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pefectionism (YuChi)標題 [討論] 關於確診自主通報,需要第三方看待。時間 Wed Jun 8 22:59:33 2022
各位您好:
首次發文,手機排版。
如造成觀看不便,請見諒謝謝您。
聲明。
⑴此分享是因為,自己與男友想法兩極、溝通數次後並無共識...
希望各位客觀分析,謝謝。
⑵由於此事可能牽扯到法律問題,僅分享過程討論,不會告知最後結論、結局。
⑶單純就事論事。
請勿投入惡意言論&人身攻擊,謝謝。
以下為求方便
將男友簡稱H
______________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六月某日
身體不舒服於上班時檢測PCR,並在十點半時接到報告「陽性」的通知。
(任職於醫院行政)
與主管確認相關後續,草草收拾準備回家閉關七天...也與H告知了此事。
因為我與H和他弟弟、妹妹一同租賃三房一廳,一回家就告知他們也準備進行消
毒、隔離。
(房間分配:我與H一間、弟弟妹妹各一間)
(H的媽媽有自己居住的地方,平常生活並不會過來,也僅來過一、兩次)
填寫自主通報時,同住家人這部分,H說他可以幫忙他們家人的部分。
等他完成後,我慣性將資料核對一遍。
發現了填寫資料多了一位「他的媽媽」。
於是開始了...
我:為什麼要填上你媽媽?
H:媽媽表示一起填寫,可以一起申請防疫險。
我:可是你媽媽並沒有居住在這裡的事實,這樣是騙保險,對疫調也是欺騙。
如果你要填寫你媽媽,我會對你和你媽媽印象、評價很差很差,爛到底那種。
H:政府疫調什麼的已經沒意義了!就剛好可以領保險,為什麼不行。
我:......。
我:如果要填寫上你媽媽的名字,請是你們的家人確診疫調時再填寫。不要拿我的名字、
不要拿我的確診來做這件事。
H:我不懂你在不高興什麼?這明明是再小不過的事情。
我們溝通到最後不了了之......
______________
以上簡述過程。
至於最後有沒有填寫上H「媽媽」的名字,就不提了。謝謝。
補充:
我沒有PTT帳號,因此借用H朋友的帳號。
(有告知H,也取得H朋友同意)
此帳號並非當事人,謝謝。
______________
發文的是我個人的感受
第一、欺騙這件事情,我無法容忍。
第二、這份疫調,「確診者」是我的名義,我需要對這份資料負責。
第三、我有不被尊重、被利用的感覺。
H的想法
第一、疫調已經沒意義了。
第二、這是領保險的錢,並不是跟政府拿錢。
第三、如果是他確診,他也會填上媽媽的名字。
以上。
謝謝耐心看完。
我要繼續隔離了......
幸運的是輕症,健康狀況都在持續的復原中,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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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53.18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eBbNsy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54700375.A.DBC.html
※ 編輯: pefectionism (101.12.53.187 臺灣), 06/08/2022 23:05:54
※ 編輯: pefectionism (101.12.53.187 臺灣), 06/08/2022 23:06:58
→ aga60128: 同意沒有意義。但這不影響另一半不尊重妳的意願及妳強烈反對後繼續不尊重妳。找到價值觀完全一樣的人很難,願意尊重妳在意的任何事(儘管別人看來的小事)最重要2F 06/08 23:15
→ jeff0811: 這件事的對錯很明顯吧,還需要要問嗎5F 06/08 23:16
推 lolybeer: 這個被抓到是詐欺吧,是觸犯刑法,然後是用妳的資料下去填的表單,妳很難撇除跟自己沒關係。一部分是建議妳為求自保,如果最後有填媽媽的話,要跟他留下是他去做這件事的紀錄(line對話等),因為出事妳應該逃不掉被告的身份啦。第二部分是這當然有操守問題。第三部分是要觸犯法律還用妳的名義,這要嘛是不知道這有觸法問題的缺乏知識,不然就是輕忽妳冒風險的這件事。
關於H的二,這不是拿政府或拿保險公司方的錢的問題,這一樣都是不該拿的錢....
還有你拿保險公司的錢應該面對訴訟的機率更高吧
妳在醫院工作,涉入保險詐騙對你的職涯也會有影響哦,我覺得如果已經填了,自保的紀錄這個是最重要的
如果之後要回饋妳絕對不要拿6F 06/08 23:18
推 pinkwl6: 不敢說結果一定就是詐保了呀~我覺得人格有問題不能當另一半耶19F 06/08 23:28
→ Vbee: 剛好認清雙方法治觀念不同21F 06/08 23:31
推 operaghost: 等你男友確診愛怎麼填怎麼填,幹嘛填在你的
叫他先不要填隔離的,等他媽確診就能領更多錢22F 06/08 23:48
推 lemonwine: 個人無法接受,不只是道德而是已經違法...也可以看出對方全家價值觀都和你不同24F 06/09 00:01
→ jeff0811: 為了區區幾萬塊要背詐欺罪的風險,別這麼傻了好不好27F 06/09 00:04
推 WarmWen: 你傻了嗎?這是刑事責任,你直接問清楚哪間保險公司,去檢舉啊!30F 06/09 00:07
→ indarkmoon: 雖然疫調已無意義,但這樣的確就是詐保~兩者無相關32F 06/09 00:08
推 kmtboxer: 純粹觀念不同,但你隔離是在一起住的地方隔離嗎?有獨立廁所嗎?如果沒有,他們還要跟確診者一起住,那另外三位好像蠻衰的,你要不要想一下其中權衡33F 06/09 00:15
推 thalamus: 保險公司很聰明 居隔地和居住地不同應該會查唷36F 06/09 00:16
推 randykaku: 什麼很小的事,這對保險公司是天大的事好嗎?天兵都以自己的角度想,被告一告反省一下好了。37F 06/09 00:17
推 almondchoco: 完全懂你的感覺,這種小事可以看得出男友是怎樣的人之前在dcard也看到一篇,明明房東跟自己不是密接者為了領保險也硬要對方填自己...這種人非常多
建議原po不要冒著自己人格跟名譽的風險去犯這個錯39F 06/09 00:20
推 jennyfish2: 我覺得L大說的很好
這種事本來就是會觸犯法律,是我我會拒絕44F 06/09 00:27
推 sweam: 詐保就是犯罪,這種男友我不會留!46F 06/09 00:28
推 weielx: 這種人真的很糟糕還不快分,根本不尊重妳呀49F 06/09 00:38
推 skdoco: 拒絕+1,無效就去檢舉他們,而且現在有打三劑疫苗都0+7了吧,根本不用隔離,也無法申請理賠50F 06/09 00:41
推 dunntw: 犯法的行爲,建議分手52F 06/09 00:41
→ skdoco: 這種趁機想撈一筆的心態真的很不可取53F 06/09 00:42
推 mapxu664: 除非他媽在你確診前有來住過一天,才會填他媽嗎,否則就是詐保55F 06/09 00:52
推 blueberrypie: 基本價值觀重要不合,分手吧
應該說,基本價值觀嚴重不合,建議分手57F 06/09 00:56
推 springwind: 其他重點留言都說很多了,我就不重複,但我想提醒原po文章裡寫的這句話「媽媽表示一起填寫,可以一起申請防疫險。」
>H媽媽說出口,所以H照做。代表H媽和H都不覺得這件事有什麼不對,也認為你的事情,他們想干預,就可以干預。如果想往長久發展,這部分請你要謹慎思考。59F 06/09 00:57
推 blueberrypie: 對錯這麼明顯的事情,沒什麼好問的,但目前你們只是男女朋友,所以想脫離就快脫離吧,免得你們一天到晚都會為了莫名其妙的鳥事吵架。65F 06/09 00:59
噓 EvaJinChanWu: 政府都沒在守法,你就也不要要求一般老百姓有守法意願了。要守你自己慢慢守,開心就好68F 06/09 01:03
噓 queenie: 純噓樓上,政府有沒有守法是一回事,有必要跟著道德觀低下?什麼邏輯70F 06/09 01:07
→ lolybeer: 如果是我一定會拒絕的,要我擔法律風險還是刑法這是沒可能的事,妳現在已經過幾天了,如果填了表單也無法修改,如果真的有做,是對方擅自用你的資料改的這件事要保存好證據,這真的很重要哦...74F 06/09 01:13
推 blueberrypie: 不從法律觀點切入,從家庭教育的觀點切入的話,你們兩家的家庭教育也是大相逕庭,往後相處也是很辛苦;而且男友可以這樣利用原po來為自己媽媽賺取保險金,很難說以後會不會占便宜或是再利用原po。
所以對這種人真的是沒什麼好說的,能離多遠就離多遠,如果最後有填載他媽媽的資料,趕快打電話去衛生局更正吧...78F 06/09 01:16
→ lolybeer: 我也覺得要最好打去更正,背這種風險不值得啦
家庭教育道德觀低落而且也沒在尊重妳,而且貪這種小錢給自己留下觸法的風險實在是又儍又壞XDD85F 06/09 01:18
推 blueberrypie: 原po最後還檢查過,真的是快點去更正,不要傻傻的吞了,真的出事這家人是不會幫你的。
而且打去更正的電話一定要錄音...,最好是不要拖。88F 06/09 01:20
噓 jameshcm: 男友是不是不知道保險公司會稽核電信足跡啊,還拖妳下水91F 06/09 01:27
推 lolybeer: 檢查過如果最後同意,妳還真的無法卸責,如果不去更正妳就要祈禱他們的作為不會被發現,但我看會做這些事的話也不是什麼智慧型犯罪,出紕漏的機率恐怕也是不小XDD92F 06/09 01:27
→ jameshcm: 勸妳為了自身的清白,快點自首,詐領保險金是刑法犯罪95F 06/09 01:27
推 beartsubaki: 疫調有沒有意義都不是讓你有可能揹犯法的動機 還有政府如何放一邊 你這可是和保險公司打交道 我是覺得別不把保險公司當一回事比較好96F 06/09 01:27
推 blueberrypie: 而且現在保險公司要賠這麼多,高機率會認真查核的啦......99F 06/09 01:28
→ lolybeer: 保險公司這一波賠這麼多,告幾個以刑逼民,和解金可以回一些血101F 06/09 01:29
推 wwwwwwww: 就詐保啊…有沒有一點點的法律概念啊104F 06/09 01:30
→ jameshcm: 提醒妳,追訴期是 20年 想想會不會和男友繼續下去20年..105F 06/09 01:33
推 XDdong: 不要害其他人領不到好嗎106F 06/09 01:35
→ jameshcm: 別人領不到就算了,20年內被發現都會追回理賠,還留前科107F 06/09 01:36
推 XDdong: 不過看文章覺得最後應該是填惹-.-108F 06/09 01:38
推 miconches: 噓的E大有動腦嗎?確診的是原po又不是男友,被抓到一定被牽連的,要怎麼讓原po自己守法?109F 06/09 02:12
推 ColaLing: 這就是詐領保險金啊!這種人以前都沒跡象?自己小心111F 06/09 02:14
→ ColaLing: 有這種想法還不覺得哪裡錯的人是不是也覺得當詐騙集團沒什麼?
還要繼續交往變成詐騙家族一份子嗎?113F 06/09 02:16
推 LCWA103A: 若成立詐欺得利 你就是幫助犯116F 06/09 02:23
推 mavissu150: 會選擇分手,覺得就算最後沒有填男友媽媽名字但是已經出現裂痕117F 06/09 02:42
推 intro: 根本天大的好運,婚前一次看清男友和媽媽的真面目!!!這種會詐保貪小錢的品行,不會改了。更何況他沒考慮要保護妳。
明天立刻打電話去更正,錄下詢問男友「為什麼要填媽媽名字?」的證據119F 06/09 02:42
→ transiency: 詐保是犯罪行為。你男友的道德感跟法律意識就是那樣,你要思考的是他會在其他方面也有這個特質,未來婚姻中會怎樣影響家庭跟你。
無論男友怎麼做,請堅持你到時候不會被牽連到的做法。不要讓自己被捲入詐保的共犯。
詐欺的案底一般人知道只會全面性不信任你,懷疑你手腳不乾淨沒信用。我不會敢要這種員工和朋友。125F 06/09 02:57
推 wendyks234: 為了錢以你的名義行違法之事 這種連當朋友都不妥132F 06/09 03:00
→ transiency: 如果他明知要是不慎被查到你會有法律責任還繼續期望你配合,除了分手別無選擇,即使他聽到分手就改口也一樣。他沒有想要保護你就算了,還不介意把你拖下水。
這已經超越感覺或不尊重。這是讓你涉及不法犯罪。
而且法律責任是你扛,好處是他拿,你就是那個被拿去當人頭的,陷害你的還是所謂男友冤大頭。
你是被當人頭的冤大頭,由你男友親自陷害,還說這沒什麼。(到時名義上觸犯法律的是你,當然對他沒什麼。)婚前知道,早點分手。不然以後被老公賣了都不知道。133F 06/09 03:24
推 ling0101: 想法沒錯啦但太較真感覺活得很辛苦,而且案件太多,婆媳同住很正常,大概是同住朋友關係才可能被查142F 06/09 03:48
推 Ray1018: 妳高興就好 是說保險公司會自己評估 又不是你站得住腳他就會理賠144F 06/09 03:59
推 sbs5099: 詐保是刑事責任喔,多人合夥詐保還會加重。
就算沒被查到,這件是代表你男友是會偷雞摸狗的人,小心以後他婚後劈腿也偷偷來。
保險公司負責契約調查工作有些是刑警退下來在從事的,
或是公司會請退任刑警當顧問。很多黑道設計的精心狡詐手段都能偵破了,奉勸不要以身試法,被抓就是一條前科。
你們到時候求情沒有用,這種事被查到就是依法處置。
保險公司一定會依法送辦,因為你們詐領的是侵占到其他保戶的權利,不送辦對其他保戶不公平。千萬別抱僥倖心態。147F 06/09 06:47
推 dwright: 如果H常常這樣做事的話…156F 06/09 07:16
→ aant: 她們就不是婆媳阿157F 06/09 07:21
→ tinybunny: 這人格及家庭習慣你要審慎看待,難保以後不會被盜用個資作保之類的問題,信用度及法律界限薄弱160F 06/09 07:58
推 x52013: 借帳號掰,你要被砍號囉162F 06/09 08:00
推 flutter8: 婚前給你機會了,現在就是看進的水多不多了163F 06/09 08:06
噓 nakinight: 觀念不同而已 你也不用批評人家爛到底吧164F 06/09 08:15
→ lolybeer: 如果害我擔負背前科的風險 還不是爛到底我都不知道什麼叫爛到底了
這不只是道德問題 還讓別人承擔自己價值觀跟觀念後果的風險 想詐騙就自己去然後自己承擔後果
當然如果最後原po也做了、沒更正,那就等於上同條船了,接下來要祈禱20年別翻船,不然翻船了男友要把自己摘乾淨較容易,原po就不一樣了
而且現在借帳號,男友朋友也知道這件事了,也要小心別得罪這朋友欸XDDD165F 06/09 08:16
推 j4ijp: 都已經拿上來問了建議不要寫以免被抓..174F 06/09 08:24
→ lolybeer: po在ptt就有存檔了,以後這朋友可以拿這篇去當你們自述承認的證據,等於留了二十年的把柄在男友家人還有男友朋友手上175F 06/09 08:27
推 chith: 這樣還挺差勁的,但默默這麼做的人一定超多
不如你就把他媽媽叫來狂咳給她讓她也確診
領更多178F 06/09 08:28
推 fanny1020: 這種男友不ok,都還沒結婚就這樣了,婚後還得了,完全不尊重原po181F 06/09 08:29
→ chith: 如果在這邊就不合以後最好不要結婚
不然報稅時不知道哪來的親戚掛誰名下扣稅又有得吵183F 06/09 08:29
推 ITASA: 不要爲了這種事攤上自己的未來 若你確診前幾天 他媽有來訪還能商討 不然真是詐領欸186F 06/09 08:38
推 vi000246: 這就是詐欺
然後你又發文問了 呵呵188F 06/09 08:47
→ raul12: 詐保在有些人眼中只是觀念不同而已??開了眼界190F 06/09 08:50
推 jokebbs: 這種根本媽寶潛力股 拜託快逃191F 06/09 08:51
→ camomie: 所以日常生活中,他們有其他「欺騙又沒差」的行為嗎?我初戀男友一家人也有這種習慣,還好我離開了,觀念不同在一起痛苦195F 06/09 09:02
噓 kprc: 詐欺犯你也要喔,以後你就是被害人198F 06/09 09:22
推 iinstan: 無故攤上20年心理負擔XDDD
錯的事妳沒堅定拒絕一旦配合就回不去了201F 06/09 09:32
噓 lapis1999: 去報警抓他啊 幾歲的人了 這還用教203F 06/09 09:33
推 jospa: 現在是走向共存,疫調確實毫無意義,但疫調沒意義和要不要詐保是兩回事。205F 06/09 09:38
推 businesschou: 這樣真的母湯,重點是男友母子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妳要跟這種家庭生養小孩繼續教出價值觀偏差的人嗎?207F 06/09 09:42
推 cd0909: 好可怕快點分手209F 06/09 09:54
推 Agneta: 分手了沒210F 06/09 10:02
→ transiency: 如果跟他結婚或同居,你要防範被他把你的帳號賣給別人當人頭帳號,到時候也是一條刑事罪,搞不好有機會坐牢成就解鎖。211F 06/09 10:04
推 bluearrow: 價值觀差異,我會考慮分手。祝早日康復214F 06/09 10:10
推 happyblack: 你男友以後會一直有類似的劇情這樣很難相處下去215F 06/09 10:13
推 linein: 你們非配偶關係,其中有三個不同姓氏(媽,你,男友),保險公司一定會調查,別拿自己未來開玩笑,被抓到也是共犯216F 06/09 10:14
→ Agneta: 沒有考慮分手 上來問這篇也是多餘啦
人品不好 不可能只在騙保險上面而已218F 06/09 10:15
推 alonxalon: 我認同你 這根本就是詐保 非常不可取220F 06/09 10:18
噓 DICKASDF: 我只覺得好笑的是 男的媽媽有問題221F 06/09 10:23
→ wendyks234: 今日詐保防疫險 哪日詐保意外險?嗯 珍惜生命222F 06/09 10:23
→ DICKASDF: 男的就沒有喔???更惡劣好嘛
男的完全不覺得他們行為有問題欸
當下說印象會很爛直接跳過自己男友
我真的覺得超好笑 自己眼睛也是黑了
靠 我眼瞎了 有包含女方男友 對不起我眼瞎
真心建議 女的還有守法跟道德 快逃223F 06/09 10:23
→ snac: 看完覺得男友超級無腦耶,他不知道這是犯法詐欺嗎
真的是用一件事情來看出一個人的人品229F 06/09 10:34
→ hisashi: 去跟保險公司檢舉吧231F 06/09 10:37
推 kaito: 男友沒道德還自認沒問題真的很糟糕,可以分了233F 06/09 10:57
推 beginomega: 這是刑法上的罪唷,會有前科的。妳身在其中很難說自己不是共犯,還是不要寫的好唷。234F 06/09 10:58
推 fionaliu: h很母湯,不過就算填了現在保險公司有沒有隔都不會給
會用一堆方式說你不能領保險金236F 06/09 11:01
→ slygun: 保險公司會確認 你自求多福238F 06/0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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