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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標題 [新聞] A國軍罐頭送親友 中校貪污起訴
時間 Sat Aug 19 06:32:24 2023


A國軍罐頭送親友 中校貪污起訴
自由
因小失大! 獲利低於5萬元 換來重罪
〔記者溫于德、鄭景議/台北報導〕馬祖岸巡總隊中校參謀主任林佑柏等五名軍官,去年
A走六十四箱國軍副食罐頭,改換包裝後利用「台馬之星」交通船偷偷運回台灣,還安排
兩名友人收貨,獲利低於五萬元,卻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等、可判關七年之
罪;事發後七名被告拚減刑,全部認罪及繳回犯罪所得,士林地檢署昨天起訴,建議法院
減刑。


偵查期間被收押的林佑柏與張姓女上士,昨天移審士林地院後,法官裁定二人各以十五萬
元交保候傳;馬祖岸巡總隊金馬澎分署指出,林、張二人已被免職及停役處分,其餘涉案
人員也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


士檢調查,林佑柏前年九月至今年五月擔任參謀主任,掌握年度撥補的副食罐頭未用罄且
將過期,竟起貪念,指示張員等士官調換紙箱並封箱,張員還傳訊息向林報告「主任,罐
頭可以送一波了」;經查,林等人於去年一、四、十月間,分別侵占廿二箱、十五箱及廿
七箱,再由余姓士官長、曾姓少校載運至南竿福澳港碼頭,送上台馬之星運回台灣,林的
兩名在台友人收貨後,分送給林的前妻等多位親友。


今年三月,金馬澎岸巡分署要求馬祖岸巡隊清查去年度罐頭數量,查出此弊案;林等七名
被告均承認犯罪;檢察官認為七人貪圖小利,但嚴重損害岸巡人員形象,分依貪污治罪條
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罪、刑法收受、搬運贓物罪起訴,考量均已自白及繳回犯罪所得,各犯
行不法所得均低於五萬元,建請法院減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00187
A國軍罐頭送親友 中校貪污起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因小失大! 獲利低於5萬元 換來重罪馬祖岸巡總隊中校參謀主任林佑柏等五名軍官,去年A走六十四箱國軍副食罐頭,改換包裝後利用「台馬之星」交通船偷偷運回台灣,還安排兩名友人收貨,獲利低於五萬元,卻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用財物等、可判關七年之罪;事發後七名被告拚減刑,全部認罪及繳回犯罪所得,士林地檢署昨 ...

 
=
林、張二人已被免職及停役處分,其餘涉案人員也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所以還是有五個人還在服役
和那個賣機密的上士一樣,被抓就拚減刑
賣國如果也只能用貪污治罪條例來判
被抓只要交錢就一定可以減刑,不被抓就沒事拿錢不停賣國
那當初說好的2019年國安法修正要重罰共諜是罰那種共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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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小孩才說喝茶,成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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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obli 2023-08-19 06: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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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新聞] A國軍罐頭送親友 中校貪污起訴
08-19 06:32 jobli.
cr5: 退將:要尊嚴1F 08/19 06:47
jobli: 那種東西是自己找的
不過現在發現洞那麼大,不知道立法院要不要補2F 08/19 07:25
zivking: 要修也只能下一屆,現在要選舉,無奈
而且這種苦差事,應該要由行政機關或者不分區來提案,區域立委無法期待4F 08/19 07:50
jobli: 2019修法說的好像對共諜多重視,結果上士案直接破功,一切的修法都是玩笑7F 08/19 07:57
zivking: 很失望吧!當初特赦指揮官也很無奈9F 08/19 07:58
jobli: 現在的修法等於替未來的共諜開一扇門,賣國沒風險,被抓交錢就好,沒被抓就爽爽拿,法律保障賣國的人10F 08/19 08:01
Leo4891: 貪小錢重判 叛國拿錢輕判 有合比例原則嗎?12F 08/19 08:05
zivking: 不修法加重刑責,檢察官只能用比較重的貪污治罪條例來起訴,偵查中嫌疑人只要自動繳交犯罪所得,法院就必須減輕其刑
這不是比例原則,Leo說的應該是罪行相當原則
罪刑相當啦13F 08/19 08:06
jobli: 這案是說有交錢,檢察官還主動要求減刑,所以就是鼓勵大家賣國,被捉再交錢,說更實在一點,如果對方答應給安家費,被捉就交一點就好,等於無責賣國,賣國就是爽,愛國是智障...
2019修法是修的好還是不好?18F 08/19 08:09
zivking: 110年國安法異動條文及理由
https://reurl.cc/XE1Xx0
修法歷程 https://reurl.cc/N0van623F 08/19 08:15
zivking: J大可以研究看看
不過對於軍人違反職務,應該是要以陸海空軍刑法來規26F 08/19 08:16
jobli: 我意思是,上士案給叛國軍人和中共一個新路線了29F 08/19 08:19
zivking: 這次新竹有位參選人就是刑事法律專長,j大可以試試聯繫30F 08/19 08:20
st89702: 貪污治罪條例針對公務員的設定是沒問題的 問題是法官用這條來判共諜32F 08/19 08:21
zivking: 不在學術界討論個案司法判決其實幫助不大,補洞才是最重要的
是檢察官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原因是已經想辦法用最重的刑責了34F 08/19 08:22
st89702: 一般公務員貪污繳回所有不法所得減刑沒什麼問題 問題在於法官不用陸海空軍刑法刑法而用這條判軍人 那2019年後修到7年以上也沒用38F 08/19 08:25
zivking: 這我上次應該有說過,因為貪污治罪條例法定刑下限比較高41F 08/19 08:28
st89702: 而且以前是得減輕其刑 不是應減輕其刑43F 08/19 08:28
zivking: 因為考量侵害的法益,還有犯貪污治罪條例以後都不能當公務員了,所以沒有再犯可能,還有鼓勵自首,所以才有減輕的規定44F 08/19 08:31
st89702: 原來如此 應該說一般刑法不適合拿來判軍人這種特殊身分的
貪污治罪條例原本也是針對公務員而已47F 08/19 08:33
EvilPrada: 蛤  獲利低於五萬元還起訴喔  有人認為46萬都沒啥耶50F 08/19 08:34
st89702: 感覺陸海空軍刑法也需要修法51F 08/19 08:36
barbarian72: 還要幫犯人著想以後不能當公務員?法律的邏輯跟一般人真的離太遠52F 08/19 08:37
zivking: 貪污治罪條例本身就是特別刑法,而且刑責比普通刑法重,但規範的行為就不是軍人洩密叛國;j大的憂慮不無道理,但批評個案裁判幫助不大,所以給國會議員壓力來修法才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辦法54F 08/19 08:40
clintpt: 就跟你說司法的問題了 扯到立法是有什麼毛病 想帶什麼風向?
現在法官這樣判給你修到唯一死刑都沒用啦58F 08/19 08:40
zivking: 哈,所以法律是門專業
某c你知道法官是「依法審判」嗎?
法治教育低落,才是阻礙國家前進社會發展的主因
另外,唯一死刑才是真的違憲61F 08/19 08:43
barbarian72: 司法判決就是,立法怎麼立司法就怎麼判,源頭不處理,責怪司法沒太大意義,法立出來,法條有說可以減刑,只要犯嫌犯後態度佳,各種姿勢都配合,法官就會去看有哪裡符合可以減刑的條件,幫犯人減刑65F 08/19 08:45
st89702: 貪污治罪條例不是對一般人的 判公務員不能當公務員直接失業算重了69F 08/19 08:45
zivking: 都21世紀,別再相信司法A片那套了71F 08/19 08:46
st89702: 現在原因應該是原本的陸海空軍刑法刑責太輕或沒有相應的法條 所以法官用判公務員的貪污治罪條例去判72F 08/19 08:47
zivking: 真的74F 08/19 08:48
frozenmoon: 司法審判系統只能依法判決,不能逾越法律規定範圍75F 08/19 08:52
jobli: 法律立法叛國就是爽,關司法屁事76F 08/19 08:54
st89702: 那也要看以前定陸海空軍刑法的立法者對軍人貪污定罪比較輕是有什麼考慮 不過軍人貪污不涉及機密應該是跟2019修國安法沒啥關係77F 08/19 08:57
LegioGemina: 依法判決以外還有法官造法跟自由心證的問題所以法治教育超重要才不會來路權團體鬼叫的唯一死刑那套80F 08/19 08:59
st89702: https://i.imgur.com/PohH35s.jpg 裡面直接叫你用貪污治罪條例 那這判決也沒什麼好講 只是如果嚴重到會影響戰備的情形感覺要另外規定82F 08/19 09:03
toulio81: 事情都是先把源頭解決了,之後後續的問題才能看看怎麼解決,立法都不先處理,你處理司法才是事倍功半,台灣還是很多以前極權文化留下的遺毒,在各種問題上,總是反射性先檢討下面執行者,避免提到上層,跟真實的解決問題的邏輯剛好相反85F 08/19 09:03
JCrawford: 看你是要嚇阻還是把整個共諜線抓出來
目前我的感覺是抓共諜證據力都薄弱 不靠那些共諜
認罪的話 大概也很難定罪 你定成唯一死刑 那被抓的人就會凹到底91F 08/19 09:09
st89702: 查完以後感覺判決也沒什麼問題 畢竟只是不涉及機密且所得5萬元以下的貪污輕罪95F 08/19 09:11
zivking: 法官造法、自由心證,別瞎掰好嗎?97F 08/19 09:12
DAEVA: 洗衣機12年 叛國7年半98F 08/19 09:13
jobli: 叛國5年x99F 08/19 09:15
cerwvk: 現在的判例,不能照正常邏輯去看,用犯罪天堂的觀念就行了100F 08/19 09:16
jobli: 立法立成賣機密交錢就減刑要怪法官?102F 08/19 09:17
JCrawford: 不減刑的話 你要怎鼓勵他認罪 或是把其他共犯供出來減刑存在自有他道理
司法資源有限 你定的罪越重 司法會拖更久
沒人想誤判嘛103F 08/19 09:18
st89702: 現代法律體系就是邏輯化科學化後的結果 以前訂的舊法另說107F 08/19 09:20
BigBird110: 垃圾軍官109F 08/19 09:21
st89702: 而且這個案件就是單純的五萬元以下的貪污罪 扯到叛國就多了110F 08/19 09:21
JCrawford: 我是覺得現在這種清共諜還要在清一陣子 馬時代發展太多了112F 08/19 09:23
gogoegg: 唉 那種東西 硬幹下來 在馬祖當地全吃完就算了114F 08/19 09:23
zivking: 首先臺灣不是判例法國家,其次,過去最高法院選編判例的制度,現在也廢除了,重點在立法、法律漏洞115F 08/19 09:23
gogoegg: 整箱送回台灣 就是一定死的 只能軍官的腦子很差117F 08/19 09:23
JCrawford: 過幾年清得差不多 就可以加重刑期來達成嚇阻118F 08/19 09:24
gogoegg: 貪污跟殺人強姦差不多的重罰 還敢貪這種小利119F 08/19 09:24
jobli: 澎湖上士案,賣極機密,只能用貪污判,而且依法減刑
2019修的國安法不能用了判共諜要怪法官還是立法
一直怪法官,然後不怪源頭是立委修法留漏洞?120F 08/19 09:25
zivking: 洗衣機、侵佔軍用罐頭,這是財產犯罪;洩密、違背軍人職務則是侵害國家法益,不同的犯罪類型不同的法益侵害是「完全不能類比」123F 08/19 09:26
st89702: 其實這案件應該算判決合理的正面案例 只能說台灣修法跟法治觀念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126F 08/19 09:26
Bf109G6: 立法院做事情不是慢半拍就是..128F 08/19 09:27
starport: 貪小便宜 罐頭也要侵占....129F 08/19 09:33
st89702: 澎湖上士案應該是因為機密交付的對象沒辦法確定為境外勢力或敵人所以無法適用 可能要修陸海空軍刑法關於外洩機密的法條130F 08/19 09:34
jobli: z大沒錯,所以軍人賣國檢察官卻只能用貪污起訴,因為是最重的罪,要怪檢察官跟法官嗎?立法立成賣國無罪不怪立委要怪誰
所以澎湖案就證明修法是個笑話啊
賣國就是爽是什麼概念133F 08/19 09:35
cerwvk: 立委是一個原因,法院就不是原因?第一個應該被AI取代就是法院,反正都跟人類無關,照著法律判,不就是機器人?在情緒管理上,還遠輸機器人。138F 08/19 09:38
jobli: ?
立委立法叛國沒事,檢察官找到最重的是貪污,然後反過來怪法官跟檢察官?怪怪的141F 08/19 09:40
 
st89702: 大部份洩密罪都要對象是敵人才能適用 那叛國最嚴重的大概就是不想把敵人定義成敵人的立委了146F 08/19 09:47
zivking: 其實我剛查一下立法院司法跟法治委員會,成員素質真的堪慮148F 08/19 09:49
Oisiossos: 賣國判比較輕,還偵查不公開150F 08/19 09:50
zivking: 偵查本來就不公開,這跟那種犯罪無關152F 08/19 09:50
LeReon753: 用貪污治罪條例來判賣國賊應該更好153F 08/19 09:51
zivking: 軍人洩密,洩漏給敵國或友邦,有差嗎?154F 08/19 09:53
Yanrei: 去看一下立法院的效率你就知道問題在哪裡了155F 08/19 09:55
st89702: 法條就這樣寫啊 陸海空軍刑法刑責重的都是交付敵人 單純洩密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https://i.imgur.com/Nr5UqIW.jpg
https://i.imgur.com/Gtn9tc0.jpg156F 08/19 09:57
 
st89702: 看看有沒有通過 通過了不用就要問法官了160F 08/19 10:04
rommel1990: 軍用罐頭又不好吃有什麼好偷的161F 08/19 10:09
zivking: 沒吧?軍刑第10條是敵人定義,20條1項洩密三年以上10年以下,戰時無期或7年以上,2項洩漏或交付予敵人死刑或無期徒刑;22條1項刺探收集1年以上7年以下,戰時3年以上10年以下,為敵人刺探收集5年以上12年以下,戰時無期或7年以上
而且,上面新聞爭議點在擴大軍刑法的敵人定義
像j大說的澎湖上兵,「如果」用軍刑法論罪科刑,洩漏交付對象就會影響適用的刑度
但我認為,洩密、蒐集、刺探並不用區分是為敵人或非敵人,本質上無論向誰洩露,都是侵害國家法益,而且無程度差異162F 08/19 10:11
st89702: 對啊 所以中共照某些立委如果想的不是敵人 那就只能判輕罪173F 08/19 10:17
zivking: 這樣才能收預防之功效175F 08/19 10:17
st89702: 修法兩種都應該加重  或是去除敵人的限定範圍
而且會有敵人的爭議是因為之前中共被某些法官視為內亂不適用外患罪176F 08/19 10:20
zivking: 20、22把敵人拿掉,為誰而違背職務並不重要,然後拉高法定刑下限,狠一點再增加併科規定179F 08/19 10:24
leosung168: 國軍罐頭有這麼大市場? 國軍福利站該行銷一波了182F 08/19 11:17
Silwez: 不是快過期的很難想像特別運出來能有什麼好處183F 08/19 11:19
Kazuma0332: 很多人喜歡的牛肉豬肉罐頭倒覺得還好,如果污走的是花生湯罐頭,不可原諒184F 08/19 11:29
AntiqueTea: 軍人廣泛的定義也是公務人員的一種,但是司法院在第1063號的法令解釋「士兵不能離軍隊獨立執行職務。 故現役士兵,不得視為刑法上之公務員」,所以是卡這條,目前PRC並非ROC的敵國,所以在間諜法就難以施行,所以是應該請立法委員在司法第1063號去修法,機密內容也是屬於國軍的資產,這樣以公務人員(含軍公教)貪污成之條例下去,軍人的洩密的刑責就真的重了,這樣大概只有考量洩密的內容檢方是如何鑑價的問題!186F 08/19 11:33
aicassia: 叛國跟偷罐頭造成的傷害跟量刑….195F 08/19 11:36
geesegeese: 當軍人還要幹軍品,是不知道那都是爛貨嗎
打仗一定被策反196F 08/19 11:50
jobli: 玉米48、土豆麵筋48、紅燒扣肉48、紅燒牛肉39、鮪魚57、鯖魚48、花生湯48、黑八寶35198F 08/19 11:59
smpian: 偷罐頭行為很下賤,這不用比較200F 08/19 12:09
hayate232: 其實連餅乾 都算偷竊軍品,只是 小兵帶 一點回家
當作銷毀用201F 08/19 12:17
peterlee97: 我記得新聞有畫面 那罐頭不是軍罐頭 是一般路邊就能買到那種== 這也能幹也是天才
然後 這是海巡
https://youtu.be/CVAK5X7JonI
這裡 這有啥好幹的203F 08/19 12:20
zivking: 院解字,這是蔣介石年代的吧?208F 08/19 12:29
jobli: 扣押的飯友牌大土豆麵筋罐頭、東和好媽媽番茄汁鯖魚罐頭、福隆牛奶花生罐頭、東和好媽媽鮮撈鮪魚罐頭、廣達香紅燒扣肉罐頭、廣達香辣紅燒牛肉罐頭、飯友牌甜玉米粒罐頭
結果沒有半個是欣欣的國軍罐頭...
第 10 條 本法所稱敵人,謂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
如果按Z大說的第10來看,根本沒有軍人會被判刑,因為目前還沒開戰,所以在宣戰前賣國沒事...這洞有點大?209F 08/19 12:33
bellas: 副食罐頭未用罄且將過期  現在到底怎麼處理這些東西 以前我們那是夜戰完大家吃阿 伙房再煮個冰甜湯 不過以前就餅乾而已218F 08/19 12:41
peterlee97: 話說扯敵人的 我始終認為那是推諉之詞甚至是政治立場延伸的推託 我就問我常拿的 所以2003之前怎麼可以槍決或是無期 那時候敵人定義比現在先進明確? 所以03之後敵人怎麼沒了?221F 08/19 12:41
zivking: 不是我說的,是陸海空軍刑法第10條明文規定225F 08/19 12:42
bellas: 夜戰完大家當然肚子比較餓226F 08/19 12:42
peterlee97: 罐頭快過期沒吃完 就是煮一煮或是分下去  這案蠢的是 直接整箱整箱的幹回家227F 08/19 12:42
pf775: 被關後可以去外役監嗎
那其實蠻爽的229F 08/19 12:42
bellas: 邊吃邊喝邊擦鎗232F 08/19 12:43
peterlee97: 至於交戰團體 國共兩軍從未簽訂停戰協定 也就沒有所謂的終止交戰這回事
但你如果要帶入政治概念 不是內戰巴拉巴拉的 那就不意外了 自己挖坑自己跳下去
武力對峙這個就更簡單了 金廈沒布防? 我們有對日菲(明確)布防嗎?
真的都是理由啦233F 08/19 12:44
zivking: 所以去年法條修正,就有立委有意見
至於誰反對,推文內就有人貼新聞了240F 08/19 12:45
peterlee97: 至於新聞 我不認為有明確的說誰反對 當朝說有個最高法院判例 倒是可以拿出來看看242F 08/19 12:48
zivking: 什麼叫當朝,裁判書查詢系統是公開的,你也可以查
而且現在沒有判例制度,判決就判決,什麼判例
而且是最高軍事法院,不是最高法院244F 08/19 12:50
gwofeng: 前幾天貪洗衣機關十二年超好笑
詐騙248F 08/19 12:56
jobli: 所以怪司法怪怪的啊,是某些立委希望國軍賣國沒負擔,鼓勵國軍叛國,但是這個要怎麼改,看選民吧250F 08/19 12:57
zivking: 法治教育真的很重要,都討論一早上還有人說貪洗衣機判12年好笑
貪污,是財產犯罪;洩密或為他人刺探收集機密是違背職務,侵害的法益不同,不知道在類比什麼?252F 08/19 13:08
JCrawford: 法官有藍有綠啦 像去年一個中國人在台被電死 申請國賠 結果法官還認定PRC人民也是ROC人民 這種不合乎常理的判決256F 08/19 13:14
gwofeng: 對阿 詐騙幾億關七年以下 貪洗衣機關十二年 這比例原則很有法治教育259F 08/19 13:15
JCrawford: 那條交戰國或者團體 也是看法官怎解讀啦
共產黨講他是叛亂團體也通261F 08/19 13:15
gwofeng: 再去看歐美洩漏國防機密會不會關到漏尿 台灣又是關幾年263F 08/19 13:16
JCrawford: 但是法官政治立場偏藍點 就不會這樣認定
這是台灣特有現象 國家認同有問題 所以非得要修法修得更明確 不給人模糊解讀空間 簡直好笑265F 08/19 13:16
zivking: 拜託,貪污治罪條例這種亂世用重典的特別法就是為了符合一般多數人的法感情,現在又說一台冰箱12年不合比例原則,啊你要不要去查查什麼叫比例原則?
如果要批評,好歹你也該說一台冰箱12年,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算不算中華民國人民?依兩岸人民條例,就是中華民國人民啊
這些判決評析一些法普網站都有啊,為何不看,硬要當網路白蓮教?268F 08/19 13:19
JCrawford: https://tinyurl.com/2j8akm8r
依國籍法之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277F 08/19 13:27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通令:即起停止適用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中國男子來台遭路燈電死,法院以30年前法務部函釋:「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判國賠463萬元,引發議論。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指出,今天收到行政院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 ...

 
peterlee97: 說當朝是不想直說政黨 免得又在戰政治 我是指綠委說有判例以此引援 故要看這個神判例邏輯囉 為什麼過去一大堆判決不當例子 用一個奇怪的當例子呢?279F 08/19 13:28
gwofeng: 成舊智障的法條你覺得合理那就你爽就好282F 08/19 13:28
JCrawford: 行政院講的283F 08/19 13:28
gwofeng: 陳舊  小心國文老師284F 08/19 13:29
peterlee97: 查了一下 明明記得法官老是會引用判例當成判決比例依據的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36098
原來是被廢了
https://reurl.cc/zY3zxy
國籍法那個 沒有定義淪陷區的“人民”就是了 憲法 兩岸關係條例不承認中共是國 認定那邊是“淪陷區” 且如果真的要依國籍法 1950年出生的就是中華民國國民 出生自動擁有 再第三代好像也是這樣欸==
引用那個 還不如用關係條例那個會比較不會被定義為自由地區人民285F 08/19 13:29
立院三讀通過「大法庭」 正式宣告「判例」走入歷史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最高法院將成立「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取代現行的「判例」與「民、刑庭決議」,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這是司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沒有判例之後,每個判決都一樣重要!「判例」為具有參考價值的判決,對於法官的判決具有拘束力,「民、刑庭決議」則是最 ...

 
JCrawford: 我的意思是ROC這套法律充滿BUG 最大源頭就在憲法
但是都有模糊空間可解釋
國家認同有問題的法官 就有可能用刁鑽角度去找BUG開脫 你怎麼修都搞不過有心人士 因為源頭就是憲法297F 08/19 13:34
zivking: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在臺申請國賠案
一審: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度重國字第 3 號民事判決301F 08/19 13:45
st89702: 一直跳針2003年以前的是不知道廢除軍審了嗎?304F 08/19 13:46
zivking: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110 年度重上國字第 5 號民事判決
https://i.imgur.com/9XhireA.jpg
明明沒國籍法的事,怎會有人一直在balabala國籍法?甚至二審被告機關都不再抗辯非中華民國人305F 08/19 13:46
JCrawford: 阿不然 行政院是吃飽太閒?310F 08/19 13:51
zivking: 難怪有人說對法律最有意見的往往是沒讀過法的人311F 08/19 13:52
AntiqueTea: 軍審沒有癈除吧,是非戰時期不歸軍事法庭審理(管轄),戰爭時期才回歸到軍事法庭審理312F 08/19 13:52
st89702: 軍事審判 不是軍事審判法314F 08/19 13:53
zivking: 不是爭執何種審判程序,而是討論適用法律的問題315F 08/19 13:54
AntiqueTea: 台灣軍事變革,承平時期廢「軍審」,並不是廢除軍法(moon laugh) 軍法 是身份犯 陸海空軍刑法 沒廢, 是改由法院審判!316F 08/19 13:54
zivking: 問題是現在陸海空軍刑法法定刑太低,或者不是為敵人刺探收集機密無法用軍刑法論罪科刑,所以檢察官才用貪污治罪條例319F 08/19 13:56
jobli: 問題是中國不是軍法中的敵國,所以目前賣國沒事,要改要立委去修法,不是要法官自己認定中國是敵人322F 08/19 13:57
JCrawford: 但是人民可以提出請大法官釋憲 因為你法律跟憲法是有牴觸的 而大法官會推託說 這是政治問題 沒法釋憲325F 08/19 13:58
jobli: 想重判一個直接宣布中國是敵國,但後果沒人可以承擔,另一個就修法,洩密不管給誰都同罪,但立委不想吧327F 08/19 13:59
JCrawford: 變成無限循環
還是老話一句 如果法官心裡沒有鬼 還是可以把它當通敵判的329F 08/19 13:59
zivking: 不要胡說八道好嗎332F 08/19 14:01
jobli: 把敵人拿掉就好了,洩密就是錯的,還要管賣給誰是不是怪怪的333F 08/19 14:01
zivking: https://i.imgur.com/nESxATt.jpg
JC你真的很會掰335F 08/19 14:01
jobli: 中國就不是敵國,要法官心證什麼337F 08/19 14:02
st89702: 定義敵國是內政還有在怕後果的? 有什麼後果可以說來聽聽338F 08/19 14:02
JCrawford: 哪裡胡說八道???
請說340F 08/19 14:02
zivking: 說政治問題的是釋字328,那是指鬼扯領土變更案,真的很受不了法盲
答案都貼給你了,還請說342F 08/19 14:03
JCrawford: 對阿 中國是不是敵國 難道不是國家定位問題?345F 08/19 14:04
st89702: 而且嘴上要抓叛國的 結果覺得國安法修法變嚴不好的邏輯我到現在還沒搞懂346F 08/19 14:04
JCrawford: 這牽扯到你要不要把PRC視為正常國家 不就是等於華獨??
政治問題是指國家定位問題 不該由少少幾人司法部門348F 08/19 14:05
jobli: 現在要對中國宣戰,進入敵對狀態是内政?351F 08/19 14:06
peterlee97: 03年後可是還有一大段時間軍審沒廢喔  而且如果要推到軍審的問題 所以該恢復軍審才能讓這些咖下去囉?(笑352F 08/19 14:06
JCrawford: 來決定 而是以行政 立法部門來決定 這是法官看法355F 08/19 14:06
zivking: 無論是過去大法官解釋,還是現行憲法裁判,人民聲請解釋或裁判都必須是「窮盡審級救濟,仍受不利終局判決」為前提要件,不是因為是人民就可以聲請解釋或裁判,ok?356F 08/19 14:06
st89702: 宣戰跟敵人有一樣? 認定塔利班是有敵意組織就是跟塔利班宣戰?360F 08/19 14:07
peterlee97: 理論上 兩岸沒有宣戰的問題就是了
實務上 不一定要宣戰就是了
連美國正式宣戰的戰爭 上一個是二戰對日宣戰362F 08/19 14:07
jobli: 誰說變嚴不好?是很嚴結果不能用有什麼意義,要補洞就是說不好?365F 08/19 14:07
JCrawford: 人民可以發起社會運動 來影響立法機關要求大法釋憲知道意思就好367F 08/19 14:08
st89702: https://i.imgur.com/e0PFbIk.jpg 有人的確是這樣的意見啊369F 08/19 14:09
JCrawford: 左一句法盲 又一句法盲 不會比較有道理371F 08/19 14:09
zivking: 問題真的不在宣戰或敵人,而是要針對刺探或收集的372F 08/19 14:10
jobli: 台灣用什麼法律宣布跟認定敵對勢力,跟敵對勢力如何373F 08/19 14:10
zivking: 行為,即便是為美國、日本收集刺探也是同樣有非難374F 08/19 14:10
jobli: 處理各種關係376F 08/19 14:10
zivking: JC別掰了,不要像某市長一樣377F 08/19 14:11
st89702: 現在所有的補洞不就是在填補 平時刑法刑責的不足嗎? 不然以為現在在補什麼洞?378F 08/19 14:11
zivking: 法條都貼給你還在說什麼不會比較有道理380F 08/19 14:11
peterlee97: 其實只要把什麼敵人拔掉就好 日美韓俄等等的刺探 如果用在這條什麼敵人定義就無解了 也是要給他下去381F 08/19 14:11
jobli: 簡單說軍人就是要有忠誠義務,出賣國家機密就是錯的,不是賣給誰的問題,是賣這件事是錯的383F 08/19 14:11
JCrawford: 你才在掰 我根本看不懂你在幹幹叫啥385F 08/19 14:12
zivking: 呵呵386F 08/19 14:12
JCrawford: 國家定位問題在台灣本來就無解 哪個大法官來都會閃387F 08/19 14:12
peterlee97: 軍界的本就對於老馬很不爽 他各種花式亂搞 還有裁軍 軍界本來就沒很喜歡他388F 08/19 14:12
JCrawford: 沒人敢修憲 這永遠無解390F 08/19 14:12
jobli: 上士出賣極機密案,修法後發生的,結果不能用你說的很391F 08/19 14:13
peterlee97: 這東西不需要上綱到國家定位 只要只要抓在損及國家利益就好 扯什麼國家定位那通常是借題發揮392F 08/19 14:13
jobli: 嚴的法,而且交錢就減刑了394F 08/19 14:13
st89702: 那j大幹嘛覺得2019國安法修嚴不好呢? 法條都查得到 有什麼開什麼後門可以指出來一起討論395F 08/19 14:15
jobli: 高雄高分院認定蔡販售軍事資料,收取報酬有對價關係397F 08/19 14:15
zivking: 怎會沒人敢修憲,中華民國憲法都增修幾次了,你說的問題是「正名制憲」,我手很酸耶398F 08/19 14:15
jobli: ,蔡並繳回犯罪所得,依刑責最重的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3年,仍可上訴。400F 08/19 14:15
JCrawford: 那就是繼續讓法官自由心證 判不夠重也沒轍402F 08/19 14:15
jobli: 我哪裡說不好?403F 08/19 14:15
zivking: 好想把自由心證四個字塞回某人嘴裡喔404F 08/19 14:16
jobli: 上士賣國是在2020,你說的很嚴的法卻無法使用405F 08/19 14:17
peterlee97: 我一律把上綱到修憲的當成就題發揮 這根本不需要 共慘黨就是中華民國最大的叛亂組織 這點下去解釋就好了 從老蔣就這樣 很難判? 笑死406F 08/19 14:17
peterlee97: “借題發揮”410F 08/19 14:17
jobli: 楊仲庭表示,觀察目前學界看法,多數共諜只能以發展組織罪起訴,未能構成刑法之外患罪,再加上發展組織的犯罪特性,犯罪成功與否須待開戰才知道被組織者是否配合中共侵略行動,因此實務上往往僅能以「未遂」論之。411F 08/19 14:20
st89702: 視為叛亂組織的確只能用內亂罪判416F 08/19 14:21
JCrawford: 那你還跟叛亂組織做生意 還有簽經濟協議 還有要不要417F 08/19 14:21
jobli: 所以不是嗎,現行法律就是鼓勵賣國,上士案就是一個例418F 08/19 14:21
JCrawford: 戡亂呢? 我是覺得你若要真的計較起來 真的會台灣
下不了台420F 08/19 14:21
jobli: 修了,讓你覺得共諜會有報應,結果不能用,你覺得這樣修的好嗎422F 08/19 14:22
JCrawford: 既然都結束勘亂了 得要有個新定位424F 08/19 14:22
zivking: 其實可以比較刑法第109條2項洩漏交付於外國或派遣之人,不要囿於「敵人」二字425F 08/19 14:25
jobli: 上士案他賣給錢莊,不是中港澳等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錢莊是台灣人開的,結果那些重罰都用不著,我覺得的漏洞是,軍人賣國就是錯的,不應該管他賣給誰修法應該針對賣國行為,而不是賣的對象427F 08/19 14:28
st89702: https://i.imgur.com/8UvKgkI.jpg 這也是之前才改適用的431F 08/19 14:29
zivking: 沒錯啊,軍刑法規制的就是軍人,軍人效忠國家本來就是應該的,刑度太低檢察官只好另闢蹊徑433F 08/19 14:30
zivking: https://i.imgur.com/s0AbchB.jpg
普通刑法只是刑度太低
王定宇說法是錯的436F 08/19 14:31
st89702: 刑度太低的問題是原本的陸海空軍刑法就有了 看起來大部分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因為原本刑法不負責軍事機密吧439F 08/19 14:32
zivking: 但軍刑法要件是洩漏或交付予「敵人」,這兩個字才是問題,要比照普通刑法109的立法模式442F 08/19 14:33
zivking: 109條1項、第111條客體都是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445F 08/19 14:35
st89702: 以前的立法真的是一堆洞447F 08/19 14:35
zivking: 對啊,軍刑第20條1項跟普通刑法1091項的客體大致相同,軍刑多了電磁紀錄,這點普通刑法要修法加上去更正:上面指的是刑法109條1項
晚上再來找看看j大說的澎湖上兵判決448F 08/19 14:37
st89702: 還有之前的網路洩密452F 08/19 14:40
zivking: 但貪冰箱、罐頭、助理費、加班費用貪污治罪條例是沒問題的453F 08/19 14:40
st89702: 現在判比較輕 如果法條都相同甚至更嚴 陸海空軍刑法也適用 那我會覺得是一般法庭法官不願意隨便就判出無期徒刑或死刑 只能從剩下的選最重的判455F 08/19 14:50
ayaneru: 當共諜通常都有貪污問題458F 08/19 15:54
jojojet: 64箱很多欸459F 08/19 16:21
meredith001: 黃埔精神不意外 國共內戰怎麼輸的都忘了460F 08/19 16:33
anhe520: 還好吧 老大的飛機都帶頭偷買東西了
下面A罐頭合理吧461F 08/19 16:40
tn1983: 賣國頂多關兩年 當然賣啊 又不是傻子463F 08/19 16:52
pain0: 交錢就一定可以減刑?是不是少看一句「各犯行不法所得均低於五萬元」?464F 08/19 16:53
jobli: 上士賣情報百萬
竊取部隊「極機密」資料轉售抵債,獲利104萬元。高雄高分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蔡男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466F 08/19 17:05
peterlee97: 黃埔精神? 這海巡欸470F 08/19 17:08
jobli: 少將洗衣機7990沒交錢不認罪又掩蓋12年471F 08/19 17:08
pain0: 不一樣的東西喇在一起講,滑坡滑太大了吧?
狹義的黃埔→海巡警總來的,不符合嗎?472F 08/19 18:04
h80733: 我怎覺得海巡比黃埔腐敗?474F 08/19 18:14
jobli: 上士就是被判貪污...前面討論也沒看吧,貪污是目前法官能給這些人最重的罪了,不過沒事就是知道你只是想475F 08/19 18:15
pain0: 阿你這篇新聞裡面哪一個人是賣情報被判貪污?這不是滑坡什麼是滑坡?478F 08/19 18:28
peterlee97: 海巡哪裡等於警總==
https://pse.is/58q568
https://i.imgur.com/hTQ9NSM.jpg480F 08/19 19:33
peterlee97: 一個大雜燴的東西也能牽拖到黃埔 為酸而酸 p0好了啦不要再拿破壞討論狂噓文章483F 08/19 19:33
jobli: 下面推文討論半天你應該沒看,習慣了485F 08/19 19:48
miname: 13樓錯誤:檢察官起訴犯罪事實,法官決定要用哪條判486F 08/19 19:50
zivking: 又是一個法盲只會BB
 罰你抄刑事訴訟法第264條100遍487F 08/19 20:30
jobli: 整串討論不看,只看ID就噓的人,習慣了489F 08/19 20:36
zivking: 那個澎防部上士裁判好像還沒14天490F 08/19 21:10
jobli: 就說是2019國安法修正後的啊,結果也辦不了賣給台灣人的共諜,然後還要看一堆看ID噓的人在跳來跳去,習慣491F 08/19 21:41
BW556: 一直講習慣了 真的習慣了494F 08/19 22:13
jump2j: 國安法主要管洩密跟發展組織,這個案件不適用喔
另外miname大,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法院只有在同一犯罪事實的範圍內才可以自由選用法條喔。如果檢查官起訴貪汙,法院認為是洩漏國防秘密,是不同犯罪事實,除非檢察官追加起訴,否則法院不能改法條喔495F 08/19 22:37
angrycat: 想評論一件事情前,不是該先去了解規則是什麼再來評論而不是憑感覺,不懂的人總是喊的最大聲,。
把恐龍法官當咒語念念有詞,不代表你說的是真理500F 08/20 00:00
xc2v: 64箱罐頭503F 08/20 00:32
dasuperray: 這個應該就是之前吵沒肉吃的後續了?連罐頭都A走,肖貪504F 08/20 09:23
scarbywind: 罐頭也沒人要吃吧..
炒沒肉那時也是說吃了多久的罐頭ox506F 08/20 11:55
GymRat: 支持槍決508F 08/20 13:42
peterlee97: 兩者不同 一個海巡一個國軍==509F 08/20 15:50
mackulkov: 真的很低能… 罐頭是幾個錢 還當到中校510F 08/20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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