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h021515 ()標題 [新聞] 警「只錄影沒攔下」闖紅燈 法官:程序違法,不用罰!時間 Fri Feb 14 11:11:09 2014
1.媒體來源:
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警「只錄影沒攔下」闖紅燈 法官:程序違法,不用罰!
http://static.ettoday.net/images/200/d200942.jpg
▲紅燈示意照。(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陳姓女子開車在宜蘭縣闖紅燈,遭警方錄影蒐證逕行舉發,事後收到2700元罰單,
她不服氣得打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雖陳女確有闖紅燈,但警方當時並沒有不能
或不適合攔檢情況,認為執法應以當場攔檢為原則,因此撤銷罰單,13日判陳女免罰。
判決指出,2013年4月1日下午,陳女在礁溪鄉礁溪路6段闖紅燈,遭警方以V8攝影機拍下
全程,除被開罰2700元,還被記違規點數3點。
陳女主張,舉證照片沒拍到她行車方向紅燈,只錄下對向紅燈,兩者間可能有秒差或故障
,
不能證明她闖紅燈;她也主張,若真的闖紅燈,為何警方不當場攔停舉發。
法官傳喚吳姓警員作證,吳供稱,他和同事都以V8蒐證為準,沒有攔檢,但也說當下攔檢
並無困難。法官檢視舉發影帶確定陳女闖紅燈,但引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認為
警方執法應以「當場攔檢為主、逕行舉發例外」,攔檢可即時釐清違規事實;且該段路段
交通流量不大卻未攔檢,認定程序違法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對此,警政署交通組表示尊重判決,會把此案當作教育案例,提醒基層員警注意執法手段
,並重申除非有不能或不宜攔檢情形,否則都得當場舉發。但基層員警有不同聲音,認為
若民眾違規都得攔車,如果出事誰要負責?
3.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214/325072.htm
4.備註:
追了等等害她嚇到撞死怎麼辦啊
追也罵不追也被罵
罰到自己就說為何不攔檢
若是追了就說執法過當
基層員警哭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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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小弟弟」比賽 號召短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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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4.3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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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eny:基層員警快變得跟超商員工一樣多才多藝2F 02/14 11:12
推 emoil5566:攔也不行 拍照舉發也不行 都不要抓就對了?5F 02/14 11:12
推 iam0718:警察自己打臉 都說當下攔檢沒問題 難怪被法律人抓小尾巴6F 02/14 11:13
推 KEI1130:追到受傷 民眾: 他又不是通緝犯 何必緊追不捨?7F 02/14 11:13
推 nesper:警察大人到底怎樣做 鬼島人才心服口服阿????!!!8F 02/14 11:13
→ evachicken:那撒雞爪釘好了,輪胎破掉自己去路邊寫5千字悔過書10F 02/14 11:14
→ Kreen:警察追他假使車禍,警察又被鞭到死,鬼島法官吃屎吧。11F 02/14 11:14
→ Cruel2:前陣子不是才說應該事後用舉證方法的= = 這篇就變該攔下了12F 02/14 11:15
推 chenweichih:現在是他自己也認為 自己沒闖紅燈吧?
應該是認為他自己搶黃燈而已 實在話舉證也不足13F 02/14 11:15
→ ebv:嗎的~攔出事警察負責~不攔錄影舉發也是警察負責!只會嘴砲!!15F 02/14 11:16
→ alan3100:不是錄影嗎? 照片本來就不準 搞不好過一半變紅燈17F 02/14 11:18
推 sassuck:鬼島法院跟剪掉系統真的是獨步全球19F 02/14 11:20
推 Tim1107:重點在第二條黃字,這根本是標題殺人了。20F 02/14 11:20
推 eddiecho:陳女主張,舉證照片沒拍到她行車方向紅燈.....22F 02/14 11:22
推 youga:只能追100公尺喔23F 02/14 11:22
噓 zerson:結果警方要攔車,車主發生車禍,某團體又要出來吠了26F 02/14 11:24
→ eddiecho:法官檢視舉發影帶確定陳女闖紅燈...所以變法律條文抓BUG28F 02/14 11:25
推 colenken:以後路口安地刺,紅燈自動昇起,想闖後果自負好了29F 02/1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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