亦向總統表達,本人態度坦
蕩磊落,為不影響國安會運作,並強烈捍衛本人清白,本人願意辭職,願意與相關當事人
對質,願意接受相關機關的調查,讓真相早日大白。」
邱太三晚間聲明全文如下:
有關台高檢的新聞稿,有關本人部分,對事實認定有誤、相關判斷有誤。本人要表達嚴正
抗議,絕無利用職權或舊有關係試圖影響個案,僅係轉知當事人陳情,並聲明如下:
1.台高檢新聞稿有關本人部分,多處與事實不符。例如,本人將陳情訊息轉知彭坤業前檢
察長,隨後亦將當事人提供之書面資料,以通訊軟體方式提供給他。但該新聞稿卻稱陳情
僅以
口頭方式進行,顯然有誤。又例如,是本人主動向調查小組表示願接受調查,新聞稿也略
過不提,企圖誤導社會。再例如,陳情的當事人認為自己已經進行認罪協商多時,也接受
公訴檢察官所提條件,但檢察官卻無故反悔不願履行認罪協商的協議,也不說明原因,因
而對司法機關有不當揣測與聯想,才引起後續變化。本人為避免司法威信受傷,才向彭坤
業前檢察長轉知相關陳情。但此報告刻意略過此過程,就逕自認定本人轉知陳情可能影響
是否進行認罪協商之決定,顯然有誤。事實上,該報告第一頁即清楚寫明,曾通知被告辯
護人兩位律師前來詢問,而本人在此事件中的角色,也只是轉知該陳情人的陳情訴求。該
報告有關本人處僅佔極小篇幅,卻充滿謬誤,讓人遺憾。
2.台高檢新聞稿的調查意見判斷有誤台高檢新聞稿稱本人轉知陳情「已涉及桃園地檢署檢
察官對本案執行公訴蒞庭業務是否進行認罪協商之具體決定」,這個判斷顯然有誤。本人
要強調,此議題的爭議在於檢察官該不該在認罪協商實質進行已三個月後又反悔,從來就
不是該不該認罪協商。事實上,早在當事人向本人陳情前,認罪協商的討論就已經開始,
台高檢新聞稿調查事實第11點也已提及此。本人只是轉知當事人陳情,也從未要求必須進
行認罪協商。至於相關的事實認定及針對陳情事件的調查,應該屬於檢查機關權責,本人
也從未干預。台高檢所謂的調查報告,事實認定錯誤,自然導出錯誤的判斷。本人已於今
晚向總統報告全案來由,亦向總統表達,本人態度坦蕩磊落,為不影響國安會運作,並強
烈捍衛本人清白,本人願意辭職,願意與相關當事人對質,願意接受相關機關的調查,讓
真相早日大白。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402/1544435/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9.69
※ 文章代碼(AID): #1Seu9JTH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4219603.A.751.html
噓 cp109: ....蔡英文司法改革 笑話一場4F 04/02 23:40
※ 編輯: xchangex (114.37.9.69), 04/02/2019 23:41:26
噓 Lenney33: 辭了之後再換一個肥缺而已沒事沒事8F 04/02 23:41
噓 iem2000: 邱太三看他被黃國昌質詢時就很敷衍12F 04/02 23:41
※ 編輯: xchangex (114.37.9.69), 04/02/2019 23:43:22
→ robeant: 雖然我討厭這位,不過有無關說還是要查清楚再下定論吧14F 04/02 23:41
→ hihimen: 高檢認証關說了,還要查啥18F 04/02 23:42
→ ckshchen: 內文都寫高檢調查結果是關說了,還在查清楚下定論?19F 04/02 23:42
→ ivorysoap …
→ ivorysoap: 自己關說司法也難怪會跟通緝犯一起吃飯20F 04/02 23:43
推 walkmen: 覺青:沒事兒,讓我們繼續檢討韓國魚21F 04/02 23:43
噓 ebod221: 哪個有關說的會承認自己關說?23F 04/02 23:43
推 twpisces: 為啥要辭職 不過是民眾服務不是嗎25F 04/02 23:43
噓 antonny: 可以賠錢嗎?每個都請辭後沒事27F 04/02 23:44
推 gameguy: 說個笑話,司法改革30F 04/02 23:48
噓 Alphaz: 吃飯就吃飯 還特別提醒 噁爛31F 04/02 23:49
推 MacOSX10: 這種滿口廢死的不可能當義工吧?實際收了多少?33F 04/02 23:50
推 sid3: 廢死部長37F 04/02 23:53
噓 ueewen: 依慣例辭了之後,會有更爽的缺,或者更高的職位?
轉到國安單位,已經不是法務部長,這種事跟你有甚麼關係?!還能說是接受陳情!?41F 04/02 23:56
推 iasyt: 就等調查結果吧44F 04/03 00:01
→ ueewen: 接受陳情必須是公開記錄下來的45F 04/03 00:11
推 yata4547: 怎麼台大法律的出來都是垃圾49F 04/03 00:27
噓 kayu: 要升官囉51F 04/03 00:33
推 tp6ful6: 高檢署已經發新聞稿了53F 04/03 00:40
噓 douxid: 當法務部長就瀆職了,去哪都不意外55F 04/03 00:57
→ afu4869: 邱太三快滾... 革職都算是便宜你了56F 04/03 01:17
噓 kobe7610: 蔡母豬真的被底下的狗給搞死57F 04/03 02:49
推 ipadmini6: 關說、跟通緝犯喝酒,很好這很民進黨60F 04/03 02:55
推 a123454698: 7.77逃兵覺青就愛這味,我大資進黨有台灣價值,想幹嘛就幹嘛63F 04/03 03:06
→ g10: 不要臉66F 04/03 03:51
噓 ramirez: 早該滾了 害我們無辜的小英67F 04/03 05:49
推 sunfox: 前法務部長關說 應該要查經手過的事吧69F 04/03 07:04
推 olaqe: 講成關說真沉重耶 法務部長關心一下是會死逆?70F 04/03 0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