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exonly (QQQ)標題 Re: [新聞] 王張會暴力 民主陣線入住飯店遭情治人員時間 Wed Jun 25 10:29:35 2014
看了一下政黑
他們很篤定說警察合法 民主陣線的人違法
→ gerund:這些人應該有違法的事實在先,警方才有破門闖入的根據吧?06/25 10:23
→ hbk20491:誰說沒違法的 他們準備要鬧場就已經違法了 足06/25 10:22
到底是違反了哪一條阿???
有人可以貼法條嗎???
有人說是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六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警察要求開門查身分應該算是合法
但是這也只能查證身分 不能要求他們離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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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王張會暴力 民主陣線入住飯店遭情治人員
06-25 10:29 sexonly.
※ 編輯: sexonly (1.165.201.137), 06/25/2014 10:30:26
→ VVizZ:就說不是法律問題了 學運搞到現在還不懂嘛1F 06/25 10:30
→ Atwo:要求離開了 你要怎麼樣嗎?2F 06/25 10:30
推 iverlung:有想法就是違法 這就是意念的最高境界5F 06/25 10:30
推 Phiss:沒黨證算違法...6F 06/25 10:30
→ VVizZ:警察受命就是要達成一個事實狀態 要法律究責那是之後的事10F 06/25 10:30
鬧場又還沒有發生 政府現在有預測系統喔
※ 編輯: sexonly (1.165.201.137), 06/25/2014 10:31:41
→ chucklee:警察永遠只會說法條 但是提不出事實14F 06/25 10:31
→ VVizZ:他們只要保證天朝來巡舒舒服服就可以16F 06/25 10:31
推 jyekid:2008唱片行事件估狗一下 後來那幾個警察有沒事自己看17F 06/25 10:31
→ Atwo:很愛提法律 去跟警察報案啊 去地檢署按鈴啊 去找律師啊18F 06/25 10:31
推 lianhua:你怎麼還存在著跟政黑蛆講法律的希望?21F 06/25 10:32
推 as411312:就鍵盤檢察官阿 有沒有違法他們說了算~ 聽聽就好22F 06/25 10:32
噓 yoyodiy:說不訂情治單位手上就是有搜索票 而且很大的可能就是有24F 06/25 10:32
推 Ives20130:屎蛆想法不就是跟馬狗做事反著做的就是違法嗎25F 06/25 10:32
→ yoyodiy:在這邊猜也沒用 看後續啦27F 06/25 10:32
查身分是不難啦 警方偶爾也會跑去汽車旅館查身分 但是把人驅離就太扯了
庭長都可以被撂倒了 弄幾張搜索票應該不難
→ lianhua:方神地位都比憲法高了 法律算什麼29F 06/25 10:33
推 Xavier114:就說是賤奴了...怎麼樣都會找到護主的理由阿30F 06/25 10:33
→ yoyodiy:檢調是藍的 是沒聽過嗎? 搜索票有很難拿到? 看顏色吧32F 06/25 10:33
→ bkebke:情治單位手上有搜索票?反串也高級點34F 06/25 10:33
→ GJman:抓到一條蛆蛆36F 06/25 10:34
→ ymtseng:幹嘛看深藍死士生態保護區的廢文37F 06/25 10:34
推 a00199bcd:本條克體限於公共場所,房間內非公共場所,無本條適用40F 06/25 10:34
推 flux:689渴望的大同世界快到來了,吱吱們不要攪局好不好42F 06/25 10:34
→ Atwo:搞不清楚情勢才可怕 人家就要強行驅離了 你還在那裏提法條43F 06/25 10:34
推 amurorei:我懷疑檢察官要用甚麼理由然後法官會同意簽這種搜索票44F 06/25 10:34
給法官看這則新聞 請人看新聞不算恐嚇吧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20000920-260106
女法官張瑜鳳 庭長職遭拔除 - 中時電子報
「9月政爭」延長賽,立法院長王金平的確認中國國民黨黨籍存在之訴,一審勝訴後,國民黨不服提起上訴,高院今首度開庭審理。不過,判王金平勝訴的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瑜鳳,卻在此敏感時刻被拔除庭長職務,讓外界質疑「秋後算帳」,司法院昨日否認有政治考量。 ...
女法官張瑜鳳 庭長職遭拔除
推 gh34163:蛆黑都迫不及待著被迫害了 怎麼會懂法律呢47F 06/25 10:34
→ hagousla:最好會有搜索票啦~ 有沒有種來對賭啊~ 幹48F 06/25 10:34
→ dlevel:總召一向是熱情有餘,智慧不足啊。50F 06/25 10:34
推 cuchiqqhh:如果懂法律的話哪會覺得那些賣國賊是合理的.......52F 06/25 10:35
推 lebiged:房間算公共場所,那開房間打砲就算是公然猥褻了53F 06/25 10:35
→ ewayne:人都還沒到,是要鬧哪門子的場?55F 06/25 10:35
※ 編輯: sexonly (1.165.201.137), 06/25/2014 10:36:11
推 yoyodiy:我猜情治人員應該認為他們想住霸王房 所以預防性破門57F 06/25 10:36
→ acharles01:法律??民主??? 呵呵 台灣就是被不懂裝懂自以為的人搞爛58F 06/25 10:36
→ dlevel:政嘿不是有法律人嗎?印象中遺毒時期少數能駁倒誠品大,司60F 06/25 10:37
→ dlevel:法官的樣子(雖然他還沒跳出來評這事件啦,支持過30秒速審合法合理合程序)62F 06/25 10:38
→ bkebke:戒嚴了喔,情治特工是台灣的執法單位64F 06/25 10:39
→ bth060104:政黑說是假新聞欸..
不然就是 一定有違法在先XDD65F 06/25 10:39
推 amurorei:飯店房間不是公共場所,OK?68F 06/25 10:41
推 todd7788:正黑無限期馬政府 有問題先檢討提出問題的人69F 06/25 10:41
→ Hirano:破門救自殺這種理由都可以拿來類比了是有啥法學常識啊XD71F 06/2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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