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標題 [新聞] 嗆小燈泡媽「還有2個可砍」...台北女庭上求饒沒用!判決結果時間 Tue Oct 13 13:51:3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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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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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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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昱萱/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嗆小燈泡媽「還有2個可砍」...台北女庭上求饒沒用!判決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日前遭王姓婦人謾罵,稱「還有兩個小孩可
以被砍」,引發社會嘩然,而雖然王婦坦承犯行,並於庭上求饒,但由於雙方未達成和解
,因此士林地院日前作出判決,依法判王婦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王婦1月11日因不滿總統、立委選舉結果,竟然就在臉書上貼載抱怨貼文,而
更誇張的是,她還在留言處表示,「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可以砍!」以此加害王婉瑜子女
生命、身體之事恐嚇王婉瑜。
王婉瑜決定提告後,王婦隨即表達歉意並表示,「真的很抱歉,我沒有那個意思、沒有想
傷害任何人」而對於她的道歉,王婉瑜則表示,「我們能接受道歉,並理解對方所說,是
在情緒激動下產生的不理性言論,但同時必須讓社會大眾知道,言論自由不該無限上綱,
甚至,也應該要為不法的言論,負起責任,由於此案為公訴罪,並非我們一方能撤銷告訴
,後續的法律程序,仍須由檢調司法處理。」
此外,王婦於庭上坦承犯行,自稱目前依靠丈夫的退休金作為生活費,而法官認為,王婦
已有悔悟,且並無任何前科,但至今卻仍未與王婉瑜達成和解,且其行為可能會引起他人
之仿效,因此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王婦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
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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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自討苦吃……
參考: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9 年易字第 528 號刑事判決
貳、事實認定部分
一、上開事實,業據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坦承不諱,並經證人即告訴人王婉諭於
警詢時證述明確,復有被告臉書基本資料、系爭留言列印資料附卷可稽,堪以認定。
二、按刑法第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保護之法益為個人意思決定之自由,亦即個人免於恐
懼之自由,因此,行為人以足使人心生畏怖之惡害告知他人,即該當此罪,不以行為人是
否真有加害之意思或計畫為必要,至於行為人告知之惡害,是否足以使人心生畏怖,應就
告知之內容、方法、態樣、受告知者個人特殊情事等,自一般人之客觀立場予以判斷。又
此罪所謂以加害生命、身體等事恐嚇他人,自文意觀之,並不以加害「受恐嚇人本身」之
生命、身體等為限,若以加害「受恐嚇人至親」之生命、身體等為惡害通知,縱使恐嚇內
容非以受恐嚇人本人為加害對象,若恐嚇內容已足使受恐嚇人本人因至親關係而心生畏懼
,仍應該當此罪。再者,恐嚇危害安全罪既以個人內在意思決定自由為保護法益,自以惡
害實際通知受恐嚇人為必要,若受恐嚇人對於行為人所為恐嚇內容毫無所悉,即無所謂意
思決定自由遭受侵害可言;惟惡害通知到達受恐嚇人之方式要無限制,並不以直接當面告
知為限,藉由他人間接轉知亦無不可。經查:
(一)告訴人所育暱稱「小燈泡」之女兒先前因遭砍殺身亡,且告訴人除「小燈泡」外,
尚育有其他子女等情,乃屬公眾週知之事實;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亦自陳知悉此等事實
,則被告在暱稱「N**** Wen 」網友張貼「小燈泡媽也上了,我去!」之留言下,發表系
爭留言所載「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可以砍!」之內容,顯屬加害告訴人子女生命、身體之
事。又被告雖非告以加害告訴人本人之事,然父母子女本為至親關係,且以被告在臉書頁
面張貼前揭貼文之內容、用詞觀之,足使人認知被告與告訴人所持政治立場不同,及被告
對於選舉結果心有不滿,是一般人如居於告訴人之具體情況,當知悉與己政治立場相左之
人告以系爭留言所載加害自己子女生命、身體之惡害內容時,勢會產生子女可能遭受危害
之不安全感受;且告訴人於109 年1 月11日晚間11時許,得悉系爭留言內容後,隨即於
109 年1 月13日以該留言恐嚇其家人為由而報警處理,此有告訴人警詢筆錄在卷可憑,是
認被告在系爭留言所載內容,客觀上確足以使人心生畏懼。
(二)按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刑法第13條第2 項定有明文。本件被告係在其個人臉書頁面張貼系爭留言,業如前述,
且告訴人於警詢時,證稱其係因網友在被告臉書頁面發現系爭留言後,轉發至其臉書專頁
及個人臉書帳號,始獲悉該留言內容等語,亦即被告非將上開惡害內容直接通知告訴人。
然被告張貼系爭留言之個人臉書頁面呈公開狀態,不認識之人均可閱覽其臉書頁面之貼文
及留言內容,且被告與暱稱「N**** Wen 」網友、在系爭留言按讚之王志隆均非相識等情
,業據被告及證人王XX陳述明確,是被告在其公開臉書頁面張貼系爭留言時,應可預見
告訴人可能經由親自閱覽或藉網友轉知等方式,獲悉系爭留言內容因而心生畏怖,但被告
仍因對選舉結果不滿,逕在上開公開臉書頁面,張貼系爭留言,致告訴人因得悉該留言內
容而心生恐懼,堪認被告確有恐嚇之不確定故意甚明。
三、綜上,被告基於恐嚇之不確定故意,在公開之個人臉書頁面,張貼載有加害告訴人子
女生命、身體等惡害內容之系爭留言,使告訴人經網友轉知得悉留言內容而心生畏懼,致
生危害於安全,參酌前揭所述,已該當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要件;至於被告張貼系爭留言時
,內心是否確有加害告訴人子女之想法或計畫,則非所問,故被告於本院審理期間所為之
自白應與事實相符,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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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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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ougetu: 標題沒寫女我還以為是八卦最愛的金庸把拔呢4F 10/13 13:52
→ scores: 讚 拿小孩恐嚇就該死7F 10/13 13:52
推 pinkneku: 柯韓粉水準 什麼樣的人什麼樣支持者12F 10/13 13:53
推 botnet: 真的吼,活該啦14F 10/13 13:53
推 shy2260: 一天1千 跟徵召差不多15F 10/13 13:53
推 flyplayer: 大腦很重要 可惜不是每個人的都有裝東西16F 10/13 13:53
推 venomsoul: 這判決正確吧,罰金也足以讓犯嫌痛了吧24F 10/13 13:54
推 VVizZ: 應該抗辯說:我腦袋裡面有一個聲音叫我這樣做的25F 10/13 13:54
→ VVizZ: 然後申請精神鑑定 最後思覺失調29F 10/13 13:55
→ soarling: 哭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30F 10/13 13:55
推 brad001: 判的好 說這種抹滅人性的話 有夠噁心32F 10/13 13:55
推 fuhaho: 網路逞凶鬥狠 現實跪地求饒36F 10/13 13:55
推 qppqqp: 才3個月便宜啦39F 10/13 13:55
推 akway: 韓粉-142F 10/13 13:55
推 Shin722: 真的三寶活該被告w43F 10/13 13:56
推 op511: 溫馨45F 10/13 13:56
推 awhat: 爽啦 不是很嗆61F 10/13 13:57
推 piolet: 「沒關係!牠還有兩個可以砍!」=9萬元 別亂講話阿62F 10/13 13:58
→ widec: 三好加一好68F 10/13 13:58
推 lenzi0: 每每想到當時事件還是很難想像燈泡媽會多痛苦難以置信75F 10/13 13:59
噓 vv22hh: 主張廢死 卻告打嘴砲的 真的很棒78F 10/13 13:59
推 xru03: 推80F 10/13 13:59
→ lenzi0: 用這種事情酸人實在很地獄83F 10/13 13:59
推 yniori: 這些4趴仔真誇張84F 10/13 13:59
→ lenzi0: 廢死跟告打嘴砲 兩個衝突在哪? 笑死86F 10/13 14:00
推 eterbless: 罵人還有兩個可砍 = 一單位林九萬 了解89F 10/13 14:00
推 Cwren: 可憐90F 10/13 14:00
推 a000114: 很愛背後嘴和嗆人...真的活該91F 10/13 14:00
噓 syearth: ..這種心態 還想補好社會安全網?94F 10/13 14:00
→ CenaC: 王婉瑜是很糟糕沒錯 但是用這樣言論也不對97F 10/13 14:00
推 Sanish: 沒錢繳的話看韓粉們要不要幫忙籌錢吧 www99F 10/13 14:01
推 piece1: 韓粉不意外,但對比其他好像有點重100F 10/13 14:01
推 iam0718: 嘴一下幾萬塊 在嘴阿101F 10/13 14:01
推 cotwell: 不知道這位婦人生幾個可以被砍103F 10/13 14:01
推 sank: KMT的支持者素質不就如此104F 10/13 14:01
推 Dolphtw: 噓文在這篇都特別客氣 笑死107F 10/13 14:02
→ CenaC: 馬英九要是告下去 我看獲得的賠償金應該非常高昂113F 10/13 14:03
→ tarzanboy: 恐嚇是公訴好嗎.. 不能說撤告就撤115F 10/13 14:04
推 gtayu: 優秀韓粉119F 10/13 14:04
推 m90203: 進去反省一下吧121F 10/13 14:05
推 hhtj: 推123F 10/13 14:05
推 hobbes: 有錢就可以罵?應該要關一下,判不得易科罰金才對132F 10/13 14:07
噓 dvdr2001: 憨糞耍憨潑糞,潑完只剩4%糞。133F 10/13 14:08
→ foxey: 又來個九萬了135F 10/13 14:08
推 artwu: 老屁孩 沒被告都很嗆142F 10/13 14:09
推 Chen73: 韓粉表示 就想亂說話 這才是言論自由143F 10/13 14:11
→ Murloc: 韓粉不意外145F 10/13 14:11
推 kyox99: 感覺蘇胡147F 10/13 14:12
推 yuffie: 送啦XD148F 10/13 14:12
推 naoku: 韓粉表示欣慰149F 10/13 14:12
推 sample: 自作自受 我只能鼓掌了150F 10/13 14:13
推 clala: 泯滅人性的話 真是夠了156F 10/13 14:15
推 piliwu: 這種被告剛好而已157F 10/13 14:15
→ keane9112: 這個被告我記得不是超老的嗎? 還有力氣?161F 10/13 14:16
推 weliem: 3萬還好吧162F 10/13 14:16
推 jcshie: 應該的 什麼話不能亂講都不知道163F 10/13 14:17
→ weliem: 講錯是9萬,那也還好164F 10/13 14:17
→ keane9112: 不過活該啊 愛罵就該對自己言論負責165F 10/13 14:17
推 HRyan: 看!老不修170F 10/13 14:19
推 michaelkobe: 板上也一堆這種人啦!真可惜王委員沒有一起告一告。171F 10/13 14:19
噓 mynewid: 沒那個意思是什麼意思???173F 10/13 14:21
推 Tattoo: 台北人,柯文哲出來負責181F 10/13 14:23
推 vera0204: 一字千金 錯 是"一句九萬"啦184F 10/13 14:24
推 roychu: 傻傻的,學某些人用匿名臉書或粉專就沒事了185F 10/13 14:24
推 saijuk: 一句話9萬 很愛嘴嘛 錢多就繼續啊186F 10/13 14:25
噓 a22530722: 還我韓國瑜!!!!!!!!!!!!!!!!!!!!!!!!!!!!!!!!!!!!!!!!!188F 10/13 14:25
推 Hazelburn: 還可以易科罰金喔 直接送進去三個月才有用啦189F 10/13 14:26
推 shou50: 嗆這個真的很誇張190F 10/13 14:27
→ louisxxiii: 爽 講話是要負責任的啊 這已經是人家一輩子的傷痛,還這樣嘴,正義啦195F 10/13 14:28
推 rusticolus: 不能易科罰金才有效,不然花錢消災就沒事了198F 10/13 14:29
→ zoin: 沒和解 不過這判三個月其實算重了... 可能開庭還在狡辯吧?205F 10/13 14:32
→ waynedd: 廢死又不是指殺人無罪208F 10/13 14:34
推 tatata: 政治立場不同就嘴到完全沒人性214F 10/13 14:37
推 neoa01: 恐嚇他人就是不對,但小燈泡的頭真的飛的不值,都變小綠221F 10/13 14:40
推 wtfconk: 爽啦…可惜得易科罰金…225F 10/13 14:41
→ wate5566: 韓粉被判罰錢才想到要道歉?230F 10/13 14:43
推 houjay: 可以付三萬就一天都不用關了?231F 10/13 14:43
推 Noxus: 嘴賤死好233F 10/13 14:44
噓 Cottonz: 活該...幾歲了239F 10/13 14:45
推 overall: 屎不能亂吃,話不能亂講,,就算是韓粉也一樣244F 10/13 14:46
推 ae321238: 話不能亂說,在哪邊都一樣厚246F 10/13 14:47
推 TOEY: 大腦和良知應該慢慢長回來了吧,希望囉247F 10/13 14:47
推 JER2725: 九萬貢獻給國家,還浪費不少司法資源248F 10/13 14:47
推 Inred004: 話不能亂講阿,長這麼大怎麼都不長點知識阿249F 10/13 14:47
→ a840901: 之前罵去死的韓粉沒事,這個卻有事?251F 10/13 14:48
→ apple00: 很難想像這是生過小孩的人會講的話253F 10/13 14:48
推 cul287: 柯韓粉的下場就是如此260F 10/13 14:49
→ xo1100: 韓粉正常發揮272F 10/13 14:54
→ lpb: 這種真的活該,都吃到這個歲數了,什麼話能講不能講不知道嗎?下西下景!273F 10/13 14:55
→ YAUN: 智障韓粉的下場275F 10/13 14:55
推 yupei: 活該276F 10/13 14:55
推 bybe: 爽快韓粉下去277F 10/13 14:55
噓 feiief: 嗆這內容的真的有夠低能 廢物一個278F 10/13 14:56
→ yupei: 長年齡不長腦袋的就是這種下場279F 10/13 14:56
推 Mues: 活到老學到老280F 10/13 14:57
推 LoseToWin: 幹真的好爽,嘴再秋現在當龜孫子啊282F 10/13 14:57
推 aglet: 老人還這麼嘴283F 10/13 14:57
噓 rmoira: 北七下流老人 再嘴秋啊286F 10/13 14:58
推 bettybuy: 原來是老人還是女的,怎麼能說出這種話啊290F 10/13 14:59
推 diiky: 哈哈哈哈292F 10/13 15:00
推 paint: 韓粉正常發揮296F 10/13 15:00
推 HNO3: 菸韓粉299F 10/13 15:01
推 mayii1020: 講一講被關 真的砍人的無罪釋放 到底什麼司法?300F 10/13 15:02
→ mayii1020: 嘴賤亂講話被罰活該 手賤亂砍人的沒事 司法就是笑話302F 10/13 15:03
推 seal0903: 我都不知道還有兩個,韓粉很會身家調查齁304F 10/13 15:04
推 potatobb: 老實說這種恐怖的仇恨言論9萬還嫌少。306F 10/13 15:04
推 liao511720: 自己管不了嘴巴就讓矯正署幫你管吧!ㄏㄏㄏ308F 10/13 15:05
推 anaydh: 被政治洗腦的人 哈哈哈309F 10/13 15:05
推 AZ09: 柯韓粉-1312F 10/13 15:06
推 linto: 沒錢喔 那就去蹲啊313F 10/13 15:07
推 js52666: 沒意外是552之一314F 10/13 15:08
推 dnserphim: 這個還可以繳罰金? 直接進去比較實在啦317F 10/13 15:10
推 ikeep: 真的很過分318F 10/13 15:10
推 Luwan: 哈320F 10/13 15:11
→ tony011: 9萬、韓粉日常支出...322F 10/13 15:12
推 sunlinsg: 反正也沒薪水,不如進去蹲3個月,幫丈夫省點錢323F 10/13 15:12
→ YAUN: 不爽蔡當選的一看就柯韓粉,扯綠色的是判斷力低下出來丟臉325F 10/13 15:12
推 kslxd: 韓糞不意外326F 10/13 15:13
推 tzback: 一字八千金 韓粉吉祥哪331F 10/13 15:15
推 PCC2003: 韓粉貢獻國庫9萬333F 10/13 15:15
→ imrt: 國庫表示336F 10/13 15:15
推 F299: 爽338F 10/13 15:16
噓 pisser: 比殺人還嚴重耶QQ340F 10/13 15:17
推 CoverMind: 爽 這種言論該有底線 此風不可長341F 10/13 15:17
推 Tr3vyy: 終於有正常法官了344F 10/13 15:19
推 bizer: 怎麼有八卦鄉民感347F 10/13 15:19
→ Anikk: 真傻 也不看看人家是政治人物....348F 10/13 15:20
推 beoneg: 媽的才罰9萬喔?349F 10/13 15:20
推 a396216: 「三個月得易科罰金」 有判等於沒判350F 10/13 15:20
推 tatair: 推,在傷口上撒鹽還想輕易獲得原諒?喪子之痛是可以拿來亂講話的嗎?358F 10/13 15:24
推 f2460f: 說這種話真的太沒口德361F 10/13 15:25
→ tatair: 三個月得易科罰金也好,讓他知道自由的底線在哪,不是成天在喊臺灣就是太自由了嗎?363F 10/13 15:25
推 phix: 沒同理心365F 10/13 15:26
噓 rufus7: 才9萬 真廉價....372F 10/13 15:28
推 karmel: 活該,講話很邱上法院就哭哭375F 10/13 15:29
推 Misako: 9萬,爽 ~376F 10/13 15:30
推 coaka: 9萬這樣算是蠻合理的378F 10/13 15:31
推 cychung: 活該啦 可憐仔 再嘴砲啊 去蹲吧妳 舒服379F 10/13 15:32
→ ziso: 賠9萬而已..最好沒用386F 10/13 15:34
推 GodEgg: 伸張正義389F 10/13 15:35
→ Tawara: 一天一千 便宜啦391F 10/13 15:35
推 d1216d: 她也許可以從這篇推文找人告,平反一下罰金397F 10/13 15:38
推 muta: 依靠丈夫退休金當作生活費...400F 10/13 15:39
推 lunasiao: 講這種垃圾話本來就要有被罰的準備-.-404F 10/13 15:43
→ dobe: 活該408F 10/13 15:45
推 ups: 系鶴411F 10/13 15:47
推 nity: 讚 讓她留下前科412F 10/13 15:47
推 higashi: 才9萬,退休金搞不好一個月就不只了418F 10/13 15:49
推 cimo764: 跟某臭嘴一樣哈哈 喜韓兒低能423F 10/13 15:53
推 kime5412: 罰金大約9w 算是便宜了425F 10/13 15:54
推 tea8888: 發大財?只有詐騙集團的人會發大財,其他的人破財427F 10/13 15:56
噓 a810086: 三個月?恐嚇只要罰九萬?428F 10/13 15:59
推 turtledove: 讚啦 但是應該不可以易科罰金
直接去關才知道痛429F 10/13 15:59
推 grayplace: 才九萬,可以再重一點,之後才不敢亂講話432F 10/13 16:01
推 chaahk2012: 這種就是不能放過
估計要是沒告就繼續嘴砲438F 10/13 16:03
推 nastie: 判得好 就是判太慢了些440F 10/13 16:04
推 whhw: uccu442F 10/13 16:04
推 lairx: 活該444F 10/13 16:07
噓 imjksay: 爽,白目被判剛剛好,呵呵446F 10/13 16:08
推 SupCat: 韓粉-1447F 10/13 16:08
推 wenxi: 沒錢就去坐牢吧449F 10/13 16:10
噓 fcz973: “還有兩個可以砍”能解釋成我要去砍那兩個而成立恐慌嗎450F 10/13 16:10
噓 haleyye: 用點腦 這世界可以更好453F 10/13 16:12
推 gbex2: 幾歲人了 再亂說話啊456F 10/13 16:14
推 honeycandy: 沒那個意思,但想讓人陷入恐懼中,真的為人父母怎麼忍心459F 10/13 16:15
噓 rabbit80891: 恐嚇兩個小孩 才判3個月!? 幹妳老木哩幹 恐龍法官461F 10/13 16:15
推 DemonElf: 真的該判刑以示警惕,不然好像亂說話都不用負責任似的462F 10/13 16:16
推 d22426539: 死一個國小女兒 換一個立委 超賺465F 10/13 16:16
推 Mryuan: 台北人素質長期低落468F 10/13 16:23
推 a1len: 某樓危險發言469F 10/13 16:23
推 hat13201: 嘴邱可以私底下不用說出來秀下限470F 10/13 16:24
推 dannyer: 會不會罰的比兇手還重471F 10/13 16:26
推 avans: 韓粉472F 10/13 16:27
→ rockday: 活該 幾歲人了還沒法律知識477F 10/13 16:29
推 wayaba: 台灣人心裡非常邪惡陰暗系列+1479F 10/13 16:30
推 xisee: 幾歲了 講話不經大腦480F 10/13 16:30
推 GGdong: 韓粉水準482F 10/13 16:31
推 chysh: 北七菸、韓粉,活該484F 10/13 16:32
推 macotalk: 嘴賤會感染,尤其是小孩…要不得485F 10/13 16:32
→ lbowlbow: 被告之後才裝可憐沒用了啦486F 10/13 16:32
推 asidy: 嘻嘻,價值對了488F 10/13 16:34
噓 abow0704: 這種千萬不要和解!太可惡!煽動仇恨與可怕的邪惡言論489F 10/13 16:35
噓 Garbolin: 到底有多沒人性才會講這種話啊?494F 10/13 16:39
→ bseiqwkbk: 妳已經用嘴巴傷害人了呀,沒害人嗎498F 10/13 16:40
推 ya123yo: 活該 嘴不是很秋501F 10/13 16:41
→ QB6996: 剛學會上網的老屁孩504F 10/13 16:43
噓 yi0513: 政治迫害505F 10/13 16:43
推 aaagang: 遇到一些白痴 = =506F 10/13 16:44
噓 icui4cu: 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尤其是民進黨執政的時候!508F 10/13 16:45
推 sai2100sai: 都幾歲了,什麼話能說什麼話不能說不會分喔,活該516F 10/13 16:48
推 kramer: 逞一時口舌之快 9萬 算也是給社會一個警惕了吧518F 10/13 16:49
推 kosuzu: 自己的小孩也被砍砍看啊……519F 10/13 16:49
推 grandwar: 就跟看了八卦版仇女、仇洋男文然後真的在現實生活亂嗆的拜遲一樣哈哈520F 10/13 16:51
推 leawweikeng: 活該啊 連我這路人看到這樣說都覺得她會真的去砍人家女兒522F 10/13 16:52
噓 btofnc: 果然廢死的一扯到自己家人就換立場了527F 10/13 16:54
推 dx4368: 韓粉 哈哈哈 韓粉528F 10/13 16:55
推 onezero10: 不得易科罰金比較好 關一關才知道有些話不該亂說529F 10/13 16:57
推 dolp: UCCU531F 10/13 16:58
推 zerok: 那位阿姨本身的fb很精彩 都用髒話罵人532F 10/13 16:59
噓 longsre: 講這種垃圾話還說沒有傷害人的意圖534F 10/13 17:00
→ applewarm: 這樣恐嚇人家,上了法庭,就裝可憐,裝無辜540F 10/13 17:04
→ w29697146: 我好奇她到底什麼立場變了 聰明如你能解釋一下嗎?544F 10/13 17:06
推 yan1979: 拿別人小孩開玩笑真的很低級546F 10/13 17:06
噓 lostmysmile: 沒有想傷害人?當你說出這種惡毒的話的瞬間就是在傷害人了550F 10/13 17:10
噓 andrew5106: 奇怪了,阿之前那個韓粉為什麼告不成,還說是公眾人物應接受評論?552F 10/13 17:10
推 bizer: 八卦政黑嘴臭既視感556F 10/13 17:11
噓 Data000: 活該,再亂講話啊557F 10/13 17:12
→ ll1117: 我怎麼看成不自量力小燈泡媽....559F 10/13 17:18
推 q1122: 憨粉正常發揮561F 10/13 17:18
推 Zein: UCCU 罰太少562F 10/13 17:19
→ NomeL: 如果是一般民眾被這樣罵就無罪了:)564F 10/13 17:19
推 akb0049: 推文還有垃圾連這種事都能護航566F 10/13 17:20
推 cp394: 喜韓兒素質就是這麼可悲567F 10/13 17:21
噓 damao: 活該夕鶴568F 10/13 17:21
推 cchua: 爽 再亂講話阿570F 10/13 17:22
推 dieselptt: 太便宜了 這種言論太偏激 關太少了574F 10/13 17:25
推 bettybuy: 因為是恐嚇,恐嚇你還可受公評?腦子?575F 10/13 17:25
推 klwdgh58as: 家人也是在臉書上被類似的留言恐嚇 警察卻說假帳號找不到人576F 10/13 17:25
→ klwdgh58as: 這件不清楚 但其他政治人物被假帳號恐嚇或謾罵怎麼都579F 10/13 17:26
推 legendrl: 不愧是女韓粉,這種話妳也說的出口?595F 10/13 17:45
推 Munro: 爽 4%老母掰掰596F 10/13 17:45
推 iamgp: 這種人放出來是真的會砍呀...597F 10/13 17:45
推 Hirano: 都沒人發現整篇新聞小燈泡媽的名字都是錯的嗎601F 10/13 17:48
推 rapnose: 愛嗆嘛。再恐嚇別人啊。607F 10/13 18:00
推 QhenQi: 易科罰金 有跟沒有一樣610F 10/13 18:04
推 akillu: 不知道各位如何 不過有人敢對我說這種話我一定把牠剁了611F 10/13 18:04
噓 Imagine15: https://i.imgur.com/yRvS2KE.jpg
https://i.imgur.com/h3XGjgN.jpg
https://i.imgur.com/9v9cPVI.jpg615F 10/13 18:12
推 MK47: 人渣618F 10/13 18:12
→ Imagine15: https://i.imgur.com/mhP9Vvy.jpg
韓粉可憐哪~619F 10/13 18:13
推 Joba07: 療癒 夕鶴622F 10/13 18:14
→ f731227: 好弱喔,以為會堅持到底不道歉624F 10/13 18:18
推 kimky: 判太輕了吧 萬一是真的怎麼辦629F 10/13 18:27
→ rebai: 先生退休金領很多沒在怕634F 10/13 18:29
推 visviva: 學會為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喲^ ^給下一代好的榜樣635F 10/13 18:29
推 meloxxl: 哈哈哈哈哈 再嘴阿637F 10/13 18:32
推 josLynYa: 可憐哪!沒錢還這麼愛嘴,再嘴秋R640F 10/13 18:38
→ ryutw: 台灣人 意外嗎641F 10/13 18:40
推 Samiou: 哈哈,可撥憨粉643F 10/13 18:42
推 alsou: 舒服646F 10/13 18:45
推 kendiv: 9萬 抓去關吧XD650F 10/13 18:49
推 gwofeng: 三個月才九萬,恐嚇罪判這樣太輕654F 10/13 18:52
推 clare: 支那滯台婦人656F 10/13 18:53
推 a4871783: 一千而已。講個三十句讓對方憂鬱症整個很超值657F 10/13 18:54
推 leterg: 判的好,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玩的660F 10/13 18:59
推 P5566: 才三個月?662F 10/13 19:02
→ DRAWER: 遮什麼 應該肉搜的664F 10/13 19:03
推 boyawake: 媽的,什麼玩笑不開,開這種,幹你娘判這樣太輕了吧672F 10/13 19:18
推 ivyhoney: 小孩是無辜的 為什麼要一直消費孩子673F 10/13 19:19
推 franchy: 沒事真的不要嘴賤678F 10/13 19:21
推 JamesChan51: 韓粉哭哭就是爽,一堆人以為亂講話都沒事,被起訴活681F 10/13 19:25
推 ff26412: 才罰一非凡還好啦684F 10/13 19:32
推 huatou: 活該 都幾歲人了 管不住嘴巴685F 10/13 19:33
推 limp: 會留這種言論的心態到底是多扭曲= =686F 10/13 19:37
推 chuntin36: 有前科的韓粉 希望她可以長記性 哈哈687F 10/13 19:38
→ SY082022: 關三年比較恰當,真的砍了怎麼辦688F 10/13 19:39
推 ssunnys: 這種垃圾話也敢說 ....太沒品700F 10/13 20:03
推 omik1222: 才九萬買個教訓,很划算吧?707F 10/13 20:26
推 twpisces: 幹 人家都死一個小孩了 你還嘴這個到底有沒有人性阿710F 10/13 20:42
推 dbory: 活該712F 10/13 20:48
推 skuderic: 笑死 這種水準 嘔嘔嘔嘔717F 10/13 21:09
推 syuanling: 本來就不該亂講話 尤其嗆這個很不應該722F 10/13 21:51
推 nonso: 公訴罪欸 還沒那個意思 不然是哪個意思724F 10/13 22:01
推 irispony: 支持提告,的確言論自由不應該包含這類無理取鬧的言論727F 10/13 22:07
推 philandsam: 這種不事生產的廢物主婦還敢上網罵人啊?要不要臉啊728F 10/13 22:13
推 aadsl: 你可以批評,但扯到家人的用語一定要小心733F 10/13 23:03
推 BMHSEA: 超爽 北七仔737F 10/13 23:15
推 awaken: 上來po個道歉文讓大家笑一下啊742F 10/14 00:11
→ arue: 真的活該 言論自由不是隨便亂講話的自由743F 10/14 00:24
推 a3eimyy: 講這種缺德話不怕報應在自己跟家人身上748F 10/14 01:08
推 magus: 九萬買個教訓753F 10/14 01:41
推 revon: 給錢36000,或被關3個月758F 10/14 07:29
推 LCWA103A: 台女對決
有人薪水9萬 你是被罰9萬761F 10/1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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