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ketballTW作者 linyyggtt (爪爪)標題 [新聞] 球星雙約案今再開 林秉聖委任律師這原因時間 Thu May 9 12:49:26 2024
球星雙約案今再開 林秉聖委任律師這原因斥攻城獅律師「不要講話!」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上午再度開庭審理球星林秉聖陷入雙約案,庭末林秉聖
的律師聲請傳喚證人,但指原告PLG新竹攻城獅的攻城獅文創所委任的律師持續打斷他的發
言,大聲制止「不要講話」。
全案源於攻城獅文創向林秉聖與經營T1台北台新戰神的台新育樂公司提告,請求確認球員聘
認契約關係不存在、林與台新育樂也要賠償1000萬元,林另要給付懲罰性違約金276萬餘元
。
稍早庭訊時,攻城獅的律師向法官說明要傳喚的兩位證人,是林秉聖簽下特約時的所在場人
士。
林秉聖的律師則聲請傳喚張樹人,因為攻城獅是透過張樹人與林秉聖溝通,希望林能加盟攻
城獅;另因為正在打聽去年攻城獅「惡意」挖角其他球員,不是只有林秉聖被惡意挖角。
此時林秉聖的律師指攻城獅的律師持續插話,大聲制止「不要講話!」。法官見狀指根據法
院組織法,訴訟是由法官指揮,要雙方冷靜面對本案;兩方律師才結束唇槍舌戰。
林秉聖的律師隨後說,一旦特定到被惡意挖角的其他球員,可能聲請傳喚該名球員,或以陳
報狀方式提供訊息。
林秉聖的律師另提到,根據一份對話紀錄可知,攻城獅並沒有向中信特工(林曾加盟的球隊
)報價,甚至中信領隊主動問是否有提供合約給林秉聖時,攻城獅並未回答,也沒有主動告
知已和林秉聖簽約的事實,可見攻城獅的簽約屬惡意,是惡意挖角的行為。
攻城獅的律師回應,根據相關條文,第三方球隊是把報價通知甲方,甲方得匹配報價,且本
件真意在於原屬球隊是否跟進第三方球隊的報價。
攻城獅的律師並強調,本案重點應著重在籃球界是我國近期的新興熱門產業,球員也都享有
高度自主性,至於在球員的聘任上,各球隊都很激烈,不應侷限以書面往返的制式規定,應
看重的是本產業的實際運作。
台新育樂的律師則說,依PLG聯盟規章等規定,得自由加盟的自由球員,限於合約期滿或原
球隊提出離隊證明,然林秉聖與中信特工的合約尚未期滿,攻城獅卻背著中信特工與林簽約
,已明確違反規定,還有違反公序良俗的爭議。
來源: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667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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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inyyggtt 2024-05-09 1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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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igHurt: 攻城獅並沒有向中信特工報價 有趣6F 05/09 13:00
→ koromo1991: 看來要是能拉出證人證明喵有惡意挖角那就好笑囉9F 05/09 13:03
→ ju83105: 倒數第二段是在說啥 不應侷限書面往來 ??意思是要優先尊重暗盤不用管特攻正在跑的合約流程膩?12F 05/09 13:12
推 weitai1993: 本產業的實際運作是指什麼?是指約還沒到就偷簽約還不承認嗎喵喵14F 05/09 13:13
推 ruka660101: 樹人的行為的確很有爭議
也該是這案件的重點人物22F 05/09 13:15
→ ju83105: 獅的律師到底是誰啊 他講這種話的邏輯到底哪來25F 05/09 13:17
推 a30019123: 倒數第二段超級沒有職業意識吧 就是想要私下喬26F 05/09 13:17
→ ju83105: 一般人講幹話就算了 他是律師欸XD27F 05/09 13:18
推 BigHurt: 倒數第三段我也看不太懂在回應啥28F 05/09 13:18
推 kill780215: 他那句話就是在暗指業界大家都這樣挖球員阿 規章規定的只是好看
只是不敢明講用一種很像廢話的描述方式辯護31F 05/09 13:20
→ weitai1993: 規章沒參考價值 現在合約也沒有參考價值了嗎35F 05/09 13:21
→ ju83105: 不是別人紅燈右轉沒被抓到你被抓就可以辯自己無罪欸 老兄你是律師欸36F 05/09 13:21
→ kill780215: 但是這論點是把自己往坑裡推 你又沒辦法實際舉證業界都這樣挖 另外真的舉證出來 輿論也不會站你這邊39F 05/09 13:22
推 KobeIchiro: 惡意挖角其他球員是指kiwi嗎 去年底不是有kiwi一月要去獅的乳摸41F 05/09 13:22
推 william12tw: 沒測速照相的路段大家開很快 不代表現在你被拍到可以說速限是參考用的欸43F 05/09 13:22
噓 ewayne: 攻城獅的代表律師是在說當時沒有簽書面合約嗎?這就打臉了喔,當時攻城獅可是拿書面合約出來嗆聲的耶45F 05/09 13:26
推 vy8824: 當初出征的,現在到底躲在哪裡啊???哈哈48F 05/09 13:29
→ ju83105: 特攻跟林的合約應該是要跟林議價要報價給特攻 看特攻要不要跟 然後合約跑完才能跟林簽約這樣 結果獅偷跑 然後特攻有問還不講跟林有開價格還先簽約了
看起來的事件流程應該是這樣吧= =50F 05/09 13:30
推 btim: 一開始還先找立委開記者會說什麼不遵守遊戲規則@@54F 05/09 13:31
→ dgq75148: 攻城獅的律師的意思比較像是不用等到真的拿到離隊證明才能簽約 因為他們是先偷跑簽約之後才等特攻給離隊證明56F 05/09 13:33
噓 booksi1: 抬薪還有劈腿猴真多洗地大隊60F 05/09 13:33
→ dgq75148: 當初攻城獅就要林秉聖不要承認有簽約了61F 05/09 13:34
推 weitai1993: 林秉聖簽2張約有問題不代表喵喵約沒到就挖角沒問題欸 有的人是不是只會2分法 頗呵
偷簽約還帶風向 笑死62F 05/09 13:36
→ ohyeh: 只想知道還"惡意"挖角了那些球員XD66F 05/09 13:38
→ dgq75148: 大聖兩份合約當然有錯 一份特攻還沒跑完就簽第二份攻城獅的67F 05/09 13:40
推 ruka660101: 中信就秉持著將事情講明 不想扯進去也不想追究 應該也不會提告 不過若獅敗訴
贊成台新之後告回去69F 05/09 13:40
推 pounil: 攻擊雙約的之後會不會改攻擊惡意挖角攻城獅嗎72F 05/09 13:42
推 LMGlikeshit: 喵這個委任律師好意思喔?
竟然說不應侷限書面制式規定 而應看重實際運作?
現在是直接無視規章還是突然覺得合約精神不重要了73F 05/09 13:43
推 JediYoda: 很像被開單後還跟警察吵說 大家都這樣停比較方便77F 05/09 13:44
→ pounil: 不書面 空口白話律師也承認嗎78F 05/09 13:45
推 Phancy: 重視合約精神 但型式不拘(誤79F 05/09 13:47
噓 lunsanity: 林秉聖的律師指攻城獅的律師持續插話,大聲制止不要80F 05/09 13:49
噓 m40102: 風向沒有變啊~只是有幾個帳號上班了81F 05/09 13:49
→ lunsanity: 講話,看起來是說攻城師的律師在制止林秉聖律師不要講話,但標題看起來是林秉聖律師叫攻城師律師不要
講話,是我中文太差嗎還是2句是同樣的意思?
標題和第五段82F 05/09 13:50
推 LMGlikeshit: 好可憐 無從護航只能講一些廢話
不如就不要出來丟臉86F 05/09 13:52
→ pounil: 私下僑 規章好看的 出問題可以這樣辯喔88F 05/09 13:52
推 dgq75148: 因為攻城獅的律師一直插話,林秉聖的律師要他不要講話沒錯89F 05/09 13:52
→ dgq75148: 標題跟內容一致 你是從哪裡看到攻城獅的律師制止林秉聖的律師92F 05/09 13:54
推 p111232: 攻城獅不管有沒有問題 林秉聖都很有問題吧…94F 05/09 14:00
推 hmiho: 今年沒進季後賽...感覺要掰了95F 05/09 14:01
推 weitai1993: 林秉聖有問題啊
但是林秉聖有問題不影響喵喵偷跑簽約的事實
喵喵偷簽是另一個程度的問題
重點不照規矩來還喊特別大聲帶風向96F 05/09 14:01
→ jackie36952: 重點是林這個家伙簽兩份 哪份才沒效吧? 這文看不出來100F 05/09 14:05
推 p111232: 但總感覺大家現在風向都推到攻城獅 根本沒人care林秉聖自己的問題@@好像大部分都覺得反正打的好就好 就算是弄出雙約這種事也沒關係?102F 05/09 14:05
噓 icc2021: 那幾個還沒認清現實啦,雙約可以護成這樣105F 05/09 14:06
→ koromo1991: 不是吧 現在風向只是轉成雙方都有問題 而不是一開始喵帶的大聖單方面有問題106F 05/09 14:06
推 Phancy: 沒人認為林沒問題啊,只是大家現在越看越覺得不只林有問題而已XD110F 05/09 14:09
推 weitai1993: 林有問題啊 阿喵喵當初帶的風向跟現在得到的資訊結果落差這麼多 然後當初一堆人出征台新 結果台新目前看起來最遵守規矩 反倒是不遵守規矩的還在大聲嚷嚷112F 05/09 14:10
推 p111232: 沒啊 我在前幾天在其他貼文留言他沒有球星精神 結果底下其他人都說他很拼 對得起自己職業 只是不太成熟而已 是我太嚴格116F 05/09 14:10
推 LMGlikeshit: 是有人沒認清事實吧
違反規章偷拍簽約還說謊也能護成這樣
偷跑119F 05/09 14:11
→ weitai1993: 他打球很認真啊 但是簽雙約有錯是事實
現在在講的不就是喵喵當初帶風向台新惡意挖角 結果目前資訊得到的結果 惡意挖角的是喵喵 就這樣也能捧喵喵122F 05/09 14:11
推 bfmonkey: 雙約其實是特攻跟攻城獅,隨後特攻放棄,戰神才簽約126F 05/09 14:14
→ koromo1991: 你在別人討論場上表現的時候講 別人當然就場上表現回應你 你在討論雙約案的時候講別人就會以雙約問題回你 是你自己要混為一談128F 05/09 14:14
推 Phancy: 可能大家對「球星精神」的定義不同131F 05/09 14:15
推 vi6: 獅無視簽約規則,林無視簽約規則+沒有誠信132F 05/09 14:16
推 p111232: 我從頭到尾都在講他合約啊 沒說球團沒問題 只是雙約案主角不就是大聖嗎 還不能提嗎@@
但每個人都能有自己想法啦~知道他很會打 只是現在看到他就只有一個想法 就是個會打球的屁孩這樣133F 05/09 14:16
推 christic: 獅沒來搞也不會有這件事…137F 05/09 14:21
推 fday: P又贏139F 05/09 14:28
→ j8866yanzi: 當初台新就一直主張喵喵才是惡意挖角的球團 律師當然要一直拿這個點來打 喵喵那邊律師肯定也會用一樣方式反擊回去吧 畢竟兩邊都在說對方惡意挖角140F 05/09 14:29
推 a30019123: 給法官去判啊 說不定最後林一點事都沒 反倒有支球團當初話說得很大聲 結果風向越來越亂143F 05/09 14:33
推 christic: 喵喵一次是要打幾件官司…146F 05/09 14:35
推 a30019123: 當初某球團是怎樣帶風向 讓網友各種追殺林跟台新
147F 05/09 14:37
→ acerttt: 獅敗訴就是跟大聖簽的合約不算,大聖不用賠錢,這甘有可能??
最有可能結果就是兩份合約都成立,所以賠錢給獅而已只是應該就賠個小錢,沒像獅講的金額那麼大149F 05/09 14:40
→ linyyggtt: 話說如果獅真的被認證偷跑簽約 P的規章會怎麼處理?153F 05/09 14:42
→ acerttt: P規章管的是同聯盟其他球隊的球員吧...155F 05/09 14:43
推 weitai1993: 如果喵喵合約被成立 那是不是以後都偷跑先簽就好
反正法院會認證?這樣對嗎?156F 05/09 14:44
→ acerttt: 就是內規不得惡意挖角同聯盟其他球隊的
那是你認定偷跑簽約啊...
假設今天獅挖特攻大聖,損失權益的是特攻,聯盟要維護特攻的權益,但特攻難道是P聯盟的球隊??158F 05/09 14:44
推 ban1010: 樹人真的是.. 難怪上滑為了大剩跟他鬧翻162F 05/09 14:45
→ linyyggtt: 那就看P是為了維護台灣籃球環境還是P的籃球環境囉163F 05/09 14:46
推 weitai1993: 喵喵在中信約還沒到期的情況下簽約 這不能說是偷跑簽約 也蠻奇怪的吧165F 05/09 14:47
→ dgq75148: 誰說林沒問題 從頭到尾都說林簽雙約是錯的 只是這個雙約是特攻跟攻城獅的雙約
P的規章是不能是任何聯盟合約內的自由球員吧 不只內規 不然你可以去先簽CBA的選手嗎?
沒拿到離隊證明下提前簽約還利用張樹人前職位之利拉攏 這怎麼可能沒問題167F 05/09 14:51
→ acerttt: ...之前版上都討論過很多篇了,簽約日跟生效日不同獅也PO部分合約出來了,很多有專業知識的板友都解釋過了,可以去爬文參考一下
你覺得樹人哥有問題,或是獅提的賠償金額誇大都蠻合173F 05/09 14:58
→ dgq75148: 這時候有又看生效日了 那就是合約根本沒生效就解除了 獅隊是在吵什麼?177F 05/09 15:01
→ acerttt: 理,其他冷飯熱炒真的很無聊179F 05/09 15:01
→ dgq75148: 合約都還沒生效為什麼獅隊就能官宣?180F 05/09 15:01
→ acerttt: 你覺得你是法官就這樣判啊,我等真正法官的判決書181F 05/09 15:02
推 BigHurt: 規章網路上就有 可以先去看過182F 05/09 15:08
噓 LMGlikeshit: 規章不止涵蓋聯盟內部球隊而已好嗎
為了護航連造謠都來了184F 05/09 15:12
→ acerttt: P規章1.1 本聯盟所屬球團應受本規章拘束。
請問一下P規章還涵蓋啥了嗎??186F 05/09 15:22
→ shifa: 的確是應該要張樹人出來釐清事情經過188F 05/09 15:24
推 yamai7777: 欸欸不是 我一開始就說攻城獅問題最大還被獅迷出征191F 05/09 15:28
推 WINKAO: 這樣看起來攻城獅被打臉,要怎麼自圓其說192F 05/09 15:30
→ dgq75148: 去年1月跟11月的版本也一併附上195F 05/09 15:31
推 yamai7777: 還有 特攻如果越想越不對出來告攻城獅 我看攻城獅跟張樹人差不多不用待在籃球圈了 做賊喊抓賊196F 05/09 15:31
推 weitai1993: %%%%%打臉 不過P規章沒什麼參考價值 所以不重要
反正規章這種東西就是裱框當歷史文件198F 05/09 15:32
推 dgq75148: 並沒有只規範PLG內部球團而已200F 05/09 15:33
→ shifa: 當初球團也沒要留 球員也想走了 特攻要出來辦記者會控訴有球團惡意挖角嗎?202F 05/09 15:47
→ acerttt: 生效日是9月1日......
到底打臉啥??
大聖跟獅的合約生效日9/1再加個特攻續約就自動作廢204F 05/09 15:48
推 j8866yanzi: 特攻除非想搞攻城獅 不然他肯定當裝死看戲的207F 05/09 15:49
→ acerttt: 9/1特攻沒續約(台新沒簽的話)大聖就是自由球員啊208F 05/09 15:50
→ dgq75148: 打臉你說只規範PLG內部球團209F 05/09 15:51
推 BigHurt: 所以跟尚未成為自由球員的人簽訂契約沒錯啊210F 05/09 15:51
→ acerttt: 規章是規範內部球團啊,因為要簽約的主體是內部球團簽約日跟生效日本來民法規定就是可以不同啊211F 05/09 15:52
→ dgq75148: 所以攻城獅是不是跟非自由球員簽約了? 如果覺得用那條自動作廢就可以繞掉規則 為什麼當初不敢承認簽約了?213F 05/09 15:52
噓 sky77725: 受傷的總是工程師 不信你問尚樺216F 05/09 15:53
→ dgq75148: 上面規章都貼給你了 還在內部球團 還是你已經乾脆無視PLG規章了?218F 05/09 15:54
→ acerttt: 規章管的是內部球團,管的是內部球團簽約只能跟自由220F 05/09 15:55
→ dgq75148: 逕行簽訂契約限定「自由球員」,請問簽約的時候是自由球員嗎?221F 05/09 15:55
推 bobon0921: 規章是規範球團沒錯,但自由球員簽約指的是所有球員( 含不同聯盟)223F 05/09 15:55
→ acerttt: 球員簽,獅拿出的是9/1生效跟自由球員大聖的合約225F 05/09 15:55
→ bobon0921: 當時跟林秉聖簽約,他就是有約在身的狀態226F 05/09 15:56
→ acerttt: 9/1大聖就是自由球員,9/1合約才生效
簽約日跟生效日不同...227F 05/09 15:56
→ dgq75148: 你要不要再看看上面我貼的規章 自由球員的規定? 「本聯盟與”其他籃球聯盟”球團」229F 05/09 15:56
→ acerttt: 9/1生效日...231F 05/09 15:57
→ dgq75148: 對啊 規章是寫「簽約時」必須是自由球員 不是問生效232F 05/09 15:57
→ acerttt: 9/1大聖是自由球員啊233F 05/09 15:57
→ acerttt: 規章有寫生效日嗎??235F 05/09 15:58
→ koromo1991: 既然生效前不算簽 那哪來的雙約 大聖在生效前反悔沒問題啊 畢竟你邏輯是生效前不算有簽236F 05/09 15:58
→ acerttt: 9/1以後就是雙約了啊
9/1以前不是喔238F 05/09 15:59
→ dgq75148: 如果生效前都不算 那先簽約且生效的是台新 攻城獅是後生效的 變攻城獅惡意挖角台新?240F 05/09 15:59
推 yamai7777: 攻城獅:台新在球員跟我們有約時簽第二份約
也是攻城獅:我們在特攻宣布不續約前簽的不算合約242F 05/09 16:00
→ acerttt: 先簽約是獅 先生效是台新喔244F 05/09 16:00
→ dgq75148: 那我就問你9/1號之前攻城獅在帶什麼風向?245F 05/09 16:00
→ koromo1991: 那不就你又承認喵跟非自由球員簽約了嗎? 他要有簽約這個動作 9/1生效才成立啊246F 05/09 16:00
→ acerttt: 簽約先後是看簽約日 這獅時間地點都說出來了啊248F 05/09 16:01
→ yamai7777: 台新在特攻放棄+1才簽 攻城獅呢?249F 05/09 16:01
→ acerttt: 因為民法簽約日跟生效日不同啊250F 05/09 16:01
→ yamai7777: 所以是承認攻城獅在特攻還沒放棄+1就簽了嘛251F 05/09 16:01
→ dgq75148: 簽約看先後 那你簽約的時候林是不是自由球員?253F 05/09 16:02
→ shifa: 下次讓張樹人去法院釐清經過吧 而且還是林秉聖方要請現任攻城獅GM過來耶 講的話大家應該能服氣吧254F 05/09 16:02
→ acerttt: 當然是啊,想要無縫接軌,實務上就是這樣簽啊
合約上連日期都還沒壓...256F 05/09 16:02
→ koromo1991: 依你的邏輯討論下去就是喵在挖角非自由球員跟合約不算兩個選一個258F 05/09 16:03
→ ju83105: 只是從林爛變成兩邊都爛 但我覺得獅挑律師的眼光更爛 = =262F 05/09 16:04
→ acerttt: 所以你的意思是,所有球員都只能在合約到期後才能簽不然就是惡意挖角啊
那句講的就是生效日啊264F 05/09 16:04
→ Y1999: 不要說簽約日還是生效日啦,隔壁NBA有約的時候,你連喊話招募都不行了,結果台灣在吵,我簽約的時候不等於合約生效,好喔267F 05/09 16:05
→ dgq75148: 想縫接軌你可以在拿到離隊證明當天簽約,中間隔了15天哪來的無縫270F 05/09 16:05
推 yamai7777: 你可以講好等合約終止簽啊 台新不就示範了嗎273F 05/09 16:06
→ acerttt: 原本的合約是到8/31啊,是特攻提前宣布274F 05/09 16:06
→ yamai7777: 好了啦 P規章貼出來很明顯攻城獅站不住腳了 你繼續表演275F 05/09 16:06
→ dgq75148: 你在重新看一次「逕行簽約」規定,哪裡看到生效日? 講簽約日時你看得懂「簽約」,規章裡又看不懂嗎?277F 05/09 16:07
→ yamai7777: 惡意挖腳不就Kiwi 獅姐自己承認的279F 05/09 16:07
→ acerttt: 因為P規章規範的是生效日,簽約日與生效日的定義是看民法的規定280F 05/09 16:08
→ dgq75148: 把PLG規章說是生效日不是簽約日的部分找出來 不要自己在那解釋282F 05/09 16:08
→ acerttt: 就是因為規章上沒有生效日,加上實務上簽約就是分為簽約日跟生效日啊284F 05/09 16:09
→ Y1999: 規章上沒有,但我覺得應該這樣,好喔286F 05/09 16:10
→ dgq75148: 以後大家都在賽季中先把別隊球員先簽好 生效日壓休賽季 誰來談就是惡意挖角 就你攻城獅最聰明
真的想無縫 在離隊當天簽約且生效 有什麼困難的?287F 05/09 16:11
→ acerttt: 所以那條規章就是規範球團不該惡意挖角啊,不然就會有雙約的問題
規章上認定簽約日=生效日,但民法這兩者可以不同290F 05/09 16:12
→ dgq75148: 攻城獅:先把可能成為自由球員的人都先簽約 加一條原球隊續約自動作廢 生效日壓在離隊後 這樣其他球隊都不能談了293F 05/09 16:14
→ acerttt: 1.簽約是雙方的事 2.獅這樣做其他球隊也能這樣做所以你這舉例真的蠻爛的296F 05/09 16:16
→ dgq75148: 舉例爛?這就是現在攻城獅在做的事!為什麼其他隊不做?因為違反規定298F 05/09 16:17
→ acerttt: 可能成為自由球員的人不會簽雙約,獅照這例子玩,其他球團為什麼不能談??
獅會這樣做,是因為大聖簽了雙約喔
實際上台灣到現在雙約的案例我不知道有沒有其他的300F 05/09 16:17
→ dgq75148: 就問一件事,攻城獅覺得這樣的操作沒問題 為什麼當初還要林秉聖不要承認已經簽約?304F 05/09 16:19
→ acerttt: 其他球員沒有發生這樣的事,因為球員沒有簽雙約
因為會被抬價?因為不想走漏風聲??306F 05/09 16:19
→ dgq75148: 林秉聖在還沒成為自由球員時跟攻城獅簽約 他當然有問題 這誰不知道,現在在討論攻城獅偷跑的問題
你就承認簽約 這樣不是更好?其他球隊就不會來談了308F 05/09 16:20
→ acerttt: 實務上就是簽約日=/=生效日的操作啊311F 05/09 16:21
推 yamai7777: 我在242已經把正確邏輯整理出來了312F 05/09 16:22
→ dgq75148: 從國外到國內大大小小聯盟 我就沒看過自由球員確定簽約之後 還會有人來抬價的 抬價都是在沒確定簽約前的事313F 05/09 16:23
→ Y1999: 國外最多是口頭承諾最後跳票,那也是好幾年才一個316F 05/09 16:25
→ acerttt: 大聖就不覺得那天在星巴克做的事,叫做確定簽約啊317F 05/09 16:28
→ Y1999: 所以我覺得兩個都有問題阿,一個偷簽約說沒有,一個簽了約也說沒有,笑死318F 05/09 16:29
推 sss157095: 感覺爭論的點應該是一個是走籃球界一直以來談合約的方式 一個是走理論上談合約應有的書面法律的方式320F 05/09 16:31
→ acerttt: 不單單籃球界吧,換工作,租房子,生活中很多時候會牽扯到簽約日=/=生效日的實務啊322F 05/09 16:33
推 Y1999: 簽了約=內容生效,什麼時後開始履行合約內容,那是合約裡另外寫的324F 05/09 16:35
→ acerttt: 新公司口頭答應你要讓你入職,這也有效力喔326F 05/09 16:36
→ Y1999: 口頭沒效力阿,雖然現在法界開始推,口頭
承諾有效力,但還處於要抽法官的程度,而
且要看證據
不然你今天面試說要來上班,明天有更好的職缺,打電話跟人說不來,不就被告違約了327F 05/09 16:37
推 LMGlikeshit: 那傢伙就是沒邏輯的硬是要護航
跟上次護航CBA不是職業聯賽一樣 還是省點力氣吧332F 05/09 16:39
→ acerttt: 但你講的就不是完全沒效力啊,就像民法也有意向書這種效力比較低的東西334F 05/09 16:42
推 yamai7777: 也不用扯什麼效力啦 特攻不是最後一年約 是放棄+1才沒有 所以在放棄+1以前都算重複簽約336F 05/09 16:45
→ acerttt: 所以獅公佈的合約才有那句,特攻續約就作廢啊338F 05/09 16:49
→ shifa: 看起來像是尊重原本有續約權的球團 但另一個角度看他也知道是提早簽約吧339F 05/09 17:06
推 Cohlint: acerttt你知道照你這樣說,等同攻城獅自證有提前簽約,再加上台新提出的獅未有向特攻報價,特攻詢問獅有無跟大聖簽約也不回應,二者相加是妥妥的惡意挖角,確定要這樣護航XD341F 05/09 17:09
→ asdf7714: 倒數第二段是指攻城獅有攻城獅的玩法嗎?345F 05/09 17:11
推 Hastings: 最頂的聯盟就算偷跑簽約還是可以站在道德高地大聲譴責346F 05/09 17:15
推 BigHurt: 然後還違反自己聯盟規章XD348F 05/09 17:25
推 vy8824: 法律台籃349F 05/09 17:32
推 christic: 誰叫喵喵硬要告…順順的過去鍋就全部大聖背了XD350F 05/09 17:34
→ dgq75148: 自己看著聯盟規章自行解釋簽約指的是生效日非簽約日 真的笑死人351F 05/09 17:35
→ christic: 現在弄成這樣 搭配之前掏空事件 保險額度不足 喵喵誠信……
確定還要玩下去嗎?353F 05/09 17:37
推 core707: 金控單位突然都上班了356F 05/09 17:55
→ acerttt: 1.提前簽約本來就是常態 2.獅為什麼要跟特攻報價??特攻問獅有無跟大聖簽約不回應??哪裡不回應??
應該是說先別說有簽吧
特攻是球團選擇權,特攻執行下去,獅怎麼惡意挖角?是特攻願意放走大聖吧
惡意挖角以最之前成立煥乳摸事件來看,是成立煥跟獅還有合約的情況下,新球團用高價誘使球員跳槽啊
雙份合約或惡意挖角都是兩份合約同時成立時才會發生的情況
特攻的約到8/31 獅的約是9/1生效,兩者不重疊
獅跟台新都堅持自己手上的約有效,才有雙約的問題所以我才會覺得,法官最有可能的判決就是去判定這兩份合約是否都是有效的(目前看起來都是大聖自己願意簽),所以大聖要賠錢給獅球團(因為大聖無法履行)357F 05/09 18:03
推 Joshuaian: 為了不希望幫邦晉級,客串當了兩個星期的喵咪ing,原來當喵咪真不簡單,respect371F 05/09 18:14
→ acerttt: 這是大聖律師的說法,而且到底為什麼要報價??375F 05/09 18:19
→ dgq75148: 本來就要先跟原球隊報價 原球隊才能知道要不要跟進續約376F 05/09 18:20
→ acerttt: 根據之前獅的說法,我記得的是,2+1是球隊選擇權吧381F 05/09 18:21
→ dgq75148: 甚至連簽約了也不敢說 不是說是常態? 在躲什麼?382F 05/09 18:21
→ acerttt: 特攻有選擇權,那特攻要決定的是要不要執行啊
獅報價要幹嘛?? 如果獅要報價那就不是球隊選擇權383F 05/09 18:21
→ dgq75148: 是阿 要不要續約是特攻決定 攻城獅本來就要報價給特攻 讓特攻決定要不要執行球隊選擇權385F 05/09 18:22
→ acerttt: 以律師說法,惡意挖角這件事,是獅跟特攻的事啊387F 05/09 18:23
→ acerttt: 假設惡意挖角成立,損失的是特攻也不是大聖或台新389F 05/09 18:24
→ dgq75148: 沒錯啊 我們從頭到尾都在討論攻城獅偷跑簽約可能是惡意挖角這件事啊390F 05/09 18:24
→ acerttt: 要告也是特攻要告獅啊...
雙約同時存在才有惡意挖角的問題392F 05/09 18:24
噓 LMGlikeshit: 特攻跟大聖的合約是註明有其他隊競價時
特攻若匹配則有優先權 所以當然得報價394F 05/09 18:24
→ dgq75148: 本來就沒台新的事了 還想帶啥風向 台新根據規則 在396F 05/09 18:25
→ acerttt: 特攻到8/31 獅從9/1開始 兩者沒有重複397F 05/09 18:25
→ acerttt: 那以律師說法,也只是在5月中簽約那時沒跟特攻說吧到後來也沒跟特攻說??
沒跟特攻說的話,那不就代表沒人要簽大聖
大聖就繼續是特攻的球員啊401F 05/09 18:25
→ dgq75148: 到底在跳針啥= = 攻城獅就是沒報價,偷偷跟非自由球員簽約還不敢承認 是還要凹什麼8/31、9/1405F 05/09 18:26
→ acerttt: 5月中那簽約,後來改了好幾次,加了不少東西,後面加的原因難道是獅自己想加的??407F 05/09 18:27
→ dgq75148: 你不報價,但別人跟特攻報價,特攻不打算匹配別支球隊所以放棄選擇權,結果球員變成攻城獅的?你有沒有看懂你在幹嘛?409F 05/09 18:28
→ acerttt: 因為大聖跟獅的合約是否成立的必要條件不是是否有在5月中跟特攻報價啊
你寫的那段,只有說明台新跟大聖簽的合約有效
但不代表獅跟大聖簽的合約 就是無效的
更別說你們最愛提的張樹人,他會不知道獅簽約時有沒有報價???
一方面說張樹人是雙面間諜,一方面說獅沒跟特攻報價412F 05/09 18:29
推 dgq75148: 正常程序就是要有這個過程 結果你簽一個繞掉這個過程的合約 你覺得這是合理職業運動合約?420F 05/09 18:33
→ ju83105: 獅簽約當下的合約就是無效啊...中信的約就還在跑
林本人就不是自由球員欸 P的規章有寫說能這樣接觸膩422F 05/09 18:33
噓 doS16: 如果簽約日到生效日這段期間合約是有效的,那就是喵對特攻偷跑簽約,若否則林在這段期間另簽也沒差,選一個吧425F 05/09 18:34
→ ju83105: 你繞開中信跟林的約不就想賭 開後門挖角跨聯盟別的球團管不著428F 05/09 18:35
→ dgq75148: 其他乖乖報價等離隊簽約照規則走的球隊都是智障是不是?430F 05/09 18:35
推 liaoeddie: 看生效日期那p球團可以從現在開始挖各隊球員啦,反正日期押後面一點就行啦笑死432F 05/09 18:36
→ fday: 說不定攻城獅現在已經偷偷在報價了 who knows434F 05/09 18:37
→ acerttt: 另簽也沒差<--生效以後就會有雙約問題啊
生效日期是不能重複,重複無法履行就是違約賠錢
開後門挖角跨聯盟??P這幾季下來也有轉隊的,實際流程怎麼跑的,我不是內部人士,但我知道不會是到期以435F 05/09 18:40
→ dgq75148: 看生效的話 那應該是台新告攻城獅 反正什麼時候簽約沒差 只看生效日439F 05/09 18:43
→ acerttt: 後再去簽,而是生效日不會讓他重複441F 05/09 18:43
→ dgq75148: 你不知道怎麼跑的 也敢說提早簽約是常態喔442F 05/09 18:43
→ acerttt: 台新要告獅 什麼東西??
雙約無法履行的是大聖...443F 05/09 18:43
→ ju83105: 所以林不是自由球員的狀態 獅去跟他簽約 是合規章的嗎?445F 05/09 18:44
→ acerttt: 因為規章認定簽約日=生效日啊447F 05/09 18:44
→ dgq75148: 讓他不能履行的不就是攻城獅簽了一個台新合約生效之448F 05/09 18:45
→ acerttt: 但民法生效日可以不等於簽約日449F 05/09 18:45
→ acerttt: 對啊,所以現在獅告的是大聖無法履約451F 05/09 18:45
→ ju83105: 那P的球團不合P聯盟的規章規定452F 05/09 18:46
→ acerttt: 獅又無法管控大聖要簽幾張約,要怎麼簽約453F 05/09 18:46
→ dgq75148: 台新:那我為什麼要賠償?454F 05/09 18:46
→ acerttt: 他只能在大聖無法履約時,要大聖賠錢啊
這就是獅覺得台新是惡意挖角,所以要連帶賠償
這就是獅單方面的想法455F 05/09 18:46
→ dgq75148: 你要不要重新看看這篇文章再來458F 05/09 18:47
→ ju83105: 到底是誰惡意挖角啊......459F 05/09 18:48
→ acerttt: 假設沒有台新,獅拿一份9/1生效的大聖合約給P聯盟獅哪裡違反規章??460F 05/09 18:48
→ dgq75148: 何來惡意挖角之說 台新生效日更早462F 05/09 18:48
→ acerttt: 所以我說是獅的單方面說法....
誰惡意誰怎樣 誰違法 是法官認定463F 05/09 18:49
→ dgq75148: P的規章指的是生效日不是簽約日是你自己解讀 規章上就是簽約465F 05/09 18:49
→ acerttt: 所以規章上面沒有生效日與簽約日的說明啊
所以才會覺得規章認定這兩者是相同的467F 05/09 18:50
推 BigHurt: 說護航小心被檢舉喔 哈哈469F 05/09 18:52
→ acerttt: 討論而已,別上來就扣帽子都好470F 05/09 18:58
→ dgq75148: 所以現在是不是變成攻城獅在台新簽約之後 才又簽了一個時間重疊的合約 這樣是不是惡意挖角?471F 05/09 18:59
→ acerttt: ??獅都公布了5月中就簽了,台新看起來是8/15簽的吧如果台新這麼乖是在特攻提前解約之後才簽的話473F 05/09 19:00
→ dgq75148: 你要說簽約日有效 那攻城獅惡意挖角特攻 你要看生效日 那攻城獅惡意挖角台新 你要看簽約日還是生效日475F 05/09 19:01
推 BigHurt: 這時候又不用看生效日了 你也知道5月就偷跑簽約477F 05/09 19:01
→ dgq75148: 說民法生效日才有效也是你 簽約日要看前後的也是你478F 05/09 19:03
推 verame: 某DJ應該回嗆:還沒講完~479F 05/09 19:03
→ acerttt: 惡意挖角特攻<--那句特攻執行選擇權,本合約作廢
這句合約條文有看到嗎??
你自己搞不懂簽約跟生效的概念,我是要怎麼解釋480F 05/09 19:03
→ dgq75148: 沒報價情況下逕行跟自由球員簽約就是惡性挖角了 你管人家最後要不要執行選擇權484F 05/09 19:05
→ ju83105: 林正在跑的合約就是你有報價可以提前接觸啊...486F 05/09 19:06
推 WINKAO: 合約沒結束前就不是自由球員,不然你舉一個還在合約狀態之中的自由球員例子來聽聽488F 05/09 19:09
→ dgq75148: 如果你要拿沒有放棄就作廢來說 那攻城獅簽約行為實際有效應該是特攻宣布放棄的時候 也就是8/15490F 05/09 19:10
→ acerttt: 8/15還沒生效啊,生效日是9/1
那林正的合約有報價就可以提前接觸,也是違反規章啊492F 05/09 19:17
→ dgq75148: 你有報價 提前接觸沒問題啊 有人說可以簽約?
我說簽約行為有效 不是生效 你有那條備註不就是得宣告放棄選擇權這份合約才算數?494F 05/09 19:33
→ acerttt: 報價是確定提前接觸的一種行為,那找球員吃飯詢問價碼算是提前接觸嗎?不先問問球員預期價碼與轉隊意願,球團難道直接跟對方球團報價?
那律師說的沒報價就是惡意挖角這點就不合理,而且五月中到8月15中間一定有報價吧
那假設林正的合約沒有違反規章的話,我沒看過大聖特攻合約,你有看過嗎?我想當初簽約的張樹人肯定看過吧,會有提前接觸條款嗎?497F 05/09 20:02
推 a30019123: 發現有些人很喜歡用自己的感覺來討論 對於別人提出的事實一概不接受506F 05/09 20:11
推 WINKAO: 裝睡的人叫不醒,只能努力自我催眠508F 05/09 20:13
→ acerttt: 發現有些人覺得他們講的就是事實,別人的想法都只是護航
看法不同而已,我等待法官的判決509F 05/09 20:15
推 a30019123: 上面貼規章給你也不信 不相信文字相信自己感覺
等待判決那講那麼多幹嘛512F 05/09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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