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作者 SincereBob (誠實老包)
標題 Re: [求助] 夫妻性需求(觀念)不同,繼續走下去?
時間 Fri Aug  4 06:40:54 2023



每篇回文,我都認真看過了,包括不認同我上一篇文章的回應。
重複的觀點,我不想多說,大家求同存異即可。

我只想要請一些不認同我上一篇觀點的女性版友(或許也有男性?),
設身處地,換位思考,該如何處理以下的問題?

1.男性普遍比女性在乎性生活,這是基因決定的,難以控制。
2.婚姻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特性就是「獨佔性關係」,所以違背這個特性,
  犯錯的一方往往在司法制度下,會被要求賠償,甚至失去子女監護權。
3.婚姻是生活和財務的聯盟,具備極強的排他性,也對進入婚姻的彼此有高要求,
  在這種前提下,進入這個聯盟的雙方比起交往這種鬆散的合意關係,更易起爭執。
4.女性是感覺的動物,相處不好就不想跟對方上床。這樣男性就更難過,關係更差。


如果是問我,我認為比較理想的處理方法是:
1.除非男性在一段婚姻裡犯下難以饒恕的錯誤,而且不願改正,
  否則女性不應該只因為雙方有矛盾,就單方面減少雙方合意的性生活次數。
  「床頭吵床尾和」不應該被理解為用性愛化解矛盾,但可以是關係的潤滑劑。
  夫妻的觀念差異,終究要透過情理兼具的溝通去處理,不能仰賴性愛。
  但如果只是有爭執,就以「感覺不對」片面減少性愛,會變成冷暴力和情勒。
2.如果雙方都願意維繫婚姻,並且理由不只是為了子女、面子或財務,而是還有感情,
  持續規律的性生活,對鞏固關係、化解歧異,還是很有幫助的。
3.如果有一方認為這個婚姻的持續只是為了子女、財務或面子,已經沒有感情,
  的確不需要勉強自己和對方上床,但必須思考是否解除或暫時鬆綁「獨佔性關係」。
4.性生活不該變成施壓對方在爭執中讓步的工具,只要你們還有情感、還沒要離婚,
  應該要讓性生活如同吃飯、睡覺一樣維持該有的額度。


現在一些女性的觀念構成是:性生活要我想要,我跟先生吵架沒感情就不想要,
這時強迫我要就是強姦,不跟我要跑去外面就是通姦,婚姻保障我獨佔的性權利,
我不想給,不代表對方就可以去外找,我完全可以拒絕行房,然後一樣告先生民事。

對,這種觀念的社會空間是現在司法制度給出來的。但這種觀念不務實,不人道。
我上一篇文章,不是在講這種觀念是全盤錯誤的,我文章開頭就講過不是說全錯。
而是這種觀念推到極限,就沒有兩性妥協的空間。


我更不是說台女都如何、不是說女生在任何情況下,沒了感情也要勉強跟先生做。
而是夫妻關係除了現實層面,還有情感層面,只要對方沒有犯下大錯,只要還有感情,
夫妻之間應該要互相,就像你受傷我幫你舔傷口,我背後癢你幫我抓抓一樣。

美國喜劇明星Chris Rock(就是被Will Smith搧巴掌那位)在單口相聲節目中說過:
「夫妻相處之道就是要多做愛、多旅遊(fucking and going places)」。
他有這種觀念,我不意外他會離婚。夫妻長久相處,終究靠得是情理兼具的溝通,
但是規律性生活、成為彼此探索世界的夥伴,我認為對維繫夫妻關係是有幫助的。

所以,如果太太們因為一些因素實在無法跟先生上床,但只要先生還有可取之處,

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混蛋,我還是誠心建議可以偶爾拍拍他、抱一下,講幾句好話。

不要在肢體上、情感上完全隔絕先生,這樣不會讓關係更好,只會讓兩人漸行漸遠。

美國HBO MAX串流平台上看得到一部2007年的老影集「Tell Me You Love Me」,
裡面探討幾對伴侶各自面對的性、愛困境,其中有一對老夫老妻總是無法順利做愛,
後來也是透過諮商、痛苦的溝通,許多眼淚和爭執,最後兩人達成一種奇妙的妥協,
就是兩人脫光光抱在一起各自自慰XDDD,看起來很荒謬對吧?

但這對原本漸行漸遠、彼此心懷怨懟的夫妻,卻是兩人關係很大的一個進步。

家,應該是講愛的地方。事情固然要理出是非對錯,性生活該是你情我願,
但如果多以家庭為單位思考,為對方設身處地想,很多事情會有轉寰餘地的。

祝福原原PO的問題最終得到解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6.171.116.201 (美國)
※ 作者: SincereBob 2023-08-04 06:40:54
※ 文章代碼(AID): #1ap2puYj (marriag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91102456.A.8AD.html
mtyc: 所以你上一篇未標註的前提是「部分女性」嗎?1F 08/04 06:54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開地圖砲說是全部女性喔。
※ 編輯: SincereBob (66.171.116.201 美國), 08/04/2023 07:09:25
mtyc: https://i.imgur.com/BDoQBLv.jpg
我在問這前提是什麼?單純好奇2F 08/04 07:25
:)
※ 編輯: SincereBob (66.171.116.201 美國), 08/04/2023 07:57:19
Emacs: 本來就一定是指“部份女生“了,怎麼可能一個個性可以套用到全部女生。如果要標註多少%的女生,那感乾脆去看論文好了4F 08/04 08:03
mtyc: 沒人要備註幾%吧XD我只是想問該篇文章前提啊
如果他能標示前提,而前提符合他的論述,就可以有效反駁別人的意見。所以我才會問7F 08/04 08:13
djboy: 這年代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輕易離婚」,好好享受這項近幾十年才有的特權10F 08/04 09:01
jamo: 現在可以隨意的離婚?
我記得訴請離婚還是有一定要件的~12F 08/04 10:07
djboy: 「輕易」不是「隨意」,輕易是相較於過去幾千年
想離而對方不願意,還是要做點事情才行。
其中一項就是「配偶不願意作愛而造成婚姻無法持續」14F 08/04 10:25
flewwhite: 單純好奇,反過來說的話男生願意接受嗎?好比說第二段第一點,除非女性在犯下難以饒恕的家暴外遇生子之類的錯誤,但她只要願意道歉說我一定改,否則男性不應該只因為雙方有矛盾,就單方面減少提供家庭經濟。家庭單位思考,看起來不管怎麼樣女性應該提供性,才會家庭圓滿和樂,算是義務,反過來替換一下男性有提供經濟義務,這樣男生覺得ok嗎?17F 08/04 10:39
jack520: 原po的論點是在基因上男人對性就是有較強需求
基於人性考量配偶不應任意漠視或片面中斷
換位思考,如果配偶在經濟上確實有特殊的依賴需求
應該也不能任意片面減少給付
但是法律不允許男人因為老婆不給就外約<24F 08/04 10:47
flewwhite: 我明白一般情況下不應任意減少給付,但這篇多次說明 不給做愛,不能獨佔性關係,算是被迫出去外面找,不是不可饒恕
情況在於可能女生想要的男生沒辦法給,造成女生也有這些非不可饒恕的前提,男生也願意不減少給付經濟或性嗎?29F 08/04 11:04
jack520: 可是法律沒有禁止男人不給錢女人不能自己出去賺35F 08/04 11:04
yaokut: 法律的確沒規定,男生不給家用/不付家裡的錢,女人不能外出賺,好有道哩,又好奧妙 XDD36F 08/04 11:07
flewwhite: 我理解女生也能出去賺,但確實靠一人很難賺足維持家庭所需,那男生不提供經濟,沒有違背[以家庭為單位思考]嗎?38F 08/04 11:09
yaokut: 一個提供性,一個提供經濟,不覺得這種感情很詭異嗎41F 08/04 11:12
norikko: 法律也沒有禁止男人打手槍啊,到底在說什麼42F 08/04 11:14
flewwhite: 老實說討論到現在我也覺得有點詭異,把性或經濟當成一種必然,有不可饒恕的事實仍然需要一個提供性,另一個無提供或提供經濟(目前還沒人討論要不要提供經濟)
人之常情,男生沒有辦法說出即使妻子不可饒恕也要給她$$當感情調和劑,我想這很正常
我很支持不合就分開啦,牙膏怎麼擠都能離婚了,還是覺得老了要有人推輪椅?43F 08/04 11:34
yaokut: 感情互動都是動態的,誰先誰後都是很難講。如果讓互動模式變成交換的方式,真的還要繼續嗎?51F 08/04 11:37
jamo: 錢換性這就是很老派的思維。古早年代,女人無法拒絕男人行房要求,相對的男性要負擔起家庭的經濟重擔。但現代不管是身體自主權跟經濟自由度都已經往女性大幅傾斜,我同意在婚內無性這件事情上,男性已經進入非常弱勢的階段。至於怎麼解決,還真想不到好方法。53F 08/04 11:42
yaokut: 可以改走不進入婚姻,且開放性關係?
離婚還會怕吃虧,有孩子更麻煩,不如乾脆別結。
有小孩,但沒結婚,好像也不會怎樣? XDD58F 08/04 11:46
saterr: 所以反過來的時候女生也可以找別人?61F 08/04 12:09
a96932000: 兩人之間的性愛和自慰,跟男方供給經濟和女方外找工作……兩者性質差很多吧……
若遇到性冷感的男方,個人也是支持開放讓女生外找62F 08/04 12:23
Coelacanthi: 不覺得劇中夫妻相擁後只是各自自慰很荒謬 性的型態只要雙方能接受+滿足就好 不少男/女同性伴侶 也是一起自慰或幫對方自慰達到滿足 認為”有性器插入的才是性”的觀念太狹隘了點65F 08/04 12:30
a96932000: 解決辦法,合法性交易專區,無論男女都是。當“性”從家庭脫離開來後,自然降低“性”的爭執69F 08/04 12:30
yaokut: 玩法不同=>外找。頻率無法有共識=>外找。硬度認同不同=>外找。時間需求不同=>外找。 直接開放性關係不就都解決了嗎?71F 08/04 12:33
norikko: 原來是性專區業配文啊我算是看懂了74F 08/04 13:03
curryhats: 男女都是吧,之前不也好幾篇老公不想做,這時老公也該需要同意老婆外找75F 08/04 13:15
Maplelatte: 女性普遍比男性更在乎感覺,這是基因決定的,難以控制。有研究支持女性比男性更重視愛的言語。如果性需求要被你定義成「義務」,那感性需求也是,丈夫必須照三餐對妻子講述愛語,即使爭吵也要。
而且你的論點不應因為爭吵減少性愛,但女性心情不爽就是不會濕,除了勉強硬做以外要怎麼解決?潤滑劑?我覺得不合就是離婚這麼簡單77F 08/04 13:37
Emacs: 性交易合法的話,也沒有男人要結婚了吧,因為婚姻的最大好處已經有取代性。 反之“部份”女生找不到長期飯票了,當然會跳腳。所以當性專區多半都女生84F 08/04 13:58
senshun: 所以你幹嘛結婚呢87F 08/04 14:16
lolicat: 結婚容易離婚難啊 東方社會跟西方觀念還是有差距的雖然我覺得兩人不合就分開 小孩的事歸小孩的事 不要混在一起88F 08/04 14:20
Emacs: 嫖妓還是比較空虛呀,我比較重精神層面的性愛91F 08/04 14:26
yofa: 撇除那些騙婚仔,男人想要自由自在地打砲的話真的先不要結婚,台灣這種文化環境不可能接受已婚男去嫖的,況且男人有時候不是射出來了就沒事了
多的是還吃魚吃到暈船的,那些反對者就更有理由
去反對性專區,既然結婚成家了哪能什麼都想要對吧?婚姻為什麼被稱為終身大事,顧名思義就是一種成年人雙方經過縝密思量後做的一個人生抉擇
交往的時候多的是機會讓你們跟對方相處、溝通
我是很難相信有人那麼會演,3~5年的相處時間夠認識一個人了吧?所以我真心佩服那些認識幾個月就可以決定結婚的,如果不是結好玩的話那真的勇氣十足92F 08/04 14:35
Laurara: 說真的 不願意重視對方需求(不論是情感還是性愛)的夫妻關係 本來就很不健康103F 08/04 14:53
Emacs: 樓上說得好105F 08/04 15:43
cerenis: 性交易合法就沒有男性要結婚,說出這種意見的人又說自己比較重精神層面的性愛。?????106F 08/04 16:14
Coelacanthi: 性交易合法的國家ex日本 還是有男人結婚啊108F 08/04 16:20
ayame0625: 樓上,日本有賣春防止法禁止性交易,只是沒有嚴格取締而已109F 08/04 16:32
Coelacanthi: 日本有牌照的風俗店 禁止本番不受賣春防止法影響
而且賣春防止法只罰業者 不罰買家
https://reurl.cc/8jMGb7111F 08/04 16:42
年產值超過兩兆日圓 日本政府如何用法律規範性產業? -- 上報 / 生活
昏黃的燈光,偌大招牌寫著「飛田新地料理組合」,再往內走,巷弄瀰漫香水和著汗水的味道,以及排列整齊的日... ...

 
t810312: 為什麼個人的性需求必定要由別人或另一半來達成?不過是不能接受自己來的空虛而已114F 08/04 16:44
a96932000: 所以這幾年日本不就一堆草食佛系男了XD116F 08/04 16:51
t810312: 事實是草食佛系女不會比較少,不過是男性一直被強調慾望很強所以大家更關注而已117F 08/04 16:53
Coelacanthi: 查了一下結婚率 日本2017年千分之4.9 台灣2017年千分之5.86 但台灣2021年千分之4.88也快跟日本差不多119F 08/04 17:14
a96932000: 應該說主要會拿來形容男性,是因為在闡述男性的行為模式改變,從主動變被動,甚至躺平。所以“變成”草食佛系,畢竟即便現在,男性大多扮演追求者那方。所以雖然男女結果一樣,但比較會拿來形容男生122F 08/04 17:22
iloorange: 要把金錢跟性綁一起就找人包養,幹嘛結婚127F 08/04 18:19
linyap: 你應該去買包養網VIP而不是學別人結婚再來氣噗噗。說起來你也只在意你自己的生理需求,也沒在意過對方的感情需求。
某個程度上算起來也是什麼鍋配什麼蓋XD128F 08/04 18:23
slom887: 同意map網友觀點,女性如果沒感情上的認同,在性行為時會疼痛,這也是天生生理基因問題
有些女生選擇忽略心理感受忍耐去做,反而在往後對親密接觸感到噁心排斥。
在拒絕和協調擇日後,有時還要面對,男性狂暴的憤怒。132F 08/04 18:37
a96932000: 若變成感情的試金石的話,那在感情喪失之後,確實該面對好聚好散了138F 08/04 18:44
Emacs: 我就想問,為什麼女人願意跟一個讓她沒慾望的人結婚?連牽手擁抱接吻也沒有。除了貪男生錢,或是曾經被性侵害,我想不到其他理由。140F 08/04 18:48
xulu0: 男生也會因為吵架而單方面減少做愛次數的,男生也會因為工作壓力減少做愛次數,男生也會因為疲勞而減少做愛次數,男生也會因為年紀大了體力不足而減少做愛次數143F 08/04 18:49
Emacs: 我的建議啦,女生如果對性沒慾望,那乾脆去找不愛運動的肥宅結婚,那種肥宅過30歲性欲就會大減,40歲能不能硬都不知道。 不要找又帥又愛運動的男生
然後又不給人家性愛,男生外遇早晚而已147F 08/04 18:50
xulu0: 性跟婚姻中的其他事情一樣,都不是單方面的配合另一個人的需求,兩人想法不同就協調磨合,協調不來就離婚,不要總是戴上我一個「我是男生」的帽子,就兩手一攤要另一半吞下去。
男生也很討厭女生說「人家是女生」,所以男生就該包容忍讓配合吧,同理心拿出來用一下好嗎?151F 08/04 18:56
Emacs: 然後給小孩一個不健全的家庭,這樣早知如此,為何當初婚前不協議講清楚,婚後就是不會有性生活?157F 08/04 18:59
xulu0: 現在也沒幾個男人願意去包容那些比較偏向女性而具備的人格特質了,請不要一邊批判女性特質又一邊強調男性特質該被配合包容的語言,真的很噁心。159F 08/04 19:01
snowtoya: 人家是上太空發明原子彈的男森捏,怎麼可以不配合我?777(大概是這種fu)162F 08/04 19:08
Emacs: 兩人有意見分歧,我向來都是採取各讓一步。 完全傾向一邊,永遠都是順某個人的意,這種人根本不適合婚姻164F 08/04 19:10
t810312: 很多都是因為婚後種種緣故才導致沒性致吧167F 08/04 19:20
yaokut: 為什麼不能?或許,對她而言親密行為/性慾,不是必要存在的。反過來問:如果這些是必要的,為什麼不確認雙方喜歡的程度差不多,才結婚?
即使是婚後,想要維持雙方頻率/需求/喜好一致,也是需要不斷經營跟確認的。168F 08/04 19:23
Emacs: 什麼是必要,什麼不必要,是由誰來定義? 如果女生說性不重要,那男人也覺得互動不必要,每天對老婆講不到三句話,可以嗎? 妳老公多久沒逗笑妳了?有思考是什麼原因嗎?173F 08/04 19:28
yaokut: 不是在問為什麼嗎?還是只是藉由疑問,包裝貶低?男生覺得互動時沒必要,他也可以不互動,後續狀況/問題是另一回事。不然你會在你老婆不想互動時,要求她一定得互動,才可以嗎?
所以,到底是要討論該現象,還是要針對特定個人?177F 08/04 19:30
Emacs: 如果大家都只重視自己重視的,漠視對方看重的,這種婚姻早晚會吹。如果這麼只想作自己,一點妥協也不願意,真的不要結婚害人。 男女皆然182F 08/04 19:35
yaokut: 一開始就說了:認定是必要,就不要妥協!不然呢?總不會自己認為是必要的,卻需要被別人認同,才可以堅持用這些條件找尋伴侶?沒必要這麼可憐吧!185F 08/04 19:36
Emacs: “一點妥協”不懂意思?老公求歡10次,給5次不過份吧? 至於對性排斥恐懼真沒辦法的,就去找草食系男生。
不過就像我說的,如果婚前講清楚,不適合就分手,就沒這些問題了。到底是誰在製造問題?188F 08/04 19:44
yaokut: 所以為什麼不找享受,而是找妥協的?@@a
享受的找不到,只能自欺欺人婚後就會不同了?妥協找個妥協的?193F 08/04 19:45
Emacs: 不過也有可能是男生瞎了眼,或是錯誤期待
以後我會在男女版多強調這件事,免得製造更多無性生活的夫妻。196F 08/04 19:47
yaokut: 到底為何要找個妥協的,賭看看婚後一樣願意妥協呢?199F 08/04 19:49
Emacs: 說得比唱得好聽,不要說性生活,婚後很多事情要協調。夫妻不可能有人任何事情都意見一致的,不可能200F 08/04 19:56
doS16: 人家是男森耶203F 08/04 19:57
yaokut: 擺明是妥協跟夫妻想法完全一致,是兩回事。204F 08/04 19:58
Emacs: 請問夫妻有意見分歧,你不互相更讓一步妥協,不然是要怎樣?永遠順著女生? “人家是女生耶!”205F 08/04 20:06
yaokut: 要不要乾脆舉個實際例子?不然各憑想像,搞到後來根本是雞同鴨講。
突然覺得會講「人家是女森耶!」,輸給會講「人家跟發明原子彈的人一樣都是男森耶!」 XD207F 08/04 20:10
Emacs: 上面不是有舉例了,老公求歡10次給5次還行吧?211F 08/04 20:13
yaokut: 找個享受的,不好嗎?XD
對方願意妥協五次,就滿足了嗎?不會在妥協的那五次,期待對方投入嗎?(真心好奇)212F 08/04 20:16
Emacs: 如果女生對性完全排斥,不用說就是離婚。可如果女生可有可無,平常不愛,可是作愛也是可以,那為什麼不看在老公欲求不滿配合一下。演戲投入也好,不然就允許男生去嫖嘛。 妳如果要嚴格要求男女都能投入,那麼當初別結婚就沒後續這些問題了
男生也學會怎麼前戲,不要摸兩下就插入,至少不要感覺在幹充氣娃娃215F 08/04 20:25
yaokut: 的確無法理解自認為是必要的,也明知道伴侶沒想要,實際都在演,何必跟這人結婚呢?希望雙方都投入,我當初就別結婚?又要轉向討論個人嗎?XD222F 08/04 20:29
Emacs: 反正以後我會多在男女版宣揚結婚缺點,勸勸善男信女,免得每次在婚姻版都看到差不多問題。 婚姻要幸福根本跟得樂透頭獎一樣低。 太多人不懂互相了
想要任何事都順自己的意,本來就不能結婚害人了225F 08/04 20:31
yaokut: 婚姻要幸福,就要懂得堅持當初自己認定的必要條件,不要妥協、不要自欺欺人!自欺欺人遲早會破滅,後來還不是要離婚,何必呢?
也不要自以為有愛無敵,有愛無敵的前提是昏頭且沒界線,突然醒悟,仍舊要面對現實的!229F 08/04 20:34
Emacs: 你結婚了沒?祝福你找到跟你100%契合的人,任何事情都是意見一致
在妳眼裡,“夫妻要溝通“根本是屁...吧234F 08/04 20:36
yaokut: 結婚了與否,跟討論的內容有什麼關係?沒結婚,以上就純屬紙上談兵?結婚,你就接受我的說法?XD237F 08/04 20:38
pierides47: 覺得e先生搞錯了,通常是婚姻「有問題」才會來發問239F 08/04 20:40
yaokut: 又在栽贓了 QQ241F 08/04 20:40
pierides47: 發閃光文的話 常常底下推文超酸的242F 08/04 20:40
Emacs: 我只想知道你找到一個跟你契合的人了沒,以及是否快離婚了243F 08/04 20:41
momomom: 是說那些氣噗噗的婚內男,有勇氣問一下自己的太太(不是完全抗拒性愛的)「給性生活品質打幾分嗎
?」245F 08/04 20:41
yaokut: 果然是跟原子彈發明同性別的男森,討論一直跳來跳去的,栽贓當吃飯似的 QQ248F 08/04 20:42
momomom: 我沒站哪方 但我想氣噗噗之前 要不要先問一下對方的想法比較好?250F 08/04 20:42
yaokut: 即使你愛栽贓,我也不會問你是不是快離婚了,畢竟可以栽贓網友,不代表會栽贓自己老婆,對吧! ^_^252F 08/04 20:43
pierides47: 呃…怎麼開始問候別人離婚了沒?254F 08/04 20:45
yaokut: 呃... 我也不懂他到底腦補成怎樣了?XD255F 08/04 20:50
Emacs: XDDDDDD
原來有一部份女生是用永不妥協來經營婚姻喔?256F 08/04 20:55
snowtoya: 所以到底誰永不妥協??258F 08/04 20:58
yaokut: 有腦內自動變性系統,也備有腦內自動栽贓系統,也不意外?259F 08/04 21:02
mtyc: 現在是在吵什麼?莫須有的稻草人嗎?我就問誰支持原原po的太太?就沒有人嘛。261F 08/04 21:05
Emacs: 是誰說:不要妥協、不要自欺欺人!263F 08/04 21:05
norikko: 茱莉亞羅伯茲吧(?264F 08/04 21:06
snowtoya: 人家講的是要堅持最初信念不要妥協(ex想要10次就去找10次都會同意的,不要委屈將就只肯5次的對象),不是說夫妻間不需要溝通跟妥協(話說回來,找個理念一致的,需要妥協的機率當然也就低了),不要拉低發明原子彈的男森們的水準好嗎(扶額)265F 08/04 21:06
Emacs: 我也是在砲原原po太太那種人,你們就說我開地圖砲說得好像我是指全部女人都這樣270F 08/04 21:06
yaokut: 對某些人來講:既然性是必備品,為什麼要自欺欺人跟妥協呢?272F 08/04 21:07
snowtoya: 看到n大推文我噴笑XDD274F 08/04 21:07
mtyc: 那很好,大家達成協議了,不支持原原po太太
是珍妮佛羅培茲,不能攻擊她的村莊275F 08/04 21:07
Emacs: 那就好啦!277F 08/04 21:08
yaokut: 我也不知道一開始就講得很清楚「必要條件,不要自欺欺人,也不要妥協」,為什麼不行?XD278F 08/04 21:09
Emacs: 所以婚後絕不性行為,如果是必要條件,那婚前就該講280F 08/04 21:12
yaokut: 難道是因為開啟自動栽贓系統,所以部分字被隱去?QQ281F 08/04 21:14
Maplelatte: 怎麼會滑呀~滑到婚後絕不性行為啊 是幻想的敵人嗎?282F 08/04 21:54
lastever: 所以我說某些人的論述已經把另一半當對手在處理了,都到這程度除了離婚還有什麼好說的…283F 08/04 21:59
momomom: 樓上 他們可能根本沒有伴侶 他們只是就別人的文趁機發洩自己的憤恨而已(我說某部分 沒說全部)285F 08/04 22:19
lakb24: 反正找長期飯票根本沒犯法,誰管你性需求怎樣啊?不爽就離婚財產分一半啊科科287F 08/04 22:28
mark0204: 推 Maplelatte 的推文論述,哈~~~
在乎性生活,那結婚前怎處理的?
真難以控制的話,會做出啥事呢?289F 08/04 22:57
JustOneJFS:292F 08/05 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