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ballTW作者 sz2006 (一言難盡)標題 [問題] 林力仁用什麼角色在發文啊?時間 Mon Apr 1 13:29:45 2024
因為不知道怎麼比知名度
只能以訂閱數比較
https://i.imgur.com/roNsQVb.jpg
https://i.imgur.com/g4JC9Uj.jpg
顯而易見我也不知道他是在大聲什麼
問GM「您是誰」
然後也不是球隊主力陣容
也不是球隊管理階層
在那邊保留法律追訴權是什麼意思
國王已經夠亂了
你還要出來不知道用什麼角色發文
是嫌國王還不夠臭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43.139 (臺灣)
※ 作者: sz2006 2024-04-01 13:29:45
※ 文章代碼(AID): #1c2aPBZo (basketballTW)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ketballTW/M.1711949387.A.8F2.html
推 KobeNi: 他不是身兼球員和行銷嗎?1F 04/01 13:30
→ snowman33: 等等,不是要挺誰,而是拿訂閱數來比較怪怪的6F 04/01 13:32
沒辦法
我不知道怎麼比較
只好以比較能量化的方式處理
比喻不好請見諒
→ snowman33: 不是訂閱數多就講得一定對啦!!(單純指文章開頭)9F 04/01 13:32
不是啦
我的出發點不是誰對錯
而是林力仁在那邊問gm是誰
我看的不爽
才想問林力仁是有比gm有名嗎XD
噓 mica8901: 酸民球迷 國王黑不要為嘴而硬嘴才好 酸民退散10F 04/01 13:33
推 TAZUSA: PLG的戰神黃國昌啊,吼的你們這些酸民不要不要的13F 04/01 13:33
首先
你要先確定他在行銷
負面那種我不知道算不算XD
噓 mica8901: 建議小力可以對酸民保留法律追訴權17F 04/01 13:35
推 asspig: 我相信GM知名度大於小力 看台籃的真的小眾19F 04/01 13:36
→ haha98: 照片看起來很認真耶 認真發文20F 04/01 13:36
推 huan0: 哪個行銷公關會回文用「你他馬」這種字眼回應公眾?21F 04/01 13:37
噓 outsi: 公關用你他媽的這種字眼回文,老闆還不讓你滾蛋23F 04/01 13:38
推 omracnata: 他可以講 但講太多又有一些沒邏輯沒營養25F 04/01 13:39
推 huan0: 更正,他是說「我他馬」,不然等等又有人用法律余祥銓來警告我會怕26F 04/01 13:40
推 VIC0418: 講越多破綻越多,完全證明沒解釋、說明能力、也沒危機處理能力28F 04/01 13:41
推 lawenwen: 一直用您很好笑,以為看起來很禮貌結果根本沒有31F 04/01 13:41
噓 VIC0418: 小胖、金榜這些更資深的安安靜靜了32F 04/01 13:43
→ outsi: 這你就錯了,力王覺得他處理很好啊,不然怎麼一直回文,他的處理方式就是回嘴到你不留言了算他贏34F 04/01 13:43
→ wish8042: 中華民國的法律從來都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能說出這個詞的基本上就沒唸什麼書了37F 04/01 13:46
推 dkl1027: 安靜一點一個禮拜風頭就過了 一直在那邊亂扯只會越燒越嚴重39F 04/01 13:47
推 wish8042: 當然啦!如果是自家球隊那種家暴刑事事件就能用這個詞了41F 04/01 13:47
推 VIC0418: Q的事情就是法律怎麼判就是了,扯相不相信超級白癡的44F 04/01 13:49
→ outsi: 到底為什麼想一直發文回文,就是不想輸嘛,這一點他就是很有運動員的競爭意識47F 04/01 13:50
→ pounil: 護航的又不講白 只會在那邊質問 球迷不知道就質疑49F 04/01 13:51
推 VIC0418: 打籃球比賽相信隊友我可以接受,但是其他私底下事情也要相信隊友這邏輯我完全不懂50F 04/01 13:51
→ pounil: 說自己知道又不講白 這叫回應質疑?
被判刑就是鐵錚錚的事實 不知道啥相信沒有幹就他就沒幹的邏輯是啥啥52F 04/01 13:52
推 IceFly: 沒念什麼書,但親屬是法律從業人員,所以賣弄賣起來55F 04/01 13:53
→ pounil: 法院判的有證據 你講的就是朋友關係之類的58F 04/01 13:54
→ Suntia: 身為球隊行銷整天跟網友吵架,這行銷方式有料59F 04/01 13:58
推 Myosotis: 他是職業球員、公眾人物
GM是網友 不能說是公眾人物吧60F 04/01 14:01
→ outsi: 他岳父沒告訴怎麽看法院的判例嗎63F 04/01 14:08
推 bl00190: 保留法律追訴權????? 小力有這樣說喔 沒想到還能聽到這個唬人的說法64F 04/01 14:10
推 sodastream: 其實他說的沒錯 家暴不成立 聯盟判決有誤
應該要改判傷害罪才對67F 04/01 15:02
我開頭不就打了
「不知道怎麼比知名度」
你連國字都看不懂
應該還沒國小吧
林力仁自己自己問gm是誰
我不知道怎麼比誰比較有名啊
不然你教我啊
推 david22: Team IG的隊長吧?70F 04/01 15:06
※ 編輯: sz2006 (1.200.43.139 臺灣), 04/01/2024 15:14:08
→ mingp: 「觀眾哪愛看」標題說的很清楚了71F 04/01 15:16
※ 編輯: sz2006 (1.200.43.139 臺灣), 04/01/2024 15:24:03
※ 編輯: sz2006 (1.200.43.139 臺灣), 04/01/2024 15:25:11
※ 編輯: sz2006 (1.200.43.139 臺灣), 04/01/2024 15:28:46
→ dshs: 雖然小力邏輯真的很爛 蝦挺一通 但GM也不是個咖 只是個在yt亂放砲 根本沒打過球的72F 04/01 15:43
噓 lyk7304: 原來能不能發文還要看訂閱數歐?你好可憐74F 04/01 16:03
你才可憐
去看文章內容啦
※ 編輯: sz2006 (1.200.43.139 臺灣), 04/01/2024 16:05:53
推 WesleyKao331: 原po沒說錯啊 林說GM蹭流量 結果IG跟YT林都比不過GM75F 04/01 16:50
推 a5102389: 古有孔明舌戰群儒,今有小力文戰全網77F 04/01 17:12
噓 trickart: 他就球隊球員啊 發文很站的住腳呀 反顧另一個 跟籃球界有什麼關係是什麼咖都不知道78F 04/01 17:40
噓 choko077315: 小力不就事主球隊兼球員,不能發文?你很在意他是什麼身份?你都能發文了,他不行哦?80F 04/01 18:00
推 r44621: 補血 林力仁的邏輯敘事能力有很大問題86F 04/01 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