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vel作者 weihsian (他咖米)標題 Re: [分享] 日本真實(?)故事 G縣廚(10)時間 Thu Nov 14 15:36:57 2013
來回應一下為什麼A小姐沒辦法馬上搬家
日本搬家又麻煩又花錢
如果違反版規的話會自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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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要搬家的話,要先給房東禮金(一個月)跟押金跟保證金(兩到三個月)
當月房租、火災保險、鑰匙更新費、房屋契約更新費
不動產介紹費(也是一個月,但如果是直接跟房東租的話就不需要,但情況很少)
公司保證利用費 (日本租屋需要保證人或是保證公司當擔保,避免租給奇怪的人)
其他還有管理費共益費、家具搬家費用、舊家要打掃乾淨給下個人用所需的消毒費
搬家前後跟新舊鄰居打招呼的賀禮
http://www.sintikuiwai.com/hpgen/HPB/entries/15.html
參考了這篇搬家打招呼的禮儀
給舊鄰居的禮物(感謝他們的照顧)跟給新鄰居打招呼用的禮物大概是500~1500円
給房東、地主跟管理員大概要1000~3000円
禮物大概都是茶、點心、毛巾或肥皂清潔劑等等,包裝得漂漂亮亮的送過去
除了花錢之外,舊房子水電瓦斯電話網路要解約,郵件要辦理轉送手續
搬家需要的大型垃圾丟棄申請
身份證、醫療保險、銀行的住址更新
退房要有專門確認的人員檢查過才能退房
舊家還要依照使用情況精算退回的押金,如果需要繕修的地方太多還可能要補錢
以上,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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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43.28
推 colly:推! 看飄版長知識2F 11/14 15:39
推 newtypeL9:村上春樹說他常常搬家,原來是因為他很有錢才能這樣搞5F 11/14 15:46
→ Sazabie:作者的房東有說,他跟公司簽約的另一棟有空房,所以相關手續6F 11/14 15:47
※ 編輯: weihsian 來自: 1.162.43.28 (11/14 15:54)
→ Sazabie:可以省很大,但作者怕G縣廚因此搬進現址..XD8F 11/14 15:48
推 halulu:沒有暴雷阿 這幾篇文有說到9F 11/14 15:48
→ Sazabie:雷?不是前幾篇就有講的事嗎??10F 11/14 15:49
推 Claire704:同房東要是G縣廚搬來住他原本的房間~也許更危險=口=11F 11/14 15:49
→ genka:順說禮金是給房東的,跟押金保證金不同,是不會退的13F 11/14 15:50
推 asazen:怕中二搬進去會找隔壁大哥的麻煩吧15F 11/14 15:50
推 AMDsucks:當地房租物價不清楚, 不過連水電瓦斯都要跑一趟就很麻煩18F 11/14 15:51
推 asazen:房東另一間離原址也滿近的 感覺很容易又被找到20F 11/14 15:53
→ AMDsucks:銀行、郵局的住址, 對於人口的動向管制相當嚴格21F 11/14 15:53
推 cabron:台灣身分證都寫戶籍地就ok 原來日本要寫居住地如此麻煩啊!22F 11/14 15:53
→ weihsian:@ Sazabie 對不起我記錯了orz
@ halulu 謝謝你orz24F 11/14 15:54
推 anselhsuen:房東應該知道A桑的情況就不要租給G縣廚不就好了26F 11/14 15:56
推 ltou:長知識~27F 11/14 15:58
推 sandylove:A大~房東會不會被G縣廚爸暴力脅迫啊@@29F 11/14 16:01
推 KTakuya:推推...日本搬家真的很麻煩...30F 11/14 16:02
推 lch2011:看到這些有的沒的的什務突然覺得半澤直樹裡的小花真是太偉大了......半澤很少在家等於這些事都要她一個人擔耶<囧>31F 11/14 16:04
推 aiko7575:只是很吶悶,日本的法律為何可讓加害人一再接近被害人
沒有保護令嗎?不得出入被害人多少距離,感覺加害人都
沒在怕的耶!33F 11/14 16:08
→ weihsian:還沒真正侵犯到刑事罪行程度,還不能算是加害人,沒辦法39F 11/14 16:14
→ halulu:中二媽跑到A桑家攻擊a桑 還有中二爸讓A桑受傷 這應該是可告40F 11/14 16:18
推 monocero:超麻煩... 我覺得搬家要把東西打包帶走就夠麻煩了orz41F 11/14 16:19
推 sophia6607:推!不同國情文化!另外A桑已提告,但跑法律流程沒那麼快42F 11/14 16:19
推 newtypeL9:我只看到A有提出被害申請,國情不同不知道算不算告43F 11/14 16:20
推 bluenicole:推這篇,不過保證公司利用費A小姐可能不用出(但還是很貴~"~)44F 11/14 16:21
推 shizukuasn:就像是在台灣 即使有個人一直傳一些恐怖的"甜蜜"簡訊(內容都是類似"寶貝你今天穿的衣服好適合你喔^^~" "看到你進超市買了些東西 晚上打算煮什麼菜呢?") 造成你精神上的極大壓力 但是因為在法律上並沒有犯任何罪 所以也真的拿那人沒辦法吧@@46F 11/14 16:23
推 votinna:喔喔!看飄版長知識,看來好麻煩51F 11/14 16:26
推 qtest:原來這麼麻煩,長知識了53F 11/14 16:42
推 cannyL:村上春樹常搬家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個時候住民票的取得好像沒有現在這麼複雜制度也不像現在這樣
雖然有這些規範但可能也不是所有人都會照著走吧54F 11/14 16:42
→ za527:可以先借住親友家 不一定要搬家阿59F 11/14 17:07
推 yukimura0420:日本人民族性就是不喜歡造成他人麻煩 即便是親朋好友而且這件事發生在日本 所以必須用日本人的生活邏輯、當時的時空環境背景去思考才行 反之假設事情是發生在台灣 然後日本網友用日本人的邏輯來看也是會有落差60F 11/14 17:12
推 w805515:感覺那不是中二是有幻想症了吧64F 11/14 17:20
→ annatzang:即使在台灣 要長時間在別人家住處打擾也是不好意思
何況是相當害怕麻煩到別人的日本人,這點跟台灣民情非常65F 11/14 17:21
→ annatzang:不同,可能板友要用日本人那套去想A桑
加上可以看出A桑是相當有社會自覺的大人,可能也會覺得這是自己的事情不該造成別人的困擾,有事只能找警察69F 11/14 17:22
→ annatzang:加上你要找一個新的區域是你能負擔 又離公司不會太遠
都不是短時間可以達成的73F 11/14 17:26
推 icekiss:出社會以後不比學生時期。搬家超級無敵麻煩,而且又因為平日要上班,晚上和周末有時還要加班,根本沒有時間去找房子或是打包。75F 11/14 17:27
→ Bertolt:是踏咖米XDDDDDD78F 11/14 17:46
推 phages:性命比較重要吧?寧可先去旅店也比待在敵人已知的住處安全啊…80F 11/14 18:01
推 sos7723:其實A的房東也是個非常無辜的受害者,就算A搬走了,那房子也很難再租出去吧!中二爸太愛那扇門了…83F 11/14 18:10
推 auliori:我是A的話就會想把那扇門帶走.......85F 11/14 18:13
推 pinkcircle:G縣中二都可以用真中二的email寄信給A了,同樣也可以用別人的名義租房子呀!房東防不勝防啦@@88F 11/14 18:57
推 ice76824:元作者有出本,本上面的郵購地址好像是寫真實地址
好像吧...92F 11/14 19:24
推 auliori:在(2)翻譯文的第10頁有提到 A桑的同人誌角落有寫自己住址94F 11/14 19:44
推 bluerin:好像都會寫上真實地址,這樣才能郵購購買本子95F 11/14 19:57
推 LebronKing:台灣以前通販還是很多人會租郵政信箱 省的麻煩
也避免被鄰居/宵小偷開信拿錢的風險96F 11/14 20:21
→ JackLinLin:如果花錢真的能消災,那些錢還是別省下來的好...100F 11/14 22:26
推 meiyue:感覺已經危害到自身安危了,住在那邊只會更危險說....101F 11/14 23:18
推 ojamajo1219:其實台灣也超多同人作者被小屁孩騷擾
所以這篇文在噗浪上真的是狂洗河道102F 11/14 23:28
推 bogardan:推解釋(好麻煩(花錢)= =的習俗阿)106F 11/15 07:01
推 yuenblack:搬家拿伴手禮去打招呼其實現在的大都市很少人在做了108F 11/15 14:10
推 whoisanky:好麻煩阿...難怪沒辦法馬上搬家...109F 11/15 15:28
推 darkecho:房東禮金...感覺日本房東比台灣好賺耶~XDD110F 11/16 09:20
→ ChiuCP:但是沒有人會跟自己的性命過不去吧 都亂成這樣還住得下去?113F 11/1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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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分享] 日本真實(?)故事 G縣廚(10)
11-14 15:36 weihs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