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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acherLin (林老師)
標題 [新聞] 通訊行店長盜200客戶個資辦續約 變賣免費手機詐318萬
時間 Fri Mar 26 16:16:02 2021


1.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346060

2.原文標題:
通訊行店長盜200客戶個資辦續約 變賣免費手機詐318萬

3.原文來源(媒體/作者):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4.原文內容:

桃園某通訊行店長缺錢花用,竟偷拿客戶身分證影片向電信公司辦理門號續約,拿到店家
續約贈送客戶的IPHONE、三星手機及配件,再轉賣把所得放入口袋,半年內冒用達204人
次,詐得300多萬元商品,刑事被依204個偽造文書罪判刑2年,民事判劉應賠電信行共322
萬6959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因本身經濟問題,為轉賣公司給客戶續約贈送的商品,利用曾經幫客人申
辦門號留下的身分證影本,分別以自己、不知情的3名店員名義,沒有經過客戶同意或授
權,分別偽造簽名、印文等,偷偷替他們和電信公司續約門號。


檢方查出,劉從2017年3月至8月間,利用擔任店長職權登入店家POS系統,輸入客戶個資
申辦續約後,再隨即取消門號申辦、續約,讓公司無法即時發覺。

檢方發現,劉短短半年內偽造204人次,詐得公司贈送的IPHONE、SONY、SAMSUNG、HTC等
多個廠牌手機,還有保護貼、手機殼充電線及超商禮券等,總價高達318萬多元。

審理時,劉坦承不諱,並有電信資料、客戶個資等佐證,法院審酌劉男犯後坦承態度良好
,並和通信行、電信業者調解、和解或賠償;法院認為,劉同時觸犯偽造文書、詐欺等罪
,兩罪想像競合,從重依偽造文書罪論處,依204個偽造文書罪各判劉3月至5月徒刑,合
併執行2年,得易科罰金。


通信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對劉求償手機等商品共318萬855元,以及代為支付相
關門號違約金4萬6104元,總共向劉求償322萬6959元。

對此,劉男沒有出庭辯論,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民事庭認為,劉男詐欺部分一
審已判刑,並有其他店員證詞,認定他故意以違背善良風俗之方法,損害於店家,判劉應
賠償通信行322萬6959元。


5.心得/評論:
雖然說這種事已經層出不窮了 不過一個人能夠盜用這麼多個資也是挺厲害的

大家覺得他被抓到的原因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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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ec: 蠢。1F 03/26 16:18
bla1001: 東? 標? 昇?2F 03/26 16:19
DoBahaha: 真的不懂合併執行
204個三到五月的刑期
可以合併成兩年
法律系的不要想當法官了
來業界研發最強壓縮演算法可以賺更多錢3F 03/26 16:24
a27588679: 反觀宗瑞8F 03/26 16:28
gdtg10900: 不愧是CP島都算好了9F 03/26 16:30
higger: 這麼說來犯102個會合併成一年囉?10F 03/26 17:09
edward0811: 犯罪天堂吧,200多個身份證才值2年
看來個資更狠的盜,反正幾百個都是很輕罪11F 03/26 17:43
zy116pj: 204個偽造文書分別3-5個月合併執行24個月????還得易科罰金13F 03/26 17:51
widec: 說好的一罪一罰呢15F 03/26 17:53
DarenR: 在敝島偷錢比詐騙判得還重xd16F 03/26 18:05
chocoball: 懂數學原本就不會去讀法律17F 03/26 18:06
erik8866: 東? 標? 昇?18F 03/26 18:13
s00126: 覺得不會被發現嗎 哈哈哈哈19F 03/26 18:15
x52013: 文組的數學有夠差,3個月*204件 = 2年20F 03/26 18:16
lingerptt: 法官政客,好朋友手拉手啦21F 03/26 18:18
RedOrtiz: 笑死 原來法律系都是在學怎麼壓縮?22F 03/26 18:23
edward0811: 盜身份證也能從2017審到現在,然後判2年?
穩被抓的,但是這店長應該覺得值得拼一把23F 03/26 18:25
zong780405: 笑死,合併才罰關2年。臺灣法律垃圾25F 03/26 18:42
ptta: 沒有關吧?得易科罰金26F 03/26 18:55
LiamTiger: 做愛偷拍關20年 盜個資亂辦資料判2年 lol27F 03/26 19:13
kumabartho: 合併幾年已經不是問題了 他可以易科罰金 根本不用關28F 03/26 19:20
GTX960: 200多個人都沒人發現自己被續約了嗎29F 03/26 21:50
chiangchin: 兩百多個笨蛋?30F 03/26 22:10
jack1472839: 人家是文組ㄟ 不要嘴法官數學啦31F 03/26 22:37
anandydy529: 兩年算快32F 03/26 22:40
kof2200: 用了二百個人頭門號搭iPhone12 Pro,拿來賺價差。33F 03/26 22:49
Doreen1010: 200人都不知道自己合約有問題?34F 03/26 23:08
scottnet: 為什麼續約馬上取消後不會被追討贈品?要等後來才發現?35F 03/26 23:19
SaberMyWifi: 數理好就不會淪落去文組了啊....37F 03/26 23:20
raura: 一天嫌文組這樣那樣,但上法院還是文組人判你刑期,理組魯只能在網路酸,哈哈淪落哈哈38F 03/27 00:01
Darkship: 法的問題 請回歸立委修法40F 03/27 00:18
taipoo: 給通訊行辦手機續約的風險還是很高的41F 03/27 02:12
whhw: 204個偽造文書罪各判劉3月至5月徒刑,合併執行2年,得易科罰金,真爽42F 03/27 02:25
woula: 沒有內控機制嗎?44F 03/27 02:52
xdctjh: 鼓勵各位要幹大事啊,都犯法了當然多幹幾條啊45F 03/27 03:18
rebuildModel: 犯法的期望值相當好,廢物人渣不犯法真的算笨蛋
台灣法律就是鼓勵犯法,法官專門找理由輕判犯人46F 03/27 03:25
oscarnevan: 所以老人才說不要輕易上法院啊48F 03/27 06:13
tajna428: 犯後態度良好?!49F 03/27 07:04
lancer0960: 法律只是給垃圾法官玩弄的工具,怎麼判隨垃圾法官高50F 03/27 08:17
skyhome: 合併執行到底是三小52F 03/27 08:27
horb: 兩年?年薪150萬。台灣法院真好
不過賣假油的年薪好幾千萬。台灣法律。不意外53F 03/27 09:38
cutehale: 帳單來了一個月就被抓了吧
合拼二年? 這法官數學有問題吧55F 03/2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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