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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mw606042001 (多空雙buff)
標題 Re: [心得] 該檢舉逃漏稅和ab約嗎?
時間 Thu Oct 28 18:48:18 2021


※ 引述《OHHEEEEEED (茫茫)》之銘言:
: 真巧 我今天才在賣房子xD
: 也很阿莎力跟買家說了AB約的事情
: 倒是沒想過有被錄音
: 還是我對號入座
: 對我來說自售就是賣個行情價啊
: 這種事情說不說大家都知道
: 檢舉成功有判例嗎
: 補稅一兩百萬真的被檢舉成功又如何?
: 如果你在說我的話 就去檢舉吧
: 幫我從這次經驗中學習 兩百萬的學費okder
: 到時候會來房版發文分享AB約檢舉攻略
: 支持你來檢舉 用line+錄音~~~
: 有時候想這麼多出頭不如好好賺錢

要確定只是200萬的學費喔 這是不到一年發生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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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4984289
愈判愈重!他實登造假判1年8月沒緩刑、沒收千萬元 | 房市焦點 | 房產 | 經濟日報
實價登錄造假愈判愈重。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向地政士借牌,開設地政士事務所後,接連偽造買賣契約書,拉高成交價,向銀行貸取較高額... ...

 

愈判愈重!他實登造假判1年8月沒緩刑、沒收千萬元

實價登錄造假愈判愈重。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向地政士借牌,開設地政士事務所後,接連偽
造買賣契約書,拉高成交價,向銀行貸取較高額度房貸。士林地方法院日前重判陳男1年8
個月,不得緩刑,而且沒收犯罪所得1,300多萬元。


三民公證表示,過去實價登錄作假被查到,大多判決二、三個月,並可易科罰金。日前一
位朱姓地政士因連續替人作假,向銀行貸款外,法院以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重判1
年8個月,但也可緩刑。最新判例顯示,法院對這類犯罪判刑愈來愈重。


根據法院判決書,僅國中肄業的陳姓男子,向陳姓地政士借牌,於台北市開設地政士聯合
法律事務所。

2017年4月,他指示李姓員工出面以1,510萬元,向一家資融公司買房後,由陳姓地政士偽
造不實買賣契約書,將交易價拉高至2,300萬元後,向地政局申報實價登錄,並向銀行申
請房貸,銀行不知情下,同意核貸1,830萬元。


也就是陳男買房,不僅沒付任何費用,手上還多了320萬元。

之後,陳姓男子又以同樣方式,以1,900萬元買下詹姓民眾名下北市房子,然後再指示陳
姓地政士,先偽刻詹姓屋主等人印章,再偽造不實價金至2,880萬元的買賣契約書,再向
一家保險公司貸款2,300萬元,多貸的400萬匯入陳姓男子帳戶。


同樣的,為了取信銀行,陳姓男子也指示李姓員工,向地政局申報登錄比實際交易價格高
出近千萬元的2,880萬元不實價格。

士林法院日前判決陳姓男子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
處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8個月,未宣告緩刑。

另外,法院認為陳姓男子以偽造合約向銀行詐貸的貸款,本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項之規定予以宣告沒收,考量部分貸款已清償,因此對尚未清償的本金,兩筆合計
約1363萬,視為犯罪所得,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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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心得] 該檢舉逃漏稅和ab約嗎?
10-28 18:48 bmw606042001.
IS0987: 日前一位朱姓地政士因連續替人作假,向銀行貸款外,法院以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重判1年8個月
跟他這案...
一個是專業的地政士有專業身分而且還連續的反覆實施...
他還跑去借牌1F 10/28 18:49
ceca: 其實....我沒做過ab約..XD
我倒是有把ab約的案子報給其他投資客買.6F 10/28 18:52
OHHEEEEEED: 銀行鑑價比我實登還高 我能怎樣被判@@8F 10/28 18:53
Unsullied: ab約是真的有罰則的9F 10/28 18:56
howard753: 被判刑法啊,跟你有沒有賺沒關係10F 10/28 18:56
Unsullied: 跟銀行鑑價沒關係11F 10/28 18:56
OHHEEEEEED: 無妨吧 整棟樓300戶一手屋主跟建商買
坐等三百戶鄰居陪我坐牢12F 10/28 18:59
m06800825: 刑法跟鑑價多少無關,會被判刑加銀行信用破產14F 10/28 19:00
Sam27: 你看ceca都在低調了..有證據檢舉成案機率很高拉,別不信邪政府抓幾個來宣示有在做事情,不是不可能15F 10/28 19:08
OHHEEEEEED: 情況差很多 那是中古屋 我們是預售裝潢折讓
以前台中整片這樣搞 抓了意義在哪17F 10/28 19:09
VVVV5555: 不管誰贏都好給我告起來19F 10/28 19:11
elfish123: 不是因為大家都做就是對的事好嗎20F 10/28 19:13
mimikillua: 忽然開始上刑法課了21F 10/28 19:14
IS0987: 我建議你還是低調點22F 10/28 19:16
D8716770: 還是大學刑法課比較讚!23F 10/28 19:16
PRSDGF: 感覺這篇會被記者抄24F 10/28 19:16
F93935: 人家都在低調只有你跳出來喊
是以為ptt 沒官員國稅局在看膩25F 10/28 19:16
Unsullied: ceca: 我不做AB約的
ceca你不是建商 當然不用做AB約啊27F 10/28 19:17
OHHEEEEEED: 也是 不說了29F 10/28 19:18
Unsullied: 而且你現金不會不夠 也不需要AB約30F 10/28 19:31
aaboutt: 這案子應該不會這麼重吧?因為這件屋主應該沒有「連續」詐欺偽造實登。我建議屋主主動自首,向國稅局坦承。我猜絕對沒有刑罰,只有補水了事,而且補稅絕對不會到兩百萬,也不用再受買家威脅。最好主動坦承,被查到一定慘31F 10/28 19:35
kusomanfcu: 87喔 他又沒賣補啥小稅....35F 10/28 19:38
jerrylin: 三百戶陪你坐牢哩  其他人可以說他們沒簽AB約
是你自己承認簽AB約的36F 10/28 19:39
kusomanfcu: 我唯一看到的只有買家 恐嚇
賣了才要補稅 這原po死定了
是我絕對告下去
然後絕對不和解38F 10/28 19:39
ssiou: 照樓上的邏輯,那全台灣的律師全都會被告恐嚇吧XD42F 10/28 19:41
kusomanfcu: 上法院有沒啥 ,告恐嚇難嗎 科科43F 10/28 19:41
Unsullied: 社會真亂44F 10/28 19:41
kusomanfcu: 又沒啥45F 10/28 19:41
aaboutt: 屋主也有問題,AB約偽造文書有不當得利:向銀行借款成數增加,也使公務員登載錯誤,這是刑罰,是詐欺啊!自首我猜就可以易課罰金,繳錢了事46F 10/28 19:44
elfish123: 哪來恐嚇?是屋主慘了吧49F 10/28 19:44
Sender: 買家恐嚇事實還沒發生,賣家ab約已經是既成事實了,一堆人要賣家告下去是在害他嗎50F 10/28 19:44
aaboutt: 賣家  一定死。法院一查更慘。自首是上策,賣家可以反敗52F 10/28 19:47
ssiou: Sender大你太早破梗了啦,鄉民就是愛看這種血流成河的
這邊講話很多都不負責任的,還有假裝自己有錢的也很多XD53F 10/28 19:49
mimikillua: 沒有恐嚇事實喔 原po還只是在盤算而已55F 10/28 19:54
zxcvbnmnbvcx: 安啦 他不敢檢舉啦56F 10/28 19:57
kikinini: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顆顆57F 10/28 19:58
Sam27: 一堆人都沒搞清楚啥事恐嚇罪耶...用檢舉不構成恐嚇罪喔
狀況A : 你不降價,我要讓你的車壞掉無法開..恐嚇成立
狀況B,你不降價,我要去檢舉你違法...恐嚇不成立
你的手段如果是合法的...那就沒有恐嚇的問題
反之原屋主坦承跟建商AB約,是已經既遂囉...58F 10/28 20:03
paul76318: 狀況A還要你心生畏懼之心才會成立。檢察官問你說你怕不怕車子不能開,你說不怕。狀況A還是不成立..63F 10/28 20:09
yayayogo: 那只好不賣嘍65F 10/28 20:18
foyes: 想看檢舉阿 有判例大家以後更好做事 不要和解比較好66F 10/28 20:20
csshs: 不會判這範例那麼重啦
完全不一樣67F 10/28 21:16
HAHAUCCUQQ: 某O違法就不用大聲嚷嚷了好嗎?真的很丟人69F 10/28 21:33
jc10755: 屋主在上篇都回了「有啥好怕」XD70F 10/2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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