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nTalk作者 OyAlbert (Belphegor)標題 [正經] 支付命令修法時間 Thu May 28 21:48:0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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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相關
怎麼說呢...
如同陳法官所言,房屋漏水,到底該抓漏還是拆屋頂?
支付命令的制度缺陷究竟是出在既判力還是事後救濟的過於嚴苛呢?
直接仿效德國制度改為兩階段始取得既判力會不會比現在這樣倉促修法來的妥當?
可惜支付命令這制度我不是很熟,只隱約覺得現在這樣倉促修法好像不太恰當
大家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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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恨 自介打臉,二恨 紅顏薄倖,噓 鍵君十二恨: ╱\/ ╲ -決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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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正經] 支付命令修法
05-28 21:48 OyAlbert.
05-29 00:15 skywalkerx97.
→ meowyih: 連結文章又臭又長,果然是搞法律的人會寫的東西,幫懶的1F 05/28 21:52
→ meowyih: 看的人總結一下,他想說的是 "啊每個欠錢不還的都要告,我們法院忙不完啦"3F 05/28 21:53
陳法官這篇有一點這感覺cc
推 gun5566: 我覺得是因為法院沒有做到「實際查證」的動作耶6F 05/28 21:55
目前看到的資訊,個人觀感啦:
事前的審查太寬鬆,事後的救濟太嚴格,對當事人而言,自然是不公平
如果要修法,目標放在後續的救濟途徑也許會好一點
不過嘛...
※ 編輯: OyAlbert (36.235.150.22), 05/28/2015 22:01:55
推 gun5566: 他的問題是出在法院一直發公文,但沒有實際得到回應阿8F 05/28 21:57
推 mapxu664: 這真是太專業了 應該多看幾篇文章才能加入討論9F 05/28 22:04
→ pusufu: 又是學外國學半套的案例10F 05/28 22:23
推 meowyih: 在這篇下按ctrl+p (誤)
我錯了XD12F 05/28 22:36
推 Sioli: 謝謝一樓總結 XD 好短好短14F 05/28 22:40
推 WNmime: 這個需要一點時間跟努力健全法規,因為連律師獲得委託都覺得很苦手15F 05/28 23:30
→ OyAlbert: 確實苦手 問都換到一副糾結的屎臉 cc17F 05/28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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