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oL作者 Comebuy (三分鐘熱度)標題 [新聞] 打LOL掛網常被罵「豬隊友」 男大生告20時間 Sun Mar 18 09:43:00 2018
蘋果日報 打LOL掛網常被罵「豬隊友」 男大生告20人拿和解金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18/1315305/
桃園一名私立大學何姓男學生(24歲),常上網玩「英雄聯盟」線上遊戲,並與其他隊友
一起競賽,疑似常故意掛網、放慢速度玩遊戲,遭隊友辱罵「豬隊友」、「智障」,男大
生截圖後,提告隊友妨害名譽,部分被控網友不想走司法途徑,與男大生和解,警方受理
超過20件,直呼男大生根本拿檢警當提款機。
何姓大學生今年就讀某大學4年級,喜歡玩線上遊戲,報名組隊參與英雄聯盟遊戲對打。
他疑似刻意掛網不打,導致隊友生氣、辱罵。他多次截圖,將隊友罵他的字眼到派出所報
案,提告對方妨害名譽,有時一次提告4、5位。這名大學生,多次截隊友辱罵他「白痴」
、「笨蛋」、「低能」、「智障」、「豬隊友」等字眼,到派出所提告隊友妨害名譽。
網路電競對打,一般人都使用網路暱稱、代號,派出所受理報案後交給偵查隊,再由偵查
隊行文給線上遊戲公司,查閱辱罵男大生的隊友的資料,部分隊友家住南部,接獲警方傳
喚通知後,因不想走冗長的司法途徑,決定與男大生和解,男大生因而獲得賠償。
因為反覆實施,檢警認為,這名男大生利用這種方式,狀告隊友,彷彿把檢警當提款機。
警方曾試圖詢問男大生,為何提告隊友,男大生表達,之前玩線上遊戲時辱罵對方,對方
不放過,他因而上法院。警方告訴男大生,提告妨害名譽是他的權益,但也委婉提醒男大
生,大學生應該專心課業,不要太過沈迷電玩,不過男大生似乎沒有聽進去。
律師湯偉指出,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妨害名譽屬告訴乃論,需由當事人提告。(突
發中心石明啟/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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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leeeve: 其實吃過有小孩的女生很爽der05/26 05:00
→ JingP: 樓上不是那個從小都意淫陶晶瑩的人ㄇ05/26 05:01
推 sleeeve: 陶晶瑩是誰啊? 不要隨便說一個人栽贓我好嗎=.=05/26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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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hSGgWL (Lo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21337386.A.815.html
推 peterboon: 整天概念式聯結,這種故意的人滾去鎖一鎖好不好11F 03/18 09:59
推 a951l753vin: 怎麼不先檢討台灣告人是還可以射後不理的 爽當免費仔 把所有麻煩事丟給警察跟檢察官 爽等庭外和解金12F 03/18 10:00
推 demon314: r社警告過了 怎麼罵最後爽到的還是他17F 03/18 10:09
推 vwvwbg: 嘴賤還怕告真的很可撥18F 03/18 10:10
噓 Xersei5566: 24歲還在男大生 哪間學店的出來認領一下www25F 03/18 10:17
推 suifong: 支持,網路遊戲一堆小鬼喜歡問候別人祖宗,真的被告媽媽帶著小朋友哭著求和解就是爽。26F 03/18 10:20
→ wrb: 比較問候老木 個人比較討厭這種濫訴的 提告對導正風氣一點幫助都沒有吧 從罵人變挑釁、擺爛罷了28F 03/18 10:24
→ Puye: 我覺得可以限制他玩這款遊戲 掛網又提告30F 03/18 10:25
推 vcooter: 爽 最後LOL就大家一起擺爛賺錢31F 03/18 10:27
→ wrb: 警方也是閒閒沒事做 這種垃圾案件也受理 可以做點重要的事嗎33F 03/18 10:29
→ QoGIVoQ: 這遊戲的正確玩法 擺爛
躺著送分 躺著賺錢 反正躺著就好37F 03/18 10:35
噓 Rektgg: 台灣法律 可撥40F 03/18 10:36
噓 zamperla: 這什麼社會風氣 戳人的還有臉提告45F 03/18 10:43
→ b2202761: 警察不管什麼人報什麼案件都一定要受理,不受理就是吃案.這是在法律上規定的事項
我還以為這是基本知識46F 03/18 10:43
噓 lucky1017: 這種就跟欠錢不還的還去告別人同樣概念50F 03/18 10:46
推 peterpee: 爽欸 我昨天問的今天就有新聞 看來 該來認真賺錢52F 03/18 10:48
推 fan0226: 早就該把妨礙名譽改成民事
根本在濫訴53F 03/18 10:49
→ b2202761: 一堆人連刑民都不懂,別奢望他們支持除罪化55F 03/18 10:49
推 jackie1115: 那麼愛嘴被告剛好而已啊,推文一堆國中生水準的zz57F 03/18 10:52
推 fan0226: 不過通姦也沒改,所以司法只能說不意外58F 03/18 10:52
推 fup6456: 擺明拿這賺錢的可撥仔 還一堆人護航ZZZ59F 03/18 10:56
噓 asd70208: 不要再被騙了 除非真的罵死全家 威脅 要殺人之類的否則大部分都不會成立 只是賺和解金而已60F 03/18 10:57
推 whangkiahao: 掛網的帳號不用停權嗎
不過他也沒沉迷電玩啊 只是當作一個賺錢工具而已62F 03/18 10:58
→ asd70208: 沒有指名道姓根本很難告 直接打聊天室低能智障白痴最好是告得起來 頂多點人物 會和解的智商堪憂64F 03/18 10:58
推 Alixwaltz: 掛網不對先吧 一堆人支持他告人是支持大家一起擺爛掛網嗎?68F 03/18 11:01
推 linevelyn: 推文還在幻想告不起來XDD鍵盤律師是你XDD70F 03/18 11:03
→ QoGIVoQ: 現在罵人還帶髒字的才蠢好爆72F 03/18 11:03
推 DON3000: 最主要還是____公司不鎖帳73F 03/18 11:03
→ b2202761: 法律上沒有誰先錯的論點,誰先錯我以為這是國小才有的論點74F 03/18 11:04
推 oneloveone: 不用管告了後會不會贏,管好自己的嘴比較重要,那些被告的就當提前繳了一筆學費吧
你要是是成年人然後罵人被告,判下來我相信會比本文和解金還高76F 03/18 11:05
推 cute15825: 其實他要告是他的權益阿
但是能不能成又是一回事 但是他成了只能說他懂規則81F 03/18 11:12
噓 axc2003: 惡意掛網戳人還有人認同 從菁英戳下來百萬不是夢85F 03/18 11:15
推 sbflight: 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就賠錢啦 廢話一堆 哈哈87F 03/18 11:18
→ b2202761: 違反遊戲規則跟現實法律本來就不一樣
掛網部分是遊戲公司的責任而非法律89F 03/18 11:23
→ yoyo095235: 沒說掛網是對的行為 但管不住嘴巴被吉要怪誰?91F 03/18 11:26
推 isawe1222: 嘻,其實不要明確的指出在罵誰幾乎告不成,做人真的別怕事,大不了就請個假走法院,真的會被判再說,概念式連結也沒這麼容易判,就算有講出是哪個位置的人,只有罵一兩句的時候也能凹說忘了開全頻92F 03/18 11:31
→ b2202761: 不只請假比如偵查庭或法院是開在南北是你要跑97F 03/18 11:39
噓 YanZiNo1: 推文支持這個廢物的ID給我好爆 我去戳你們44看98F 03/18 11:39
推 jovialguy: 連罵人都不會 還被廢物欺負 可撥仔==99F 03/18 11:39
推 Latte2948: 可是掛網沒罪嘴人有罪阿 玩遊戲這都不知道被吉死好100F 03/18 11:39
推 mekiael: 昨天不是一堆人說怎麼罵都沒被告過101F 03/18 11:40
推 maxliao: 你戳我 我不噴你噴誰?笑死103F 03/18 11:43
推 gugucaca: 檢警乖乖偵查就好 憑什麼管人家有沒有讀書104F 03/18 11:44
→ maxliao: 學店生可能書都看不懂吧 社會關懷 哭哭喔105F 03/18 11:45
推 Fice: 人家爽告就告,檢警是吃飽太閒?106F 03/18 11:47
噓 EGOiST40: 嫩 連嘴人都不會 一堆方式可以把別人全家老小污辱一遍還不會被吉的107F 03/18 11:47
推 gugucaca: 不讀書來提告 比認真讀書還好賺耶109F 03/18 11:47
推 a28200266: 愛噴就乖乖負責阿 為自己發言負責不難吧?
又不是國中生 愛罵就有可能被告 連責任都不懂?110F 03/18 11:48
噓 maxliao: 你歧視國中生喔 呵呵112F 03/18 11:50
推 jogsweet: 每次這種被告我第一個反應都是 為什麼要和解?113F 03/18 11:54
推 andy2541: 遊戲裡最愛嘴的 現實通常都最怕事啊 只敢在遊戲秋114F 03/18 11:58
推 JC83: 這種哪有案底 最多就賠錢而已115F 03/18 12:00
→ JC83: 敢嘴就不要怕被告 有嘴有機會 結果是法官說了算117F 03/18 12:01
→ JC83: 不要以為罵人不帶髒字就沒事119F 03/18 12:02
→ zoophile: 鄉民認為嘴砲比雷包嚴重 告死你哈哈120F 03/18 12:04
→ yoshro: 就不要踩線,愛噴當然要有負代價的準備。121F 03/18 12:05
噓 zoophile: 故意戳你人讓你爆氣爽喔,反正之前討論都說雷包沒差123F 03/18 12:06
推 BrianTN17: 被戳就要噴是多可悲我從銀三爬到鑽二還沒打過字與燈124F 03/18 12:07
推 EGOiST40: 那就大家一起開戳吧 耶嘿 開場送頭掛網 反正沒犯法 讚讚讚125F 03/18 12:07
→ sshihtw: 推文都菁英沒雷過人127F 03/18 12:07
→ EGOiST40: 玩貪肯其亂吞別人到塔下 然後一有人開噴就吉太神啦[揪團{ 有沒有人要跟我雙排去開戳的128F 03/18 12:09
推 demon314: 可以啊 遊戲沒有不准你這麼做
總之還是自己行為自己負責130F 03/18 12:09
→ EGOiST40: 一堆直接支持訟棍的真的低能 明明兩邊都是智障132F 03/18 12:11
→ demon314: 別被鎖了以後上板發廢文說實在管不著133F 03/18 12:11
→ EGOiST40: 繳的稅就這樣拿去給那種廢物濫用了還覺得正確 天才佛心公司早就證實戳人根本鎖不了啊134F 03/18 12:12
→ b2202761: 掛網責任管轄在遊戲公司,別拿來法律上說136F 03/18 12:13
推 JC83: 可以阿 戳人就承擔被鎖風險 嘴人就承擔被告風險137F 03/18 12:13
→ EGOiST40: 之前就辦一隻小帳試過了
整場逛街送頭 不打字絕對不會有事 佛138F 03/18 12:13
推 demon314: 如果你覺得這樣玩遊戲很有趣 那你可以繼續花時間這麼做啊 然後90%的人都喜歡這樣做 遊戲自然經營不下去 就不會再看到這種事 不是皆大歡喜嗎(?141F 03/18 12:16
推 EGOiST40: 這就跟看一個中度啟智跟重度啟智吵架 然後中度吵贏了大家在高潮中度智障好棒棒一樣
看推文不就一堆弱智覺得這樣是對的了嗎 一起來戳啊145F 03/18 12:16
推 YoungLAN: 值得鼓勵 是應該從他們身上抽點錢148F 03/18 12:18
→ iphone55566: 問題是撇除完全是來掛網的 打不好的也會被罵啊
你有看過打球隊友打不好 就罵他全家的嗎?
那搞到自己被告不是很正常嗎?149F 03/18 12:26
→ iphone55566: 你現實生活敢這樣罵 還是LOL一場換一場所以覺得沒差153F 03/18 12:29
推 enemyli: 桃園私立大學 統神母校中原大學?157F 03/18 12:47
推 bee12: 被告也是剛好而已159F 03/18 12:48
→ SPAEK: 會嘴到被告 一定連罵人都沒技巧160F 03/18 12:48
推 x941u4vu86: 太弱了!還要蒐證報警作筆錄約時間收錢撤案那麼高缸,看看我們工商女王小熊姐,坐在電腦前當擺設花瓶161F 03/18 12:49
噓 glthe1: 可能是醫學系啊163F 03/18 12:49
→ x941u4vu86: 就有源源不絕的護持金進來了。工商技嘉主機板,換幾套衣服說幾句廢話錢就進來金喝坦,但是問她那張主機板有幾條pci-e通道? i7-6700k能不能裝? 如果她164F 03/18 12:49
→ glthe1: 林口長庚醫學系167F 03/18 12:49
→ x941u4vu86: 當下答得出來我開直播道歉並從此退出PTT168F 03/18 12:49
推 cancer0708: 15FF已經不夠用了 要解決這題只能逼佛心公司開放7FF169F 03/18 12:50
推 ODFans: 台服afk mid open不太盛行真可惜 這點韓服就比較好170F 03/18 12:52
噓 mytholin: 不爽偵查就修法啊 概念式人格的自尊心不就好值錢 況且一般噴人也是噴角色跟位置 根本不是噴ID171F 03/18 12:57
噓 FRjim: LOL版怎麼也八卦化了啊,一堆人不希望遊戲體驗變好176F 03/18 13:07
→ Atwo: 爽賺
就不要打嘴泡阿 噴人一個一個掏錢出來和解吧177F 03/18 13:07
→ FRjim: 反而覺得掛機送頭等人嘴,接著去吉嘴人的人是正確的選擇@@179F 03/18 13:08
→ FRjim: 玻璃心碎滿地,廠廠182F 03/18 13:09
→ Atwo: 這就是走體制內阿 違法了嗎 釣魚也要魚兒愛吃阿
自己愛噴又沒法律觀念 被告一下就要和解 掏錢剛好184F 03/18 13:10
推 SC5566: 重點不是告不告的成,是被告很麻煩186F 03/18 13:11
推 ils1869: 掛網歸掛網啊,有人逼你一定要嘴他?這就是素質問題,他掛網他沒素質,你噴人你沒素質,都是沒素質的人187F 03/18 13:12
→ SC5566: 釣魚的一定主動嘲諷,N如果又是之前六連勝活動....189F 03/18 13:13
推 f123456879: 祝樓上每場都被掛網然後心平氣和當沒事展現素質190F 03/18 13:14
→ Atwo: 在網路上噴很兇 被告一下就怕的要和解 優質191F 03/18 13:14
推 demon314: 現在是贊成嘴人被吉=支持掛網嗎?我是覺得這個等號怪怪的啦192F 03/18 13:14
推 ils1869: 樓上對啊沒錯啊,不保持素養就是被告啊,這個版的平均年齡多少啊...
回f的194F 03/18 13:15
→ b2202761: 嘴人被告活該≠支持掛網,邏輯?197F 03/18 13:20
→ lookatme921: 好多慣老闆,別人權益受損還要人家乖乖吞下去,不能提告。198F 03/18 13:25
噓 h123456yjj5: 對 不等於支持掛網 但=低端 ㄏ
完全就是犯人被打 會去挺犯人的那種 可撥至極 別秀下限了低端們200F 03/18 13:28
→ b2202761: 我們跟中共差別在於法治精神,犯人也有人權。204F 03/18 13:32
推 demon314: 我突然想起了這幾天的某個文章 錢奴!205F 03/18 13:33
→ b2202761: 遊戲碰到掛網的,法治精神處理方式不是打回去,是蒐206F 03/18 13:33
推 DarkNessJ: 可以嘴砲阿 但被吉就是自己問題了 ㄏㄏ
罵人不帶髒字不會?210F 03/18 13:34
推 afa76: 人身攻擊被告本來就活該啊214F 03/18 13:39
推 demon314: 可能手有黑暗力量附著吧 一不小心就會無法控制這樣215F 03/18 13:46
推 maize602: 給他魚,不如給他釣竿釣魚?是這個用意嗎?216F 03/18 13:47
推 jacklin515: 你要噴我不告你告誰 笑死 一堆可撥國中生219F 03/18 13:57
→ b2202761: 修法除罪化我會投支持票,但是修改之前請遵守法律
法治精神是台灣勝下唯一跟中共的差別,而不是習黃帝220F 03/18 14:07
推 roy31317: 太神啦 又學到一招 外快賺起來222F 03/18 14:11
噓 ws92262: 這肯定很戳LUL223F 03/18 14:12
推 kkkaq123: 告不一定會成功 只是訟棍會用程序浪費你時間賺合解金 然後注意民可以以原就被 刑不好成罪不用太擔心224F 03/18 14:13
→ b2202761: 這新聞不是第一次發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留言要學快去別鍵盤嘴砲就好
每次都在杞人憂天227F 03/18 14:24
推 amare1015: 他掛網 有遊戲規章檢舉處理 你罵他 就要承受律法Der234F 03/18 14:48
→ raku: 偉哉台灣司法 虛擬ID也有人格權237F 03/18 14:57
→ Atwo: 我支持阿 他的確受到辱罵了嘛239F 03/18 15:10
推 dogmax: 24歳、学生です 醫學生說浮上240F 03/18 15:13
噓 OhMyHair: 這樣更好 直接看到本人 小心被砍241F 03/18 15:15
→ killua92: 怎麼這麼多XX支持訟棍阿 這真的是垃圾中的垃圾243F 03/18 15:39
推 sinsinchang: 我有1000個帳號 我就有1000個人格 是不是阿 喇先萬244F 03/18 15:43
→ jackz: 因為這邊一堆人喜歡掛網阿246F 03/18 15:50
→ b2202761: 國家法律給予的權利,不爽就去修法而不是抵制使用者每個人的權利都是不可侵犯的這是鐵則,只存在法治國249F 03/18 16:09
→ shirleyEchi: 罵智障5萬,20個100萬不是夢
這種人滿聰明的 有時候以為隊友斷了 到結束都沒回來 結果結算卻沒判中離 好險我除了問號外都很收斂251F 03/18 16:27
推 a951l753vin: 我只看到好多小朋友以為法律就是萬能
講個極端一點的例子就是金融犯罪沒違法
所以要成為那些為了錢就道德淪喪的人嗎 不是吧255F 03/18 17:04
→ iphone55566: 你可以當賠錢的那我是無所謂 你看起來比較像小朋友258F 03/18 17:14
噓 scropio1190: 一次這麼多人 不是送棍我跟你姓
妨害名譽 原告連出庭都不用 哪有這種垃圾事情
一堆人支持把稅金拿來養這種訴訟真的奇葩259F 03/18 17:14
→ lookatme921: 都說是犯罪了還有可能沒違法?更何況今天違法的不就是嘴砲嘴到要上法院的嗎?263F 03/18 17:50
→ b2202761: 權利是每個人都有的
不是施捨的是一定要有的鐵則,非法治國家例外266F 03/18 18:11
噓 lottopop2: 嘴人本來就要嘴到自己不會被告,但這案例很明顯是惡意釣魚,這種狀況比罵人全家更惡質
我是支持網路遊戲帳號之類的東西不該成立公然侮辱之類的268F 03/18 18:21
推 iamnotfatest: 罵人被告很正常啊 啊今天明顯就有人濫用權利
還在那邊支持告 法律只是道德最後底線
不違法違反道德也一堆人支持272F 03/18 18:49
推 iqeqicq: 統神:訟棍是啥?黑人問號!276F 03/18 19:04
噓 lie0114: PTT水準 掛網>嘴砲
遊戲會過氣不是沒原因的 訟棍+水腦還想裝清高
當然嘴人全家 被告是活該死好啦277F 03/18 19:19
→ b2202761: 支持維護自己的權益≠支持掛網
我不認同你的作為但我誓死捍衛你的權利
今天你覺得這件事情有瑕疵就是去修改瑕疵而不是拿道德旗去貼人標籤,再說每個人道德都不同
哪天選勝率低破40%的超級冷門角也會被說不道德
還有法律不是道德的最後底線,這句話是錯的
[法律可以不道德,道德可以不合法]281F 03/18 19:23
推 Anikk: 另類賺錢方式!!一人拿1000就好~~288F 03/18 19:40
→ mkfs: 以後都用ㄅㄆㄇ罵好了289F 03/18 19:47
噓 opa216: 訟棍用法律漏洞削錢 說這是捍衛權利的腦袋到底在裝什麼293F 03/18 22:43
推 bigbeat: 不要指名道姓 很難告的成295F 03/18 23:08
→ b2202761: 這根本不算法律漏洞,你罵人他告你哪邊有漏洞?
法律漏洞定義是指[違反計畫的不圓滿狀態]
比如之前的[疑似酒駕車禍],駕駛人衝超商買酒喝
讓警察沒辦法判定行車當下是否酒罪
直接讓法律無用這種才算漏洞的定議
台灣的公然侮辱跟歐美公然侮辱罪是一樣的
只是因應時代的改變歐美都以除罪化(除刑化)修改
台灣還沒跟上時代的修法而以.
形容[不合時宜]比較適合.296F 03/18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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