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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ocow (void )
標題 Fw: [新聞] 鄰屋越界0.1m2 …她索價60萬 法官判月租1
時間 Tue Feb  3 11:29: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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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amonwhk (Damon)
標題 [新聞] 鄰屋越界0.1m2 …她索價60萬 法官判月租1
時間 Tue Feb  3 09:51:59 2015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鄰屋越界0.1m2 …她索價60萬 法官判月租10元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2015-02-03 03:08:35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邱姓婦人因零點一平方公尺的土地被占,告屋主竊佔罪敗訴;她改打民事要求拆屋還地,

或由屋主以六十萬元買下,結果法官判她敗訴,屋主只需月付十元租金即可,五千元裁判
費邱婦依比例要負擔四千元。

零點一平方公尺的土地約零點零三坪,一塊瓷磚大小,約卅三公分長寬的面積,坐落台南
市永康區的郊區,依當地土地公告現值約值二千三百元,邱婦喊價六十萬是公告現值三百
多倍;屋主原有意以一萬元買下,但多次協調不成。


邱婦要求拆屋還地未果,只能每月收取十元的土地租金,單是付出的四千元訴訟費,就要
收租卅三年四個月才能回本。她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會上訴。王姓屋主低調回應,都是鄰
居希望以和為貴。


據了解,王姓屋主三年前建屋綑綁一樓鋼筋時,垂直線出現誤差,以致灌漿後有根柱子占
用到邱婦土地零點一平方公尺。兩年前邱婦欲出售土地申請鑑界,發現土地被占用,控告
對方竊佔並訴請拆屋還地。


竊佔部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任何儀器都會有誤差,零點一平方公尺是鑑界丈量中合理
的誤差值,認定王姓屋主沒有竊佔意圖,處分不起訴。

邱婦改要求拆屋還地或是給付土地租金,調解會數度調解不成。邱婦提起訴訟,法官開庭
也勸和,希望以買賣方式和平收場,但邱婦要求六十萬元,王認為以公告現值計算僅二千
三百元,願以一萬元購買。


邱婦在庭上強調,並非為了錢,而是為了討公道才打官司。法官因為零點一平方公尺的面
積實在很小,除親自到場勘查,並為了確定是否竊佔,再次鑑界。

鑑界結果確實占用邱婦土地,但法官認為,就公共利益、屋主受到的損害,以及邱婦取回
土地後的預期利益來看,屋主受到的損害顯然大於邱獲得的利益,駁回拆屋還地請求。至
於邱婦要求給付租金部分,法官依照公告現值、年息百分之五計算租金,判決每月租金十
塊錢。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321/683289
鄰屋越界0.1m²…她索價60萬 法官判月租10元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邱姓婦人因零點一平方公尺的土地被占,告屋主竊佔罪敗訴;她改打民事要求拆屋還地,或由屋主以六十萬元買下,結果法官判她敗訴,屋主只需月付十元租金即可,五千元裁判費邱婦依比例要負擔四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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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izZ: 60萬可以租6萬個月的概念1F 02/03 09:52
SaoirseH: 台南2F 02/03 09:52
lunhsuan: 每月租金10元..3F 02/03 09:53
omoideomoi: 小心眼三寶4F 02/03 09:54
zz71: 台南不意外 看南鐵自救會就知道了5F 02/03 09:54
wyvernlee: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6F 02/03 09:54
thirteenflor: 這種人就是要撈一筆啊 很多都這樣 鄉下7F 02/03 09:55
sunnywing: 0.1平方公尺開價60萬(  ̄ c ̄)y▂ξ8F 02/03 09:55
ryrp: 台灣人 愛錢 怕死 愛面子9F 02/03 09:55
thirteenflor: 然後被訓斥了 還狡辯說自己不貪 根本垃圾10F 02/03 09:55
Newtype: 真是個好法官 XD11F 02/03 09:55
VVizZ: 還真的釘子戶阿 打根木樁就滿了吧 0.1平方公尺12F 02/03 09:56
kisaku1980: UCCU,可以賣一萬的結果只能月收十元13F 02/03 09:56
potionx: 租一百年才一萬二  便宜啦 XDDD14F 02/03 09:57
gomi: 大概就是 30 cm 的尺為一個正方形15F 02/03 09:57
GimO: 不錯的法官16F 02/03 09:57
fantasywing: 就一片磁磚大啊17F 02/03 10:01
purplvampire: 既然不貪你就乖乖接受吧,這就是你追求的公平正義18F 02/03 10:08
lovelovely: 一片磁磚大叫人家拆屋....真的太狠了吧19F 02/03 10:08
kyo2001: 一片瓷磚大小的地要60萬www20F 02/03 10:08
chuyo: 台灣婦人不意外21F 02/03 10:09
PPTAlex: 明明就是要錢...22F 02/03 10:12
lahiboy: 很好啊!這就是囂貪的下場!哈哈哈哈哈23F 02/03 10:19
oldbag: 一年一包卡斯特24F 02/03 10:20
pigofwind: 10元也太好笑 XDDDD25F 02/03 10:29
realmeat: 這為了公(ㄓㄨㄢˋ)理(ㄑㄧㄢˊ)26F 02/03 10:32
nicoleshen: 就是為了錢啊,裝死27F 02/03 10:32
drcula: 你不要這麼貪,要個3~5萬,人家搞不好就算了
60萬,還硬要告,還搞什麼拆屋還地想嚇唬人家,我要是屋主
老子不爽了,就租你這0.1坪,租50年,你家的地就永遠產權有問題,想賣都不用賣了28F 02/03 10:36
lulocke: 什麼公道 ? 公道就是被占的很小 人家也願意買 是你開價高又不是信義區大安區 台南郊區32F 02/03 10:39
dorbeetle: 10… XDXD34F 02/03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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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moocow (220.135.32.64), 02/03/2015 11:29:12
ru04hj4: ......1F 02/03 11:33
rohula: 好法官2F 02/03 11:57
kuma660224: 被告願意1萬買0.1m2相當於30萬買1坪
原告要求60萬買0.1m2,相當於1坪賣1800萬
只能說貪念無上限。3F 02/03 12:22
sorrower: 貪心6F 02/03 12:44
wei5566: 歐巴桑無恥又一例7F 02/03 12:49
qoojason: 法官正確8F 02/03 12:50
kuma660224: 這隻法官不是恐龍。9F 02/03 13:00
a123647: 法官認定這婦人浪費司法資源10F 02/03 17:44
candysagaboy: 台中不意外11F 02/03 21:58
cicatrix: 自售果然最貴12F 02/03 23:14
tntprir: 法院認證的貪心鬼.13F 02/03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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