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ilitary作者 win8719 (win8719)標題 [新聞] 航見科技涉混用中國零件 檢方首次祭出《時間 Thu Aug 27 16:43:02 2026
原文來源:
https://tinyurl.com/29sfhw6w
原文摘要:
航見科技涉混用中國零件 檢方首次祭出《國安法》 無人機爆「染紅」 驗收機制應與時
俱進
號稱「全機台製」的航見科技,因混用中國晶片、偽造產地證明等原因遭檢方動用《國安
法》偵辦,意味著政府採更高標準控管無人機供應鏈,但審查機制也應同步精進。
國內出現第一起無人機公司因供應鏈「染紅」,被檢方以《國家安全法》偵辦的案例。
八月十八日,橋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航見科技去年得標陸軍第八軍團無人機採購案
,該公司負責人張東琳、協力廠商睿揚創新科技技術主管羅翊祥卻涉嫌採購中國封裝的無
人機晶片、中國製飛行控制板等零組件,並以遮蔽產品標示及提出不實產地證明等方式,
準備向八軍團交機。軍方驗收時察覺有異,未支付採購金,主動函送檢方偵辦。
檢方執行搜索訊問後,認定張、羅涉犯《國安法》中的「交付提供大陸地區產製品」罪嫌
,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張東琳收押禁見,羅翊祥則被請回。
心得感想:
注意事項:請注意版規內容。
剛好在某篇推文中
看到有人帶風向說沒要法辦
說政府要自認倒楣
就貼了這個文章給大家看一下
負責人已經被羈押了 怎會沒有法辦的說法出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76.49 (臺灣)
※ 作者: win8719 2026-08-27 16:43:02
※ 文章代碼(AID): #1gZ_YOLt (Military)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787820184.A.577.html
推 jobli: 現在不看清楚上下文張口就來又進化了嗎?你要不要看一下我貼的是什麼,你講的是什麼?1F 08/27 16:44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23019
涉用中國製晶片組國防無人機 「航見科技」負責人遭羈押 | 公視新聞網 PNN 國軍籌獲各式無人機,卻爆出「航見科技」去(2025)年以295萬元,低價搶標陸軍八軍團的訓練用無人機採購案,涉嫌使用中國無人機晶片等零件,透過「洗產地」方式,試圖蒙混交付,軍方驗收察覺有異,沒有支付採購價金,橋頭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航見科技」創辦人張東琳和「睿揚創新科技」羅姓主管,涉犯《國安法》等罪 ...
國軍接軌國際,今(2026)年漢光演習,本島、離島部隊運用無人機執行偵查、打擊任務
,成果有目共睹,國軍也持續籌獲無人機。而國內無人機業者航見科技去年以295萬元,
低價搶標陸軍八軍團的訓練用無人機採購案,卻爆出涉嫌使用中國無人機晶片、飛行控制
板等零件組裝無人機,試圖蒙混過關,軍方驗收發現異樣,沒有支付採購價金,並函送檢
方偵辦。
軍方不是國防部嗎?
這是軍方送檢調偵辦的
→ rinkai: 你不是說不法辦了?5F 08/27 16:44
※ 編輯: win8719 (118.160.76.49 臺灣), 08/27/2026 16:46:25
→ jobli: 現在是不看發言內容直接就針對id硬上了,是不是大家的仇已經結恨到完全不能討論,看到id就要幹?6F 08/27 16:46
→ win8719: 我很好奇你如何滑坡出來未來不一定會法辦
這是軍方送檢調的
也就是這件事的SOP一定會送檢調
所以你如何滑坡出來未來不一定會法辦了
可以跟我說一下嗎
是你亂滑坡~然後說大家隨便亂幹?13F 08/27 16:48
→ win8719: 但是這件事的SOP就是會送檢調阿
軍方送的阿22F 08/27 16:50
→ jobli: 我新聞都貼了,所以我又滑坡了嗎?還是現在看到id之後一定要幹,不用看內容,不用討論。24F 08/27 16:50
→ win8719: 所以你到底如何滑坡道沒有寫出來未來就不一定會送?正常人邏輯是這次會送以後也會送
不會亂滑坡突然冒出一個沒根據的以後不一定會送出來想要硬酸26F 08/27 16:50
→ jobli: 如果是sop的話就不會說是首例,再來你可以看前面我有貼審計部報告。隨便都在買陸製品,而且買了陸製品還強制驗收,審計部報告有你可以回去翻,另外什麼叫做sop,sop就是每一個案子,一定要移送,但國防部的報告裡面沒有啊,只說要終止合約,而且要加入驗廠驗資而已。31F 08/27 16:53
→ win8719: 國安法是啥法還有不一定要送這個選項嗎笑死
你先告訴我這個首例~你如何滑坡出來以後不一定要送好嗎
還有這個是國安法~沒有不一定要送這個選項
這是一定要送37F 08/27 16:53
→ jobli: 我上面是不是寫的很清楚了,國防部沒有寫死一定會送,所以沒有寫死,我就覺得他不一定每個都送,你覺得100%一定會送,那就看嘛,不是嗎?所以你在那邊造謠我說航見沒法辦是什麼42F 08/27 16:54
→ rinkai: 你這是真的滑太遠,國防部又不是負責法辦廠商的單位46F 08/27 16:54
→ win8719: 我上面也說的很清楚
你沒有任何根據說不一定要送
還有這是國安法~沒有不一定要送的選項
自己亂滑坡~想酸~但是就是硬酸~也不知道怎滑出來的48F 08/27 16:54
→ jobli: 這一次就是國防部移送的,奇怪,你們都不要看新聞,不要看內容嗎?
自由時報
經軍方驗收發現無人機使用中國製零組件,未付採購金並主動移送檢方偵辦,橋頭地檢署認定2人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詐欺取財未遂罪嫌52F 08/27 16:56
→ win8719: 所以沒有不一定要送的選項
是一定要送58F 08/27 16:56
→ jobli: 我的依據就是新聞報告裡面講的,國防部的報告中他沒有寫,所以我滑坡?60F 08/27 16:57
→ win8719: 還有你的內容如何看到有不一定要送的選項
對阿
是你滑坡阿
沒有的東西你自己說出來不是你滑坡不然誰滑坡
一定要送的東西~如何自認倒楣我要笑死
還不是你滑坡62F 08/27 16:57
→ jobli: 國安法一定要移送,你講的對不對?你要不要看一下前面我有發過文的。這個法律通過多久了?有移送過任何一個嗎?68F 08/27 16:58
→ rinkai: 好了啦,你找一個不送的理由給大家
你找中國時報也一樣啊71F 08/27 16:58
→ win8719: 你剛剛說的是以後
首例國安法下去~沒有不一定要送的選項
你知道國安法是啥法嗎73F 08/27 16:58
推 jobli: 然後我講航見科技沒移送的在哪裡?76F 08/27 17:01
→ win8719: 你自己貼得圖你都不知道你打啥嗎77F 08/27 17:02
→ rinkai: 自己滑坡國防部以後開方便說不一定要法辦,現在不認79F 08/27 17:07
→ win8719: 你去查一下國安法不移送~發現的人會如何好嗎90F 08/27 17:08
→ jobli: 國家安全法 第 11 條
1.為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之安全,廠商或其分包廠商之人員,或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之個人或法人、機構或團體之人員或其分包廠商之人員,履約時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對用於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之產製品或服務,知悉原產地、國籍或登記地係來自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而為交付或提供。
=
111年通過後,多少陸製品移送哪個91F 08/27 17:09
→ win8719: 還有對國安法一定要移送
我說了這是首例~以後就一定要移送
不用扯到之前101F 08/27 17:09
→ jobli: 結果111年後到現在,航見外哪個陸製品移送
111年就施行了104F 08/27 17:10
→ win8719: 然後國安法不移送軍方發現的人也會犯法
你告訴我不移送的理由吧106F 08/27 17:10
→ jobli: 說國安法一定要移送,現在又說不要提以前
所以哪個移送了108F 08/27 17:11
→ win8719: 本來就不提以前阿
然後你要穿越回去嗎?
你到底想扯啥直接說吧
還是你那段推文不是說以後110F 08/27 17:11
推 jobli: 112年6月:國軍防彈衣(抗彈纖維布)混充陸製品
114年2月:中科院寬頻通信系統混入陸製電路板
115年1月:將領座車採購「淘寶貨」行車紀錄器
隨便列幾個有名的啦
國安法一定要移送,但是不要提以前
呵呵114F 08/27 17:17
→ win8719: 我說了有這首例之後
都知道這犯國安法了一定要移送
還是你舉的以前例子有首例嗎?
所以你舉以前沒用
我在跟你討論現在你跟我在討論穿越回去
還呵呵
我在回答你為何以後一定要辦~你跟我扯以前我也滿
呵呵120F 08/27 17:18
推 jobli: 還在未交貨,都是驗收的時候被發現,因為國安法裡面沒有說中科院不用受國安法管制,衹要供給軍用的就受國安法。141F 08/27 17:32
→ jobli: 都是驗收的時候發現,然後不但不法辦,還說可以延後交貨。145F 08/27 17:32
→ win8719: 中科院到底如何是不知道~因為知情人士
現在確定的是已交貨的並沒有發現147F 08/27 17:32
→ jobli: 中科院也是驗收的時候發現呢,航艦科技無人機也是驗收的時候發現呢,你要鬼打牆什麼我就跟你講了,我的想法一直很簡單,衹要有人。會去護航國防部,國防部就會覺得我不需要改,會護航我有人會幫我想辦法幫我找理由。149F 08/27 17:33
→ win8719: 然後中科院是在裝機中發現
不是驗收
然後航見科技是刻意故意隱瞞交貨
航見科技,因混用中國晶片、偽造產地證明
偽造兩個字看得懂嗎154F 08/27 17:34
→ jobli: 前面審計部的文也可以看一下國軍已經進化到怎麼樣了,連非紅切結書都不收,直接強制驗收,審計部的報告你可以看,我覺得不用一直爭論,因為當你會講出國安法一定要移送,但不要談以前的時候,我就覺得我們不會有交集。至於你要繼續鬥id我是沒差了,反正我該貼的東西我絕對會提結案,該吃晚餐了。
你已經有定見了,那我覺得真的不用爭論了,爭論沒有意義啊。不是嗎?159F 08/27 17:36
→ win8719: 你又要扯那邊了
要爭論啥167F 08/27 17:37
→ win8719: 是你直接不知道如何滑坡不一定要送的
如果刻意偽造產地證明 故意送被驗收查出來 還不送你知道發現的人也是犯罪嗎170F 08/27 17:38
推 sw926301: 聽過送修的無人機直接從中國寄過來ZZZ173F 08/27 17:41
→ icewriter: 前面都提了國安法111年實施後 至少有三個案例犯了國174F 08/27 17:42
推 pooznn: 樓上 哪家啊?! 聽誰說的呢???175F 08/27 17:42
→ icewriter: 安法沒移送 然後現在移送了第一個 不就表示犯國安法不見得會移送? 都已經有不移送的實證了還說啥不用管以前 現在是直接拋棄已經發生過的事實然後說未來沒發生你又不知道所以你滑坡喔? 有這種邏輯?176F 08/27 17:43
推 jobli: 111年後這麼多我列子是比較有名的,審計部的有一大堆沒有一個移送的,你可以跟我講一下嘛,我想要聽聽看。立法之後國防部從來不守法,原因?180F 08/27 17:44
→ icewriter: 犯國安法沒移送的舉例給你看了 結果抓著一件有移送的說明明有送前面沒送的不算 你真的有要來討論?183F 08/27 17:50
推 rtwodtwo: 阿不是要放飯了 換人上班嗎185F 08/27 17:53
→ win8719: 都說有這首例之後~一樣狀況一定要移送
明知道犯了國安法~還不移送你當發現人會沒事嗎
我前面都說有這首例之後
你還在扯以前
是不是覺得明知道犯了國安法不移送~發現人會沒事啊他也是會被判刑的
還在扯111年?
有這首例之後 刻意偽造產地證明 故意送被驗收出來發現人不送你看他會不會被法辦
111年笑死186F 08/27 17:58
→ icewriter: 你就是在無視前面有不移送的實例 後面"一定會移送"196F 08/27 18:04
→ win8719: 我一直是在說有這首例出來之後一定要送
你跟我扯以前幹嗎?197F 08/27 18:04
→ icewriter: 的情況還沒發生 就這麼篤定一定會移送 你不也在滑坡199F 08/27 18:04
→ win8719: 還是以前可以改變現在?你要穿越回去嗎?200F 08/27 18:04
→ win8719: 因為不送就有包庇罪
你知道嗎
也是犯罪
還有國安法是一定要送的202F 08/27 18:05
推 semicoma: @win8719 "發現人不送你看他會不會被法辦" 這句代206F 08/27 18:05
→ icewriter: 喔是唷 你自己是不是有說看會不會?207F 08/27 18:05
→ win8719: 我還沒聽過知道犯了國安法還可以決定要不要送這選項一定會阿208F 08/27 18:06
→ semicoma: 表你也不知道以後發現人是否一定會送 你只是在說"應210F 08/27 18:06
→ win8719: 這是刑法
法律規定的喔211F 08/27 18:06
→ icewriter: 所以就說前面舉了那麼多例你直接無視啊 當然沒聽過213F 08/27 18:06
→ win8719: 我一直跟你討論的是這首例後了
你一直跟我扯以前幹嗎?214F 08/27 18:06
→ semicoma: 該如何如何" 一個講過去經驗總結 一個說以後應該如216F 08/27 18:06
→ win8719: 以前是有首例後還決定送不送的嗎217F 08/27 18:07
→ icewriter: 你的首例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有這首例也不代表以後218F 08/27 18:07
→ semicoma: 何 其實你們在雞同鴨講 另外 為什麼是這次才首例而219F 08/27 18:07
→ icewriter: 一定會發生 你自己都說"看會不會"了221F 08/27 18:07
→ win8719: 我可以說會阿
因為這刑法也罪的喔
我在跟你講法條了222F 08/27 18:07
→ semicoma: 不是第一次該送時就是首例? 如果全部都照理想的"應225F 08/27 18:08
→ win8719: 不用如果
這個就是首例不是嗎226F 08/27 18:08
→ icewriter: @SEM 講的一點都沒錯 他就根本不是要來討論的228F 08/27 18:08
→ semicoma: 然"當真理 那這世界不會有刑事犯了229F 08/27 18:08
→ win8719: 到底誰不是來討論嗎?230F 08/27 18:08
→ icewriter: 講的好像前面犯國安法的不是法條一樣231F 08/27 18:08
→ win8719: 我在跟你講法律
你在跟我講以前
爾且我討論的是首例"後"
前面有發生首例後不送嗎?232F 08/27 18:08
→ semicoma: 這是首例沒錯 但你沒辦法以此證明以後發現人必送 你236F 08/27 18:09
→ win8719: 國安法是一定要送的~不然就犯包庇罪
你們是說有人知道會犯包庇罪也不送
如果你這邏輯可以的話我無話可說237F 08/27 18:09
→ semicoma: 只是在講"發現人不送你看他會不會被法辦" 這句就代240F 08/27 18:11
→ win8719: 發現人不送一定會發包庇罪
不用玩文字遊戲了241F 08/27 18:11
推 FK6819: 陰陽仔好了,被打臉在那邊魯小243F 08/27 18:11
→ semicoma: 表你只是認定以後所有的發現人都"該"守法 但你自己244F 08/27 18:11
噓 icewriter: 自己要玩文字遊戲被戳破還說別人玩文字遊戲245F 08/27 18:12
→ win8719: 我說了不送一定會犯包庇罪
就這樣
我可沒玩文字遊戲喔
我那裡玩文字遊戲了可以說一下嗎246F 08/27 18:12
→ icewriter: 本來懶得噓你想跟你講道理 聽不懂那就這樣吧250F 08/27 18:12
→ semicoma: 都無法確定是不是一定如此 於是說了"看他會不會被法251F 08/27 18:12
→ win8719: 你要講啥道理?
你的道理是拿以前沒有發生過首例~來說首例發生後還一定會送不送嗎?252F 08/27 18:12
→ semicoma: 辦"當成一定送的推論 所以才說你們在雞同鴨講 一個255F 08/27 18:13
→ win8719: 我說確定了
因為我是把軍方當奉公守法的~也不會去犯包庇罪的
當然你把軍方會犯包庇罪的狀況下來決定不送
我也沒辦法256F 08/27 18:13
→ semicoma: 講實然 一個講應然 而且應該還不等於以後一定會變實260F 08/27 18:14
噓 icewriter: 先想想怎麼解釋從你口中出來的"看看會不會移送"吧自己都不確定了在那邊說以後一定送262F 08/27 18:14
→ win8719: 你可以慢慢應然 不等於 等於264F 08/27 18:14
→ win8719: 我只單純說他們不送會犯法~但是你覺得他要犯法也來不送的話我無話可說
我都解釋完了阿266F 08/27 18:15
→ semicoma: 然 如果你看不到這點 這不是我的問題269F 08/27 18:15
→ win8719: 慢慢發表你們的問題吧加油270F 08/27 18:15
→ semicoma: 更正: "而且應該還不等於以後..." "應該"改成"應然"不是 你在說的是以後必然如何如何 我在說的是以後不必然如何如何 而不是在說以後必然不如何如何 這是邏輯第一課 只有在非黑即白的世界才會是你說的情況 但好笑的是 你自己都說了"應然"然後用類似於"不送會被法辦"的說法當補丁 代表你也清楚不是非黑即白的世界嘛 那怎麼會覺得我不認同你"以後必然如何如何"的觀點 就等於我認同"以後必然不如何如何"呢? 如果解釋得這麼清楚你還看不懂 那你自己要加油271F 08/27 18:16
推 jobli: 111年後這麼多陸製品,沒有一個案子被移送,同時你說這樣子等於犯法,也沒有任何一個軍方人員被移送。等於全國沒有一個人在守法。280F 08/27 18:27
推 coubeooh: 不錯,過往的都應該這樣辦283F 08/27 18:29
推 semicoma: @jobli 你們在說的還有個細微差異 就是他覺得有了首例當"示範" 以後的人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問題是不知道284F 08/27 18:30
推 jobli: 原來法律要有人示範286F 08/27 18:31
→ semicoma: 國安法會這樣操作 並不是免罪的擋箭牌 所以他才會一直說不要看以前如何如何 因為一看就破功287F 08/27 18:31
推 kira925: 判例一直都是很重要的東西
海洋法系的第一個判例會被持續引用289F 08/27 18:32
→ semicoma: 我支持新法不溯及既往 但他說的明顯不是這情況291F 08/27 18:33
→ kira925: 大陸法系的第一個判例也是法官之後重要的依據
所以還真的 要有人先開第一槍292F 08/27 18:33
→ semicoma: @kira925我能一定程度接受你這說法 但他說的是"以後一定如何如何" 但如果以後一定如何如何 他也不用加294F 08/27 18:35
→ kira925: 沒有 我只回jobli 現實法院判決不是寫法條自己會動296F 08/27 18:36
→ semicoma: 個"不如何的人會被法辦"的補丁 首個判例出來後 也不297F 08/27 18:36
→ kira925: 還真的是要有個"示範" 或者說就是判例 才會有人跟上298F 08/27 18:36
→ win8719: 我是不知道看以前為何現在有首例後就會破功的邏輯怎來的303F 08/27 18:39
推 kira925: 羈押禁見要法官許可的 依然是法官相關
我同意國軍這些人很不願意去做這些事情怕敗訴
但有的時候真的是要有人闖了才會開始有後來的305F 08/27 18:39
→ win8719: 我只知道當法律上你有首例後~以後相同狀況都必須跟308F 08/27 18:40
推 semicoma: 你不知道的話就去盡量試著知道哈 加油309F 08/27 18:40
推 jobli: 我是支持每個有陸製的全部法辦,把每個用中國零件的全部辦死,讓能100非紅的才能跟國防部作生意310F 08/27 18:40
→ win8719: 這這樣走
我就不知道了如何去盡量了解312F 08/27 18:40
→ kira925: 事實上也真的會有失敗的情況 畢竟是"法官"決定314F 08/27 18:41
→ jobli: 還在法律要首例315F 08/27 18:41
→ win8719: 不說法律首例不然要說啥?
你要忽略法律首例嗎?316F 08/27 18:41
→ kira925: 但真有法官出了"羈押禁見" 後來檢察官也才敢動手318F 08/27 18:42
→ win8719: 我從來不怪法官跟檢察官喔321F 08/27 18:42
→ kira925: 這事情檢察官也可以自己出手的 剩下你要怎麼屁國軍322F 08/27 18:43
→ jobli: 那國軍111年後全部違法怎麼說323F 08/27 18:43
→ kira925: 你慢慢去屁 前國軍324F 08/27 18:43
→ win8719: 我一直告訴你的是當你有首例之後就要照這走
不然就會犯包庇罪
我在跟你說首例之後~你一直在跟我說沒有首例的狀況325F 08/27 18:43
→ semicoma: 簡單說就是司法的精髓是能事後救濟 而不是事前預防328F 08/27 18:44
→ jobli: @kira925 原來是檢察官的錯329F 08/27 18:44
→ semicoma: 能事前預防的話 各種罪在有了首個案例後 後面就完全不該再有人犯同樣的罪 這樣解釋 你能理解嗎?330F 08/27 18:44
→ win8719: 我的前提是國軍會奉公守法的狀況下不犯包庇罪去上報如果你要跟我硬要扯犯罪的狀況下發生的事我無話可說上面也回答你了332F 08/27 18:46
推 jobli: 國軍奉公守法?那111年修法後沒有移送半個是守什麼法335F 08/27 18:49
推 kuroro94: 要起訴成功的話還要有蓄意的犯意,這最難證明337F 08/27 18:50
推 jobli: 移送沒有起訴是檢察官的問題,問題國防部沒有移送任何一個338F 08/27 18:51
推 kuroro94: 機敏程度不同啦,車用零件金屬塑料和無人機核心零組件嚴重程度不同,沾到以及打自一開始就核心矇騙不同
一片塑料金屬要溯源難度和有電子身分證流程電子零組件不同難度340F 08/27 18:55
推 jobli: 軍備局布 中科院晶片
通訊系統交貨廠商竟混入含中國零件 中科院:查驗時已替換 主動計罰
2025/02/21 15:29
罰個錢一切當沒事
無人機再爆長期使用中國零件 中科院遭控縱放瀆職官員
發佈時間2025.05.21 05:28 臺北時間345F 08/27 18:56
推 LipaCat5566: 現在法律就是這樣 要習慣 跟隨時代進步拋棄老舊觀念…353F 08/27 18:59
→ jobli: 好在我有收集敗類新聞的習慣
鄭正鈐指出,自2022年至今,短短三年就被揭露「軍方將領座車行車記錄器」、「陸軍蘭指部光電設備」等10件國防裝備標案使用陸製品,其中中科院就佔了8件,他痛批中科院簡直成為陸製零件溫床。
嚴格貫徹國防部100%排紅之要求,採取防範作為如下:
(一)以增加採購數量10%,提高破壞性檢驗的抽樣比例,嚇阻供應商投機心態。
(二)建立陸製品查核舉報的獎勵機制。
(三)對查獲內含陸製品且交貨期較長之進口品項,除要求依合約改善期限更換,並主動推薦國內可採用之合格替換品,甚至協助外商在台尋求具有技術能力的優良廠商在地生產,以確保後續無人機系統完全排除紅色供應鏈,加速供應鏈整合與韌性。
發現陸製
只要限期更換,笑死
國軍24光電案場使用中製零件 軍備局:視個案中止契約或限期改善
2024-07-16 16:04(12-20 14:20更新)
撰稿編輯:楊仁翔
軍備局工營處處長黃建勝說明,經與業管單位與委任律師研議後,有關使陸制路由器及資料處理器的部份,由於具有網路傳輸功能,已違反國軍資通管理作業規定,將直接終止契約
整台中中國製也沒怎樣355F 08/27 18:59
推 kuroro94: 鄭大立委也是審計部立案嗎,還是內部有人事證檢舉這兩者難度不同意義更不同381F 08/27 19:12
推 jobli: 他質詢的都是已經爆出來上過新聞了
問題111年國安法通過沒有一個國軍移送廠商
國安法好奇怪,還是不要看以前383F 08/27 19:14
推 kuroro94: 內部檢舉代表真的是揭弊,審計部對各部會立案檢核,類似美國GAO那樣,報導那種已經調查完畢的事情大書特書叫做報導偏頗
一樣是資訊不中立的表彰,因為被立案的後續一定會有檢討精進報告,只是這部分在野黨沒興趣
審計部查案也沒那麼容易,審計蒐集證據及判讀都需人力物力386F 08/27 19:15
推 jobli: 現在要講那段,審計部都自己查,然後你扯立委
講一堆,只要講為什麼國安法111年通過後
一堆陸製品沒有半個敢移送
審計部容不容易跟完全不查差很多
精進報告有什麼用?要的是法辦重惩
所以講半天不敢移送廠商你要不要講393F 08/27 19:18
推 kuroro94: 疏失跟詐欺的差別在於蓄意舉證的容易程度400F 08/27 19:21
推 jobli: 講一堆移送怎麼判是法官的事
為什麼不移送401F 08/27 19:22
推 dnkofe: 這些廠商就是要讓他們倒403F 08/27 19:36
推 usoko: 如果司法認證還有什麼好說405F 08/27 19:48
→ cchen: 老美說的洗產地406F 08/27 19:56
推 g9122xj: 這個寫的蠻清楚的,明知故犯法辦應該是好事407F 08/27 20:12
→ icewriter: 幹嘛 縮了喔 又加了一個國軍會奉公守法的前提 阿不是說國軍一定移送? 實際上國軍"沒有"奉公守法的案例多的是 你這前提要嘛是太天真要嘛是自打臉
首個判例很重要沒錯 但也有跟判例不同的判決 還不少你到底哪來的自信認為有這一案以後就絕對會比照辦理更不用說前面就有你所謂"國軍沒有奉公守法"的例子前面沒送的這麼多 現在有了一個送的 你就認定以後通通都會? 啥邏輯?409F 08/27 20:43
推 jobli: 說一堆的人,沒人敢說為什麼111年國安法修法後,沒有一個國防部收到陸製品敢移送啦,笑死
會扯國軍都收法,那111年後沒移送的,是不是應該把承辦的軍人移送?看是判國還是瀆職?
如果都沒有,代表只有國防部有人不想守法417F 08/27 22:09
推 jobli: 不敢說111年後陸制品,進國軍沒人移送的人
自己不會覺得自己可恥嗎?
還是不管國部作了什麼,我就是放棄尊嚴和智力去吸老二423F 08/27 22:13
推 seou: 先沒黨證還敢這樣搞427F 08/27 22:55
推 semind: 沒有移送….難怪中國零件抓不完
移送之後可能就會爆出給誰政治獻金了吧
所以頻騙不能移。428F 08/28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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