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kissahping (七)標題 Re: [新聞] 撿個紙箱挨告 男吞鹽酸亡時間 Wed Sep 26 09:36:26 2012
這是該報導的相關新聞,的確只有紙箱被拿走,推文有人提到不清楚
是紙箱被拿走還是連同高粱酒被拿走,你們可以看看以下的報導。
新聞底下還有同村村民的留言(有八卦……):
「雖然沒告知就拿走,但是死者第一時間就歸還並道歉,為何還要處
處逼人!我看清楚你!!原來你長這樣,我是你同村的,你在路上
不要被我遇到!!你等著報應!」
「你不要裝可憐!我全村都知情!紙箱在第一時間就歸還了!!!」
「他是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當然跟里長很好,有拜託里長協調,結
果,里長火上加油,悲劇就此發生」
看來他以後在鄰里之間的風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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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926/34533446
失主收藏高粱「紙箱意義大」 | 蘋果日報
紙箱失主曾英洲是當地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他除設立個人工作室維修電腦、建設監視系統,也愛蒐集金門高粱酒,這次引發紛爭的是二○○五年金門高粱中秋節家配酒紙箱,他還收藏一瓶一九七二年出產的金門陳高,估計單瓶價值達八萬元。 ...
失主收藏高粱「紙箱意義大」
2012年09月26日
曾英洲以提袋示範他當時將紙箱放置桶子上曝曬,不料仍被拿走。
紙箱失主曾英洲是當地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他除設立個人工作室
維修電腦、建設監視系統,也愛蒐集金門高粱酒,這次引發紛爭的
是二○○五年金門高粱中秋節家配酒紙箱,他還收藏一瓶一九七二
年出產的金門陳高,估計單瓶價值達八萬元。
遇上官司應求助
不喝酒的曾英洲說,在一般人眼中紙箱不值錢,但對他來說「意義
重大」;這次因紙箱失竊牽扯出人命,曾男說他非鐵石心腸,知道
後也相當難過,感嘆尤男無須做出如此激烈行為。
死者尤天福的長子尤森發說,原在工地當鐵工的父親多年前失業,
家中經濟由他與母親及兩個打零工的弟弟平均分攤。但因大家的工
作不穩定,父親才會到住家附近撿資源回收物變賣,若真有不足才
會向兒子伸手。附近鄰居表示,尤家經濟狀況雖不穩,但家人間共
同分攤家計與開銷,「一家人都忠厚老實,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
」。
律師吳春生表示,對法律知識較薄弱的民眾,可能誤以為函送就等
於判刑確定,對司法產生恐懼,呼籲民眾或基層警員面對類似狀況
時,可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義務律師協助,無須以自殺這麼激烈的
方式尋求清白。
記者劉智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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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51.213
推 kgh:...事實上他是拿了不該拿的東西1F 09/26 09:37
推 srwu:犯了錯還要別人同情,真是鬼島,這些人都是支持廢死的?2F 09/26 09:38
推 kid33:他論故意偷取 應該不會成立吧!?3F 09/26 09:38
推 ikoyumi:都已經還了...這嘴臉真可怕5F 09/26 09:39
推 maxshall:鬼島無誤!沒背景的依法嚴辦!有背景的喝酒吃肉!6F 09/26 09:39
推 phix:鬼島重罪清判 輕罪大搞 意外嘛?8F 09/26 09:40
→ valenci:你在路上不要被我遇到!-->恐嚇?9F 09/26 09:40
→ maxshall:撿個紙箱也要告人!逼人於死~有錢還用的著撿紙箱?10F 09/26 09:40
推 yaloti:鬼島=有背景 就是贏 沒背景等死吧11F 09/26 09:40
→ valenci:台灣人老是來以情凹法這招?13F 09/26 09:41
→ phix:放心好了 他還是不會有報應 鬼島不意外15F 09/26 09:41
推 eipduolc:應該要分情況來談吧 但有的人就是很硬16F 09/26 09:41
→ srwu:按照五樓的說法,感覺像是我偷了他的人,再還他就沒事了?18F 09/26 09:41
→ kgh:沒有詳細經過也很難說 說不定他已報警 竊盜是非告訴乃論罪19F 09/26 09:41
→ kissahping:看留言應該是還了以後又去報警,悲劇就此發生…21F 09/26 09:42
推 chengn1:有心自殺 乾脆連案主一起處理不是更好 真是老實22F 09/26 09:42
→ valenci:有人不想告發 不代表別人沒權告發 真是夠了23F 09/26 09:42
推 roder:偷竊就偷竊 自殺怪我喔??24F 09/26 09:42
→ eipduolc:也許這案子到檢察官那邊就變微罪不舉25F 09/26 09:42
→ roder:還了就沒事情 麻煩你去大賣場走看看有幾間不會告你的27F 09/26 09:43
推 julians:又一堆鍵盤法官了...28F 09/26 09:43
推 hu6111:原來偷了東西有歸還就不算偷,科科29F 09/26 09:43
→ kissahping:這種上法庭,法官通常會駁回或判緩刑,起訴已經很勉強30F 09/26 09:43
推 kgh:不過他好像遺書有提到法官31F 09/26 09:43
→ kissahping:法官應該是他以前的經歷讓他感到害怕,這種案子根本不會真的判刑...35F 09/26 09:44
→ integrand:實際上怎樣還不知道 不要一直講"偷"這個字38F 09/26 09:44
→ roder:這種案件在檢察官那邊就簡易判決掉了 哪會到法官那39F 09/26 09:44
→ kgh:喔喔 有開庭錄音喔 說會微罪不舉耶40F 09/26 09:45
→ integrand:也可能是誤以為路上的垃圾 不見得有偷的意圖44F 09/26 09:45
推 valenci:同johanLarson 只有三審有發回更45F 09/26 09:46
→ linceass:老人家檢東西都不覺得是偷啊 賣就賣了你想怎樣46F 09/26 09:46
→ Nuaaukw:應該說,可憐被夾在中間的警察,依法還是要送辦47F 09/26 09:46
→ valenci:roder也錯了 檢察官那邊就簡易判決咧 是檢送簡易
警不可憐呀 就依法函送48F 09/26 09:46
→ Nuaaukw:只是這原告在鄰里間會黑掉大概也是很有可能的事...50F 09/26 09:47
→ kissahping:之前台灣有偷摘波斯菊的案,就是用「微罪不舉」不起訴52F 09/26 09:47
推 vickyshan:紙箱放外面大部分都會以為是要給回收的吧,我爸也會把53F 09/26 09:47
→ nosay:我曬在外面的電風被幹走了 ~ 那我也要逼死那個偷的人嗎?54F 09/26 09:47
→ jokem:不依法才是鬼島57F 09/26 09:48
噓 plok1:原來這年頭,偷拿人的東西,只要拿回去還+道歉,就沒事???60F 09/26 09:48
推 samcool:一堆依法的事情 他媽的看起來也像鬼島會做的阿61F 09/26 09:48
→ Nuaaukw:不是當好人,是說也搞得太誇張了.....XD62F 09/26 09:48
→ plok1:果真是鬼島的鄉民素質65F 09/26 09:48
→ vickyshan:他不是故意要偷,知道以後又馬上歸還,那個人拿回箱子66F 09/26 09:49
→ kissahping:起訴是可以駁回的,這件案子依情況沒有需要執行的迫切67F 09/26 09:49
→ valenci:你今天一堆人同情就要不依法(況且法都有減輕機制)那所有法71F 09/26 09:49
推 kgh:不過照新聞看說開庭錄音檢察官都說勸戒他之後要微罪不舉了76F 09/26 09:50
→ valenci:都有人先違了再來吵算了77F 09/26 09:50
→ kissahping:johanLarson,檢察官有說這件案子本身可以用微罪不舉不78F 09/26 09:50
推 phix:檢察官威脅不懂的就沒事 撿了還回去也還好吧79F 09/26 09:50
推 jagdzaku:看到某些正義鄉民的嘴臉 真是令人大開眼界80F 09/26 09:50
→ vickyshan:別鬧了,很多人光是聽到要進法院就嚇死了,你以為大家81F 09/26 09:50
→ Nuaaukw:對警察來講,不能不辦,否則往後難辦。82F 09/26 09:51
→ johanLarson:KGH大 微罪不舉...但是最主要的是逼人認罪阿...83F 09/26 09:51
→ valenci:garnett1118:要偷東西 是有人會偷紙箱喔 紙箱就不算偷這樣85F 09/26 09:51
推 ikoyumi:一個被一般人都認定是垃圾的東西 放在非自己的土地上87F 09/26 09:51
→ Nuaaukw:要講情理,請在報警前講,報警後就依法了……90F 09/26 09:51
推 abjeffop:還不就政府德政讓台灣環境變的這麼差 不然誰要拾荒?92F 09/26 09:52
→ valenci:一個被一般人都認定是垃圾的東西-->錯誤93F 09/26 09:52
→ vickyshan:如果他不是故意要偷(認知是撿垃圾),又第一時間歸還,94F 09/26 09:52
→ mr2gts:被告算累犯了 之前就有偷鐵條被抓 沒被抓的又有幾次?95F 09/26 09:52
→ kissahping:法條寫得很死,但這種情節輕微的案件本來就不一定會判96F 09/26 09:52
→ vickyshan:幹嘛要咄咄逼人並且浪費司法資源= =法官也很忙的好嗎97F 09/26 09:52
→ valenci:一個被一般人都認定是垃圾的東西-->先立法紙箱非私人地上視為垃圾呀98F 09/26 09:52
推 kgh:詳細情況都沒辦法知道了 可能溝通不良吧100F 09/26 09:53
→ kissahping:這件事情惹人爭議就是事情沒必要鬧那麼僵...102F 09/26 09:53
推 cd12631:可是偷竊就是偷竊啊 浪費司法資源是一回事 犯罪事實又是另103F 09/26 09:53
→ vickyshan:而且他丟在門口,顯然已經失去對紙箱的控制力了,哪能夠104F 09/26 09:53
→ kissahping:就是因為有前科才會自殺吧,覺得自己會因此入獄...106F 09/26 09:53
→ valenci:vickyshan 這算浪費 是權益 而且要多告這些傢伙才不會亂幹107F 09/26 09:53
→ integrand:如果他認為那是無主物 就沒有偷的意圖109F 09/26 09:53
→ piece1:會在那咄咄逼人把微罪喊15000的就是在釣魚..BBS上不也一堆111F 09/26 09:54
→ vickyshan:頂多算是拾得遺失物或無主物之先占哦112F 09/26 09:54
→ ianlin45:那就好好走完法律程序啊,何必想不開113F 09/26 09:54
→ valenci:這些年都多少亂撿的被函送了 還一堆人這樣搞114F 09/26 09:54
→ kissahping:這件事情是不是偷竊還有得吵,失主畢竟放在屋外115F 09/26 09:54
推 b00668880:連自己村的人都不挺= = 做人還挺失敗的...116F 09/26 09:54
→ valenci:樓上是用這樣來看做人的喔 哈哈哈117F 09/26 09:55
→ cd12631:我也覺得何必想不開....也不應該因此扣帽子在失主頭上啊118F 09/26 09:55
→ vickyshan:對啊,他又不是放在家裡曬被幹走,是丟門口的119F 09/26 09:55
→ integrand:為了這事想不開是不聰明 只是並非每個人都知道正確的路120F 09/26 09:55
推 ray2501:如果失主提告,那檢察官那邊發生了什麼事?121F 09/26 09:56
→ valenci:有沒犯意去檢那邊辯駁呀 偵察都還沒完122F 09/26 09:56
→ ray2501:是要求賠償 15000 元嗎?123F 09/26 09:56
→ Nuaaukw:失主提告就得辦,這公訴罪沒辦法,東西放在哪是另一回事125F 09/26 09:57
→ blackone979:竊盜是公訴 他已經先報案了才找到箱子的吧?不過如果127F 09/26 09:57
→ kissahping:檢察官那邊大概溝通不良,事後檢察官是說可以不起訴128F 09/26 09:57
推 vickyshan:對,所以是那個失主的問題,村民說人家都還了還去告他129F 09/26 09:57
→ integrand:只是請諸位鄉民 不要輕易說這個人是偷竊130F 09/26 09:57
→ blackone979:是這樣 一般來說警察都會在做筆錄前直接勸和解 目前這部份不明131F 09/26 09:57
→ valenci:有規定還了不能告嘛? 那警檢受理啥?133F 09/26 09:58
推 mrfreud:確實很高比例民眾把檢察署=法院=判刑連在一起134F 09/26 09:58
→ kissahping:失主有拜託里長協調,要是已經報案,是要協調什麼?135F 09/26 09:58
→ mrfreud:但本案死者有竊盜前科.....看來...136F 09/26 09:58
→ ev331:不是都共識不要的東西丟門口 給人撿嗎?137F 09/26 09:58
推 lmfao:原來南部的人情味是這樣用的..138F 09/26 09:59
推 vickyshan:要曬你幹嘛不在頂樓曬就沒事,丟門口顯然就喪失支配力了139F 09/26 09:59
→ valenci:前科是哪篇有寫呢?
就走司法呀 司法是一群鄉民說這樣 一群說該那樣的嗎?140F 09/26 09:59
→ Nuaaukw: 首篇新聞裡...XD142F 09/26 10:00
→ kissahping:竊盜前科那個在第一篇新聞有,我覺得就是前科這件事逼143F 09/26 10:00
推 ariadne:第一篇,自殺者名稱後面就有括號註明竊盜前科147F 09/26 10:00
→ integrand:就算是司法 也不是每個都判一樣不是嗎149F 09/26 10:00
→ valenci:kissahping:他走上絕路,看看鄉民的推文就知道原因了 亂扯跟自殺什麼事?我被記者告就要自殺喔 後來不成立不起訴150F 09/26 10:01
→ kissahping:應該說紙箱放屋外,以為無主物,拿走不一定有「犯意」152F 09/26 10:02
推 kgh:他的意思是很多人會覺得有前科就會繼續偷 像鄉民一樣153F 09/26 10:02
→ kissahping:看看鄉民的推文就知道原因→這可是大實話,有人大概以155F 09/26 10:02
→ blackone979:第一篇的報導是寫他先報案才找到紙箱 至於有沒有拜託156F 09/26 10:03
推 vickyshan:是的,我的說法應該修正一下,抱歉剛睡醒XD157F 09/26 10:03
→ valenci:那就走完檢呀 檢還說不定不起或緩起(這種案檢大多也不想起158F 09/26 10:03
→ integrand:一般而言不會有人覺得把機車放門口是要丟 請勿混為一談159F 09/26 10:03
→ blackone979:里長協調什麼 那句推文根本看不出來 如果已經先報案就162F 09/26 10:03
→ valenci:那是不是有差異性就不要司法制度了 然後怎麼運作?165F 09/26 10:04
→ blackone979:是公訴罪 告不告不是失主決定的 現在也不知道警察那邊166F 09/26 10:04
→ kissahping:之前有件摘波斯菊的案件,最後就是不起訴,這種微罪本167F 09/26 10:04
→ blackone979:有沒有告訴他們可以在筆錄前提前和解 還是就直接送上168F 09/26 10:04
推 iboxdoll:我同學要搬家買了一堆紙箱放門口 就被撿走了XDDDD169F 09/26 10:05
→ integrand:但是紙箱放門口是要丟的 並不是一個荒唐的認定172F 09/26 10:05
→ integrand:每個人的認定不一樣 但這還不上不合理的程度174F 09/26 10:06
推 phix:里長 失主 檢察官言語恐嚇就無罪了...真溫馨176F 09/26 10:06
推 vickyshan:不是每樣東西丟門口都是無主物沒錯,不過紙箱和保特瓶177F 09/26 10:06
→ kissahping:一群人以為這種爭議案件就是直接照章判刑也太詭異178F 09/26 10:06
→ blackone979:放在門口不到兩個小時就消失了 一堆要拿不先問的真是怪得了誰179F 09/26 10:06
→ integrand:所以這事情有爭議 但死者有可能沒有偷的意圖
只想說這個181F 09/26 10:07
推 hu6111:看推文就知道台灣一堆理盲濫情183F 09/26 10:07
推 ariadne:紙箱跟寶特瓶也有可能是人家收集暫放門口一起自己拿去賣184F 09/26 10:07
→ valenci:phix很懂恐嚇要件喔 說來聽聽
不過紙箱和保特瓶 例外嗎??才怪185F 09/26 10:07
→ integrand:討論什麼是"理"這個東西 要被視為濫情嗎189F 09/26 10:08
→ Nuaaukw:@kiss: 波斯菊案的不起訴也是函送之後的事了。190F 09/26 10:08
→ ariadne:結果在出發往回收場前就發現被人幹走,這樣告不對嗎? XD191F 09/26 10:08
→ valenci:長你個頭啦 那怎告的還不少192F 09/26 10:08
→ vickyshan:我也住高雄,我鄰居要賣的話都會放家裡面,要給人的就會193F 09/26 10:09
→ kissahping:Nuaaukw,這件檢察官也是傾向不起訴,我好奇的是為什麼這種案件會搞成有人自殺...194F 09/26 10:09
→ blackone979:很多人會把不要的東西丟門口≠所有丟門口的東西都是不196F 09/26 10:09
→ vickyshan:丟外面,要自己留著的話幹嘛要放門口惹風險,又不是不197F 09/26 10:09
→ kissahping:我家垃圾也都放門口,我多希望有人幫我拿走XD199F 09/26 10:10
推 jackhan:沒公布錄音怎麼知道檢察官是不是真的沒恐嚇200F 09/26 10:10
→ e20288:看來風評真的不太好...201F 09/26 10:10
→ vickyshan:知道現在經濟不景氣,而且回收價很低,拾荒者很多......202F 09/26 10:10
→ Nuaaukw:對啊,我想講的是,警察沒有錯,檢官沒有錯(假設沒威脅)203F 09/26 10:10
→ kissahping:每個人對不要的東西放門口的認知不同,這就是檢察官必205F 09/26 10:10
→ kgh:剛剛有人提到阿 大概就是要他認錯 然後微罪不舉206F 09/26 10:11
→ blackone979:沒公佈錄音你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恐嚇不是嗎?現在只能就208F 09/26 10:11
→ vickyshan:紙箱一公斤才3塊(大概要十個以上),超難賺的.....209F 09/26 10:11
推 motorolla:原來只要撿(偷)?東西被發現只要道歉歸還就沒事的話..211F 09/26 10:11
→ Nuaaukw:有沒有威脅我等錄音檔出來,這搞到被告自殺一定會公布……212F 09/26 10:11
→ kuluma:偷東西就是偷東西啊,這年代小偷自殺就可以洗白喔 = =。213F 09/26 10:11
噓 cwind07:風評差就可以偷他紙箱嗎 難怪都說鬼島理盲濫情 做什麼事就214F 09/26 10:11
→ Nuaaukw:不要太相信記者的話 ˇ.ˇ215F 09/26 10:12
→ kissahping:不是他風評差就偷他紙箱,是這件事情過後害他風評變差217F 09/26 10:12
→ cwind07:該接受法律的懲處 被判被關就要鬧自殺 顯然這人是爛草莓218F 09/26 10:12
→ vickyshan:一堆鄉民以為拿了就是偷,拿也分拿什麼和怎麼拿阿,囧220F 09/26 10:13
噓 ahw12000:總之別人的東西就不要去拿就沒事了呀 自找的221F 09/26 10:13
噓 valenci:把自以為當法律喔 就是有人要給"特定回收者" 有人只是放222F 09/26 10:13
推 hu6111:從頭到尾都是自殺的小偷搞出來的,別拿會有這麼多事!?223F 09/26 10:14
→ blackone979:想撿東西 多開一次口問一下人家這些東西還要不要 很多224F 09/26 10:14
→ vickyshan:要自己賣或給特定回收者的話,自己收在家裡可以免除爭議225F 09/26 10:14
→ ev331:得理也不別不僥人 以以為自己是誰226F 09/26 10:14
→ cwind07:偷就偷還什麼拿 拿根屌 都是偷去賣了 懂不懂什麼叫拿227F 09/26 10:14
→ kissahping:這件事情在於法律不一定會懲罰這位被告的對象229F 09/26 10:14
→ valenci:著蓋東西 有人要自己集去賣 啥時部份人自以為就能成通例而有法律位階231F 09/26 10:15
→ valenci:ev331:得理也不別不僥人 以以為自己是誰
要人得理又饒人的 又以為自己是誰?234F 09/26 10:15
→ valenci:我可沒說一定成立呀 那就送司法判定 這樣沒錯 在吵啥?238F 09/26 10:17
→ cwind07:說實在 拿這紙箱最多判你個罰款警告你 那人這樣就自殺很爛239F 09/26 10:17
→ kissahping:所以我才不懂怎麼一堆人在幫忙判無罪或有罪...240F 09/26 10:17
→ valenci:現在死了就簽結囉 吵去失主該不該告發 風評咧241F 09/26 10:18
→ destroyfire:有爭議,提告是原告憲法保障的權利,最後由檢察官法官242F 09/26 10:18
→ valenci:有那些推文在說有罪無罪呢?244F 09/26 10:18
噓 tosay:噓 gox1117:失主這樣做沒錯<-放垃圾"桶"上,開一萬五也是剛好245F 09/26 10:18
→ Nuaaukw:個人是認為一開始直接報警就誇張了點……啊不過都報了就XD247F 09/26 10:19
推 vickyshan:他聽到被函送就挫到了吧,以為又要進去關了@@248F 09/26 10:19
→ Nuaaukw:喔還有紙箱開價15k也是嚇噴我的毛 (?)249F 09/26 10:19
→ valenci:一堆人連尊重提告權都不會喔? 改天你要合法告人被罵咧?250F 09/26 10:19
→ cwind07:沒錯 就交由法院處理 不是那人發神經自殺就不能用法律處理251F 09/26 10:19
→ kissahping:我只覺得失主反應太過頭,也不知道找里長幹嘛XD252F 09/26 10:20
→ Nuaaukw:是報案才找到(不過是記者說的)254F 09/26 10:20
→ valenci:不奇怪呀 不爽呀又有權告256F 09/26 10:20
→ hu6111:直接報警雖說是小題大作,但是程序上很正確啊258F 09/26 10:20
→ cwind07:以後每個人都來說鬧自殺 國家也不用法律了259F 09/26 10:21
噓 gox1117:他放外面不代表你可以不問就拿走 你不問拿走就是偷260F 09/26 10:21
推 xufunny:我家這邊也是不少收資源回收維生的 有一兩個習慣很差261F 09/26 10:21
→ gox1117:不問一句拿走人家找警察來也是剛好而已262F 09/26 10:21
→ valenci:法律運作管你個人想法 有人覺狗吵報警 報抓 有人罵大驚小263F 09/26 10:21
→ xufunny:放在車庫裡的東西 也會跑進來拿...被我警告後 她就到處說264F 09/26 10:21
→ vickyshan:哦哦,因為村民說第一時間就歸還,又說拜託里長協調265F 09/26 10:22
→ blackone979:15000那是報值而已 那是以失主主觀認定 但是採不採信是檢察官會斟酌266F 09/26 10:22
→ valenci:怪???照法走呀 要我這種事不爽我不會告 但別人告又怎樣?268F 09/26 10:22
→ smalltwo:第一時間就歸還????是被警察抓到的第一時間嘛???269F 09/26 10:22
蘋果是寫失主報案後外出(應該是電話報案),在曾家發現紙箱後,
然後才去警察局做筆錄,被告在警方到來前就歸還紙箱。至於失主為
什麼要找里長協調,不得而知。只能說差一點事情可以不用搞成這樣
,事實上檢察官也說「微罪不舉」不會起訴(但沒聽錄音誰知道?)。
因為這種事搞得裡外不是人,實在很不值得。
→ kissahping:我不懂事情為什麼要鬧那麼大,連里長都找出來270F 09/26 10:22
→ xufunny:我們家很沒良心 都不給她 害我們家那一陣子都一些鄰居白眼271F 09/26 10:23
※ 編輯: kissahping 來自: 114.27.51.213 (09/26 10:27)
→ cwind07:xufunny+1 我也有過這樣經驗 很度爛 等下回一篇272F 09/26 10:24
→ smalltwo:如果是被警察抓到的第一時間那是警察起出贓物歸還受害人273F 09/26 10:24
推 vickyshan:這就不知道了,看起來好像是里長去問拾荒者(其實大家274F 09/26 10:24
→ xufunny:對這些人 告與不告都很為難...275F 09/26 10:24
→ vickyshan:都知道是哪幾個固定會撿的),找到以後里長卻火上加油要失主報警給他點教訓不要亂撿,最後出事@@278F 09/26 10:25
推 gmoz:罪不致死阿 沒人說他沒錯 但是過程讓他自殺就明顯有問題不是280F 09/26 10:26
噓 gox1117:純噓理盲濫情的鄉民282F 09/26 10:26
→ Nuaaukw:有問題的是過程還是人,有待商確 \( =.=)/283F 09/26 10:26
→ smalltwo:有沒有罪犯把贓物歸還就不算偷的八卦285F 09/26 10:27
→ valenci:但是過程讓他自殺就明顯有問題???你又知道百百種人因怎樣286F 09/26 10:27
→ smalltwo:偷了這多次只告他一次他就鬧自殺..是怎樣...287F 09/26 10:27
→ gmoz:我有說問題不在他身上嗎 你是在激動什麼288F 09/26 10:27
推 vickyshan:是贓物還是無主物還是遺失物還有待認定吧,囧289F 09/26 10:27
→ valenci:自殺 要也找偵察庭有違法呀 講得自殺最大似的290F 09/26 10:28
推 ariadne:都是政府不對,讓正常人找不到工作要拾荒才會出人命(蓋章291F 09/26 10:28
→ valenci:gmoz:但是過程讓他自殺就明顯有問題不是292F 09/26 10:28
→ Nuaaukw: 有請阿扁登板 (?)293F 09/26 10:29
→ valenci:這樣是說司法過程都沒人自殺才是沒問題喔?
不是說有自殺就一定沒問題 但不可能自殺就是有問題294F 09/26 10:29
推 ray2501:檢察官報導裡有說告誡後就要微罪不舉,也許溝通出了問題296F 09/26 10:30
→ valenci:有人故意去搶想入監吃牢飯 有人之前坐過牢定讞發監前自殺298F 09/26 10:30
推 gmoz:V你要開始幫我上國文課? 我的過程包含人事物阿
沒有人 是機械公敵嗎?
你幫我定義我的"過程" 當然怎麼說都你對阿299F 09/26 10:32
→ valenci:gmoz:罪不致死阿 沒人說他沒錯 但是過程讓他自殺就明顯有有問題不是302F 09/26 10:35
→ YesHi:偷就是偷 講那麼多304F 09/26 10:36
→ gmoz:整個過程的人事物裡面一定哪邊有問題不是嗎?
我一開始又不是在回你
被你纏上真的很浪費時間 (攤手305F 09/26 10:40
推 wholewing:那就不要再跟他浪費時間,他只是想找人講話308F 09/26 10:45
噓 jaysuzuki:平常愛酸自殺的,現在倒是不會啦zzz311F 09/26 11:03
噓 yugowolf:鍵盤法律大軍出動 偷啥都告給他死就對了 結果真的出人命312F 09/26 11:16
→ smalltwo:怎偷東西被告自己跑去自殺還要怪人為啥告他??
怎不怪自己為啥要偷東西??314F 09/26 11:33
→ HUNNY:如果第一時間就歸還何必這樣咄咄逼人?316F 09/26 11:35
噓 abejun:以鄉民的邏輯,以後路上亂丟菸蒂可以唯一死刑嗎?318F 09/26 11:42
→ valenci:樓上的邏輯才其怪咧 就走司法程序 跳去丟煙死刑?
自己跑去自殺叫死刑喔? 那丟煙蒂被告發跑去自殺喔?319F 09/26 12:04
推 wuchialong:愛說依法的 馬陰狗偷了特別費 被發現後捐出 不就沒事321F 09/26 12:05
噓 CTUST:有竊盜前科的又不是沒有被函送、判刑、坐過牢,最後稻草而已322F 09/26 12:22
推 magma:秦日新表示:323F 09/26 12:27
→ kirimaru73:竟然會扯到唯一死刑 它自殺是它的自由行為 關死刑屁事如果你覺得你亂丟菸蒂就該羞愧自殺 那你就請便啊324F 09/26 12:30
推 nikitawang:理由借口一堆,上面說是村民的誰知道是真是假
如果是就早就全村一起去抗議就好囉
就算撿資源回收,在人家門口問一下對方還要不要很難嗎326F 09/26 12:38
推 inlanyu:這些社會弱勢者很多連求助管道都不知道 又把他報警進法院他當然會恐懼到不知所措 何況一個紙箱放在外面垃圾筒上 一般人的判斷都很容易當成是丟棄不要的紙箱 拾荒者是在路上四處撿廢棄物為生的 都放到室外了 並不是在失主的實力支配範圍內 何必這麼咄咄逼人??329F 09/26 12:52
→ smalltwo:大家小心停在外面的車千萬別被樓上看見,他一定會牽走
你只能認定放在公有垃圾集中地的東西叫垃圾334F 09/26 12:56
推 inlanyu:請問只能認定公有垃圾集中地的東西叫垃圾這個是那條法規定94年的紙箱看起來都相當陳舊了 又放到外面 跟車子相提並論??若依只能在公有垃圾集中地的才叫垃圾 那麼市政府也不能336F 09/26 12:58
→ smalltwo:所以很破舊的車子你就可以撿走摟???
他是清理他認為的垃圾如果是清潔隊員清走你去撿那ok339F 09/26 13:00
→ inlanyu:清理在路上堆放盆栽佔地的那些 清潔隊員也不得掃除公地垃341F 09/26 13:00
→ smalltwo:這老頭是執行公務清理廢棄物嘛???342F 09/26 13:01
→ inlanyu:圾 紙箱跟車子怎麼相提並論?? 硬要把紙箱跟車子相提並論343F 09/26 13:01
→ smalltwo:拿清潔隊員來類比偷東西的老人???你也太會比了吧344F 09/26 13:01
→ inlanyu:你這比喻也過當而牽強 而且他維生的手段就是撿拾廢棄物345F 09/26 13:01
→ smalltwo:依法清潔隊員可以清理,老頭偷箱子依據啥??
撿拾廢棄物去垃圾堆撿,誰告訴你路上的東西都是廢棄物的??346F 09/26 13:02
→ inlanyu:公有路上的東西請問你怎麼去界定放外面人的真意是什麼??那請問你說只有在公有垃圾集中地才算垃圾又是誰告訴你的?348F 09/26 13:02
→ smalltwo:誰告訴你在公有路上的東西就是廢棄物的????
搞清楚現在是你把放在路上的東西都當廢棄物的350F 09/26 13:03
→ inlanyu:OK 那請問你把一個七八年的舊紙箱送到警局 警察會判斷那是失物還是廢棄物?? 一般人的常識判斷很容易把一個舊紙箱當352F 09/26 13:04
→ smalltwo:難道你看到一個東西掉在路上只有幹走跟送警兩種選擇嘛
在別人家門口你不會假裝沒看到嘛?再有正義感一點叫清潔隊來呀,誰說你可以自己幹走的354F 09/26 13:05
→ inlanyu:廢棄物的 而且當事人若把那東西當廢棄物 在認知上並不是竊357F 09/26 13:06
→ smalltwo:誰說你可以把它當成廢棄物的???358F 09/26 13:06
→ inlanyu:盜 看其他的留言 在他知道對方還要那個箱子也還了 竊盜故359F 09/26 13:07
→ smalltwo:常識??那就判刑一次扭轉你那歪曲的常識就知道了360F 09/26 13:07
→ inlanyu:意在那裏?? 你要問我前先自己回答你我問你的問題吧362F 09/26 13:07
→ smalltwo:被抓到了才還??他要是真良心過不去還的再說吧
你認定他是廢棄物,我問你怎認定的,你怎反問我???363F 09/26 13:08
→ inlanyu:是你具有歪曲的常識還是別人?? 少那裏要判別人刑了XDDDD365F 09/26 13:09
→ smalltwo:那你可以撿撿看呀,看你是要去撿棉被呢還是撿破車呢還是撿366F 09/26 13:10
→ inlanyu:是你一直要問我的 但我有必要跟你這樣指責別人是啥歪曲常367F 09/26 13:10
→ smalltwo:鹹菜 稻穀還是鞋子..去撿呀.被抓到就知道你常識是對的
還是錯的了368F 09/26 13:10
→ inlanyu:識的人多說什麼嘛??
請就事論事 現在是一個七八年的舊紙箱 拜託 東扯西扯還罵370F 09/26 13:10
→ smalltwo:被抓了就別哭摟.好心提醒你反而被痠...
請就事論事你根本不知道那個東西是不是廢棄物372F 09/26 13:11
→ inlanyu:別人 再講下去你就要講顆鑽石了吧??XDDDD
拜託 講別人常識歪曲還要判別人刑 這叫好心提醒哦??
上班了 你請自便374F 09/26 13:11
→ smalltwo:現在不就是有人被抓還差點起訴,起訴前就自殺了...
怎你的常識突然又不對了377F 09/26 13:13
推 j20006640:看到一堆沒人性的推文真是讓人不寒而慄379F 09/26 13:22
噓 steve1012:靠真的是鬼島 偷這種東西有必要告嗎馬的 還了就好啊380F 09/26 13:25
→ smalltwo:偷東西的時候怎沒想到人性??
你如果是失主你當然可以決定告不告.不過你不是381F 09/26 13:27
推 ai8051:還是要看告的出發點吧!這是道德問題,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假如這人常亂撿東西,又或這原告動不動就拿法律壓人呢383F 09/26 14:58
噓 season002:說紙箱價值一萬五我只覺得真是她媽的好好笑386F 09/26 18:14
→ metalhead:請問有誰會把等價一萬五鈔票放在外面曬太陽....388F 09/2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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