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標題 [閒聊] 離婚不需要理由各位怎麼看~
時間 Sun May  8 16:44:59 2022


如題

英國推出無過失離婚

離婚不需要理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iivfaA8iEU

對比現行台灣的制度

離婚除了兩邊講好外

其他都是好麻煩的過程

一方不愛了為啥不能離呢?

不愛了就離難道不好嗎

愛你不需要理由~當然不愛你也是不需要理由的

各位覺得呢?

德政?

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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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34.7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TuCDQd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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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innng: 離婚不需要理由是德政1F 05/08 16:47
Agneta: 台灣也是兩邊講好就去離婚啦 除非一方不甘願啦2F 05/08 16:54
太多不甘願的了~
感情中很常見的不就是一方在問說:我到底哪裡做錯了什麼?
amaranth5566: 不需要理由那何必結婚?3F 05/08 16:56
結婚也不需要理由阿~就愛阿~
離婚也不需要理由阿~就不愛阿~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05/08/2022 16:58:13
anmimo: 婚姻板才一篇先生不願離的4F 05/08 16:59
Agneta: 只要有人不甘願 就會很難離婚
所以結婚前多想一想5F 05/08 17:01
linyap: 兩方甘願的離婚很難啊 只要有一方執著不放手就走不了了7F 05/08 17:02
k8530908: 台灣離婚幾乎都不是兩邊講好  都是一邊想走  一邊死不放 最後直接上法院8F 05/08 17:06
lululun: 當然不行 又不是分手 以後的人都不結婚 隨便交媾算了
結婚又沒意義10F 05/08 17:08
Agneta: 上次我朋友結婚一年覺得兩人個性不合想離婚 還好對方也願意 真是鬆一口氣12F 05/08 17:08
cat0429: 婚姻打官司本來就該是在解決財產分配跟小孩的監護權及探視權,其他的感情及情緒問題應當回到當事人自己協調。
結婚的意義本質上就是財產分配與繼承
不然扣掉配偶的繼承權,你要結婚嗎?他對你一輩子忠貞,只愛你一個,但你不能繼承財產。這樣不是更完美,愛超脫一切。14F 05/08 17:09
benedict76: 財產掛在某一方就喬不攏了。20F 05/08 17:16
ibaby: 很難 光有小孩監護權撫養費就吵翻天了 然後一定有人賴帳後續繼續21F 05/08 17:19
ZE553KL: 台灣的民法真的非常不合理且落後23F 05/08 17:39
newsnew: 結婚也不用理由啊 那離婚為什麼要理由24F 05/08 17:48
lululun: 那就不用結婚啊
沒保障 結婚幹嗎25F 05/08 18:08
valentian: 小孩和財產分不均啊27F 05/08 18:19
xulu0:  絕對是德政啊!28F 05/08 18:33
sdamel: 依照台灣目前雙方的需求其實同居,另外信託財產就夠了,根本不用結婚29F 05/08 19:00
lululun: 既然如此這些人就選擇不要結婚 選擇結婚的就是選責更有效責保障的
什麼都要染指 又不要負責
不結婚就好不是31F 05/08 19:05
Xan514123: 結離婚本來就應該是自由的...不然結婚就好像是感情上的自由刑35F 05/08 20:04
lululun: 要自由就不要結本來就是選項 為了自己的不負責 要去染指婚姻也是真的自私
還是不知道交往這回事
或是交往不夠你穩住一些事 所以搬婚姻留人
然後再來求無責任37F 05/08 20:06
NomeL: 因為結婚就是婚後財產共有啊== 你不爽可以不要結
結婚本來就只是一種保障不是?又不是一定要相愛才能結婚 你想要自由就不該結婚42F 05/08 20:27
zip045: 男女版不是一堆分手要理由的嗎45F 05/08 20:42
uptowngirlv: 交往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只要一個人決定!46F 05/08 20:54
blackway0226: 婚姻的界限越來越模糊47F 05/08 21:53
wanters: 那財產分配可能要有配套不然就結婚->馬上鬧離婚洗財產
感可以成為新興行業48F 05/08 21:56
s8910139: 德政50F 05/08 22:07
ll1117: 說實在的離婚真的不太需要理由比較好,不然另一方都理所當然的認為不用付出51F 05/08 22:13
aloveparu27: 真正麻煩的是婚姻制度吧 這個制度就是希望大家最好都不要離婚53F 05/08 22:15
lululun: 要講幾次 覺得離婚不需要理由 何必要結婚
不想負責 明明可以不結就是活選項
講到底為了圖什麼才需要請求婚姻 想免責一腳踢開當然也不能單方任為之55F 05/08 22:20
deeperdive: 結婚是雙方同意的契約 離婚為何不用?別自助餐59F 05/08 22:42
linlinjiang: 有人崩潰了60F 05/08 22:43
tomx: 雙方父母率先反對61F 05/08 23:19
sexylippppp: 沒理由也是會掰出來拉62F 05/09 00:11
e3633577: 契約成立要雙方合意,解除只要單方意思表示,自己想想合不合理63F 05/09 00:50
Sasa: 只是覺得這樣結一結又離一離若有小孩對小孩很不
公平65F 05/09 01:23
amida959: 東方社會別想了 結個婚就要拜對方家祖先孝順雙方父母的陋習一堆 沒保障誰要結婚 說德政的只是在幻想67F 05/09 02:36
wayne753: 照lululun說法 乾脆廢除離婚好了69F 05/09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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