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itizen1985 (citizen1985)標題 [爆卦] 洪案二審法庭觀察(二) from 公民1985時間 Mon Jun 16 23:08:08 2014
今天(6/16)是洪仲丘案二審的第二次程序庭
公民1985行動聯盟這次同樣地派戰地記者到法庭旁聽並製作旁聽筆記
首先是本日相關的FB訊息與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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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告願測謊 洪仲丘家人民事求償2382萬 - 新頭殼 newtalk
高等法院今(16)日再度審理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一案,被告范佐憲等4人同意測謊,洪家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18名被告求償2382萬餘元,法官已當庭受理。洪仲丘母親胡素貞說,這個月底就是洪仲丘逝世周年,屆時會請道教法師做法事,她「一輩子都會想兒子!」
陸軍下士洪仲丘一案進入二審,高等法院於上個月26日首度開庭後,於今天早上9點30分再度召開準備庭;檢方除了請求法官函詢三軍總醫院,釐清洪仲丘中暑過程及死因,另聲請法官針對范佐憲、徐信正等4名被控虐死洪仲丘的連隊幹部進行測謊,被告4人均表示同意,但針對測謊的題目,雙方仍未達成共識。
而就在近下午1點庭訊結束前,洪家人突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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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進度:高等法院二審中
前情提要: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01115345.A.B37.html
上次開庭重點:
雙方對上訴的意見陳述
法官:有無任何被告要認罪?
被告:(一片靜默)
被告方主要抗辯理由:
不知道法規
對於仲丘死亡結果沒有故意或沒有預見
已盡自己本分或能力範圍
一切依上級指示辦理
檢察官及告訴人(洪家家屬及律師團):
從私行拘禁(關禁閉)=>過度操練=>熱中暑,是同一犯罪的連續行為,不能切割
被告不應什麼都推說不知道法規
希望法院判決給軍中一個明確訊息:不當玩兵虐兵是應該被阻止和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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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開庭重點:
雙方提出聲請調查證據
第一回合:檢察官及洪家律師團
一、檢方攻擊:
提出三個聲請調查證據
1.
請求函詢三軍總醫院:鑑定本案與熱中暑的醫學解釋
目的:確認仲丘的死因與熱中暑的關係
2.
請求對四名被告測謊(范佐憲、徐信正、劉延俊、陳以仁)。
測謊題目為:(1)四人是否有犯意聯絡,先有關禁閉的決定,才召開人評會。
(2)對仲丘關禁閉的決定,是否能預測對仲丘有凌虐身體的行為。
目的:確認被告有主觀犯意,且有犯意聯絡
佐證:范佐憲曾向269旅幹部表示:把仲丘關禁閉後,要好好「照顧」他。
結果:
四名被告均同意接受測謊
3.
請求函詢三個醫學會、體能訓練學校:
鑑定整個因果關係流程,證明訓練量對仲丘身體造成不可回復之風險。
戰地記者OS:
仲丘死因與關禁閉和操練的因果關係,
被告對整個事件有無預見和犯意聯絡,是最大關鍵!
--
二、被告方回擊:
1.法醫石台平有作出鑑定報告,也有在一審到法庭接受交互詰問。
看不出有什麼理由應該去聲請其他鑑定來推翻石台平的報告。
2.三軍總醫院
未必是有權作出「熱中暑」醫學解釋的主管機關。
3.
測謊題目有問題。
應先確認范到底有沒有說過那句話,以及徐對范說過那句話是否知情或縱容,
再設計題目進行測謊。
4.函詢三軍總醫院要求進行醫學解釋,
與個案具體狀況無關。
應以當時監視器影片來檢驗仲丘身體狀況,而這部分已有法醫石台平的報告。
戰地記者OS:
被告方覆蓋一張「石台平」卡,結束這個回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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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方與洪家律師團的「輪擺式攻擊」:
1.一審就有提出要函詢三軍總醫院,當時法院也同意,
但卻只有「
電話記錄」的調查。
2.法醫石台平的報告認為「體溫升高、意識混亂」是中暑因果關係的開始。
但就像出麻疹,從病毒細菌進入體內的時間就是因果關係的開始,
而非看到症狀出現才是開始的起點。
一審法院引用法醫石台平的報告,認為7/3中午仲丘時沒有症狀,
無視之前所有操練行為的疲勞累積,就截斷之前的因果關係,這是不對的。
3.法醫石台平的報告認為熱中暑原因是
「overexercise」(過度操練),
但卻無視之前所有操練行為的疲勞累積。
但7/3下午,並無操練,可見法醫石台平的報告自我矛盾。
戰地記者OS:
連續攻擊,石台平被打臉到紅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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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合:被告方
一、徐信正的律師:
請求函調國防部資通安全規定。
1.目的:證明國防部資通安全規定不明確,
造成被告誤以為義務役士官是可以被關禁閉的。
戰地記者OS:被告表示,都是they的錯。
2.檢察官打臉第一發:
關鍵在於「程序違法在先」。
洪案的問題在於對仲丘關禁閉的處分沒有依照正當法律程序進行,
與他的義務役士官身分能不能被關禁閉無關。
3.法官也忍不住打臉:
關禁閉是一種剝奪人身權利的處分,
按照憲法第八條明定,最起碼也應該要有「法律保留原則」。
被告律師列出的
國防部資通安全規定,根本不是法律。
戰地記者註解:
「法律保留原則」,是指行政機關的命令必須有法律授權,也不能違背法律的規定。
更白話就是,法律沒說你可以關人,國防部你就不能只用自己訂的命令去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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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陳毅勳的律師:
1.請求調查7/3早上7:35~7:44這十分鐘的影片。
2.目的:這十分鐘過程,仲丘有休息2分鐘,證明不符合凌虐。
小編OS: 有休息就不算凌虐嗎?!
三、李念祖的律師:
1.請求調查國防部提出,李念祖是否有受過「禁閉室」的專業教育訓練。
2.目的:李念祖是
臨時被指派到禁閉室
支援,
並沒有受過專業訓練,所以不熟禁閉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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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場
結果:關於聲請調查證據和理由,雙方互提書狀表示意見
下次開庭時間:
8/4(一)早上9:30,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二樓
還記得8/3的晚上,
我們曾一起在凱道前面怒吼,討公道要真相,
那銀白十字光芒仍然耀眼。
還記得
去年8/4就是仲丘的告別式,多少朋友哀悼致意。
然後就這樣過去了一年,正義和真相仍然在黑幕之中。
當法官宣布下次開庭時間時,
戰地記者想到這個時間的巧合,也不禁感到震撼和感傷。
追求真相,公民不會遺忘。
追求正義,公民絕不冷漠。
citizen1985---one for all, all for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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