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WomenTalk作者 das123 (曲終人散的寂寞)標題 [閒聊] 這樣有構成遺棄嗎?求解時間 Mon Mar 13 04:07:54 2023
是這樣的,這邊應該有一些版友知道本魯妹跟我父母為了我那個辣雞弟弟的事鬧得不合的
事不過我還是大概講一下
是這樣的之前我弟欠了一屁股債,然後後來出了車禍腦死拔管了,我從美國回來幫忙處理
事情(大感一年多了)現在弄得差不多了,預計到大概6-8月就會回去了
我會留一筆錢跟之後每個月都會匯一些錢給他們老人家給他們(我真的不想帶他們去)可
是我媽就暴走說如果要這樣回去就要告我遺棄……
我記得有匯款就不算遺棄,不過我還是上來請教一下各位版友一下這樣有算遺棄嗎? 如
果有算那要怎麼做比較好?(不要說帶他們一起去,我已經很受不了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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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0.208 (臺灣)
※ 作者: das123 2023-03-13 04:07:54
※ 文章代碼(AID): #1a3Z4SEE (Women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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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ttnowash: 他可以告,你不會輸但垃圾爸媽就會到處跟親戚亂講看你要不要告誹謗1F 03/13 04:17
謠言已經滿天飛了
→ medama: 有匯款就不算遺棄3F 03/13 04:28
好的謝謝
噓 eva19452002: 這種事關一輩子權益的事你要不要去生活法律板或是花點小錢去找律師咨詢,你都能在美國工作不差這點錢吧?4F 03/13 04:44
就單純先問一下而已
先詢問一下不行嗎QQ
→ good90150: 找律師吧,不過父母生活能自理遺啥棄阿8F 03/13 05:13
好的
推 milk7054: 這種也要找綠師是多缺乏社會經驗啊?老媽有本事告遺棄,還需要子女匯款接濟?現在綠師都在義工,要告都免費接案膩
父母真有閒錢,早就出錢擺平辣雞弟弟的事,一窮二白要告人笑死了
走到法扶,搞不好櫃檯都懶得理9F 03/13 05:30
推 valentian: 記得是不會,只是以後可能親友和鄰居會收到很多關於你的都市傳說
你媽怕你一去不回吧?人財兩失。畢竟一個兒子沒了。不過爸爸拿邊怎樣呢?也許他說得動,就跟他說明你帶他們15F 03/13 06:53
他老幫著我媽 想想還是算了
→ valentian: 去的困難點,你的難處和他們的適應問題都要講,然後向他們保證一定會寄錢,提高一下留在家的錢,再請他跟媽媽說服一下19F 03/13 06:58
推 winterspring: 遺棄的先決條件是你的遺棄行為會導致對方死亡,例如棄嬰。除非你媽完全沒錢了,能夠證明你的行為會使他死亡,不然就算你完全不給他錢也不算遺棄。22F 03/13 07:32
→ iamleaf47: 有匯款就ok,記得保存他們情緒勒索的文字。25F 03/13 07:34
推 levs: 可先去各縣市政府找法扶,有需要上法院再委託他們26F 03/13 07:38
推 maimay0524: 只要有匯款一次(要留下證據匯款紀錄)就不會成立遺棄27F 03/13 07:39
→ levs: 你在這邊問鄉民,大家不是律師講了也沒用
既然家人都說要告你了,你去找律師問清楚最安心29F 03/13 07:39
推 youknow45676: 不要聽某樓亂講...遇到法律問題去請教律師才是對的或至少去政府機關的法律諮詢服務(法扶也不是不行 但樓主似乎有一定資力 雖然可以去諮詢看看 但法扶可能不會接你的案子)31F 03/13 07:43
推 FLCH: 找律師我覺得35F 03/13 07:46
→ youknow45676: 何況每個人碰到的實際情況都有所不同 今天你這情形如果真打起官司 結果如何其實也很難講 樓主可不要把一手好牌給打爛啊36F 03/13 07:53
推 levs: 法扶也有在接一般案子阿 不符扶助資格就自費阿
排除真的提告的情況其實有些父母這樣子恐嚇子女,用意只是在藉由透過法律這項權力來加強過去父母對幼小子女施加的權威。簡言之去找律師的好處不見得是為了真的要上法院,而是去除害怕父母對"幼小"子女的權威。要經過這一關才會長大。42F 03/13 08:03
推 teeo: 告不告的成是一回事,你只要一直不出庭,你回台灣就會很麻煩!47F 03/13 08:08
→ levs: 一直只是在這邊問就是怕一輩子,採取法律相關行動才會有自信。在這邊問就算得到你要的答案,內心還是有一種恐懼,會覺得就像父母說的法律是站在她們那邊。
所以直接去找律師,了解自己有哪些權利義務。49F 03/13 08:09
推 wseedw: 去找律師吧53F 03/13 08:23
推 Azabulu: 你在這裡問 出問題要自己扛 問專業律師比較保險54F 03/13 08:28
推 SweetLee: 要是我我會等被告再來找律師 不過每月匯款的證據記得留好55F 03/13 08:34
噓 season2011: 傻子 都去美國了 以為台灣法律管的到美國人喔 真遺棄也拿你沒辦法57F 03/13 08:35
→ meishan31: 準備好上法院,遺棄公訴,單據紀錄都準備好,你不會輸找律師諮詢,處理好以後就可以回美國了,離他們越遠越60F 03/13 08:46
※ 編輯: das123 (180.217.10.208 臺灣), 03/13/2023 09:04:43
※ 編輯: das123 (180.217.10.208 臺灣), 03/13/2023 09:05:48
→ stlotwa: 能自理就不算,要不然全部送安養院,去不去是他自己的選擇62F 03/13 09:10
推 sdamel: 你也可以先辦拋棄繼承,接下來再以精神家暴為由辦理分家,分下去就只剩習俗了67F 03/13 09:30
推 SweetLee: 父母沒死怎麼辦理拋棄繼承?69F 03/13 09:31
推 ru899: 不算 妳千萬不要遲疑不要被情勒 趕快回去!!70F 03/13 09:32
→ SweetLee: 人在美國 如果是民事責任的話可以假扣押啊
台灣如果有財產的話71F 03/13 09:33
推 lolicat: 妳都在國外了根本不用鳥 反正妳也沒打算回台灣了吧73F 03/13 09:43
推 AISC: 不算 遺棄沒這麼容易成立74F 03/13 09:55
推 mingbayf: 看了你之前的文章,這種父母我絕對不會帶去美國接在身邊照顧,因為他們不配。不孝又如何,孝順這兩個字是拿來控制子女養兒防老的。75F 03/13 10:01
推 huiminyu: 有匯錢就沒事,其他隨便親戚怎麼講,嘴巴是他們的78F 03/13 10:16
推 sdamel: 可以預先請法院辦理囑託,意思就是打官司啦,有時候是父母死忘前已知有一屁股債,子女預先去辦理放棄繼承,抱歉說錯惹是放棄79F 03/13 10:45
推 SweetLee: 連父母都翻臉了 還介意親戚幹嘛? 剛好過濾無腦的親戚82F 03/13 10:56
我無血無淚 ?你不懂事情的緣由好不?
※ 編輯: das123 (180.217.10.208 臺灣), 03/13/2023 13:04:57
推 namie1231: 當然不算。等他告了再說,而且就算告成,就依法院判的金額給。我猜金額應該會比妳現在給的少90F 03/13 13:23
推 loveisth520: 看妳之前的文章 都給到2千了還敢告妳遺棄
有這父母真的悲哀 妳根本被吃死死的
是我就一毛都不付 親戚敢打來噴就把他回噴一頓92F 03/13 13:31
推 cascade: 毒父毒母只是嘴巴厲害 實際上不會去告的
告了剛好斷絕關係對妳也是有利的(雖然法律上不存在親子斷絕關係) 但妳可以騙騙不懂法的老人家 趁機把包袱甩掉
欠債弟弟早死 原po簡直太幸運了
妳太會賺錢了人還在美國 小心被軟飯移民男盯上95F 03/13 14:08
→ kattte: 乖乖去找律師資詢啦100F 03/13 14:26
推 Minilla: 那你不要回來他們也不能怎樣104F 03/13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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