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KoreaStar
作者 bboy0223 (逼逼)
標題 [新聞] BTS V-閔熙珍訊息 ILLIT抄襲指控勝訴關鍵
時間 Fri Feb 20 13:02:51 2026


媒體名稱:《Sports Kyunghyang》

新聞連結:
https://m.entertain.naver.com/now/article/144/0001098910
https://www.kpopdays.com/archives/130914 翻譯來源
BTS V關於ILLIT抄襲指控的訊息,成為支持閔熙珍勝訴的關鍵證據! - K-POPdays 從閔熙珍與HYBE訴訟裁決的新細節中透露,BTS成員V的訊息已被法院作為證據受理,在網路上引發了廣泛關注。 關 […] ...

 

記者姓名:李善明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從閔熙珍與HYBE訴訟裁決的新細節中透露,BTS成員V的訊息已被法院作為證據受理,在網
路上引發了廣泛關注。

關於閔熙珍聲稱「抄襲是一種背信行為」,法院認為,閔熙珍主張ILLIT抄襲NewJeans是
合法的意見表達。法院表示,該主張指的並非具體的事實要素,而是「整體印象相似」,
這構成了一種意見或價值判斷,而非事實陳述。


在案件審理期間,V與閔熙珍之間的KakaoTalk對話紀錄被提交給了法院。據報導,在這些
訊息中,V對抄襲的討論做出了回應,表示他也認為某些元素看起來很相似,並評論說他
看過之後也有同感。加上ILLIT的出道專輯是由HYBE創辦人房時爀親自製作的,這更加劇
了事態,使得這場決裂變成了HYBE與閔熙珍之間的矛盾,而不是外部供應商與閔熙珍之間
的問題。


根據《體育京鄉》對此事的報導,V在訊息中說道:「總是有關於抄襲的討論——這話題
從來沒斷過…我也看了,並覺得『這看起來確實很像』。」

雖然V本人並未直接捲入這場糾紛,但他的訊息成為了判決中引用的重要支持證據,這凸
顯了業界人士的意見與內部對話,是如何對重大法律案件產生影響的。目前HYBE已對該裁
決提出上訴,這意味著後續可能還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先前在2月1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下令 HYBE 必須支付閔熙珍255億韓元,並駁回了該經
紀公司關於閔熙珍企圖「奪走NewJeans」及奪取ADOR控制權而「違反股東合約」的指控。
法院進一步裁定,閔熙珍探索讓公司脫離HYBE獨立的各種選項,或是對 ILLIT 提出抄襲
指控,這些行為並未違反她作為ADOR執行長的職責。


在法院做出初步裁決後,HYBE已於2月19日完成上訴程序,並將試圖推翻該裁決。與此同
時,閔熙珍最近透過她的全新獨立廠牌OOAK Records重返了娛樂圈。





心得或評論(選填):


https://theqoo.net/hot/4100758126

留言翻譯 https://www.threads.com/@panpan.pat/post/DU9wj-YE8gA


法院表示是HYBE先破壞信任關係

https://theqoo.net/hot/4100751734

BTS成員V IG限時動態

https://theqoo.net/hot/4100910225

https://img-cdn.theqoo.net/eZInLQ.jpg

因為是熟人,所以產生共鳴並分享的私人日常對話的一部分而已。
我完全沒有想站在任何一方的立場。只是這段對話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被提交為證據,
對此我感到非常堂皇震驚。


翻譯來源 https://www.threads.com/@panpan.pat/post/DU94Kz3Ew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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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7.138 (臺灣)
※ 作者: bboy0223 2026-02-20 13:02:51
※ 文章代碼(AID): #1fb-i9NL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71563785.A.5D5.html
gi8mow: 被利用啦1F 204.14.36.124 美國 02/20 13:08
JuietWang: V附和閔背骨房和l團 現在被閔背骨留下當證據 我背骨你背骨我 果然是熟人2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3:13
goingtoofar: 笑死 又要被拉下水啦
閔式無下限4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3:15
mecheers: 先說要趁他們當兵搞掉公司,現在又背刺,了不起6F 70.23.92.2 美國 02/20 13:17
a2526520: 客套的回覆結果被對方當成法院證據8F 114.136.243.114 台灣 02/20 13:18
A00610lol: 哎呀V哥9F 118.166.153.147 台灣 02/20 13:18
nicolesanar: 從泰亨的限時動態發出聲明看來,他沒有想要站哪一邊,只是因為是熟人(閔曾協助泰亨個人專輯製作),私下日常對話中討論話題,沒想到被拿來當法庭證據,感到錯愕。
(而且這對話也沒經過他同意曝光)10F 114.137.211.20 台灣 02/20 13:19
goingtoofar: 閔就是那種誰沾上誰倒楣的那種16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3:20
littledos: 大場面?17F 223.137.44.52 台灣 02/20 13:26
※ 編輯: bboy0223 (1.160.207.138 臺灣), 02/20/2026 13:29:06
Blanche: 反正現在撕破臉了 跟閔沾上有夠不幸18F 223.139.140.104 台灣 02/20 13:30
JuietWang: V發聲明不同意流  來 代表V當時是附和閔 一起背骨公司I 團的言論是事實19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3:33
littledos: 搞不好是熟人間的場面話而已21F 223.137.44.52 台灣 02/20 13:35
JuietWang: 閔說V當兵時第一時間傳給她生日祝福大概也是真的22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3:36
bxxl: 提交私訊做為證據本來就不用經過同意吧24F 111.249.215.21 台灣 02/20 13:38
hy654: 好尷尬25F 36.237.202.236 台灣 02/20 13:39
Blanche: 其實就是之前合作過 閔幫泰亨製作專輯才關係不錯 也沒公開站隊 私下講得被拿來當證據有點倒楣26F 223.139.140.104 台灣 02/20 13:41
JuietWang: 什麼好倒楣的 難道不是V親口附和閔背骨房和I團29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3:44
catsondbs: 不單官司輸後庭還失火了31F 101.78.192.38 香港 02/20 13:44
goingtoofar: 有禮貌被利用來戰隊 只能說這這種人現實中真的能閃多遠閃多遠
幫尼斯都會預設別人很樂意被拉下水淌混水 為了閔兩肋插腰 每個都是閔的換帖兄弟32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3:44
bxxl: 那他應該是認同閔的能力吧. 不然一樣有資源37F 111.249.215.21 台灣 02/20 13:48
egg781: 又在混淆視聽了,幫你屎就繼續抓著浮木38F 36.230.163.161 台灣 02/20 13:48
JuietWang: 背骨仔39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3:48
bxxl: 公司裡製作人這麼多,為什麼會指定閔呢?40F 111.249.215.21 台灣 02/20 13:48
goingtoofar: 幫助過你的長輩跟你抱怨被抄襲 難道你會跟他回: 「我覺得還好」嗎?
假設他本來沒有人想躺這個渾水只想好好工作 肯定不會想到私下的對話會被公開讓他被強迫站隊
不過現在究竟是客套還是真心話已經不重要了 幫尼斯肯定只會覺得是真心話然後到處洗這是真心話 反正一直以來不管怎樣洗就對了41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3:51
JuietWang: V個人專輯放著大黑一堆製作人不用 指定閔當製作人 V當兵時閔還帶著NJ去探視 兩人是熟到不行的熟人50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3:53
goingtoofar: 反正現在就是要洗他們超麻吉 V是真心要挺閔只是之前都沒有動作現在不小心被發現自己對話被拿去用了所以雖然很開心幫上忙但只能發聲明說自己很錯愕對嗎53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3:56
volermer: 本人都說沒有想站在哪方了 上升到附和她背骨有事嗎???怎麼知道是不是熟人聊天的場面話啊58F 1.165.20.139 台灣 02/20 13:57
goingtoofar: 反正現在幫尼斯肯定不會在乎V本人到底怎麼想的
問就是超級麻吉樂意站隊幫忙背刺HYBE61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3:58
Iamtitlehgm: 50樓,很熟得熟人更會順著對方的毛說話啊!尤其當對方是那種會‘’半
夜長訊息連發‘’的‘’長輩“”時64F 223.137.228.136 台灣 02/20 13:59
fullmoon5320: 就算是真心話好了,閔一審贏這官司跟五小閔合約官司已經輸得徹底定讞了,依然表示這兩個群體法理上就不是同一個個體,這也是當初最多人勸五小閔不要跳下來淌渾水的點,閔一審贏官司又如何?跟五小閔的合約效力問題就是無關,閔官司的結果就是67F 49.217.195.179 台灣 02/20 14:01
Iamtitlehgm: 至於法院表示中的:構成了一種意見或價值判斷,而非事實陳述。幫你撕更會看不懂看不到硬指法院認證抄襲74F 223.137.228.136 台灣 02/20 14:01
fullmoon5320: 沒辦法也不可能拿來當五小閔合約有沒有效的根據,閔贏官司信徒很高興是嗎?那就表示信徒喜歡的是閔灌給你們的毒雞湯而不是五小閔本人喔lol77F 49.217.195.179 台灣 02/20 14:01
NomeL: 被當證據也沒問題吧 是不開公開給大眾看吧不該81F 131.112.38.65 日本 02/20 14:01
fullmoon5320: 然後現在V已經明說不想站在任何一83F 49.217.195.179 台灣 02/20 14:03
Iamtitlehgm: 81樓,HYBE提交閔的對話紀錄時閔可不是這樣說的啊!84F 223.137.228.136 台灣 02/20 14:03
fullmoon5320: 方,所以信徒也不要把他拉到六閔方啦,尊重人家好嗎?86F 49.217.195.179 台灣 02/20 14:03
A00610lol: 看V限動 就這個事情 未經個人同意公開(?88F 118.166.153.147 台灣 02/20 14:03
volermer: 拜託其他成員的solo專也有找其他不是大黑的製作人做啊根本不是什麼稀奇事好不好==90F 1.165.20.139 台灣 02/20 14:03
fullmoon5320: 會找閔製作專輯充其量只是閔的風格符合專輯方向,不是找人製作專輯就是認可其他方面的價值觀好嗎?93F 49.217.195.179 台灣 02/20 14:06
goingtoofar: 假設你前主管離職後跟公司打官司 沒經過你同意拿他之前向你抱怨公司然後你附和他的對話出來當證據表示你跟他是同一國的 而你仍在公司正常上班中至少暫時沒有要離職
正常人都會感到錯愕吧?
正常人會這樣背刺自己的熟人嗎?96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4:07
JuietWang: 這是V閔對話 只有他們兩個有 閔一審勝訴 把V的對話爆光是了讓輿論站在她在哪裡103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4:09
lilming: v限動的意思明就不開心閔的做法,新聞也是閔派的記者報的。106F 27.242.35.45 台灣 02/20 14:10
JuietWang: 阿米整天打邦妮絲 你家V跟閔可是常半夜聊天的好麻吉
阿米現在轉支持大小閔還來得及108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4:12
sam105251: 幾百億的官司我還真的會背刺111F 114.43.144.51 台灣 02/20 14:13
lilming: v當時做的歌被外洩(這後來有打官司),但急著發歌,所以他找上閔幫忙做專輯,當時兩人不認識,這過程訪談都有提到,也是不用一直洗v的立場,人家都明講不想站隊,分明是被利用了。防彈成員solo期,一半的人也都找外部團隊製作音樂開發新風格,明明是很健康的合作方式。112F 27.242.35.45 台灣 02/20 14:17
JuietWang: V直到今天 自己也說了閔是熟人 沒毛病119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4:21
wei61325: V都跳出來不爽閔公布對話這種行為了
閔方還繼續買新聞造輿論拉泰亨站隊..121F 36.230.129.209 台灣 02/20 14:21
NomeL: 他們兩個明顯關係很好 不用把他們抹成除了合作一次外毫無交集的關係欸123F 131.112.38.65 日本 02/20 14:22
JuietWang: V的聲明:我不公開站隊 但我私下已經站在大小閔這邊125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4:24
wei61325: 關係好不代表能擅自公布私人對話紀錄啊127F 36.230.129.209 台灣 02/20 14:25
goingtoofar: 不要再阿q式超譯了 有夠噁心= =
是不是那種女孩子只要不明確說出我討厭你就會一直以為還有機會的噁男= =128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4:28
airbase: 空降一個大咖幫手 幫你撕士氣大振131F 36.236.222.6 台灣 02/20 14:29
fgrss721: 閔這樣真的很小人132F 101.9.53.163 台灣 02/20 14:32
wei61325: 快要回歸了還要被噁心小人蹭133F 36.230.129.209 台灣 02/20 14:34
NowQmmmmmmmm: 閔就小人你還上當不是笨蛋嗎134F 27.240.162.115 台灣 02/20 14:34
JuietWang: 阿米再繼續駡閔 難保不會再流出什麼現實對話135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4:34
catsondbs: 原來記者寫不具名業內人士背書都是真的以前都以為只是不讀書記者自己編出來XD137F 101.78.192.38 香港 02/20 14:42
xoxofany: 要調聊天記錄的不是Hybe嗎?怎麼又變成閔的鍋了?139F 42.79.233.73 台灣 02/20 14:48
ILNARA: 又一個被賣了 五告衰小141F 203.204.70.54 台灣 02/20 14:48
NomeL: 沒有人說熟不熟跟對話流出的關聯呀
只是要公司粉不要幫人家站隊142F 131.112.38.65 日本 02/20 14:52
goingtoofar: 明明本人都說不站任何一邊了 是幫尼斯一直狂洗幫他站閔 為什麼總是要顛倒是非呢144F 220.134.107.187 台灣 02/20 15:00
ILNARA: 閔在Ador的一切都被賣完了吧
房 副代表 NJ NJ家族 V 公也好私也好
還有什麼沒有想到的嗎 XD
看完內容 這也很奇怪 法官雙標嗎
法官也承認閔的奪權計畫 但不影響ador?
然後閔意見不是事實就不成立抹黑 但又把V的意見當作判決勝負的關鍵??147F 203.204.70.54 台灣 02/20 15:02
JuietWang: 誰會同意曝光 法院認證自己私下附和閔跟背刺公司和I團 的言論呢  哈154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5:13
ILNARA: V不也個人意見 也不是aodr或belief的代表這新聞本身就很矛盾了 八成又想搞輿論戰之前閔勝訴就有預感輿論戰2.0會來 看來一點都沒錯XD156F 203.204.70.54 台灣 02/20 15:13
MESUMI: 閔本來就很會引導她想聽的話啊 看看哈囉國會事件160F 110.30.113.115 台灣 02/20 15:17
ILNARA: 既然法院覺得記者會閔並非事實指摘 那V這裡就不可能啦 不管V說了什麼 場面話也好就覺得也罷 都不可能會是判決勝負的關鍵這新聞風向明顯就是要帶輿論 利用她之前跟V的對話 帶起V跟公司的矛盾而已
跟2024一樣 唯恐天下不亂 把什麼都帶進來最後再讓她自己刷一波存在感 替她自己宣傳162F 203.204.70.54 台灣 02/20 15:20
Blanche: 這次事件後可以脫離閔 不用因為曾經的人情還在那邊客套  怎樣也不可能V的聊天記錄就導致判決勝負169F 223.139.140.104 台灣 02/20 15:39
rongmxx: 謝謝V支持五小寶172F 36.226.168.61 台灣 02/20 15:43
fullmoon5320: 誰支持違約仔啊人家就沒有要站隊,不要往臉上貼金173F 49.217.195.179 台灣 02/20 16:29
batman23: 剛出來是真的一模一樣啊175F 101.10.85.107 台灣 02/20 16:32
JuietWang: 金泰亨支持熟人很合理  看來I團被霸凌只能吞下去176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6:34
mikiworldpea: 私下表面客套長輩也被拿來做文章是真的很衰吧 攤上這貨178F 101.12.233.165 台灣 02/20 16:35
a27647535: 沾到妖婆真的算他衰
現實就是這麼荒謬180F 61.223.39.72 台灣 02/20 16:41
JuietWang: 阿米再駡閔 可能又會流出什麼現實對話182F 114.41.151.21 台灣 02/20 16:49
Demenz: 被拖下水有夠衰XDDD184F 111.243.117.20 台灣 02/20 16:55
mimimoumou: 就知道有這麼一天,V找閔做專輯,後來跟Hybe鬧翻,就想到閔應該會利用跟V的關係鬧一些新聞,果然成真185F 106.64.58.167 台灣 02/20 17:17
gotohikaru: 但沒否認內容 或說明有被曲解的情況下只聲明未經同意 等於再幫內容背書一次處理事情還是要有智慧的188F 175.182.10.97 台灣 02/20 17:17
mimimoumou: 反正閔勝訴一次,就會放消息大肆輿論戰,拿有利自己的觀點炒作,但閔粉還是會堅持這不是與論戰191F 106.64.58.167 台灣 02/20 17:20
wei61325: 而且小勝訴一直被洗成法院認證抄襲…194F 36.230.129.209 台灣 02/20 17:23
mimimoumou: 反正被閔沾到,大概一輩子很難甩掉,他不把你利用殆盡不行,像五小閔那樣沒利用價值又要賠錢他才會把你甩掉195F 106.64.58.167 台灣 02/20 17:25
wei61325: 小贏就一直大肆買新聞吹勝訴 之前被認證職場霸凌就嘴巴閉閉198F 36.230.129.209 台灣 02/20 17:31
s8800892000: V支持不支持閔 跟幫你撕有啥關係
閔勝利跟法院女團解約有關係嗎?200F 223.136.95.110 台灣 02/20 17:47
wtt0331: 閔的人品真的有夠差…202F 123.193.248.167 台灣 02/20 18:11
darkhero7449: 好了啦,抄襲仔203F 218.187.64.106 台灣 02/20 18:21
MESUMI: 幫你撕在洗是hybe公開 有什麼好處?帶點腦好嗎204F 110.30.113.115 台灣 02/20 18:56
fullmoon5320: 好了啦違約職場霸凌仔206F 49.217.195.179 台灣 02/20 19:08
gelegelego: 假的啦 法院被閔騙了207F 27.240.225.138 台灣 02/20 19:41
blessbless: https://i.mopix.cc/j3hbKJ.jpg
太慘了被利用208F 114.26.70.113 台灣 02/20 19:48
imina: 笑,生日簡訊被閔背刺一次,抄襲簡訊又被閔背刺一次210F 223.143.193.107 台灣 02/20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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