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ainandwind (臺語是客家話)標題 [新聞] 埃及老公不養家 臺籍妻要離婚法官不准時間 Tue Apr 30 10:34:26 2019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黃宣翰
3.完整新聞標題:埃及老公不養家 臺籍妻要離婚法官不准
4.完整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784637?from=udn-relatednews_ch2
5.完整新聞內文:108-04-30 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即時報導
臺南女子小麗(化名)和埃及男子約翰(化名)結婚後,外籍老公不賺錢養家,也不支付
租屋家庭生活費用,導致她遭房東催繳房租,向臺南地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雙方結婚時
由小麗支出所有費用,結婚前對約翰經濟狀況不佳事先知悉,締結異國婚姻應經深思熟慮
,仍願意締結異國婚姻,不淮她離婚,可上訴。
判決指出,臺女小麗(化名)一百零七年三月,在咖啡店認識埃及男子約翰(化名),約翰自
稱他在工廠做機械工作,雙方交往為男女朋友,同年七月到香港登記結婚後,回到臺南租
屋一起居住。
小麗主張,婚後約翰都藉口找工作,不願意回家,三餐費用、衣著花費、前往香港的機票
費、電話費等生活開支費用,都是小麗負擔。約翰沒給她家庭生活費用,導致她遭房東催
繳房租、遭銀行催繳信用卡費,她火大找約翰理論,他卻說沒有借錢,還說房子是她的,
所以她出錢也是天經地義;她一氣之下把約翰趕出門,並擬定婚姻契約,要求約翰每月匯
二萬生活費,才願意讓約翰回家。
約翰拒絕簽婚姻契約,外去找工作,並定期聯絡小麗,但小麗在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報案,
稱約翰失聯待協尋,並主張遭惡意遺棄訴請離婚。
法官認為,從雙方的對話紀錄可看出,約翰想維持婚姻,但是小麗不理會,約翰在未取得
合法工作資格前,求職較本國籍人士困難,雙方結婚時由女方支出所有費用,可見小麗對
詹姆斯經濟狀況不佳事事先知悉,仍願與被告共同締結異國婚姻,應經深思熟慮。法官駁
回她離婚訴求,並負擔三千元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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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女男平等嗎?女性怎麼會不爽負擔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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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CLV518: 台女不讓人回家還說人不願意回家?4F 04/30 10:36
推 kinki999: 台男一人養家庭,是不是可以比照辦理離婚呢?7F 04/30 10:36
→ eric999: 婚姻本來就不是兒戲。9F 04/30 10:38
→ t00012: CCR擊墜徽章+110F 04/30 10:38
推 pokyhoyo: 要浪漫找外國人,要養家找台男好嗎,不要這麼貪心11F 04/30 10:38
推 keepwild: 哈哈哈哈,法官一定仇視ㄈㄈ尺15F 04/30 10:45
推 ymfx000a: 結婚前不想清楚的下場啦 以為什麼事都可以反悔哦?17F 04/30 11:01
推 jiahao: 法官判的很好,不然男生一人養全家,可以把老婆趕走嗎?18F 04/30 11:01
推 x001611: 造成全民負擔 怪誰?19F 04/30 11:02
噓 GodBull: 約翰跟詹姆斯是同一個人嗎?22F 04/3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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