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
作者 peggy0410 (Gompanghee)
標題 [閒聊] 對不續約就不給商標權這件事發言的BamBam
時間 Tue Mar 28 19:43:44 2023


 對於不續約就不給商標權發言的10年次偶像GOT7 BamBam

 https://img.theqoo.net/img/hFbse.jpg

 「是怎麼樣拿到團名的..有人這樣問
   對於'GOT7'這個名字的權利?
   我們買下來了^^
   對,所以我們才可以使用
   JYP也是很幫忙我們」

 https://img.theqoo.net/img/GusKc.jpg

 小心發言
 「很多公司們..!
   真的是流氓!
   說實話..!
   就算公司留著那個團名
   也是用不了
   '你們不續約?'
   '那我們也不給你們團名!'
   我真的無法理解這件事..!」

 https://img.theqoo.net/img/oadBX.jpg

「所以我真的認證JYP是一家好公司
  從朴軫永PD開始
  其他的人也是
  真的是我很感謝的公司。」

 韓評
 (Theqoo)
 https://theqoo.net/2758089251
재계약 안했다고 상표권안주는거에 대해 소신발언하는 10년차 아이돌 갓세븐 뱀뱀.jpg - 스퀘어 카테고리  오늘 컴백한 뱀뱀의 첫 정규 앨범 타이틀곡 "Sour & Sweet" 많이 사랑해줘💚 ...

 

 1. 想到HIGHLIGHT了...不是我的偶像也覺得他X的好氣
 2. Source Music他們真的是有夠流氓狗崽子,GFriend在活動的時候不申請商標,在強制
    解散兩個月前突然申請GFriend的商標,幸好智財局拒絕所以沒有登錄
 3. 我也是想到到最後都不給的Beast..!
 4. 神話也是因為SM不給團名,所以在記者會上開玩笑說不用神話,要用gunhwa活動
 5. Source Music經營組耳朵應該覺得很癢吧
 6. 講得有道理啊,要給買團名才行
 7. 想到cube了,真的有夠流氓
 8. 我偶像也真的辛苦了很久..真的很感謝這樣說出來TTT
 9. 因為公司打造了團體,進行了品牌化工作,所以擁有並銷售商標權是理所當然的,但
    是那些都說要給錢了卻不賣的地方,真的像跟氓一樣,就是你們想怎樣這種態度
 10.所以其實是明明是理所當然的事,但一堆一直抓著不放發神經的流氓公司,稱讚那些
    處理的乾淨利落的公司
 11.也不是什麼中小公司,像SM、Cube這種公司做這種事真的很寒心
 12.我都忘了還有3人組Beastkkkkkkk
 13.想起說要讓3人組Beast出道的流氓公司了..kkkkkk
 14.神話也因為這件事Eric很辛苦不是嗎,真的是流氓們
 15.SM ^^Fuck you~
 16.都說要給錢了不賣真的是
 17.流氓one top 狗Cubekkkkk
 18.真的又不是叫他們免費給,不賣真的是有夠壞心
 19.最近對BamBam很有好感kkk說話真實在,(公司)有夠卑鄙
 20.喂Cube你們在看嗎? 你們這些拙劣的狗崽子們

 ____

 ???:@cube @HYBE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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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9.137 (臺灣)
※ 作者: peggy0410 2023-03-28 19:43:44
※ 文章代碼(AID): #1a8jBtyR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680003831.A.F1B.html
REALLYLIFE: 給商標權這個真的很羨慕,嗨逼請比照辦理1F 101.12.100.170 台灣 03/28 19:44
nigatsuki: JYP對合約這塊真的滿乾脆的,各方面3F 101.12.102.7 台灣 03/28 19:46
REALLYLIFE: 也許就是想要好聚好散吧,覺得這樣很好,因為巴著商標或是合約根本沒屁用4F 101.12.100.170 台灣 03/28 19:47
minie0114: 竟然還要買6F 49.216.90.26 台灣 03/28 19:51
rachel1029: 其實買算合理吧?畢竟原本這個團是由公司企畫製作的7F 1.174.162.43 台灣 03/28 19:51
nigatsuki: 買我覺得合理,畢竟一開始的團名概念是JYPE的,版權上來講沒問題啊9F 101.12.102.7 台灣 03/28 19:52
dinter9921: 買合理 團名這個產品就是公司的東西好奇不給的公司 留著要幹嘛11F 101.10.45.179 台灣 03/28 19:52
REALLYLIFE: 買合理,不賣不合理13F 101.12.100.170 台灣 03/28 19:54
rachel1029: 不給感覺純粹就是氣度小,自己得不到不想給別人XD14F 1.174.162.43 台灣 03/28 19:56
aa01081008tw: 不給硬留.大概就不愉快.東西我的不爽給你爽啊之類的吧.法律上是沒錯但會讓人覺得..我就是噁心你怎樣16F 111.253.171.137 台灣 03/28 19:56
song139871: 不給我賺大家都不要賺的概念吧19F 118.161.3.234 台灣 03/28 19:58
kaeun421: 賣很合理啊 如果出天價當然就有問題 但看斑斑這樣應該沒有不愉快吧20F 111.82.183.104 台灣 03/28 20:00
dg7158: 成員的合約跟團名的商標權不可能同步那這種情況下成員們集資跟公司買來也很正常,重點是公司這邊願意賣你畢竟團名的商標權只要還在公司手上那公司這邊就能繼續出週邊(對我說的就是SM)而且寧願把這些都爛在手上也不讓出的也是大有人在22F 118.160.71.225 台灣 03/28 20:06
hy654: yg跟jyp印象中這方面都挺好的啦28F 114.47.140.178 台灣 03/28 20:08
dg7158: 其他成員不知道但是猩猩去過斑斑家喝酒,他還給猩猩煮過拉麵29F 118.160.71.225 台灣 03/28 20:08
aa01081008tw: 對喔..周邊..那想留不給好像也有理31F 111.253.171.137 台灣 03/28 20:09
ru899: 確實很棒32F 118.170.99.59 台灣 03/28 20:09
nigatsuki: 一般人對音樂團體的認知大多來自團名,你沒有團名很多時候出去報給人聽就不知道是誰了33F 101.12.102.7 台灣 03/28 20:11
peggy0410: 爛在手上還要噁心你類型:cube36F 101.10.49.137 台灣 03/28 20:12
OfT9020: 買不是程序上的問題嗎?要把名字給他們只能透過交易形式吧?還是版權可以直接無痛轉移?37F 101.9.239.50 台灣 03/28 20:13
mayday0331: Cube……….40F 27.35.10.95 南韓 03/28 20:22
jenny548877: 整團連名字都直接消失:Hybe41F 118.232.73.204 台灣 03/28 20:24
gotohikaru: 現在修法通過後 要取得簡單多了42F 175.181.143.193 台灣 03/28 20:24
rabbychen76: 商標概念都是公司打造的 藝人想要繼續活動而買下來很合理43F 118.231.193.2 台灣 03/28 20:25
gotohikaru: 以日韓高層做事的準則其實不難理解
無論以下犯上 或對等地位交易
都是犯了他們的天條45F 175.181.143.193 台灣 03/28 20:25
Idealhs: 當初前公司也是花很多錢打造團體及概念要買很合理啊,只是不要是獅子大開口天價都好談,之前神話好像花蠻多錢打官司,好像48F 118.168.199.116 台灣 03/28 20:29
peggy0410: 說到YG 我看ikon出去 YG連YT頻道都給他們51F 101.10.49.137 台灣 03/28 20:31
Idealhs: 也是花蠻多錢買商標,好像是成員集資合買ikon的新公司的老闆好像跟YG關係蠻好的53F 118.168.199.116 台灣 03/28 20:32
juju1019: 公司的心態,我不能用,你也不準用55F 111.249.215.34 台灣 03/28 20:34
Idealhs: 不知道YG是不是有抽成?還是成員集資買下商標,不知道YG有沒有投資ikon的新公司56F 118.168.199.116 台灣 03/28 20:34
CaminoI: 他指的是有的公司想跟他們花錢買 也不肯賣的那種情況吧
神話不只是花錢 一開始SM連談都不願意談58F 42.76.174.112 台灣 03/28 20:37
Idealhs: ikon真的很轉得很順利耶,整個頻道都轉
以前法律也沒界定這類規定及限制啊,對資方比較有利,有明確法律規範也較公平一點這麼多年,這法律也是這幾年才訂好的61F 118.168.199.116 台灣 03/28 20:39
silviawwy: 點進來看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爛Cube呀^^;65F 122.121.193.112 台灣 03/28 20:44
dg7158: 沒想到這些年方塊已經超越SM了66F 118.160.71.225 台灣 03/28 20:49
owLyc: 給買商標很人性 推推67F 118.160.1.186 台灣 03/28 20:58
gotohikaru: 2014年修法的 所以適用修法後出道的法令規定合約期滿後 商標權 智財權等所有權利轉讓給乙方
甲方可要求正當代價68F 175.181.101.157 台灣 03/28 21:02
dinter9921: iKON看起來只有臉書帳號沒拿而已 twi/ig/yt都續用72F 101.10.45.179 台灣 03/28 21:08
a000114: 看到台灣蘇打綠和魚丁系大概就知道了74F 114.45.58.253 台灣 03/28 21:16
hjkkk123: Cube:我都私刻假印章,偽造文書私吞外籍藝人收入了(因此被首爾中央區地方法院判敗訴),用商標權噁心你一下怎麼了嗎75F 101.12.53.201 台灣 03/28 21:19
Idealhs: 原來是2014年就修法了,謝謝補充
之前Highlight是2016年離開CUBE,沒能拿回79F 118.168.199.116 台灣 03/28 21:29
peggy0410: 雖然2014修法 但之前的團要拿商標也可以打官司 只是時間要花比較久81F 101.10.49.137 台灣 03/28 21:31
Idealhs: 原商標,感覺是價格?83F 118.168.199.116 台灣 03/28 21:31
peggy0410: HIGHLIGHT當時說是協商不順利 然後可以打官司 只是成員們覺得走上法院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回歸發專輯 所以放棄了84F 101.10.49.137 台灣 03/28 21:33
Idealhs: 感覺要拿回商標權,還是要花錢吧?看起來..HIGHLIGHT雖然沒拿回原商標,但後來發展也好的87F 118.168.199.116 台灣 03/28 21:34
BlueMoonFish: 神話的團名大戰糾纏了12年,2015年才拿到自己手上,滿滿的心酸血淚史,板上有考古文可參考 #1N5duClt (KoreaStar)90F 1.200.3.11 台灣 03/28 21:53
hgsh305: 修法後造福很多藝人 JYPE在GOT7還在時規劃不周 還好最後好聚好散 不然鳥寶寶會怨恨一輩子94F 111.253.58.155 台灣 03/28 22:22
nigatsuki: 主要光是上法院這件事就很消耗了
如果想邊活動又邊打官司那真的是後援要夠硬,不然真的超級辛苦97F 111.251.103.196 台灣 03/28 22:22
feny1002: LeeHi的YT也是說跟YG要就給了100F 1.173.23.196 台灣 03/28 22:25
ae415617: 方塊就是爛啊 不會經營又不給好聚好散101F 61.228.87.87 台灣 03/28 22:39
wennjc2357: 看起來YG也算是蠻大方的(?102F 42.77.78.202 台灣 03/28 22:41
新增韓評
※ 編輯: peggy0410 (101.10.49.137 臺灣), 03/28/2023 23:09:37
deeeplove: ♥ 大猩猩103F 27.247.102.134 台灣 03/28 23:00
Idealhs: 除了罵狗蠻難聽的,但韓評說都蠻中肯的104F 118.168.199.116 台灣 03/28 23:31
hjkkk123: Cube這樣搞Beast只是讓Highlight粉絲更氣憤,打榜更用力,排名更高而已105F 101.12.16.46 台灣 03/29 00:09
seaBottle21: 看到韓評才突然想起來有三人組BEAST這件事XDDD 真的有夠荒謬107F 27.53.249.146 台灣 03/29 00:17
catlyeko: ???我還以為GOT7跟JYPE鬧得很不開心109F 104.51.55.254 美國 03/29 00:55
kyogen0512: GOT7合約後期公司真的挺擺爛的,真的是幸好沒有抓著團名商標權不放,也算是好聚好散吧,只是現在又看到ITZY也是二本部管理就覺得煩==110F 122.121.74.160 台灣 03/29 01:59
MarcoLou: 週邊那些可能另外算吧?還是全部轉讓114F 111.83.90.76 台灣 03/29 06:06
youqz057: 二本部特別爛吧 其他本部都還算可以115F 101.9.113.246 台灣 03/29 06:26
gotohikaru: @MarcoLou
https://i.imgur.com/uWv1uKN.jpg116F 175.181.101.157 台灣 03/29 07:50
ElmTing147: 之前看到NU’EST商標權也被公司註冊,所有權不是P社,是Bighit......118F 49.217.12.227 台灣 03/29 09:10
kdn: 雖然2014年就修法,但NU'EST 小女友也被搞..120F 111.255.136.189 台灣 03/29 10:04
stuzumi: 小女友整團沒有續約照新法規定是可以把團名帶走的,只是她們當時不清楚法律規定吧,有人跟公司續約就沒辦法了121F 223.138.39.221 台灣 03/29 11:25
love2ne1: 買很合理啊~是不賣不合理124F 39.14.72.177 台灣 03/29 12:01
saki7777: GOT7跟公司開不開心不知道,但一年只回歸一次打歌三場(不是週),不讓成員開YouTube頻道,成員感謝粉絲聲援的直播被公司下掉…等等,當時鳥寶寶的確是很不開心XD 不過非粉可能覺得前公司很好,所以大家就這樣維持各自安好就好125F 223.137.167.175 台灣 03/29 12:55
amanda841107: 付錢買商標很合理,公司有權決定要不要賣,也不能說不賣就是流氓吧131F 59.124.85.34 台灣 03/29 13:40
peggy0410: 就流氓啊 不給走到法庭上也是成員們有133F 101.10.49.137 台灣 03/29 14:33
marysogoo: GOT7 在JYPE時最後一張專輯Last Piece,是成員透過IG發文才知道他們有新歌當時他們不續約,我們蠻開心的~
那時候回歸舞台次數不多,團綜少得很,又不讓他們上綜藝
看到現在成員各公司,都能比二本部宣傳多得很~135F 210.3.25.170 香港 03/29 15:56
oplp407: 公司為了商標付出策劃 這些要換成錢很合理 但藝人本身為商標的努力難道比較少嗎? 不給同樣付出所有的藝人買本來就是流142F 118.161.65.195 台灣 03/29 17:17
bhgkai: 想到以前方塊故意讓BTOB與Highlight出道撞期回歸,還用官方帳號#對方146F 223.137.150.17 台灣 03/29 19:43
chinlinw: YG在分潤跟商標權方面一直都處理得不錯啊,好聚好散未來說不定還有機會合作,何必撕破臉148F 180.217.230.226 台灣 03/29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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