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umyun (窩似馬路)標題 [爆卦] 海賊王驚點語錄事件及最新發展懶人包時間 Thu Oct 10 12:53:17 2013
為了讓版友能夠知曉驚點語錄後續消息
也讓新來的版友能夠了解冒牌生的惡行惡狀
在此製作驚點語錄事件懶人包
本文的主旨在於驚點語錄及冒牌生出版物
若想了解冒牌生這個人
請參閱版上冒牌生懶人包
相關網址:
事件懶人包:
http://ppt.cc/MjRq (待更新)
版上冒牌生懶人包:
#1I9LToCB (Gossiping)
「海賊王驚點語錄」事件有感(認識冒牌生者所寫):
http://ppt.cc/juaW
冒牌生後續事件問卷:
http://ppt.cc/SN6Z
問卷結果將會交給東立
避免失焦 先說幾個結論:
1.海賊王驚點語錄粉絲團的內容物的確有抄襲
2.出版物「海賊王驚點語錄1」有抄襲的疑慮
3.冒牌生被發現會搞一言堂,對不利的留言會刪除並封鎖
4.驚點語錄出版社(平裝本-皇冠)曾經與冒牌生再三確認
冒牌生的回答是「沒有侵權」
1.海賊王驚點語錄粉絲團的內容物的確有抄襲
以下依照時間排序
2013/1/9
梁詠琪文章「每天都替別人高興一下,著實是個不錯的習慣。」
2013/1/11
海賊王驚點語錄文章「每天都替別人高興一下,其實是個不錯的習慣。」
http://i.imgur.com/omo38lR.jpg
2013/2/9
學佛網文章「多數人的悲傷 不是因為自己失去 而是因為別人得到了」
2013/8/28
粉絲團文章「多數人不快樂 不是因為自己失去 而是因為別人得到了」
http://ppt.cc/M9Z4
2013/5/15
「我的文章網」文章「命運決定誰會進入我們的生活,內心決定我們與誰並肩。」
2013/8/29
粉絲團文章「命運決定誰闖進我們的生活,心態決定我們與誰並肩。」
http://ppt.cc/fNrn
2012/7/16
畫新聞文章「有野心的人在忙著摧毀這世界,有夢想的人在忙著修復它」
2013/?/?
粉絲團文章「有野心的人在忙著摧毀這世界,有夢想的人在忙著修復它(下略)」
http://ppt.cc/VkFp
2013/5/21
wifi早餐秀文章「有時候 你得先跌下去 才能飛起来。」
2013/8/28
粉絲團文章「有時候 你得先跌下去 才能飛起来。」
2013/6/15
豆瓣網文章「過去無法重寫 但它卻讓我更加堅強」
2013/8/26
粉絲團文章「過去無法重寫 但它卻讓我更加堅強」
http://ppt.cc/RBXR
2013/5/26
依然愛你粉絲團文章「所謂真愛 就是不管會不會在一起
對方都會希望你開心的、幸福的走下去。」
2013/8/?
粉絲團文章「所謂真愛 就是不管會不會在一起
對方都會希望你開心的、幸福的走下去。」
http://ppt.cc/J46a
2.出版物「海賊王驚點語錄1」有抄襲的疑慮(原書於2012/10出版)
人要想清楚的三個問題:
1.你有什麼 2.你要什麼 3.你能放棄什麼(P.27)
2011/10/12 新企業家網已PO出
http://ppt.cc/iAq5
地球是圓的,所以看似走到盡頭,其實是另一個開始。(P.35)
2012/4/15已有文章
http://ppt.cc/FTus
人生三大恨:1.你得不到;2.你得到了卻也不過如此;3.你放棄後才發現它對你很重要
(P.37)
2012/4/7已有文章
http://ppt.cc/3634
馬克與班恩相似之處
http://i.imgur.com/RESEHvx.png
你我都需要的生命強心劑 (節錄) 海賊王驚點語錄1(節錄)
作者:海倫‧莫絲樂修女 作者:冒牌生
(2001年就有的文章)
結果不到短短的十秒鐘,就冒出了一句話來 結果,不到短短十秒鐘,我的室友喬瑟夫就
:「老師,馬克又在說話了。」其實,我並 冒出一句話:「哎呀!一定又是班恩打電話
沒有請班上其他的同學幫我看著馬克,可是 來了。」
既然我已經在全班面前宣佈了要作處分,我
就必須要付諸實行。
就好像是今天早上才剛剛發生的一樣,那天 果然沒錯!我按下通話鍵,向電話另一頭的
早上的情景我還記得一清二楚。我走向我的 班恩大吼:「你這個討厭鬼,別再惡作劇了
桌子,故意以很誇張的動作打開我的抽屜拿 ,一點也不好玩!」
出一捲膠帶;我什麼話也沒有說,慢慢地走
向馬克的座位,撕下兩條膠帶,然後在馬克 等到班恩補習回來時,我早已忘了這件事,
的嘴巴上面貼了一個大大的X,然後我就回 但其他同學卻興匆匆地等著看好戲。
到講台上了。
膠帶,然後聳一聳我的肩膀。他一開口就說 話簿,找到我的手機號碼後,按下了刪除
:「修女、謝謝您指正我!」在那一年的年 鍵。我高舉手機向班恩示威,結果,站在
底我被要求去教授國中的數學。緊接著一年 遠處的班恩,竟然對我笑著眨眼。
一年地過去了,在我完全沒有察覺的狀況下
,馬克居然又來到我的課堂上了。 我也忍不住笑了。
我慢慢地走回班恩身邊,把自己的電話號
碼重新輸入至他的手機裡,然後聳聳肩,
把手機遞回去給他。
班恩雙手合十,開口了:「謝謝您!」
那次以後,我再也沒接到任何班恩的惡作劇
電話。
升上高二後,我轉學到另一所高中,和班恩
不再是室友。
但是,緣分這東西真的很奇妙,在升上大學
後,班恩竟然又成了我的同班同學。他的膚
色看起來比以前更黝黑健康了,還是一樣地
彬彬有禮,一樣愛看《海賊王》。
朋友是用來麻煩的
與海賊王教我的五件事對照
http://ppt.cc/B9Xa
3.冒牌生被發現會搞一言堂,對不利的留言會刪除並封鎖
http://ppt.cc/nkzx
冒牌生最近把一些人封鎖了
包括我 6隻被封鎖5隻
那要怎麼知道有沒有人被封鎖了呢?
http://ppt.cc/ZDZx
這表示有三個留言被刪除了
4.驚點語錄出版社(平裝本-皇冠)曾經與冒牌生再三確認
冒牌生的回答是「沒有侵權」
詳見影片
http://ppt.cc/RnZg
而出書的出版社(平裝本-皇冠)也強調
出書前已經跟作者確認
文字原創
且書的內容與粉絲團不同 並沒有侵權
其他發展:
-海賊王驚點語錄改名為驚點語錄
-人家質疑的內容都沒辦法加註
-冒牌生曾說過會永久關閉粉絲專業
http://ppt.cc/~HFz
(公告網址:
http://ppt.cc/mVl4 )
-報告學長,我出的書,完全沒有爭議,完全沒有爭議,並沒有全抄的爭議
-出書用海賊王的名稱是因為「當初看的時候,他還叫做海賊王」
-已經刪除了這兩年的網路上引用的海賊王圖片,因為這一開始的設定就是個人部落格
疑點及問題:
1.既然冒牌生曾經承諾要關閉粉絲團
為什麼又重開? 因為臉書業務的一句話?
業務應該沒權力強制你開粉絲團吧?
2.既然你認為你無牽掛
那為什麼不重開一個粉絲團?
3.出書可能違反了商標法第95條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
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4.「當初看的時候,他還叫做海賊王」
但是,你出書之前他就叫「航海王」了耶?
為何不用航海王呢?
5.你說你有海賊王的內容都有引用說明
但是你的書有單行本28以後的故事耶?
那應該叫海賊王還是航海王呢?
你還要讓這種
出版界的山水米
文創界的胖達人
繼續狂妄下去嗎?
本文歡迎轉貼
後記:
「懶人包那些人,搜集這麼詳細,好閒~那怎不去多搜集 重大司法案件。
那股很大搜集的動力,難道有錢可領。」
哇 原來做懶人包可以賺錢喔
連我這個原作者都不知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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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公主病的特徵:
沒有公主的外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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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26.68
→ Pro2:這一篇文章值 554 Ptt幣1F 10/10 12:53
→ MK12:去看看他FB 底下留言的人都長得心智不成熟8F 10/10 12:56
→ kgb1019:有人會去買這種書嗎....15F 10/10 12:58
第一本據說賣5萬
噓 OyAlbert:同3F,而且真的看不過可以循法律途徑弄他16F 10/10 12:58
→ NEORG:在誠品翻了翻這本書,覺得把書名改成[灰姑娘教會我們的那些事]或是[白雪公主與七矮人教會我們的那些事],似乎也無不可(?)17F 10/10 12:58
推 dimrain:現在連抄襲都可以當成不重要的事了嗎?19F 10/10 12:59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3:00)
帳號也差不多被封鎖光了XDDD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3:02)
推 kuter:出版社開假的阿 連帶責任跑不掉的30F 10/10 13:04
噓 Rhapsody:不管授權與否都不是尾田所著,關著這很無聊31F 10/10 13:08
出書打著海賊王的名堂
然後內容八杆子打不上邊
還信誓旦旦的說「我沒有錯」
對了 他的名言是「刪文的人並不可恥,是被刪文的才可恥」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3:14)
推 takeshii:戴喬巴帽,樓下in in der33F 10/10 13:14
這本是被他拿出來當擋箭牌的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3:17)
→ kibou:我看到冒牌生的臉就想揍他怎麼辦
那一本是什麼 OP的話告訴我的事 是這樣翻嗎??36F 10/10 13:24
推 ACGB:謝謝你用心的整理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38F 10/10 13:30
推 ilace:幫高調好惹41F 10/10 13:46
推 tAmoloko:這些沒經過原著作日本+翻譯的東立授權沒關係嗎?43F 10/10 13:51
他自稱沒有關係
「我並不覺得我有任何對不起尾田的地方」
不過看他用海賊王而不是航海王就知道是有準備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3:53)
推 ckpioneer:因為海賊王是大然的,倒了,重新授權的東立改成航海王45F 10/10 13:55
「我不在乎它有沒有抄襲,只要他感動到我就夠了」
難怪需要語錄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3:56)
→ ckpioneer:聽說代理的漫畫翻譯都是要經過日本同意的46F 10/10 13:56
這本當初出版的時候可能東立都不知道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3:58)
推 ckpioneer:可是我比較想了解的是:這樣日方不能直接告嗎?
就像你拿未經迪士尼授權米老鼠圖案,說那是「大耳鼠」然後拿來賣
問題是用的就是別人的圖,只是換個名稱,這樣不算侵權?47F 10/10 14:00
我認為可能違反了商標法第95條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於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
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不過代理商(東立)都沒行動了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4:02)
→ ckpioneer:他要詭辯說名稱不同所以不用經過授權好像也不合邏輯51F 10/10 14:01
再錯粉絲都嘛不離不棄就甘心
※ 編輯: yumyun 來自: 36.230.26.68 (10/10 14:04)
推 lulocke:就是抄了還要說自己是同人就對了54F 10/10 14:29
推 mtvabc:原PO很用心更新 幹的好 支持你55F 10/1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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