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Issue作者 sarada (Tin man with a heart)標題 [情報] 獨媒協會對428忠孝西路天橋事件之聲明時間 Thu May 1 09:58:10 2014
http://www.indiemedia.tw/posts/1882
2014 年 05 月 01 日
因林義雄先生之禁食反核義行,舉國的反核群眾大舉集結,更於四月二十七日,反核群眾
在忠孝西路沿線集體靜坐,表達聲援林義雄先生的停建核四、落實民主的訴求。各媒體記
者、獨立記者乃至於公民記者,先後趕赴現場採訪此一舉國矚目事件,向關心此事之全國
傳達第一手的即時資訊,以實現人民「知的權利」。這是新聞自由與採訪權的保障的目的
,也是每位記者的神聖使命。
在臺北市長宣示「還路於民」的四月二十八日清晨,部分記者為避免妨害警方執行公務,
於忠孝西路之天橋架設攝影器材,並藉以取得高處視角之採訪畫面。詎料警方竟無任何法
源依據之情形下,以十餘名身著全套鎮暴裝之員警,有組織地自忠孝西路之天橋北側,一
路成橫列,以肉身向前強推之強制方式,施強暴於在場記者,迫使在場記者被推向天橋南
側並一路被逼下橋面,期間更以手電筒強光照射現場攝影鏡頭,避免被記者將其惡行拍下
。
實則,僅是為疏散交通,人行道、乃至於天橋,均非當日現場執行驅趕職務之必要範圍,
自然也無認何法律之明確依據,可以排除在天橋上之記者行使憲法所保障之新聞自由與採
訪權,員警如此行徑,毫無合法空間可言。此種公務人員知法犯法、妨礙新聞記者行使其
採訪權利之行為,已構成刑事犯罪,本會必戮力協助相關受害記者提出控訴,尤其對此種
顯有組織、計畫之行動,現場行動指揮官絕對要負最大之責任,我們也絕對不姑息。
記者是全國公民的眼睛,當公民不再緊盯政府的作為時,國家就會化身為暴虐的利維坦,
從324行政院現場,到428忠孝西路的天橋,一旦新聞記者退場,接踵而來的就是血淋淋的
國家暴力。我們為記者的新聞自由,捍衛到底,這是我們身為記者,身為公民之眼的尊嚴
與使命所在,絕不容絲毫退讓!
獨立媒體工作者協會10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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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inhun:推 但有一群人可以無視政府的爆力21F 05/01 10:31
推 cute6428:政府已帶頭無視國家任何法律!!22F 05/01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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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fndgtuti:市府表示:天橋也有用路權,逗留就該驅離26F 05/0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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