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只是看自己敢與不敢罷了.台灣某X華園就跟自己老婆妹妹生小孩.王董有二三四房也是明知違法(台灣重婚罪/通姦罪...但你在美國)但是仍公開.重點是家族默許且同意...心理要是很在意.要不然就是改採事實同居.但沒採婚約約束方式...在美國很普遍(演藝圈.運動界一堆.同居生子但不婚).總之事情畢竟已發生.如果你肯負責盡責扶養.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彼此知道愛對方肯盡家庭責任更重要...很多人簽了婚約反而不愛對方.過得水深火熱反而更想逃離推卸家庭責任...婚姻跟生子在美國可以看做兩個進程.是中國人倫理觀念綁著.才一直要求婚內生子.一定要結婚後才怎樣的按部就班.讓自己被老式華人倫理觀念綁死.只會讓你這段時間更手忙腳亂.能力有限就同一段時間內先把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打定生育.就先安胎產子扶養婚姻緩一點辦......其實華人傳統倫理觀念迂腐的潛規則還很多.既然打算在美國生活.願意生小孩那就按照美式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