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inski (peace zone)標題 [道歉] 致蘇溫永先生道歉啟事時間 Mon Feb 10 01:00:28 2014
道歉文
本人黃燦文(PTT ID: winski),於民國101年8月29日在八卦板發表
「Re: [爆卦] 某士林牛排館的店員根本不像有念書」一篇文章,
因對於文章內容未詳加查證,以致誤認曲解事實,致蘇溫永先生名譽及隱私受損,
經蘇溫永先生接受本人道歉,不予追究刑事及其他法律責任,
因本人文章對蘇溫永先生造成巨大不良影響,
本人特在當初發文版面發表此道歉文,並付給25萬元賠償金,
以表示多年來對蘇溫永先生造成損害的誠摯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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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168.99
推 hung7818:25萬.............7F 02/10 01:01
→ agiptec:要YAHOO的, 2000P 2級, 先繳學費10F 02/10 01:01
→ troll5566:....................................................11F 02/10 01:01
→ elido:挖~第一次看到有附金額的13F 02/10 01:01
→ agiptec:25 萬也太扯............ 詐騙集團唷!!!!!!!!!!14F 02/10 01:01
→ shyshy:250000!!?? 創紀錄了嗎...15F 02/10 01:01
推 emperor:25萬?? 強姦也沒那麼多16F 02/10 01:01
推 q5566:Laplac....你玩了- -19F 02/10 01:01
→ XZXie:沒打錯嗎? 25萬?20F 02/10 01:01
推 inshadow:25萬.....上法院都沒賠這麼多23F 02/10 01:01
推 yspen:....25F 02/10 01:02
→ realmd:101年到現在~~~~這官司打的有點久了26F 02/10 01:02
→ troll5566:有沒有多加一個零啊?隔壁跟未成年發生關係要50耶29F 02/10 01:02
→ agiptec:拜託你罵我一下 我只收你2萬5就好XD30F 02/10 01:02
推 ls4860:裡面有拉普拉斯耶...31F 02/10 01:02
→ dWoWb:101年...34F 02/10 01:02
→ medama:25萬...........................................38F 02/10 01:02
→ hacedor:請也來罵我一下好不好XDy39F 02/10 01:02
推 srasn:...............41F 02/10 01:02
推 Roobamm:我找到那篇了....看起來很有名阿43F 02/10 01:02
→ laihom0808:媽的...25萬和解就算了,還要人家發道歉文,這算甚麼44F 02/10 01:03
推 CP543:哪家啊?46F 02/10 01:03
推 hateOnas:我google到了 ....47F 02/10 01:03
→ Slap5566:..............48F 02/10 01:03
推 ksxo:韓國球隊來台灣一個月租場地都只要15萬而已耶50F 02/10 01:03
推 ch939:25萬...稿費真多51F 02/10 01:03
推 mi324:25萬...努力賺回來吧54F 02/10 01:03
噓 duolon:只能說____....沒事不要對跟自己無關的事物作太過火的評論55F 02/10 01:03
推 E6300:要小心別被這位掉到啦56F 02/10 01:03
推 cd12631:25萬.........................................57F 02/10 01:03
→ qize1428 …
推 qize1428:求原文,25w超多耶到底是講了什麼58F 02/10 01:03
推 alentek:阿文.....25萬 !!!!61F 02/10 01:03
推 ckgegg:google有懶人包62F 02/10 01:03
推 choudong:25萬 我也要來釣一下 乾 太爽了65F 02/10 01:04
推 ckshchen:求你罵我 我10萬就好 很便宜71F 02/10 01:04
推 XXXXGAY:===============大家千萬要小心推文唷===================72F 02/10 01:04
推 Z999:哇唔~101年的事情了74F 02/10 01:04
推 shyshy:這個名字goo一下 還真多前案...75F 02/10 01:04
→ trywish:妨礙名譽正常沒賠那麼多吧,應該是打錯?79F 02/10 01:04
推 saddog:25萬耶 還不扣稅80F 02/10 01:04
推 emulate:原Po可是台灣第一學府台灣大學的呢!85F 02/10 01:05
→ laihom0808:強姦和解都不用那麼多,25萬是專業的詐騙集團86F 02/10 01:05
推 Orstor:25萬幹嘛和解?拼下去判也沒判這麼多吧87F 02/10 01:05
→ loverxa:民法總則 民訴教科書 熱賣中88F 02/10 01:05
推 w113353:25萬...拜託誰快來罵我89F 02/10 01:05
→ orz007:25000092F 02/10 01:05
→ duolon:能賠償到25萬 通常來講不是公然汙辱罪而是另一種比較麻煩的94F 02/10 01:05
→ troll5566:真價格我還沒在普通人身上看過 不簡單95F 02/10 01:05
推 exrocist:25萬!!!!!!!!!!偉哉 蘇神!!!!!!!!!97F 02/10 01:05
推 alog:google 姓名,沒想到這麼有名 @.@98F 02/10 01:05
推 ksxo:告贏不可能判這麼多吧 這種應該是不想走訴訟想私下和解的99F 02/10 01:05
→ emulate:台大的被告如果不是罪證充足怎願意道歉賠償呢?100F 02/10 01:05
推 Mews:25萬... 我等下去備份我以前公告罵我的推文好了 來個大收網101F 02/10 01:05
→ kurobane:應該是被蒐證齊全了 用有利的證據去告 逃都逃不了102F 02/10 01:06
推 creepy:未看先猜uccu106F 02/10 01:06
→ c871111116:所以哪個會賠到25萬啊 法律不好 跪求解說107F 02/10 01:06
→ gj942l41l4:反正頂多拘役易科罰金 拘役也不會在良民證上108F 02/10 01:06
→ fgkor123:OP 有25萬你請律師跟他對幹好嗎? 我可以提供名片112F 02/10 01:06
→ cl3bp6:公道價八萬一 你買貴了113F 02/10 01:06
推 oncemore:你還真有錢阿-.- 肥貓一隻 以後小心被釣114F 02/10 01:06
→ trywish:懶人包的罪不大呀,要去查證的是記者又不是當事人,我看應116F 02/10 01:06
→ seasonsong:...........................117F 02/10 01:06
推 ctotw:哈哈 反諷嗎?118F 02/10 01:06
推 Bignana:25萬你乾脆跟他繼續訴訟120F 02/10 01:06
→ Atwo:需要找古美門嗎 不過聽說他佣金很高122F 02/10 01:06
→ jojoStar:日盛證券經理、兆豐證券經理、寶來證券營業部主管 ?125F 02/10 01:06
→ realmd:看連結原來是組合拳,也難怪會賠這麼多126F 02/10 01:07
→ gj942l41l4:如果不是公然侮辱而是誹謗的話就另當別論...128F 02/10 01:07
推 dswen:25萬....你有問過律師嗎....129F 02/10 01:07
→ trywish:該有被搞到其他條,不然毀謗很難告的成,最多告個資法而已130F 02/10 01:07
硬幣砸傷司機 大學生判刑 | 蘋果日報
【張欽╱台北報導】世新大學學生蘇溫永去年搭公車時,不滿司機過站後才讓他從後門上車,不顧公車仍行進中,竟拿銅板砸傷司機右眼,導致黃右眼瘀腫、眼球挫傷。法官認為,蘇不顧乘客安全、傷害正在開車的司機,昨依傷害罪重判四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二萬元。 ...
推 cmid05:建議先跟律師討論一下吧...134F 02/10 01:07
推 jwph:???????????????????????????????136F 02/10 01:07
推 BoBoooM:太好笑了 這種鼻屎大的罪還願意拿25萬出來和解137F 02/10 01:07
→ laihom0808:快去找顧立雄幫忙..他現在要選舉應該會算便宜點139F 02/10 01:07
推 liaon98:250k !!!!!!!!!!!!!!! 太可怕了...140F 02/10 01:07
→ BoBoooM:原PO你要不要順便侮辱我一下141F 02/10 01:07
→ Atwo:結果25萬是已經請過律師後的和解價格XD143F 02/10 01:08
推 E6300:原PO拜託罵我 我只要22K146F 02/10 01:08
→ jojoStar:才25萬 玩股票得應該覺得沒甚麼吧148F 02/10 01:08
推 rockok71:太誇張了吧 25萬欸 鄉民都這麼狠阿149F 02/10 01:08
噓 aresa:25萬!!151F 02/10 01:08
→ troll5566:還有可能是原PO事業做很大 25萬不付損更多?152F 02/10 01:08
→ qize1428 …
噓 qize1428:笑破我內褲,應該是第一次被告就直接慌了153F 02/10 01:08
推 Ec73Iwai:拜託那罵我一下 我兩萬五就好XDD155F 02/10 01:08
→ hihi29:請律師跟他打到底 都不用25萬156F 02/10 01:09
噓 duolon:話說GOOGLE+關鍵字 很容易就可以看到原始文章內容157F 02/10 01:09
推 ccc73123:如果這篇講的都是事實 為啥要怕他@@?158F 02/10 01:09
推 Showyow:找到原文了...@@a162F 02/10 01:09
→ loverxa:對方是請到古美門嗎 這麼威163F 02/10 01:09
噓 flyslider:這根本個人觀念問題 就算官司打書也頂多陪1~2萬 25萬?164F 02/10 01:09
→ duolon:只能說那"評論範圍實在太大了"被對方合理使用 很正常不意外165F 02/10 01:09
推 alog:==請來罵我XD 跟你收個5000P幣就好 ==166F 02/10 01:09
推 chinoyan:25萬,即使被判半年,易科金不也才18W....25W是那招167F 02/10 01:10
推 mtvabc:這你被坑了吧.....168F 02/10 01:10
推 LoveFood:賠償金會參考被告身價啦,原PO應該收入還社經地位不錯169F 02/10 01:10
推 uafone:25萬太扯 除非真的太有錢不差這點 不然沒聽過汙辱賠這麼多172F 02/10 01:10
推 pkmu8426:一句100就好 來 快罵 還教你怎麼罵 絕對包君 滿意173F 02/10 01:10
推 diego99:為什麼需要賠到25萬? @@174F 02/10 01:10
推 elle:突然覺得一堆它它被罵的好廉價阿178F 02/10 01:10
→ trywish:就算身價也有上限啦,就算石油王被告也頂多賠個幾萬182F 02/10 01:10
推 stuacne:原PO該不會2萬5 KEY錯了XD184F 02/10 01:11
推 LaplaceDemon:@q5566 我沒差阿 我在香港 他想跑來找我就隨便他XD185F 02/10 01:11
→ duolon:我覺得PTT鄉民真的至少50%以上 沒半點最基本的網路法律常識186F 02/10 01:11
→ arcc:25萬也太多189F 02/10 01:11
推 trapart:winski:溫永丟水球給我了 好興奮 XD191F 02/10 01:11
推 sa080691:天哪...竟然被他賺那麼多192F 02/10 01:11
→ uafone:對方是一條一條告嗎 連事實 非事實 全部分開告?194F 02/10 01:11
推 dnek:台版古美門,只有他才能這麼坑!195F 02/10 01:11
→ duolon:很多事情不是你看到 你以為 就能隨便評論 開開心心的打作文199F 02/10 01:11
推 LaLaYeh:感覺25萬和2萬5差很多 不會key錯吧201F 02/10 01:11
推 d59203z:大家推文請小心.........................204F 02/10 01:11
推 ltou:有夠貴.......205F 02/10 01:11
推 inshadow:靠,大家一直自動殺價是三小啦!!!206F 02/10 01:12
→ diego99:內文看起來應該是原po向當事人尋求和解的樣子0.0207F 02/10 01:12
→ goshfju:直接訴訟就好了 這種幾乎都告不成208F 02/10 01:12
推 qmei:25萬@@209F 02/10 01:12
推 gj942l41l4:這看起來不是公然侮辱 可能是扯到加重誹謗之類的比較210F 02/10 01:12
→ ghtwht:.....211F 02/10 01:12
推 MKSIN:你只是想讓她更紅是吧?212F 02/10 01:12
噓 scratch01:25萬就請律師跟他告,告到爽也不用賠這麼多214F 02/10 01:12
→ ams9:覺得指名道姓的道歉文反而把事情鬧大..216F 02/10 01:12
推 ckgegg:25萬你真的不如去請律師....217F 02/10 01:12
→ kurobane:以下開放 甜不辣雪菇呀呼 來告 應該可以從八卦上海撈一筆218F 02/10 01:12
→ duolon:碰到"針對特定人/事/物"的討論 沒事還是別針對明確的對象去219F 02/10 01:12
→ goshfju:原PO的社會歷練太低220F 02/10 01:12
推 asazen:古美門出現了!?221F 02/10 01:12
推 CTHsieh: 25萬元 單位是? P幣? 台幣?222F 02/10 01:12
推 mnbv2006:誹謗也不會到25吧 幹嘛不打225F 02/10 01:13
推 zxcvb0412:你這樣PO 記者可以來抄阿 看有沒有新聞價值226F 02/10 01:13
→ Roystu:你罵了什麼阿? 25萬耶 有點好奇227F 02/10 01:13
→ pooznn:可能只是怕告輸了 要背前科吧!!228F 02/10 01:13
→ duolon:自找麻煩.....很多事情根本回頭一想"根本跟你毫無瓜隔"229F 02/10 01:13
推 cms6384:請完律師 然後輸了再陪25萬@_@232F 02/10 01:13
噓 seasonsong:為什麼好好的ptt 開始有一些鋪攏共的人出來亂233F 02/10 01:13
→ ev331:所是哪裡有講錯?234F 02/10 01:13
→ Mayinggo:你是人家講多少你就付多少喔 怎不殺到5萬左右試試237F 02/10 01:13
→ trywish:沒什麼毫無瓜葛的,就因為這種行業太好賺,沒人去抵制,造239F 02/10 01:13
小心網路訟棍 引誘罵人逼和解金-民視新聞 - YouTube
【民視即時新聞】上網發表言論,小心被訟棍給盯上!因為他們專門在網路上挑釁,有網友被激怒後,在批踢踢版面上,大罵對方「你算哪根蔥」之類的言論,被告公然侮辱或毀謗等罪名,直到賠上1、2萬元的和解金,才獲撤告,就連批踢踢版主提醒網友警戒,也吃上官司。
推 sugizo0:想知道平常誰在釣魚,多去Violation逛逛就知道了 科科242F 02/10 01:13
推 BiBiG:錢付了嗎?簽訂協議了嗎? 如果還沒,真的去請律師先...243F 02/10 01:13
推 ChMWang:大家再亂推/噓文啊XDD244F 02/10 01:13
→ dlevel:發生了啥事??245F 02/10 01:14
推 ccbbaa:25萬.....你罵我好了 我算你半價247F 02/10 01:14
→ trywish:成PTT開始有一些文字獄的產生,好心的警告都被別人提告,248F 02/10 01:14
推 opces:25......0.0249F 02/10 01:14
推 RogerWaters:應該是怕有CR...日後要出國或移民都會非常麻煩...250F 02/10 01:14
→ laihom0808:懶人包明明就有某人的事蹟,為什麼還要跟他和解253F 02/10 01:14
推 Ofianse:25萬?你公然侮辱有期徒刑易科罰金有這麼多?255F 02/10 01:14
→ trywish:然後就看一些人又中獎之類256F 02/10 01:14
推 goshfju:這種幾乎都告不成 之前某家教社一直寄信說要告我257F 02/10 01:14
推 shyshy:都三年了 應該打蠻久了吧 早就累了...261F 02/10 01:14
推 Norther:25萬我可以給你侮辱一百次沒問題262F 02/10 01:14
推 creepy:.............你這樣打壞行情 以後沒人敢推文了263F 02/10 01:14
推 iinstan:哇靠,101年的事情264F 02/10 01:14
→ goshfju:我都懶得鳥他 也沒怎樣265F 02/10 01:14
→ duolon:在這聊再多也沒用..........沒有經歷過一點法庭對決的人是266F 02/10 01:15
→ ccbbaa:是這篇嗎@@?268F 02/10 01:15
→ kent:總算可以體會檢舉王的用心良苦 刪得快幫大家省錢269F 02/10 01:15
推 shahe:tsbb好好期待摟~271F 02/10 01:15
→ goshfju:給25萬.. 你也太誇張272F 02/10 01:15
噓 AAAC:原PO出社會了嗎?你爸媽真有錢273F 02/10 01:15
→ duolon:沒辦法有警覺心的 除非自己也有可能惹禍上身 才會去學基礎275F 02/10 01:15
推 hokksapp:你可以罵我 我收2萬5就好276F 02/10 01:15
→ troll5566:不用說明書啦 被告一次就知道怎麼上手了277F 02/10 01:15
推 roder:25萬也太誇張了吧 你是罵他祖宗18代?278F 02/10 01:15
→ trywish:最近那行業因為置底文,難度提升了,這篇真的破壞行情,以279F 02/10 01:15
→ goshfju:diego板友就是被訴訟棍煩很久的吧281F 02/10 01:16
推 SaChiA5566:合理推理是職業需要無前科 有前科之類很麻煩 沒升遷機283F 02/10 01:16
推 abc06:25萬太誇張了287F 02/10 01:16
→ trywish:前能收到1萬左右就不錯了,看到一個人能拐到25萬,說不定290F 02/10 01:16
→ trywish:會讓更多人去從事那種行業294F 02/10 01:16
→ goshfju:網路釣魚幾乎都告不成拉 傻傻地才這樣認賠296F 02/10 01:16
→ stuacne:罵到18代會被判到25萬?300F 02/10 01:17
→ sa080691:唉...看到你輸給那種人,心情整個低沉了301F 02/10 01:17
推 Elmo:削價競爭! 我收2萬就好 目前最低 選我304F 02/10 01:17
→ jojoStar:google 原PO名字感覺很有錢啊305F 02/10 01:17
→ chuck5669:........以此為鑑,大家說話請格外注意...306F 02/10 01:17
推 PlayPtt:25萬 ?? 嗯..包隆星表示 ...307F 02/10 01:17
推 chris7:25萬 0.0308F 02/10 01:17
→ goshfju:我是完全無視他寄來的信 根本拿我沒轍309F 02/10 01:17
推 sugizo0:簡單來說有人對製作懶人包的人XX了(茶310F 02/10 01:17
推 mikejr:250k....為什麼會這麼高??311F 02/10 01:17
噓 AAAC:你開25k,恐怕有鄉民連他祖宗十八代都送給你罵了312F 02/10 01:17
推 Y1999:250K...我也想要釣魚了....315F 02/10 01:17
推 creepy:打一個懶人包 都有連結 這樣要賠25萬316F 02/10 01:17
推 Rayleonard:250K………和解?PTT真的是臥虎藏龍啊318F 02/10 01:17
→ abc06:快罵我 公道價2.5萬就好319F 02/10 01:17
→ laihom0808:不該助長那些人的氣勢..不然受害的只會更多320F 02/10 01:18
噓 duolon:這篇幹麻S............又是所謂的沒經過板主認證要被刪除嗎321F 02/10 01:18
→ goshfju:25萬 打人都不用陪納米都322F 02/10 01:18
噓 ArtofLife:蘇溫永......他不就是鼎鼎大名的......................323F 02/10 01:18
→ placidmeow:笨了,不認罪官司直接打下來找律師都不必250k325F 02/10 01:18
推 taxisy:剛看完SP 好看lol327F 02/10 01:18
→ dlevel:所以是推文中猜的職業或移民因素嗎?330F 02/10 01:18
→ mikejr:感覺應該是有其他原因 不然250k.....331F 02/10 01:18
→ sugizo0:還是有人不起訴啊,只是沒想到跑去找懶人包的 XD332F 02/10 01:18
推 mlda888:25萬你罵我吧(  ̄ c ̄)y▂ξ334F 02/10 01:18
→ duolon:PTT版主真的很了解自己的權限 只要一句:版規決定 謝謝指教336F 02/10 01:19
→ unique681: 現在罵我只要3000!!!! 我最便宜!!338F 02/10 01:19
推 chu630:...竟然要賠錢給這種人...唉唉唉339F 02/10 01:19
→ duolon:可是當初那些版規是哪一批人規劃出來的?? 想想也滿清楚的341F 02/10 01:19
→ hihi29:蘇溫永大師可以開班授課嗎 小弟想拜在大師名下!342F 02/10 01:19
推 zyot:你也太好敲了吧我的天啊343F 02/10 01:19
噓 AAAC:你給我一張千元小朋友就好,我兒子給你罵344F 02/10 01:19
推 roder:原來是懶人包的作者...那被告不意外阿345F 02/10 01:19
→ johnny0399:原文看起來只是報導整理...應該是言論自由的範疇346F 02/10 01:19
→ goshfju:你就讓他告 法庭地點你可以選 讓他跑遠路 又告輸348F 02/10 01:19
→ BrightPeak:@chu630 這種人是指哪種人 小心被告喔 蘇溫永大反撲中350F 02/10 01:20
→ trywish:職業不允許吧,沒時間陪他玩之類。以前可能比較閒,所以可355F 02/10 01:20
推 byline:25萬!!!!!!!358F 02/10 01:20
推 inshadow:全面最低價 現在罵我下殺500! 500就好!!!359F 02/10 01:20
→ trywish:以好心弄個懶人包陪他玩,現在可能玩不起只好賠錢361F 02/10 01:20
→ laihom0808:簽了沒差啊..換原po告回來.....XD362F 02/10 01:20
→ troll5566:真的要告又不一定要有罵人的話 有聯想力就夠了363F 02/10 01:20
→ kurobane:應該有被抓到小辮子 然後不和解不行那種的...365F 02/10 01:20
推 mlda888:500P 嗎?XD367F 02/10 01:20
推 silentence:( ′-`)y-~你到底有沒有請律師啊 唉368F 02/10 01:20
推 Norther: 399!!!!!!!!!371F 02/10 01:21
→ goshfju:25萬給我 我幫你找律師 把他打入絕境373F 02/10 01:21
→ Obama19:事情好像不是文中講得這樣單純耶374F 02/10 01:21
推 ckckcck5577:★S********* 我會好好詛咒你被誣告.....375F 02/10 01:21
→ duolon:========話說 PTT宅男們推文推的爽 注意自己推文內容======376F 02/10 01:21
噓 Kay731:不可能判賠這麼多拉377F 02/10 01:21
→ fgkor123:請您污辱我500次 3Q~380F 02/10 01:21
噓 rickcoo:沒有2000萬日幣、20萬也可以請到比較好的律師吧381F 02/10 01:21
→ laihom0808:如果雪菇炒甜不辣看到這一篇,不就賺翻了.....XD382F 02/10 01:21
→ qize1428 …
推 qize1428:懶人包好精采阿...被告的大大辛苦你了383F 02/10 01:21
推 diego99:不找律師都不用花這麼多的...384F 02/10 01:21
推 k5a:我有印象,作個懶人包花25萬385F 02/10 01:22
噓 AAAC:和解書有無談保密?倘若把和解書公開是合法的,不妨PO上來給大388F 02/10 01:22
推 roder:懶人包裏一堆評論阿....還公布水球和信件389F 02/10 01:22
→ mlda888:午餐299 晚餐399391F 02/10 01:22
→ AAAC:家debug394F 02/10 01:22
推 unique681:現在罵我只要99元 罵10次送1次396F 02/10 01:22
→ tknetlll:可不可以再開一個懶人包啊 感覺你錢很多397F 02/10 01:22
→ goshfju:zzz 某些人打人也沒陪那麼多拉 台灣根本有病398F 02/10 01:22
推 uafone:這篇如果是真的 值得記者來抄了399F 02/10 01:22
→ chevalierxd:就算一堆評論如果沒罵人沒造謠又沒事 不然蘋果早掰了400F 02/10 01:22
→ duolon:.....萬一一時出現白痴的推文內容 會產生連段效應喔 真的401F 02/10 01:22
噓 d59203z:25萬..........這世道........402F 02/10 01:23
推 asrser:找律師也不用出庭啊404F 02/10 01:23
噓 KernelChen:賠了也沒差 沒這篇我還不知道那位先生 要小心這類的人406F 02/10 01:23
→ k5a:對了!四叉貓不是也被他告,結果現在怎樣啊?407F 02/10 01:23
→ BrightPeak:多龍要當訟棍的話 也是可以賺很多 一堆推文記錄408F 02/10 01:23
→ laihom0808:如果某人本身就有前科,為什麼還要跟他和解??409F 02/10 01:23
推 seasonsong:可不可以把訟棍永久水桶阿!!!!!!!!!!!!!!!!!!!!411F 02/10 01:24
→ duolon:.....推文的藝術在於:根本不該針對任何明顯目標有負面評論412F 02/10 01:24
→ jonahlin:應該有先問過律師吧 畢竟25萬413F 02/10 01:24
推 teamox9:訟棍表示:這就是我致富的秘密415F 02/10 01:24
推 diego99:四叉貓應該不怕被他告吧! 請對方來高雄超開心的416F 02/10 01:24
噓 ssssk:要我虧25W我寧願是買h丁ㄈ股票虧417F 02/10 01:24
→ BrightPeak:多龍 快去賺這筆吧!! 2014年就都可以出國去玩了418F 02/10 01:24
→ sa080691:唉...就算如此我還是選擇支持你420F 02/10 01:24
→ laihom0808:四叉被他告可以全身而退..你被告要付25萬....XD421F 02/10 01:25
→ tknetlll:四叉貓會不會哪天也出現他的道歉賠錢文422F 02/10 01:25
→ teamox9:這根本替訟棍打了劑強心針嘛........423F 02/10 01:25
噓 Cum5566:你真的走民事庭也花不到250K 小朋友 你被噱惹425F 02/10 01:25
→ k5a:推 shahe:tsbb好好期待摟~ 上面這句意思是....426F 02/10 01:25
→ trywish:懶人包不會有事喔,除非你加評論,但是會被要求下架。因為429F 02/10 01:25
→ BrightPeak:多龍 如果收到太多錢 我可以分個0.5%嗎 哈哈哈431F 02/10 01:26
推 XXXXGAY:其實我又睡過頭沒去法院(抓頭)433F 02/10 01:26
→ trywish:之前就有網路X蟲懶人包,那時就看他被要求下架。434F 02/10 01:26
推 elle:釣魚的都不先喊一聲 這根本是咬到魚雷阿435F 02/10 01:26
推 peichiaC:你的犧牲是有價值的,感恩您....439F 02/10 01:26
推 yuan720:你有打出不是事實的嗎?不然你單純陳述的話 不都網路資料?440F 02/10 01:26
推 emperor:四叉貓去了會幹死他441F 02/10 01:27
→ k5a:四叉被召喚出來了 XDD442F 02/10 01:27
→ kurobane: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請問犯什麼罪?445F 02/10 01:27
推 uafone:對方賺這一筆贏過22K一年薪水 一年賺一次就可以爽爽過生活447F 02/10 01:27
推 GORDON2037:看起來像沒跑法院? 怎麼不先看結果如何? 25很多耶448F 02/10 01:27
推 megaje:這2萬5吧449F 02/10 01:27
推 wt5665:250k. ...450F 02/10 01:27
推 abc06:不找工作 整天告人 哀452F 02/10 01:28
推 goshfju:哪家牛排店 大家去朝聖453F 02/10 01:28
噓 duolon:我等快餓死時才會走這行....話說這個事件根本很複雜454F 02/10 01:28
推 tetsu2008:25W..........可以吃多少魚喝幾杯茶= =455F 02/10 01:28
推 Z999:本篇推文的自己多注意啊(勸告458F 02/10 01:28
→ ccbbaa:如果是照那篇網路上所敘述的 人家要你證明對方如何就麻煩462F 02/10 01:28
→ goshfju:不管事情如何 從別人網路的言論 就要拿25w 也太扯463F 02/10 01:29
→ duolon:簡單說就是對方很明確確定"發文者的內容應該有無法驗證或不464F 02/10 01:29
→ hwaien:感覺繼續打官司應該不會到25W465F 02/10 01:29
→ hihi29:現在可以先幫多隆 整理 到時分%給我嗎!467F 02/10 01:29
→ goshfju:之前便當姊造謠成那樣 也沒怎樣469F 02/10 01:29
→ ccbbaa:了.比較多情緒用字這樣@@470F 02/10 01:29
→ ev331:分身自己跟自己玩的也有 別跳下去玩471F 02/10 01:29
推 BrightPeak:四叉缺錢的話 賺這波也不錯 大概兩三年都不用工作了472F 02/10 01:29
推 magic1104:25萬高調 只能希望原po是最後一個474F 02/10 01:29
→ kurobane:4X缺錢可以發文貼那張屁屁照 然後就能收網海撈一票475F 02/10 01:29
→ duolon:一定能肯定的句子"雙方一上法庭 高下立判.....就說了在網路478F 02/10 01:30
噓 troll5566:不管你的考量是什麼 有好好跟律師討論嗎? 有時不難處理480F 02/10 01:30
→ jojoStar:送棍 可憐的職業 以後生孩子沒屁眼......481F 02/10 01:30
推 mike0327:那篇文張為什麼可以被告啊? 不是都懶人包文章而已?483F 02/10 01:30
→ duolon:上根本不該針對任何明顯目標進行負面或不當的評論"即使你覺484F 02/10 01:30
推 amuro0126:離截稿還有幾小時。原po不打算回應嗎485F 02/10 01:30
→ KernelChen:我一直說甲甲噁心 如果有人叫甲甲我就完了 (快去改名)486F 02/10 01:31
→ duolon:得別人給的資料都很明確 但是那又不是你經歷到的 怎查證?"488F 02/10 01:31
推 Y1999:4X不缺錢吧www489F 02/10 01:31
→ goshfju:訴訟棍本來就該死 (我沒指定對象喔)490F 02/10 01:31
噓 chinoyan:25W都肯花,原PO到底有無花個幾千找律師問一下啊492F 02/10 01:31
→ trywish:引用和轉錄的話,你不用負責查證,記得這以前就有人告過了當然對方可以說,這不符合事實,要求你把文章撤下493F 02/10 01:32
→ duolon:然後網路上常常會有一堆笨蛋"看到一個新聞事件 就跳下去罵495F 02/10 01:32
→ kurobane:請大家不要用指向技 用範圍攻擊497F 02/10 01:32
→ duolon:裡面的明顯對象"疏不知"在法律遊戲上"這也是非常非常危險的498F 02/10 01:33
推 emperor:email:一堆人當我老公我也要告>_<499F 02/10 01:33
→ elle:我懷念三字經不用錢的年代500F 02/10 01:33
→ seasonsong: ===== 檢舉王比訟棍可愛多惹 =====501F 02/10 01:33
推 BrightPeak:八卦到處都流刺網 好可怕啊 還是回K島好了502F 02/10 01:33
推 creepy:這樣 新聞報導的 通通非社會公認有一定程度足以採信的事實503F 02/10 01:33
→ duolon:行為.....很多事情看看就算了 真的"嘴巴受不了"很想要評論504F 02/10 01:33
推 chyboxer:加入妙禪師父吧!我們一起開悟渡化業力。505F 02/10 01:34
→ KernelChen:告回去是要告對方詐欺嗎XD 不知道有沒有賺頭506F 02/10 01:34
→ creepy:這樣以後貼新聞引證的 都會被告507F 02/10 01:34
硬幣砸傷司機 大學生判刑 - ott板 - Disp BBS
硬幣砸傷司機 大學生判刑 2007年06月07日 拿銅板砸傷司機右眼的大學生蘇溫永。資料照片 【張欽╱台北報導】世新大學學生蘇溫永去年搭公車時,不滿司機過站後才讓他從後門上車,不顧公車仍行進中,竟拿銅板砸傷司機右眼,導致黃右眼瘀腫、眼球挫傷。法官認為,蘇不顧乘客安全 ...
→ duolon:...."那一定要先學會公然汙辱罪+誹謗罪這兩個台灣愚蠢的言509F 02/10 01:34
推 d59203z:某些推文請當心 感覺又可以貢獻他人了..510F 02/10 01:34
→ duolon:論遊戲規則的基礎.....等你們學會基礎才知道該怎麼SAFE評論512F 02/10 01:35
推 ryanworld:你竟然敢罵蘇先生 你真是莽漢 也不去打聽打聽513F 02/10 01:35
推 nwtk:回頭是岸514F 02/10 01:35
→ goshfju:台灣真的該修法了 要有罰網路釣魚 濫用司法資源的條款515F 02/10 01:35
→ laihom0808:ott很危險..都是懶人包...小心點XD518F 02/10 01:36
→ KernelChen:柏油被譙到死都不要錢 沒那個心胸就別來ptt吧519F 02/10 01:36
→ ott: 或出去啦 520F 02/10 01:36
→ goshfju:不然法官,檢察官整天辦這種案件就夠了521F 02/10 01:36
→ elle:回歸原始 用注音文好了 頂多進水桶 就算被告到應該有解釋空間524F 02/10 01:36
→ jojoStar:現代人抗壓性很差 稍微被罵一下就想要告人了525F 02/10 01:36
→ mineco504:這太扯了.. 現在轉職來的及嗎 一年只要釣兩隻就夠吃穿了526F 02/10 01:36
→ duolon:.........最後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在台灣 即使是犯罪者 也享527F 02/10 01:36
推 k5a:推文貼連結,看之前置底,也是會收到他信件的喔528F 02/10 01:36
→ kodwsg:姑姑和雞排如果考慮一下大概也賺好幾年了不用工作了529F 02/10 01:37
推 superprada:看看你那篇口氣應該還好 應該不一定會輸吧?!530F 02/10 01:37
→ duolon:有這些法律權利" 台灣有些白癡會去爆罵一些已確定的犯罪者531F 02/10 01:37
→ goshfju:是根本不可能會輸 可以去hometeach看diego的文章532F 02/10 01:37
→ ott: 總是要死幾個人吧 不如我先死 不信公理喚不回534F 02/10 01:37
推 magic1104:可是如果當初沒這位勇者的話 很多人都不會去注意到他537F 02/10 01:38
推 Y1999:25萬不是潘仔就是另有隱情...538F 02/10 01:38
→ duolon:疏不知這種愚蠢行為其實是可以給自己帶來不必要麻煩的....539F 02/10 01:38
推 stacyshu:25萬還蠻多的 不過 是你先洩漏他的資料不是嗎540F 02/10 01:38
推 ebaby2002:他是請新垣結衣幫他打官司吧......541F 02/10 01:38
噓 u70098:這篇推文真的要小心啊 蘇先生的戰績很輝煌的 如果又去提告542F 02/10 01:38
→ trywish:記得貼連結告不成,不過小心個資法543F 02/10 01:38
推 timshan:是2.5萬還是25萬阿 差很多耶XD545F 02/10 01:38
→ u70098:這串推文下來加一加絕對超過25萬546F 02/10 01:38
→ k5a:好吧!注意一下他有很多分身,會在推文中釣魚547F 02/10 01:39
推 sugizo0:ott就純粹貼新聞,要告?妨礙名譽?(蘋果表示:548F 02/10 01:39
推 emperor:ott竟然會說話!549F 02/10 01:39
→ laihom0808:這一串推文下來沒有指名道姓,是要告甚麼,歡迎來告550F 02/10 01:39
推 byline:原po拍拍,希望你再想一想,這筆錢不是小數目啊!552F 02/10 01:39
→ emperor:新垣結衣也可以來告嗎~~那就可以去日本見她了><554F 02/10 01:39
推 goshfju:原PO快修文 把賠償金修掉 他要告就讓他告 法庭選你方便地555F 02/10 01:40
→ laihom0808:雪菇炒甜不辣都可以來告阿,鄉民就可以見到女神了XD557F 02/10 01:40
推 Kay731:寄信給我聊一下吧~黃先生558F 02/10 01:40
推 elle:到底怎麼輸的啦559F 02/10 01:40
推 timshan:快來罵我一下吧wwwwww561F 02/10 01:41
→ goshfju:網路訴訟沒你想像中那麼恐怖 多的是異想天開的人在亂告562F 02/10 01:41
推 askaaa:25萬一定有它的道理在,應該是砍過(調解)的了563F 02/10 01:41
→ Kay731:庭上和解吧 不過和解金額也太誇張564F 02/10 01:41
推 MaYingDog:============250k出租一天讓你罵到爽,意者站內信======565F 02/10 01:41
→ askaaa:可能也咨詢過律師或懂法律的同學567F 02/10 01:41
→ goshfju:絕大部分都是不起訴/敗訴568F 02/10 01:41
推 nwtk:我有點好奇 原PO的懶人包 也是貼出新聞佐證 為什麼會出事...572F 02/10 01:43
→ goshfju:其實都可以告阿 但就不起訴/敗訴阿576F 02/10 01:43
推 inshadow:上法院通常都雷聲大雨點小 25萬還不如拿去請王牌大律師577F 02/10 01:44
推 Big78:當買個教訓吧580F 02/10 01:44
推 ya50914:對方的律師該不會是古美門吧583F 02/10 01:44
→ hwaien:不起訴處分+1585F 02/10 01:44
推 Y1999:報案筆錄,起訴,有罪 這些都不等於,直接給25萬是....586F 02/10 01:44
→ hwaien:教學文再置頂588F 02/10 01:45
推 k5a:教學就置底那篇啊!589F 02/10 01:45
→ Y1999:不是有內情就是....590F 02/10 01:45
推 abc06:到底是怎樣 4X貓被告過不是不起訴嗎591F 02/10 01:45
推 chyboxer:goshf大,那...這篇怎會判這麼重593F 02/10 01:45
推 arhuro:22K魯蛇一年薪水=.=594F 02/10 01:45
→ Y1999:25w不是法官判的,是庭外和解金額
所以大家才會覺得很扯阿....595F 02/10 01:46
推 timshan:自能說鄉民最好都了解一下在什麼樣的狀況下容易踩線598F 02/10 01:46
推 laihom0808:我覺得這篇應該是原po怕有案底,去私下和解的...599F 02/10 01:46
→ hwaien:和解需要法官協調嗎? 我離開公民課本很多年了QQ601F 02/10 01:46
→ timshan:因網路造成的訴訟並非每次都能夠不起訴處份/敗訴的602F 02/10 01:47
→ KernelChen:沒錯 為了不要有案底去和解然後任人擺佈 很容易理解603F 02/10 01:47
→ troll5566:訟棍又不用教學文 發篇文在六個月內把底下推文拿去警局報案 END604F 02/10 01:47
→ Murasaki0110:google了一下 原PO經濟能力應該不差 真的是不想案底606F 02/10 01:48
→ timshan:和解有很多種阿 快的在偵查庭就有機會和解607F 02/10 01:48
→ k5a:連寫推原PO他都要提告,這不是踩線不踩線的問題啦608F 02/10 01:48
→ valepiy:飯可以多吃 話不要亂講609F 02/10 01:48
推 Y1999:訟棍也有分,你踩線釣魚的,根專門來亂槍打鳥的611F 02/10 01:49
推 sugizo0:我認為推文時覺得有人故意針對你酸或引戰的時候,最好先備614F 02/10 01:49
→ goshfju:我要被告了 我踩線了 阿阿阿阿阿616F 02/10 01:49
→ timshan:不踩線只是讓自己免於敗訴的危險 對方想提告還是可以告617F 02/10 01:49
→ Y1999:反正他報案你就要跑筆錄,賭你沒時間想花錢了事618F 02/10 01:49
→ sugizo0:份整個文章,免得哪天你收到票的時候,會找不到當時的證據619F 02/10 01:50
→ elle:去yahoo看新聞好了 那邊有這麼容易被告嗎622F 02/10 01:50
→ troll5566:不踩線→不會敗訴 不要說話→不會被告623F 02/10 01:50
→ goshfju:該修法了拉 不然司法資源整天花在這就好惹624F 02/10 01:50
推 abckk:25萬........ 拜託你罵我625F 02/10 01:50
→ hwaien:現在法官真的很忙 除夕沒得休息 還要管網路世界的事情= =627F 02/10 01:50
→ timshan:真的...當你發現你被告結果原文早就系統自刪了 真的會...628F 02/10 01:50
→ goshfju:法官,檢察官真的很可憐630F 02/10 01:51
→ Y1999:送棍賭爛的還是鴿子...
鴿子-檢察官-法官631F 02/10 01:51
→ lance8537:真的,應舉辦公投限縮人民興訟的範圍633F 02/10 01:51
→ timshan:沒辦法 PTT實際上是實名制的 所以對方提起告訴 站方就會637F 02/10 01:51
推 tom91002:原po是因為整理出懶人包才被告的嗎?638F 02/10 01:52
→ timshan:提供資料 其實最忙還是檢察官和檢察事務官 許多這種案件640F 02/10 01:52
→ goshfju:可以把跟網路訴訟有關的法條都找出來 進行大修法..641F 02/10 01:52
→ Y1999:專業網路釣魚,他根本沒成本阿,頂多收集資料跑警局642F 02/10 01:52
→ KernelChen:如果對方又是想要耗下去的 沒辦法之下賠那麼多就能理解643F 02/10 01:52
推 abc06:這個法官會判無罪嗎?644F 02/10 01:52
→ hwaien:感覺應該是有加上個人評論吧 我沒仔細去全部看過646F 02/10 01:53
→ goshfju:警察辦這種案件也很無言吧 真的647F 02/10 01:53
噓 duolon:有句廢話我講很多次了....就是PTT這種BBS平台特別容易被告648F 02/10 01:53
→ Y1999:這個檢察官應該直接不起訴了649F 02/10 01:53
→ goshfju:我之前網路遊戲帳號被告 遊戲公司叫我要去報案651F 02/10 01:53
→ duolon:因為閒談的性質....其他標準論壇 大概只有政治版或是一些專652F 02/10 01:53
→ Y1999:只是你筆錄還是要跑,送棍就是賭你沒時間653F 02/10 01:53
→ goshfju:我就想說這樣太浪費資源了 就算了 不玩了
被盜654F 02/10 01:53
推 adon0313:可以不要打壞行情嗎? 這樣我月薪怎破百?657F 02/10 01:54
→ duolon:門釣魚專業的釣魚大師 才有機會讓一些笨蛋上鉤 八卦版這種658F 02/10 01:54
→ KernelChen:若經濟許可 這可能是沒辦法中的辦法了吧 而且都兩年了659F 02/10 01:54
→ hwaien:說真的網路帳號被怎樣 摸摸鼻子就算了 報案說帳號... 感覺.660F 02/10 01:54
→ elle:來ptt 可以被告25ok喔661F 02/10 01:54
→ Y1999:目前沒有,除非他自己跳下來戰,然後受害者集體提告662F 02/10 01:54
推 lance8537:大家先一起投稿各大報社,針對訟權提出質疑663F 02/10 01:55
→ duolon:評論可大可小正反兩面的看板...."天生就帶有很重的原罪"664F 02/10 01:55
→ goshfju:對阿 所以我沒去報案..665F 02/10 01:55
→ Y1999:讓它也去跑筆錄之類的,剩下就非法正義囉667F 02/10 01:55
→ troll5566:不然大家都為小事告人 量大到地檢署不爽開始修法XDD668F 02/10 01:56
→ duolon:....BUT帶有很重的原罪的真正原因是"因為PTT上不懂言論法律669F 02/10 01:56
推 mineco504:這篇出來會不會讓立志釣魚的人變多啊670F 02/10 01:56
推 timshan:筆錄一定要跑啦 網路的案件多半都不會花太多的時間671F 02/10 01:56
→ laihom0808:這麼粗劣的詐騙手法,沒想到還會有人上鉤......= =672F 02/10 01:56
→ duolon:的蠢蛋實在太多"加上八掛版這種雜談版的衝突性質....674F 02/10 01:56
→ elle:不然大家都來告 然後說好和解金1元 煩法院煩到死好了677F 02/10 01:57
推 Y1999:真的要搞你不用什麼法律常識,你不想跑筆錄就是付錢678F 02/10 01:57
噓 suki1763:某人會在法律板尋求協助,小心嚕^____^679F 02/10 01:58
→ goshfju:之前不是也有律師專門在釣魚的681F 02/10 01:58
→ timshan:誣告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 所以要成立有682F 02/10 01:58
推 joumay:哇!!! 真是一門好生意!!! (六法全書 翻!!!)683F 02/10 01:59
→ timshan:難度 筆錄跑完以後 刑事案件就可以轉移到被告的所在地684F 02/10 01:59
推 Y1999:初級訟棍:看到推文就是告,不會成案沒差,不想筆錄就付錢685F 02/10 01:59
推 salvador1988:訟棍目前製造的社會問題沒重大到非修法不可的地步
大多數受害者摸摸鼻子賠錢了事686F 02/10 01:59
推 hwaien:剛剛google一下關鍵字 一堆新聞 而且都有訴訟且是互相688F 02/10 02:00
推 laihom0808:如果懶人包的那些事都是真的,為什麼要和解,錢太多了689F 02/10 02:00
→ timshan:只能說鄉民不要害怕做筆錄 不然濫訴的狀況會更加惡化692F 02/10 02:01
推 iem2000:25W....律師是不是對方派來的阿 = =693F 02/10 02:01
推 NAHAy:懶人包居然被告還判賠這麼多...694F 02/10 02:01
→ trywish:救護車都能收費了,濫訴早晚也該收費才對。695F 02/10 02:01
→ suki1763:某人養帳號的網咖脫離不了板橋太遠,而且有負債^___^696F 02/10 02:01
推 kageo101:貼新聞連結也有事喔?......698F 02/10 02:02
→ goshfju:快修法吧... 立委注意這個事情好嗎700F 02/10 02:02
噓 adsl7749:訟棍互告發現是同業就和解了701F 02/10 02:02
推 hwaien:馬英九這一告告不完吧 100%-9.2%都有事704F 02/10 02:03
推 Y1999:防治法:自己謹言慎行,然後不要聽到法就先縮了705F 02/10 02:03
→ goshfju:最主要是司法資源被濫用..707F 02/10 02:04
推 pasylee:推文請小心 250k...好多710F 02/10 02:05
→ hwaien:這就感覺像是我去做一件壞事 然後罵我的人都被我告= =''711F 02/10 02:05
→ elle:來ptt不是主要人格 次要人格雖會無差別攻擊 但有版龜再控制阿712F 02/10 02:05
推 Y1999:罵你就算了,連路人說聲喔的都被告XDDD713F 02/10 02:06
→ elle:為什麼kmt的當龜 就可以嗆法院這是黨內事物 八卦版的龜這麼弱714F 02/10 02:07
推 Y1999:馬九不缺錢,他真的告,損失的聲望比那幾個臭錢還多716F 02/10 02:10
推 howshaw:25萬.............717F 02/10 02:10
→ KernelChen:大家都賠錢了事的話...阿棍只會越來越多(淚718F 02/10 02:11
→ goshfju:馬宗痛靠雙手就夠了 根本不需要告人好嗎719F 02/10 02:11
推 timshan:這整篇看完 感覺是個人見解的部分比較可能有問題.....
不過感覺25萬是包含對方的律師費、交通費等...720F 02/10 02:13
推 krizarlid:101年 官司打很久了 應該是受不了 庭外合解了吧...
不過為啥整理懶人包而已也會出事阿...722F 02/10 02:15
推 elwyn: 給原PO拍拍。不過求輸25萬詳情!!!!724F 02/10 02:17
推 Y1999:真的要搞你,推文...都會出事,只是這個我覺得有內情725F 02/10 02:18
推 timshan:如果都是新聞就罷了 有些來源是其他使用者的說詞726F 02/10 02:18
噓 duolon: 去問律師729F 02/10 02:20
→ Y1999:不行 誣告是說最方捏造不存在的東西來告你730F 02/10 02:20
→ timshan:我是覺得逛網路不會比跑醫院來得好賺啦 畢竟你想告都可以731F 02/10 02:20
推 goshfju:也就是 如果現在貼懶人包連結 也會被告嗎?732F 02/10 02:20
推 ott: 建國 台大 打輸給 世新 世道難為733F 02/10 02:20
→ Y1999:例如我說A罵我三字經,然後告他,但事實證明他沒有罵734F 02/10 02:20
→ Y1999:他才可以反告我誣告736F 02/10 02:21
→ timshan:但是真正成立的案件會有多少?這期間的交通成本和時間損失737F 02/10 02:21
→ goshfju:就一篇整理文 也能告成那樣 哈哈哈 台灣怎麼了738F 02/10 02:22
噓 duolon:其實你們討論的東西台灣幾十年前就在討論了 律師們都熟的很739F 02/10 02:22
→ goshfju:台灣該修法嚕 不然很多人都浪費時間在這種事情上740F 02/10 02:22
→ duolon:公然汙辱/誹謗也沒那麼容易成立 成立了也未必是重罪(但是有741F 02/10 02:22
→ Y1999:沒利益沒黨意沒民意,要立委修法XDDDD742F 02/10 02:23
→ goshfju:最可憐的是警察,檢察官,法官 他們應該覺得現在人很無言
那立委就繼續留臭名吧..743F 02/10 02:23
→ elle:如果不和解 去打而且打贏訟棍 錢會是訟棍出嗎745F 02/10 02:23
推 timshan:修法談何容易 更何況修法的方向是什麼?增加妨害名譽的門746F 02/10 02:23
→ Y1999:網路訟棍就是抓你不懂法沒時間阿747F 02/10 02:23
→ duolon:些人可能自己環境或工作因素 寧可和解也不想被判有罪)748F 02/10 02:23
→ duolon:真的讓法官判罪 其實"很多情況下"罰金的值根本不會很高750F 02/10 02:24
→ Y1999:上法院是花時間根麻煩,要工作的很傷XD
專業訟棍後面都掛個無職,他根本沒再怕752F 02/10 02:25
→ duolon:(我前面說"不容易成立"是在於沒過度白痴保送的SAFE言論下)754F 02/10 02:26
→ Y1999:指名+謾罵這種,你早點乖乖和解比較快,沒救的755F 02/10 02:27
推 papaohya:(這樣講話會比較小聲嗎?)756F 02/10 02:27
→ Y1999:可以凹的情況:地圖砲,沒有明確謾罵的用詞,對方跳下來戰
對方有戰,他搞你你也可以搞他,通常會有顧忌757F 02/10 02:28
噓 duolon:其實真的要玩台灣那垃圾級的法律的漏洞 賤招多的是....759F 02/10 02:30
→ duolon:一般而言台灣的律師是為了要最大限度榨乾財物 如果跟律師是761F 02/10 02:32
噓 zoidsx:幾十年前是多久啊?二十?四十?六十?還是九十年前啊?762F 02/10 02:32
→ duolon:真正的好碰友其實應該會學到非常多法律漏洞上的賤招....763F 02/10 02:33
推 emulate:黃燦文先生怎可能不懂法律?他台大雙修法律的呢764F 02/10 02:33
→ duolon:台大雙修法律弄出這種事情? 這案情似乎真的滿特別的....766F 02/10 02:35
→ Y1999:果然有內情嗎XD767F 02/10 02:36
→ duolon:25萬看起來也有點怪怪的...還是說萬一有罪對前途影響很大?其實以台大人的前途來看 台大學歷 25萬真的算小錢 前途比較重要 又是法律系的 將來要賺回來應該完全不是難事...768F 02/10 02:37
推 stevo8968:250k是被罵到崩潰要心理治療嗎?772F 02/10 02:40
噓 shizao:真是濫用司法資源....25萬你是有什麼把柄在他手上喔?774F 02/10 03:00
推 smpian:指名道姓批評人,只能說你應得的775F 02/10 03:04
推 omit18:這不就是有名的天才小釣手嗎777F 02/10 03:30
噓 season002:真的假的 你賠他25萬? 發生甚麼事了你?778F 02/10 03:39
推 ECZEMA:松滾真好賺780F 02/10 03:48
推 et8810:哇靠= =25萬 到底發生甚麼事情781F 02/10 03:49
推 liao18:靠~25萬是說了啥呀?783F 02/10 03:55
推 roffyo:真是鼓勵大家當松滾,誰來顆飛彈把這島炸沉吧,唉784F 02/10 04:03
推 andyab:誹謗罰的是不實的事實陳述 意見評論是不會成立的 大家別誤會785F 02/10 04:08
推 cappa:哇靠!!!!! 看完整個來龍去脈覺得超黑暗的!!!大家相親相愛阿!789F 02/10 04:18
推 wgst88w:25萬對一般人來說為數不小阿!!790F 02/10 04:25
→ omit18:就大概是一般學生打工一年半的薪水囉 大家不要亂推啊791F 02/10 04:27
→ theword:看一看判決書 說釣魚的要安心上路了 lol793F 02/10 04:54
→ BRANFORD:多龍根本搞不清楚 妨害名譽 下面分 公然侮辱 和 誹謗兩項 還推得振振有詞794F 02/10 04:55
推 zonegs:一堆前科的傢伙也要賠這麼多?796F 02/10 05:03
推 fracs:真的嗎?那如果十萬和解的人是不是好險?798F 02/10 06:22
→ sarada:這可以再次上新聞了 記者多挖點八掛799F 02/10 06:54
推 PSRY:真是太好賺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800F 02/10 06:55
→ diefishfish …
推 diefishfish:25萬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天哪好好賺801F 02/10 07:06
推 BRANFORD:記者真該挖一下,明明就是個值得關心的議題803F 02/10 07:12
推 icexfox:二十五萬……真的嗎?804F 02/10 07:16
推 mathrew:25萬? 告到底也不用賠25萬吧805F 02/10 07:25
推 PSRY:撞死人都沒有賠這麼多!真的太好賺!!
還有人敢說台灣人民很窮沒錢嗎?根本是富到流油啊!!!806F 02/10 07:28
推 mobilx:現在改行當頌棍來得及嗎?809F 02/10 07:41
推 xcape:原po好可憐812F 02/10 08:16
推 SULAjardin:這篇轉到西斯版, 25萬的附加價值就出現惹...813F 02/10 08:17
推 wwesley:25W 好坑還真的跳進去815F 02/10 08:28
推 L134:22k一年收入都沒250K816F 02/10 08:44
推 lordi:請罵我五字經817F 02/10 09:05
→ jorden:25萬.........818F 02/10 09:06
推 ikoyumi:25萬怎麼不請律師= =819F 02/10 09:07
推 SABA0:一字千金!!!820F 02/10 09:08
推 jaceda:這是怎樣,25萬??821F 02/10 09:09
推 gg889g8:25萬請律師跟他玩呀 幫幫忙823F 02/10 09:16
推 rufong:話不能亂說 記住這個教訓825F 02/10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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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1:00 wins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