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
作者 gerychen (邪惡肥宅)
標題 [閒聊] 實坪制跟登記一點關係都沒有
時間 Thu Apr 21 15:54:33 2022


我就直說了

其實在吵實坪制的

根本沒有真心想了解登記規則

就是想要單純用主建物計價而已


然後,政府並沒有規定你們應該怎麼計價

只會規範你們應該清楚記載買賣標的的面積

也就是說,你的買賣契約應該要有

買賣價格跟買賣標的物

標的物要明確標示面積跟持分

而這標的物會有專有建物、共有建物、土地、持分等


這下問題就來了

你想要實坪(專有面積)計價?

OK,總價 / (主建物 + 陽台)

你想要陽台計價?

OK,總價 / 陽台


但你想要用以下的價格買?

總價 / (主建物 + 陽台 + 公設) * 主建物

真的吃屎比較快

這不是打不打房,房價會漲會跌的問題

這是邏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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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38.7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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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ct: 公設和主建物 分開權狀 分別計價
陽台要算在主建物或不算 理論上要分開1F 04/21 15:55
真的不要鬧了
你難道要去拆分iPhone每個部位的用途跟成本
然後去跟蘋果講價格?
總成本跟利潤率就擺在那裡
除非iPhone變成垃圾了
才有可能跟你討論秤斤論兩收購的事

但你想買垃圾嗎?
sdhpipt: 自稱2013買房子的人 跟我說陽台在主建物.... XD3F 04/21 15:59
tfct: 就不一樣的東西 扯什麼iphone4F 04/21 15:59
反正你要買iPhone
一隻就是要賣25000
你想自己算
cpu 10000
螢幕總成 10000
電池 1000
鏡頭 3000
外殼 1000
OK的,蘋果店員會賣你

但你要算成
cpu 10000
其他不太重要加減算5000
總價只願意付15000
那蘋果店員就會叫你不要作夢了

自己想一下有沒有一樣
sdhpipt: 回家拿自己的權狀看一下好嗎 假設你有的話5F 04/21 15:59
piliwu: XDDDDDD
滿好笑的啊6F 04/21 15:59
tfct: 日本人可以分開 台灣人的房就變iphone了8F 04/21 15:59
Wwww4452: 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很理性很有邏輯XDDD乾快笑死9F 04/21 16:00
zeroyaking: 到底是故意鑽牛角尖 還是瘋狂跳針來亂 讓我們看下去10F 04/21 16:00
tfct: 那日本人的房是鴿子和信紙嗎?就台灣變成iphone?11F 04/21 16:00
zeroyaking: 佩服各位還能繼續糾纏下去 辛苦了 來去看派對咖孔明12F 04/21 16:00
sdhpipt: 看龍族買屋好了 跟本版比較相關 XD
裡面魔法亞空間建屋突破容積率管制是我的夢想 XD13F 04/21 16:01
zeroyaking: 本季的正直不動產好看!15F 04/21 16:02
flamer: 好啦 封你為實坪哥 結束16F 04/21 16:05
Chriss1017: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權狀,陽台一直都不算是主建物,是附屬建物,屬於專有部分,至於公設一直都有登記,註記在你的建物所有權狀上,公設你甚至可以申請單獨謄本,不就跟權狀的用途一樣了嗎17F 04/21 16:07
tfct: 講邏輯的話 你那支iphone不用分割 因為是你專有
公設跟iPhone不同。因為公設與人公有
你還要提iPhone?21F 04/21 16:07
好喔
蘋果後面還有人事費用 研發費用 售後服務 保固費用
這些是你覺得不重要的公設對吧?
你覺得不重要所以不算這些成本無所謂
蘋果也不care你怎麼算的
只要最後你付得出25000
蘋果的員工就會讓你把一隻iPhone拿走
piliwu: 公設不是公有你不是有權狀拿出來看一下24F 04/21 16:09
tfct: 我是覺得提鳳梨西瓜的人 搞不清楚狀況25F 04/21 16:10
kusomanfcu: 你手機使用的電信訊號是與人共用的26F 04/21 16:10
tfct: 你跟人合買西瓜才會有分皮的問題27F 04/21 16:10
Chriss1017: 你建議共有部分給建商或物業才是造成以後的問題28F 04/21 16:10
tfct: 共有啦 不是公 打錯29F 04/21 16:10
※ 編輯: gerychen (114.36.38.76 臺灣), 04/21/2022 16:14:10
hide0325: 房子你也可以做到全部專有 就不用分攤公設了
也就是你自己買地蓋一戶建30F 04/21 16:12
tfct: 可以啊 但我在講有共有的房32F 04/21 16:13
Chriss1017: 只有所有權人才會特別在意自己的利益,共有部分給建商或物業,那只會在意公司最大的利益,因此登記給所有權人才是對全體住戶最大的利益。33F 04/21 16:13
tfct: 可能有道理 不過高雄台中燒起來的那幾間怎麼說?
搞不好物業管理不會燒了 誰說的準 不一定吧36F 04/21 16:14
piliwu: 物業管理一個月四千學日本那些人都不會燒死
因為租不起都變成遊民好幸福38F 04/21 16:16
Chriss1017: 高雄那棟就是因為產權不清楚,台中那棟全部都是回收阿婆的,她的確只在意自己利益啊,能堆就堆能鎖就鎖,整棟出租40F 04/21 16:17
kusomanfcu: 你搞錯了啦,因為他的沒漲 所以要實坪制 這樣讓人覺得可能低估43F 04/21 16:18
tfct: 遊民可能還快樂的活著 燒死的有點悲劇45F 04/21 16:18
kusomanfcu: 塔綠班炒房啊46F 04/21 16:18
hsubrian: 真的是鬼打牆,你也可以去要求你不要買公設啊,但建商也可以不要賣你啊。自以為你要買人家就一定要照你的想法賣47F 04/21 16:18
kusomanfcu: 太可怕50F 04/21 16:18
Chriss1017: 高雄那棟沒產權複雜又沒管委會,一般大樓都有管委會,任何住戶都可以參與管委會,哪個管委會會把大樓給燒了?51F 04/21 16:19
kusomanfcu: 他不是要大樓 實坪變便宜 他要 公寓看起來實惠 高cp54F 04/21 16:20
i386: 但遊民遇到寒流可能會凍死阿55F 04/21 16:20
qqq7840: 難怪台灣房地產是暴力,知識不對稱情況真的太嚴重了56F 04/21 16:20
chpses: 愈扯愈遠 剛剛 講完某樓樓梯賣掉 他就忽略跑來這篇57F 04/21 16:24
XX: 買公寓 每天回家有沒有記得躺在樓梯間10分鐘阿 畢竟都是你的58F 04/21 16:27
Chriss1017: 總之,台灣早期就是像你的理想一樣,建商宣傳社區私設巷道不用住戶買,還可以少繳地價稅,道路都給住戶用,加上法律也沒規定,幾十年過去,老建商死了,兒子或股東全部都不認,私設巷道封起來,有停車或使用的全部催繳補償金,不然就告,還要再走回頭路嗎?59F 04/21 16:30
yiliang1107: 他會跟你灰,沒有說不買
只是要兩張權狀分開計價==
凡正都有要買了,合計在一張有差嗎?64F 04/21 16:32
i386: 兩張權狀分開計價就代表公設那張可以單獨買賣,會有什麼問題有點常識的應該都清楚XD67F 04/21 16:37
piliwu: 可以買賣但不能單獨移轉吧
只有債權效力沒有物權效力69F 04/21 16:39
i386: 現階段法規當然不行啊,不然早就大亂了,可是t大的理想可不是71F 04/21 16:40
kusomanfcu: 我就說我的居住正義很正確吧?72F 04/21 16:41
frowning1226: 中肯73F 04/21 16:43
aJan5566: 本來就是  實坪制跟房價沒關係74F 04/21 16:44
pudding77127: 之前不就有篇用實坪算的,結果一堆人崩潰說怎麼那麼貴,啊總價就是那樣,怎麼算也不會改變75F 04/21 16:45
edward4904: 買珍奶 麻煩幫我珍珠 茶 奶  分開計算成本跟利潤 不能賺我太多 不然沒有飲料正義 謝謝77F 04/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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