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ent (肯特)標題 [新聞] 高捷不雅事件!疑似當事男發聲明 揚言時間 Tue Apr 23 10:36:18 2013
高捷不雅事件!疑似當事男發聲明 揚言提告 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2013/04/23/91-2929638.htm
針對昨(22)日有媒體報導,「疑似一對男女在高雄捷運上公然進行猥褻行為」;一名自稱
當事男子的網友在噗浪(Plurk)上發出聲明,除了承認「吃香腸」事件,也呼籲「網友應
自律,如有對於本人或其友人造成名譽上之損傷者,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男子表示,當天為友人之外拍活動,該活動結束後搭乘捷運欲返家休息並整理照片,在身
心稍微疲累之狀態下,途中開始上演起「吃香腸」之戲碼,直到友人快抵達她該下車之車
站時才停止。
男子也提到,當時雖未有射精現象,但由於友人屢次碰觸到本人之敏感點而不慎露出有些
令人覺得不舒服之表情。他呼籲大眾停止人肉搜索之狀況,否則如有對於本人或其友人造
成名譽上之損傷者,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並請求民事賠償。
以下為疑似當事男子聲明全文:
有屆於FB上面的跟本人和其友人相關之事件,被網友越說越離譜之情況下,本人不得不在
此陳清:
1.本人與友人在高雄捷運車廂內所發生之所謂「吃香腸」事件,事實上為本人和其友人剛
結束完外拍活動正要搭捷運回家休息而突發之事件,雖本人與友人皆達到刑法之法定成年
年齡,已屬完全責任能力人之範疇,且該事件雖可能屬私事但發生地點及場所卻有不適當
之處。在檢調單位尚未針對本起事件進行調查之狀況下,即便本人和其友人之行為構成中
華民國刑法第234條「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之「公然猥褻罪」,其刑責也較輕(拘役或
一百元以下罰金),其刑期亦得以易服勞動折抵之。本人與其友人在此為本起事件,致上
最深歉意。
2.該事件之詳細說明如下:當天為友人之外拍活動,該活動結束後搭乘捷運欲返家休息並
整理照片,在身心稍微疲累之狀態下,途中開始上演起「吃香腸」之戲碼,直到友人快抵
達她該下車之車站時才停止。雖未有射精現象,但由於友人屢次碰觸到本人之敏感點而不
慎露出有些令人覺得不舒服之表情。
3.有網友在FB上之回應越來越誇張,甚至是欲發動人肉搜索之狀況,本人在此敬告諸位網
友請自律。如有對於本人或其友人造成名譽上之損傷者,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同時在
非符合公共利益之情況下任意發動人肉搜索,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個人
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
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及其他相關條文,依法本人
得以對於發動人肉搜索者提出告訴,並請求民事賠償。
4.基於該影片、照片之原PO(據網友轉載內容研判原PO應為香港人)將該起事件以行動裝
置(如智慧型手機)之攝/錄影功能錄下其影片或拍照並上傳至FB,且經由網友轉載至各
大平台(包含YouTube)及PTT,已造成本人及其友人之名譽上之受損之事,本人強烈要求
原PO立即撤下該影片及照片並向本人及其友人道歉,也請諸多網友停止轉載,並要求轉載
者刪除相關文章或連結。原PO和諸多網友所作之行為已涉及中華民國刑法第315-1條「一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
位者。」之「妨害秘密罪」、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之事者」之「妨害名譽罪」、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
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之「散布猥褻物品罪」等條文
,本人及其友人將立即行使刑事及民事訴訟,以維護本人及其友人之名譽;若原PO願意與
本人和其友人接受和解,本人僅有一項要求:「合理範圍,不得OVER」,希望原PO若能看
到本聲明能夠主動與本人聯繫,並與本人討論相關和解事宜(前提是原PO願意與本人和其
友人接受和解之情況下)。
5.對於媒體(目前如自由時報等平面媒體;電子媒體如壹電視等)未經查證即報導本事件
者,本人要求前述之媒體立即道歉,並於各大平面媒體及電子媒體刊登道歉啟事,以維護
本人及其友人之名譽及權益。否則本人將對於前述媒體提出民事訴訟並請求民事賠償。
以上為本人之澄清聲明,歡迎各界踴躍轉載,也希望本起事件能盡快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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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2.220
→ jokem:好吃好吃1F 04/23 10:36
推 Wii:外拍....是去拍奧特曼嗎?3F 04/23 10:37
噓 jwph:廢話一堆4F 04/23 10:37
推 ckshchen:揚言提告 NOWNEWS......又不是只有他報導(誤)12F 04/23 10:38
推 kingaden:臉都拍那麼清楚了 以後走路上都被指指點點了吧15F 04/23 10:38
→ cocount:明明就爽翻天...不舒服的是其他人17F 04/23 10:38
噓 zippy:看不懂啦,一堆廢話18F 04/23 10:38
→ iRAVE:要跨海提告嗎19F 04/23 10:38
推 geniept:褲襠裡藏一條香腸 女的吃相不好看躲起來吃 臭了嗎21F 04/23 10:39
推 hsiyafel:被網友越說越離譜,是有比在捷運咬離譜嗎?22F 04/23 10:39
→ shadeel:造成名譽上之損傷者,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XDDDDDDDDDDD23F 04/23 10:39
推 eric761201: 在捷運上做不雅的事 還想要告人家 真噁心~~~~27F 04/23 10:39
推 Pumama:這沒有公然猥褻嗎28F 04/23 10:39
推 Green9527: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29F 04/23 10:39
→ Minilla:自己要在公共場所吃東西給人家看還要告人喔31F 04/23 10:39
→ sad2:在捷運上吃香腸違規飲食罰單1500元32F 04/23 10:39
推 kgb1019:他是法官嗎XD 判自己好輕33F 04/23 10:39
噓 purpose:該不會當事人又是個法律系的,好啦反正香港人你動不了34F 04/23 10:39
→ ckgegg:捷運上以後要加註一條限制 不可於車廂內演奏樂器37F 04/23 10:39
→ ckshchen: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大家可以放心轉囉38F 04/23 10:39
→ Green9527:不小心碰觸到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40F 04/23 10:40
噓 zippy:趕快說自己有憂鬱症!!!!!!!!!!!!!43F 04/23 10:40
噓 shadeel:菜逼八的中二屁孩 怪別人最厲害 死好 XDDDDDDDDDDDDDDD48F 04/23 10:41
→ ascii:.........52F 04/23 10:41
推 elzohar:吃香腸也要法院認證是哪招!? 先付禁止車廂內飲食的罰金吧53F 04/23 10:41
噓 jwph:在公共場合X那麼開心 還怕大家分享影片喔54F 04/23 10:41
→ Minilla:看到他吃東西不蘇胡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56F 04/23 10:41
噓 bye296lctc:妨害秘密勒 在大眾交通系統上做又用這招簡直ㄏㄏ57F 04/23 10:42
→ jma306:告媒體XD 公開場合正常視角憑什麼告58F 04/23 10:42
推 krara: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61F 04/23 10:42
推 hakk:敏感點65F 04/23 10:42
推 tp950016:捷運上不能吃東西 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嗎66F 04/23 10:42
噓 purpose:我猜等他告了各大媒體之後,各媒體會繼續追加報導好幾天67F 04/23 10:42
推 binsho:高捷別讓再他坐車違規"被"飲食了68F 04/23 10:42
→ shadeel:看到恐龍+醜男 精神受大嚴重打擊 我要請求醫藥費70F 04/23 10:42
推 qwaszx012:大夥們雞排拿好了 XDDDDDDDDDDDDDDD71F 04/23 10:42
→ noei:其實我今天看到那女的牛仔褲的寬度,其實這男的算替天行道耶73F 04/23 10:43
推 twchhmcs36:不慎露出有些令人覺得不舒服之表情XDDDDDDDDDDDD75F 04/23 10:43
→ AllenHuang:(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76F 04/23 10:43
推 nextpage:法律只有告不告的差別,不會因為有沒有聲明來決定告人權利77F 04/23 10:43
→ bye296lctc:==觸怒媒體後可能會24h強力播送wwww 幫不了你78F 04/23 10:44
噓 Bignana:陳述事實哪來的防礙名譽79F 04/23 10:44
→ ChiroQQ:這聲明稿講一堆到底是要講三小 自己錯還想搞人80F 04/23 10:44
→ chicham:算是認罪了,法官應該可以很快結案81F 04/23 10:44
→ grooving:如果新聞沒爆出來 這小屁孩大概在跟朋友炫耀上了外拍麻豆82F 04/23 10:44
→ nextpage:我很想知道"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句話倒底是從哪開始流傳的?83F 04/23 10:45
噓 mike0327:悲哀 拍的是外國人你動不了XDDD85F 04/23 10:45
推 buslover:推shadeel 昨天不慎看到新聞播的影片 我也要請求醫藥費!86F 04/23 10:45
推 Lordleo:捷運上不能吃東西,但是剔牙應該沒關係(?)88F 04/23 10:45
推 jerrylin:敢在公開場合搞就不要怕別人放上網頁啦89F 04/23 10:45
噓 yihshuan:公開場合做事算是非公開活動還是公開活動?90F 04/23 10:45
推 tws80531:要外拍至少也要qn這種的......有那麼不挑嗎91F 04/23 10:45
推 TrueX67:笨蛋...不回應過個兩天就沒人記得了 現在提告是延伸火力~~94F 04/23 10:46
噓 shadeel:想告媒體? 希望不會變成台灣法院認證的捷運屠龍男 嘿嘿95F 04/23 10:46
噓 Gradi:智x欠噓 對方還香港人 拜託快告97F 04/23 10:46
推 jacky0: 有做功課的99F 04/23 10:46
噓 miacp:告香港人是破壞兩岸人民間的感情,很難告贏啦~106F 04/23 10:48
噓 alan3100:ZZZ 妨害秘密個屁 捷運你家開的嗎?還是你包了整車廂108F 04/23 10:48
推 sorrywow:好想知道龍騎士跟座騎是誰喔110F 04/23 10:48
推 Irenicus:一人一信支持勇者跨海一國一國告111F 04/23 10:48
推 j83ne04:fb就是喜歡把做善事的照片影片分享讓大家知道嘛112F 04/23 10:48
推 IndianF4:找到律師囉 知道告媒體告不贏 只好告網友113F 04/23 10:48
推 IcJack:自己都敢在公開場所做這種事了,還想保留面子?互相矛盾!114F 04/23 10:48
噓 purpose:那位香港人說為了女生願意刪掉照片,言下之意,影片不刪不過 facebook 那邊應該還是會幫忙刪115F 04/23 10:48
噓 McHamburger:走法律途徑跑法院訟累 雙方都是輸家 不過嚇人成分居多117F 04/23 10:49
推 barucher:影片都流到全球了~你要告又是告香港人 科科119F 04/23 10:49
→ Irenicus:不知道接到這種case的律師是怎麼想的耶120F 04/23 10:49
推 yago:告吧!腦殘再先繼續挖洞繼續自己跳122F 04/23 10:49
推 u87803170:這人是白癡,本來只有影像而已,鴿子搞不好還找不到123F 04/23 10:49
→ u87803170:因為太麻煩。現在連把自己包裝好當飼料送給鴿子128F 04/23 10:50
推 swwf:哈哈哈哈133F 04/23 10:50
推 bkl79:外拍侏儸紀續集嗎?135F 04/23 10:51
噓 purpose:今天蘋果日報有報這篇新聞嗎?等下想買一份來看看138F 04/23 10:51
噓 RichardMa:法律系的嗎?怎麼一堆法律系都知法玩法?難怪台灣被玩完了142F 04/23 10:53
推 jevin:現行犯,大家都可以抓或錄影保存證據143F 04/23 10:53
→ swwf:問一下,如果他自己承認了.... 可以告他公然猥褻嗎?144F 04/23 10:53
推 nextpage:而且這個是不是真的當事人些寫的還很難說147F 04/23 10:54
推 signm:我比較想知道外拍女主角不會是她吧148F 04/23 10:54
→ u87803170:這個白癡告孬紐絲不僅難告得贏,而且公然猥褻還公訴149F 04/23 10:54
→ Connec:他們說的是事實阿要告什麼150F 04/23 10:55
噓 purpose:媒體就算民事刑事都輸,賺到的廣告費收入也是贏了151F 04/23 10:55
推 pytzog:快告 我想看看可受公評之事你要怎麼告152F 04/23 10:55
推 thuki:看來是高知識份子153F 04/23 10:55
噓 rei196:捷運上不得飲食這點怎不先講?154F 04/23 10:56
推 kobest:蘋果頭條人氣破10萬 屠龍王真的紅了157F 04/23 10:56
噓 zippy:居然還要人家道歉??158F 04/23 10:57
推 s110269:告就告啊!現在都已經揚名國際了162F 04/23 10:57
推 n23454:應該有請律師了165F 04/23 10:58
噓 alan3100:如果真的是法律系那台灣才沒救了 提那麼多只有人肉告的成166F 04/23 10:58
→ tgbkkk:台灣法律管不到台灣以外的地方,回香港後就只能告空氣了169F 04/23 10:59
推 cpla1017:這是律師代筆的啦 鄉民別想太多170F 04/23 10:59
推 amberxiao:快笑死了 這個白爛威脅提告新聞讓我更多同學跑去看171F 04/23 11:00
噓 season002:敢當眾吃香腸還怕被議論喔 本來沒興趣的 等下來去FB分享一下好了172F 04/23 11:01
推 oue:"非公開之活動"...這還不夠公開啊...175F 04/23 11:02
推 peter819:法律系的存協助建立法治社會,一堆說法律系誤國真是愚蠢176F 04/23 11:02
噓 ailanous:法條都亂用阿 蓮要求撤下都沒資格179F 04/23 11:03
推 hydra60319:個人資料保護法和刑法不是讓他這樣用的....冏180F 04/23 11:03
→ jajoy:要不要臉啦181F 04/23 11:04
噓 season002:這是律師代筆嗎? 律師怎麼會說出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廢話182F 04/23 11:04
→ ailanous: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他的活動暨公開 也沒拍到隱私部位阿XD185F 04/23 11:04
→ hydra60319:他應該是自己亂找法條的吧... 完完全全用錯 = =187F 04/23 11:05
噓 lovecut:友人就可以哈屌欸 宅宅鄉民崩潰189F 04/23 11:06
推 season002:大家快去分享喔 告起來應該滿壯觀的190F 04/23 11:06
推 pierreqq:律師代筆呀... 一定很便宜 ^^ 這完全是小屁孩文筆呀191F 04/23 11:06
噓 smilemiz:當天為友人之外拍活動 - 侏儸紀公園又要拍續集啦!!192F 04/23 11:06
噓 NuClei:沒人說他在幹嘛 結果自己承認193F 04/23 11:07
噓 kiddoy:外拍.....195F 04/23 11:08
推 cpla1017:可能是請法律系朋友代筆 不然就是請便宜的律師事務所代筆197F 04/23 11:08
推 liz1119:科科,這樣就想釣,敢作敢當好嗎~~198F 04/23 11:08
噓 ORK:公開場合的公開活動,自己都承認吃香腸那來的妨害名譽199F 04/23 11:09
噓 RickyOrange:我只看到"外拍" 有明知不能搜尋"尖銳"卻去搜尋的感覺200F 04/23 11:10
推 season002:老實說,本來還有點擔心,因為沒辦法100%確認他們真的是再吃香腸,現在他自己都承認了,那就完全沒問題啦 哈哈201F 04/23 11:10
推 rayray:侏儸紀公園主題外拍!?203F 04/23 11:11
推 ailanous:第四點的所有法條都不適用XD
公共場合沒有私密部位沒有猥褻圖樣聲音 三點全fail!
除非他認為自己的表情動作猥褻到足以犯法205F 04/23 11:13
推 nfugod:法律追訴拳208F 04/23 11:15
推 shinyhaung:哪有法律追訴權這東西啦 小屁孩電視看太多逆209F 04/23 11:15
噓 hggj14:怎麼不說你妨礙風化?210F 04/23 11:16
推 colyward:有沒有鍵盤律師出來回應一下啊~211F 04/23 11:16
推 uligo:這人雖然無聊,新聞猛炒這種鳥事更是墮落212F 04/23 11:16
推 lovecut:女的腿比我的腿還粗...213F 04/23 11:17
噓 candy50226:死中二屁孩 整篇文章狗屁不通還想要告人,要也是原PO去檢舉他吧= =215F 04/23 11:17
噓 bahano:兇什麼!? 很想紅喔220F 04/23 11:18
噓 ORK:何謂猥褻?這種行為客觀上足以挑逗他人引起性慾
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性慾225F 04/23 11:19
噓 pttzz:疑似當事男發聲明 疑似就確定是本人了????227F 04/23 11:19
推 volt27:在捷運上吃香腸違規飲食罰單1500元228F 04/23 11:19
→ ORK:最好看到這段影片可以滿足自己性慾啦XDDDDDDDDDDDDDDDD230F 04/23 11:20
推 Dia149:原來捷運蓋個外套就是非公開場所232F 04/23 11:20
噓 will313:不趕快躲在家還發稿子,好像沒錯一樣233F 04/23 11:20
→ candy50226:在人來人往的公眾場合咬咬又何來侵犯隱私之有?白痴234F 04/23 11:20
推 morning79:看到保留追訴權 這一定不是法律系的阿 頂多就鄉民程度236F 04/23 11:21
推 season002:應該是一半笑一半罵吧 我媽看到都笑翻了237F 04/23 11:21
推 zx97009:去告那個香港人阿 我看妳能不能告的成238F 04/23 11:21
→ candy50226:fb原文不是有人留言說是他們班同學 快逼他踹共阿XDDD239F 04/23 11:22
噓 requan:搭大眾交通工具公然猥褻,當然可以錄影搜證,請踴躍檢舉240F 04/23 11:22
→ gamearts:一堆本人是啥小 公開場所敢這樣做還怕人家說?追訴權勒241F 04/23 11:24
噓 purpose:>而陳水扁方面,和律師討論一個下午,決定保留法律追訴權242F 04/23 11:24
噓 chenbin:你可以做 我不能看喔243F 04/23 11:24
推 YesGG:高雄人自己做錯事還有臉告喔 頗ㄏ244F 04/23 11:25
噓 Neurontin:講那麼多 就是因為會怕才在那裡叫囂 哈哈哈哈哈哈哈245F 04/23 11:27
→ simga:超嗆的咧~你傷害到我眼睛了可以告傷害罪嗎~科科246F 04/23 11:27
推 ORK:公然猥褻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247F 04/23 11:27
→ ORK:好像不是100元以下罰金?249F 04/23 11:28
推 bwebwe:超好笑的 自婊~~ 還亂用法條252F 04/23 11:31
推 fireforce:how to train your dragon 2253F 04/23 11:33
推 justadog:法律認證的被吹哥要來了嗎~~~256F 04/23 11:34
噓 freshego:公開場合攝影都不行啊 科科257F 04/23 11:36
推 sinfe: 香場哥!!!!!!!!!!!!!!!!!!!!!!!!!!!258F 04/23 11:36
推 march23:外拍??? 酷斯拉 來台灣取景?259F 04/23 11:39
推 DORABMON:看樣子已經諮詢過律師了~~XD260F 04/23 11:39
噓 zippy:諮詢過律師?? 那律師不是沒收錢,就是郎中263F 04/23 11:40
推 jojo90320:你害我不能轉載 我也要保留法律追訴權 哈哈264F 04/23 11:40
→ drigo:這種聲明文一看就知道不是有法律底子的人寫的, 假如是律師還266F 04/23 11:42
噓 haurr:香腸表示:我出來了lol~夷!怎麼有張嘴巴過來了@.@267F 04/23 11:42
推 amades14:捷運上不能帶動物也不能吃香蕉是基本常識,林量是告個雕268F 04/23 11:42
→ drigo:是法律系學生用「保留法律追訴權」一詞, 那會被笑死269F 04/23 11:42
→ drigo:而且有的法律還引用錯誤271F 04/23 11:43
推 labahua:吃個香腸有必要鬧這麼大嗎??? 少見多怪272F 04/23 11:45
推 kiwiguy:捷運上吃香腸喝豆漿是在大聲什麼啦273F 04/23 11:46
→ monica:為什麼聲明內容不說只是排戲,並無捷運上吃香蕉情況...274F 04/23 11:46
噓 zippy:吃香腸不是大事,但吃到人肉香腸,又在捷運上,那就是大事了275F 04/23 11:47
推 jaceda:這聲明感覺是毫洨的XD277F 04/23 11:49
噓 NuClei:菜逼八中二也想學人告人278F 04/23 11:49
噓 brume1026:現在的社會 錯事都會變成是對的事 是非顛倒!!~281F 04/23 11:53
→ endi:感覺是假的282F 04/23 11:54
噓 eddie1212:聲明有找人代筆 還是問過? 不過 公共場合吃香腸合理嗎?283F 04/23 11:55
推 wsandman:我覺得這是假的耶。應該是反串文285F 04/23 11:58
噓 hanun:雖然內文很弱,但轉載的要小心散播猥褻物品這條倒是真的287F 04/23 12:00
噓 whitejay:本人:X 花了超多錢請律師der 早知道回家被吃就好了290F 04/23 12:05
→ WiiSports:影片不就是一個男的借女背看書,偶爾會阿斯而已嗎?291F 04/23 12:06
噓 taidocky:笑死人,捷運上公然猥褻了 還告人家偷拍292F 04/23 12:10
→ laechan:揚言提告頗呵, 幹笑死我了293F 04/23 12:13
推 silkro:嚴禁車廂內剔牙!294F 04/23 12:14
噓 psdcgb:法官:關於原告你在捷運上吃香腸之事,是否屬實? 香腸男:...295F 04/23 12:14
→ dlevel:他承認了,檢調輕鬆囉。296F 04/23 12:16
噓 lazyhome:香腸男:不是我吃的~是她!298F 04/23 12:16
推 BOBOCHACHA: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299F 04/23 12:18
→ lazyhome:這聲明感覺是鄉民在婊香腸男呀!!!300F 04/23 12:18
→ silentocean:一邊承認自己公然猥褻,一邊說這是非公開活動跟隱私自己打臉打得很嚴重耶...302F 04/23 12:22
噓 IN5656:哈哈 好怕喔~~~~~~~~~304F 04/23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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