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erome18 (鬼島觀察家)標題 [新聞] 賓士開車門害23歲女騎士遭公車輾斃 喊窮時間 Sat Mar 20 10:34:29 2021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318005883-260402?chdtv
中時張達智
賓士開車門害23歲女騎士遭公車輾斃 喊窮貴婦下場出爐
去年7月北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王姓女子開著賓士轎車路邊違停,且開車門時未注意後
方車輛,導致23歲吳姓女機車騎士撞上車門,倒地後慘遭公車輾斃。檢方偵訊時,王女哭
窮稱公司破產沒錢賠,法院審理時,才與家屬達成分期賠償和解,北院依過失致死罪,判
王女10月,緩刑3年,可上訴。
2020年7月31日下午2時,53歲的王女將賓士車違停在台北市復興北路旁,未留意後方有無
來車就開車門,恰巧騎機車經過該處的吳女閃避不及,撞上車門,人車倒地,並被後方公
車輾過,吳女當場卡在輪下,警消搶救後送醫不治。警方對王女和公車司機秋男酒測,2
人均無喝酒,警訊後依涉嫌過失致死罪將2人送辦。
檢方調查時,開公司的王女一開始辯稱是女騎士自摔,她才開門查看,直到檢察官拿出監
視器畫面,她才承認,卻說公司破產沒錢賠償。檢方依車禍鑑定報告,認定王女須負肇事
責任,依法起訴,秋男則獲不起訴處分。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王女無預警秒開車門,導致女騎士被撞倒遭輾,是造成吳女意外身亡
的主因,但考量她在審理中認罪,且也與被害家屬達成分期賠償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刑
10月,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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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OOT: 公車司機有夠衰.......3F 03/20 10:36
→ arickal: 就說不要騎機車了,還是愛騎,被撞死輾剛好而以4F 03/20 10:36
推 SunRoy: 司機哪裡倒楣 又沒起訴 最倒楣的明明就是女騎士7F 03/20 10:37
推 MSchumi: 最近開賓士的新聞還真多.....8F 03/20 10:38
※ 編輯: Jerome18 (118.170.61.210 臺灣), 03/20/2021 10:38:52
→ ahobo: 又是女的肇事 哀9F 03/20 10:39
→ DOOT: 雖然不起訴但是還是輾死人了阿 陰影面積很大 囧囧囧10F 03/20 10:39
→ sanshin: 法官果然很會保護犯罪者11F 03/20 10:39
→ MK250: ......12F 03/20 10:40
推 ifyoutry: 說司機衰也是衰啊,他也不想遇到這種事.14F 03/20 10:41
推 mouz: 可以上國道的四輪素質就是這麼棒,重機騎士多學學啊16F 03/20 10:43
→ zong780405: 害死人 雖然和解,但判10個月? 緩刑3年?17F 03/20 10:43
→ kivan00: 就和解了啊 不然誰要和解18F 03/20 10:44
推 k47100014: 我騎車都不會騎那麼靠邊至少離路邊停車一個車門遠
那個就是太沒有危機意識剛好遇到智障19F 03/20 10:44
推 crims: 垃圾21F 03/20 10:46
推 mamamia0419: 19樓行動範圍路真大真好,我這邊車多到想離個車門距離都不行,路邊一排全都是違停23F 03/20 10:47
推 neoa01: 緩刑,呵呵 小英司改真棒,有錢人犯罪就是能享優待,和解就有機會輕判或緩刑
另外先猜醫師兒賓士酒駕那件,有錢人給錢和解,少年輕判或緩刑。26F 03/20 10:48
噓 Risedo: 沒什麼下場30F 03/20 10:50
→ liquidbox: 在台灣上路就是要兇,別怕撞死人,路權多保障多多32F 03/20 10:51
→ kauosong: 賠再多也挽回不了逝去的生命33F 03/20 10:51
→ sushi11: 才10 月一人消失這比例36F 03/20 10:53
→ fonzae: 傻子才用分期賠償,這種很大概率就是利用時間脫產賴皮38F 03/20 10:56
推 Sanger: 判這麽輕,開車門的都是人渣40F 03/20 10:57
噓 renmin: 一開始是不認罪的吧,直到拿出影片才認,才判10個月...41F 03/20 10:58
→ coffee112: 判刑10月 然後可緩刑.....這樣跟沒責任有啥差別嗎?43F 03/20 10:59
推 Tendo: 公車司機看到路邊違停又有騎士其實就該超前部屬自覺放慢了45F 03/20 10:59
推 oh753951: 媽的 路邊真的一堆違停又開車門的不看的 騎車真的沒事不要騎在右側47F 03/20 11:01
噓 WTF1111: 過失啦,哪次不是過失50F 03/20 11:03
推 xhung: 幹 還緩刑 希望這女在路上遇到遇到法官家人53F 03/20 11:08
推 kilof: 還可以和解 也不是沒錢嘛54F 03/20 11:09
推 pokyhoyo: 都在少子化了 老三寶還在拼命撲殺年輕人55F 03/20 11:10
推 mikayu: 有錢人的法律都比較好56F 03/20 11:12
→ sincere77: 騎經過路邊車輛尤其是違停我都當作隨時會有白痴開門59F 03/20 11:14
推 DOOT: 都得留門的距離,這個停車反手開門不知道要教幾十年才會...60F 03/20 11:16
推 k47100014: 教不來啦,每年都有新的三寶考到駕照61F 03/20 11:17
推 akway: 判這麼輕 應該有拿不少錢和解64F 03/20 11:19
→ fanchi703: 分期賠償,受害者家屬慘了,後面只要脫產就可以脫身了71F 03/20 11:22
推 fly3434: 然後政府繼續縱容違停72F 03/20 11:22
推 WTF1111: 緩刑連10個月都不用執行,宣判直接豬腳麵線74F 03/20 11:23
推 rock0077: 原來弄死人只要關10個月,台灣法官好棒棒75F 03/20 11:23
→ WTF1111: 你們檢舉違停是相當地下市長捏
再說一次,緩刑緩刑緩刑,一天都不用關!!!77F 03/20 11:23
推 jasonpig: 騎車請騎路中間,機車本來就是汽車,這種路邊開車門太多了80F 03/20 11:29
推 dertyness: 要求機車擠外線道 又放任路邊違停 遇到違停仔不注意 就殺人了 錯誤政策加上低水準駕駛 每個月總有騎士因此死傷 可能機車族死不完吧 沒人想改也不在意82F 03/20 11:29
→ joinptt: 三寶這樣才判10個月,而且顯然不會誠實賠錢86F 03/20 11:33
推 zebra7: 還好我都騎禁行機車87F 03/20 11:33
噓 WTF1111: 緩刑真是個給社會大眾交代的好東西89F 03/20 11:35
噓 Qkirito: 所以一條命 只值10個月? 我國共產化?90F 03/20 11:36
→ WTF1111: 不 用 十 個 月 ! !91F 03/20 11:38
→ WTF1111: 給緩刑一點尊重好嗎? 人家早就吃豬腳麵線了,韭菜還以為要十個月93F 03/20 11:39
噓 window77: 新聞一定寫錯了 絕對不可能是台北 應該是高雄啦95F 03/20 11:39
推 st86188go: 笑死 臺灣司法 先違規害死人 再法庭撒謊 判這樣96F 03/20 11:39
噓 LeehomLee: 立委真是廢 這種應該判死刑的為啥不修法97F 03/20 11:40
→ WilsonGT: 10個月?干脆罰去夏令營算了98F 03/20 11:40
噓 hatsuha: 一開始還說謊 居然可以緩刑 有錢真好103F 03/20 11:45
→ lolic: 還能緩刑105F 03/20 11:47
推 coffee112: 緩刑是連關都不用關吧 她不是還說公司破產想逃?人命也越來越不值錢了 唉...106F 03/20 11:48
推 sorrywow: 判王女10月,緩刑3年 讚讚讚109F 03/20 11:50
推 geeg: 裝窮的太多了,不和解法官判刑不給緩刑,怕關的都會和解啦110F 03/20 11:50
推 imdean: 人命真的很便宜111F 03/20 11:50
推 HSNUBJ: 法官根本台灣亂源啊,司法改革改到哪了115F 03/20 11:55
噓 bfacsls: 以後殺手訓練學校要加入突然開車門這項課程了,能用這招絕對不要用暖兵器118F 03/20 12:03
噓 zxcc79: "和解" 又一堆法盲 可是過失致死真的請到爆,有錢免關,一條人命,呵呵...120F 03/20 12:04
推 croweva: 垃圾三寶自己7414122F 03/20 12:04
推 sdyy: 隨機殺人還能緩刑123F 03/20 12:04
推 h040683: 幹你的 害死人10個月還緩刑 人命真不值錢124F 03/20 12:05
噓 f73718: 緩刑 幹125F 03/20 12:07
推 enock11: 人真賤 賴皮無敵126F 03/20 12:07
推 friberg: 說謊不是應該加重刑期嗎127F 03/20 12:07
推 KennethC: 10個月+緩刑很合理 難道你法盲??128F 03/20 12:08
推 fit8590: 有錢開公司 開賓士 說沒錢賠 XD130F 03/20 12:10
推 Sylph: 過失致死罪判刑10月,緩刑3年133F 03/20 12:12
推 klimpan: 判超輕的 窮人命不值錢 有錢人騙很大135F 03/20 12:13
噓 goodtaste: 他媽的最該用鞭刑的除了酒駕就是這種開門的根本謀殺137F 03/20 12:15
推 romber: ……呵呵,緩刑…不就等於不用受刑?一條人命真賤價啊,138F 03/20 12:20
→ romber: 好棒的司法改革140F 03/20 12:20
噓 A320: 撞死人緩刑三年XDDDDDDDDD144F 03/20 12:23
→ HBK21: 賓士,女性,大車......
感覺出人命的都那幾個關鍵字欸145F 03/20 12:23
推 deray: 緩刑3年 超爽der 殺人無罪148F 03/20 12:25
→ zoin: 緩刑三年內沒履行和解事宜 撤緩 林杯遇到不賠錢上訴被洗臉的判了也沒用 人肉鹹鹹一句脫產領現金要你吞 Q_Q149F 03/20 12:30
推 sid300: 愛騎摩托車的就盡量騎 方便省錢比命重要151F 03/20 12:32
噓 bbc0217: 十個月 感恩民進黨執政153F 03/20 12:34
推 romeie06: 可以國賠吧 台北警方辦事不力155F 03/20 12:37
推 johnli: 下場就是 不開白不開 反正沒事156F 03/20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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