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man80010 ()
看板: KoreaStar
標題: [新聞]
Danielle 談獨自行動的說法
時間: Fri Jun 12 11:33:12 2026
媒體名稱:Dispatch
新聞連結:
https://m.entertain.naver.com/now/article/433/0000128304
記者姓名:樸惠珍· 李亞珍
(若有則必須貼出)
新聞全文:
【「雖然有嘗試,但不是沒有結果嗎?」
Danielle 談獨自行動的說法】
【ADOR 的主張】
ADOR 表示,Danielle 在專屬合約仍有效的情況下,排除公司自行進行活動,這些行為違反
合約。
其中包含:
【1】與美國樂團 EO 的合作
ADOR 指稱,EO 去年5月公開與 Danielle 合作的消息,但當時法院已認定 ADOR 的專屬合
約地位仍然存在。ADOR 還表示,相關製作與藝人成本已投入 17萬5,000美元,約韓幣2.5億
韓元。
【2】個人廣告與畫報活動
報導提到,Danielle 進行了 Omega、Elle 等廣告與畫報活動。ADOR 認為這些都是未經公
司同意的獨自活動。
【3】閔熙珍的介入
ADOR 主張,閔熙珍曾誘導 NewJeans 成員與父母解除專屬合約,並提出 Telegram 對話作
為依據。ADOR 指稱閔熙珍有說過類似「會設計成不需負擔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離開 HY
BE 後會準備補償訴訟費用」等內容。
【4】Danielle 母親的角色
ADOR 認為 Danielle 的母親也積極參與 Danielle 的獨自活動,例如 EO 合作案中,曾討
論是否把合約簽署日期往前推到法院決定之前,或是透過 Danielle 姊姊的事業名義收款。
【Danielle 方的說法】
Danielle 方則反駁說,她是相信「合約解除是正當的」才行動。
關於 EO 合作,Danielle 方表示,那只是「探詢可能性」,而且最後沒有正式成果,所以
不能算違約。
關於畫報活動,Danielle 方承認有以 Danielle 名義拍攝並刊登畫報,但表示不知道合約
是誰簽的,也表示 Danielle 沒有收到畫報費用。法官則質疑:「拍攝有進行,卻沒有人簽
約,這說法合理嗎?」
關於閔熙珍,閔熙珍方表示,解除專屬合約是成年成員自己的決定,不是她誘導的。她們也
主張 YouTube 直播是成員先提出,閔熙珍反而曾經勸阻。
關於 Danielle 母親,Danielle 方表示,母親只是以「媽媽」的立場支持女兒,並沒有取
得 Danielle 事業收入相關地位;而且 NewJeans 父母們是共同討論,不應只把責任推給 D
anielle 的母親。
【賠償金額】
ADOR 這次調整了請求項目。
原本對 Danielle 的違約金請求降到 190億韓元,但新增了:
項目/金額
違約金/190億韓元
逸失利益損害賠償/100億韓元
名譽損害/10億韓元
既有廣告合約解除損害/31億韓元
【合計】
【331億韓元】
報導說,ADOR 主張「逸失利益」是指如果 NewJeans 沒有違反專屬合約,公司原本能在該
期間獲得的營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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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89.48 (臺灣)
※ 作者: roman80010 2026-06-12 11:33:12
※ 文章代碼(AID): #1gAttxpv (KoreaSt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Star/M.1781235195.A.CF9.html
推 awyw: 法官質疑那段好好笑XDDD1F 223.137.171.186 台灣 06/12 11:46
→ Cchild: 不知道合約誰簽的? 強阿==4F 180.176.84.220 台灣 06/12 11:49
→ KuRaZuHa: 法官:妳他X當我智障?5F 123.0.225.22 台灣 06/12 11:50
推 chnet3214: 看這內容 誰贏誰輸很明顯吧 = =6F 60.250.74.217 台灣 06/12 11:50
推 e71099: 不知道誰簽的 但我有去拍:)7F 114.34.122.68 台灣 06/12 11:52
推 sck3612575: 閔媽媽直接推的一乾二淨8F 114.36.250.50 台灣 06/12 11:53
→ ewayne: 法官應該要嗆說「合約不知道是誰簽的,那妳怎麼知道這個行程的?憑什麼履約?」9F 122.147.161.50 台灣 06/12 11:55
推 dg7158: 畫報那段不就是她們一直以來把別人都當傻子的回應法嗎11F 118.167.8.73 台灣 06/12 11:57
→ KuRaZuHa: 自費違約13F 123.0.225.22 台灣 06/12 11:57
推 mimimoumou: 不知道誰簽的,那你人去拍照是怎樣?被奪舍喔?14F 101.8.39.29 台灣 06/12 11:58
噓 YALEMY: 好了啦又蠢又壞
好在是南韓法官如果是台灣法官不知道又要做出什麼常人難以理解的判決19F 223.139.9.186 台灣 06/12 12:05
→ mimimoumou: 韓國更多恐龍法官,你去看韓國那些冤案就知道22F 101.8.39.29 台灣 06/12 12:11
推 Queenie7: 那則評量說記者聽完HYBE的主張就離席,但看新聞像這篇也有很清楚描述多方各自的主張,又不像是他們說的那樣35F 172.56.232.52 美國 06/12 12:20
推 rlj0858: 真的是要不要聽聽看自己在說什麼XD38F 223.140.159.153 台灣 06/12 12:36
推 BunnyBerry22: 整個好問號 到底是智商低還是本來就壞= =39F 101.12.151.87 台灣 06/12 12:36
噓 fullmoon5320: 背骨只要還沒賺到錢就不算背骨私接,怎麼有臉講這種話41F 49.215.98.151 台灣 06/12 12:59
→ keke0611: 真心佩服第一個想出腹黑丹這詞的人!真是先知43F 49.215.86.42 台灣 06/12 13:03
推 qd6590: 可憐阿 被閔女士利用了45F 1.163.114.117 台灣 06/12 13:54
推 REDROSES: 之前鄉民說的都沒冤枉她,獨自腹黑心機46F 118.161.161.77 台灣 06/12 14:00
推 gn00152097: 記者是要作報導的怎麼可能不聽完XD
人家那是工作 一定是逐字稿打好打滿47F 1.169.232.232 台灣 06/12 14:04
推 gotohikaru: 還有人在相信韓國法官?這系列的案件已經有好幾位法官做出立場鮮明的判決49F 175.182.11.138 台灣 06/12 14:39
推 EPadam: 沒搞這齣現在是他們的天下了51F 36.236.208.75 台灣 06/12 14:48
噓 asd90267: 轉發爛新聞 標題連名字都能錯52F 101.10.239.171 台灣 06/12 15:04
已修正 但重要嗎?機翻的
推 s8800892000: 傻逼一個
不知道合約誰簽 錢都沒拿到就去合作53F 114.136.138.50 台灣 06/12 15:04
※ 編輯: roman80010 (111.83.100.69 臺灣), 06/12/2026 15:27:03
推 Frozn: 抱歉喔 這個已經不是新褲子了 新褲子現在只有四個人55F 27.247.110.10 台灣 06/12 16:05
→ iwgpg1ghc: 這咖應該是品格最低劣的、最貪婪,難怪想慢跑蹭形象良好的人洗白57F 39.12.91.82 台灣 06/12 16:06
推 jc10755: EO也是被弄啊,當初發完預告才改口說是和她姊合作59F 218.35.145.222 台灣 06/12 16:44
推 HuanYuWu: 長相聰明機靈啊怎麼做事北七北七的61F 118.163.142.241 台灣 06/12 16:45
→ ILNARA: 厲害了 合約不知道誰簽的 就跑過去..
感覺是...會不會要包庇誰吧XDD62F 203.204.70.54 台灣 06/12 16:52
→ ILNARA: 奇怪 不會學閔開記者會嗎 看閔多成功啊
人家早說了 妳要幹嘛就去幹嘛 還在演什麼啊 對不起 我忘了 她們連解約記者會時間都會弄錯XD 實際點就說幫忙賣掉那庫存160萬張 當初也是閔ador搞出來的 負責到底的話 搞不好ador會心軟 有機會回去XD67F 203.204.70.54 台灣 06/12 17:10
推 girafa: 韓國法官很棒 質疑那段笑死73F 223.139.166.220 台灣 06/12 17:46
噓 MATOI: 不知合約簽給誰!這不是笨就是壞74F 223.137.4.70 台灣 06/12 18:22
推 wildyworld: 不知道誰簽的約還履約 都怪丹太善良了(咦75F 118.170.196.143 台灣 06/12 19:26
→ Iamtitlehgm: 所以幫你撕的記者打字是有聽還是沒有聽啊?還是他們都盯著記者的手所以分得清打字和編輯?或是Ador發言時記者打字=認真聽,記者沒打字也=認真聽,而輪到丹發言時,記者不打字=沒認真聽,記者打字也=顧著編輯沒認真聽。78F 223.137.120.202 台灣 06/12 20:19
推 Kapenza: 不知道合約誰簽的不去找出偽造合約的傢伙吉死他還急著履約哦...86F 163.43.209.116 日本 06/12 21:25
推 g84h21e4: 就是想賺錢才接活動 那死好 活該88F 49.217.121.162 台灣 06/12 21:32
→ vernonsangel: 閔完全在切割欸Bunnies還要繼續挺嗎89F 1.160.241.253 台灣 06/12 23:24
→ ILNARA: 一條一條仔細想 丹媽問題也很大
"在EO合作案" 這句不就代表違約的不只一件還討論要把簽署日期改在法院推定之前
這個根本就完全不合法了
想要偷天換日鑽空 所以這裡就能理解ador為什麼單獨拎丹出來,真的把合約當兒戲
這不是蠢的範圍 已經試圖改變合約正當性屬於違法且惡意的行為 丹要怪就怪妳媽吧XD91F 203.204.70.54 台灣 06/13 00:53
噓 paradisefor: 世界上真的還有人比五小閔還要更蠢嗎?99F 118.165.6.106 台灣 06/13 01:38
推 REDROSES: 有的,就是堅信她們無辜被陷害的人101F 49.216.108.61 台灣 06/13 07:44
推 s8800892000: 閔媽媽完美隱身102F 111.81.16.201 台灣 06/13 11:40
→ Kasper0202: 閔:開直播是他們自己要開的,我已反對過了:)103F 49.218.229.145 台灣 06/13 11:55
推 Vicky1016: 不知道誰簽約不奇怪 應該就是經紀人之類告知她有工作 時間地點 然後她只是去執行
工作來了就做 至於這工作怎麼談來的不是她會特別注意的事
很多藝人工作都是交給助理經紀人去做 不會過問交涉細節105F 123.193.171.182 台灣 06/13 12:00
→ djdjchu: 丹當時自認解約拒絕經紀人協助,官司上身突然又有和經紀人合作了
甚至公開謝謝廣告商支持但現在又都我不知道112F 42.74.37.145 台灣 06/13 12:31
推 mimimoumou: 都已經大肆宣告解約了還聽ador的經紀人擺佈喔?路人大師要不要聽聽你自己講這什麼話?
你乾脆說這突然跑出來的經紀人是ador派來害他有違約事實的好了116F 101.8.39.29 台灣 06/13 12:46
推 fullmoon5320: 千錯萬錯主子就是不會錯,鐵粉維琪當之無愧lol121F 49.215.98.151 台灣 06/13 12:52
推 yeustream: 就算不過問合約內容,至少也會知道自己授權給誰,不然出問題連被誰賣了都不知如果真是ador的經紀人安排的工作,她會不說?都對簿公堂了還寧可犧牲自己也要保護ador的工作人員喔?123F 1.162.58.8 台灣 06/13 15:22
噓 asd90267: 重要啊 錯就錯 嘴啥128F 203.204.227.56 台灣 06/13 16:12
推 blessbless: 違約仔賠錢囉129F 114.26.67.66 台灣 06/1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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