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laz (開花爺爺)標題 Re: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時間 Fri Mar 6 05:01:29 2015
這一串看完感覺就是。
抓準「學生」怕事的心態,
一皮天下無難事,
是說這麼多人出來發文,
但結果大部分都覺得「撐到合約結束」就好,
怪不得她完全不怕啊。
自己的權益不爭取,
當然就被訟棍給拐了。
這種等級的訟棍,
大概就是專門騙騙涉世未深,
跟覺得自己時間很寶貴,
但是可以隨便丟出個幾萬被騙走,
怕事的小笨蛋們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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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轉寄] Re: [難過] 我的房東上新聞了(輔大)(新增回覆)
03-06 05:01 blaz.
受害者那麼多,
卻大部分都自認倒楣,
活該被騙嚕。
噓 kageo101: 看完一串只得到這個結論應該是還沒出社會?2F 03/06 05:05
搞不好出了比你久,
我只知道權益受損就要爭取,
一直覺得麻煩不去爭取到底,
那就是給人家耍好玩的。
受害者一堆,
沒有人想跳出來當頭,
糾集一下自救會,
不管集體訴訟還是上報都容易,
大家都只想等租約到期解脫,
那就活該被騙錢。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09:25
推 Roy22: 臺灣對於訟棍簡直是天堂3F 03/06 05:07
→ AmekawaKou: 從施工班底 管理公司 一路到現在都談到黑白道了...
你整串追下來只得出這結論喔?5F 03/06 05:08
整串大部分都是各種黑幕苦水,
然後訴訟方面?
「喔,好麻煩」
「找不到人耶」
「聽說他都告贏(廢話,他自己告訴你當然都是他贏啊)」
如果上八卦吐吐苦水就可以獲得應有的權益,
台灣大概早就超英趕美了。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1:30
→ AmekawaKou: 如果這整串及情況真如你的結論那麼簡單,大家就不會那麼熱烈討論跟感到奇怪了
而且現在是連記者去採訪就搞出個偏房東方的結論了...8F 03/06 05:10
所以呢?
重點是受害者都不願意浪費時間興訟,
你以為這些訟棍會「良心不安」嗎。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2:23
噓 jetzake: 你就沒看到前面幾篇背了20多個前科名下又沒財產這樣?11F 03/06 05:12
對啊,好像他經手的都是過手財,
一定追不到本人,你相信喔...?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3:12
→ jetzake: 這房東只是個人頭的機會很大 後面恐怕是一整個集團13F 03/06 05:13
告了沒。
告了沒。
告了沒。
就算他是人頭,
對方集團有多少人頭可以一直替換,
更別說到現在都是同一個人頭,
這叫集團喔?
如果砍掉一個頭會再長兩個,
那就砍到沒有,
再用火燒啊。
沒有為了自己權益爭取到底的打算,
活該被這些訟棍耍著玩啊。
動不動就被和解,
然後上來吐苦水,
再說對方勢力龐大,
是啦,是啦,我相信。
所以我該說業者無良,
這些被騙的是正常可憐的,
嗚嗚?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6:59
→ jetzake: 講難聽點 你民事訴訟告贏他也擺爛裝死不賠錢 光告有屁用14F 03/06 05:15
你們就盡量自我安慰好了。
不管你們在這邊把對方假想得多厲害,
都不脫離怕麻煩就甘願被騙的下場。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17:41
有債權書就可以賣給討債公司啦
錢是不會全部拿回來啦
但從此這問題也不是你的
惡人有惡人的玩法
你要甘願被騙也是選擇啦
公權力介入什麼
這些人最直接可以讓公權力介入的方式就是去告他
還是你覺得上上八卦發文就可以讓公權力介入 XD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20:35
推 gundam0079: 像你講的一樣那麼怕事,一個人會同時有36件被告喔?跟本無限上綱講風涼話的嘴炮18F 03/06 05:20
我是講風涼話沒錯啦
喊燒的人自己都不放下碗了
輪得到旁邊的人幫他搧風喔 zzz
→ LLLM2: 嗨,雖然有失偏頗,不過你的話我會好好記住,因為我的確是怕事20F 03/06 05:21
GG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22:16
→ senior: 你在這邊戰被害人有洨用...另外我覺得剛蛋大的反駁蠻有力21F 03/06 05:21
我最好有戰被害人 www
至於大不大我不知道
但是這社會就是你不爭取自己權益
權益就會被人踐踏
我以為大家出社會都懂
但結果是大家都知道對方無良
還用良心訴求
這跟政府呼籲老闆加薪有什麼兩樣
只有心理安慰的效果
覺得自己有對此付出
做了什麼
但實際上根本沒效果
→ LLLM2: 所以才會在他那裡住下去,不過關於貼上八卦版或ptt
並不是想藉此得到什麼,只是為了將這件事公佈出來22F 03/06 05:21
I see I see
為了避免下一個笨蛋踩進去,
這當然是好是,
但是你知道嗎。
通常效果只是下一個笨蛋發覺後,
上網找一下發覺前面有好多個笨蛋,
好像大家都告不贏(?)的假象就成真了。
反正這種事情受害者都有很多苦衷啦,
但讓自己受苦還拿錢給對方真的是一件...
就不提了 -w-)a
※ 編輯: blaz (1.34.133.6), 03/06/2015 05:27:32
→ LLLM2: 沒想到卻引發更多的八卦,這也是我當初沒預想到的24F 03/06 05:23
→ senior: 《目前動態》E:編輯文章 《私人信箱》25F 03/06 05:24
→ LLLM2: 另外,其實是有組織聯盟沒錯,他們也正在打官司,就我知道是26F 03/06 05:28
→ senior: 這樣沒戰喔 好吧 其實我不是反對你的論點 只是你的論點27F 03/06 05:28
→ LLLM2: 目前有三十人起跳在與他同時進行訴訟,而剩下與他和解則更多28F 03/06 05:29
→ senior: 只能拿來靠北特定個案苦主 overrall來說剛蛋大還是駁倒你29F 03/06 05:29
→ blaz: 我的建議是不要和解,就是太多人覺得錢拿回來就好才讓他囂張他是講到跌倒吧 XD 我一點都不覺得有駁倒什麼
這件事情就是要大不大要小不小,加上人心怕事才有操弄空間:q30F 03/06 05:29
→ senior: "像你講的一樣那麼怕事,一個人會同時有36件被告喔?"34F 03/06 05:31
→ blaz: 鍵盤良心同情一下,讓這些受害人覺得心靈上滿足,然後呢 XD?你覺得 36 件算多喔,以他的經營方式,應該只是九牛一毛 www35F 03/06 05:31
→ senior: 告到屁股都歪了 所以我說你只能靠杯這邊零零散散沒告的人37F 03/06 05:32
→ blaz: 隨便啦,反正有些人只要心靈滿足就夠了,被騙也正常 www38F 03/06 05:32
→ senior: 我可沒叫你同情阿 程序利益跟實體利益孰輕孰重本就當事人自己認定的 你當然可以當風涼酸酸
不過充其量就跟你酸的對象一樣而已 也是沒啥屁用
而這件被你酸酸的苦主不管是有心還是無心插柳柳橙汁
把這事攤在陽光下引發更多討論跟輿論甚至媒體 後續再增加36件也不無可能 搞不好比各自就去告到底更有殺傷力39F 03/06 05:33
推 gundam0079: 是啊 這些軟弱的人應該開鋼蛋把那房東炸了才能討回公道 我完全同意呢!45F 03/06 05:39
→ jetzake: 你乾脆叫這些房客一人一刀捅死他算了 捅死人也拿不到錢47F 03/06 05:41
→ LLLM2: 另外我不是沒告啦..我是還在住,發現馬桶和這些事po文,才有48F 03/06 05:42
→ senior: 講個怕事有幾十人告 靠杯沒人跳出來有自救會
站不住腳扯九牛一毛 你是要這幾十個人去哪找其他的毛?49F 03/06 05:42
→ LLLM2: 其他人跑出來現身說法51F 03/06 05:43
→ senior: 今天如果當事人真的是完全軟趴趴你酸也就算了 頗呵
所以我說他的論點去脈絡化正確 但套在你們case莫名其妙52F 03/06 05:43
→ LLLM2: s大謝謝你,我知道你的意思~54F 03/06 05:44
推 noobismeok: 案件沒那麼簡單,一人訴訟全家緊繃
尤其是一般人...,台灣又不像美國人,提告像喝水55F 03/06 05:59
推 ETTom: 法律本身有漏洞有問題吧...看整串討論 提告的也不少阿
結果呢?他還不是繼續在那邊騙...公權力有真的彰顯出來嗎?58F 03/06 06:16
推 bambambam: 就怕事阿。。沒錢拿阿。做白工你要嗎60F 03/06 06:17
→ ETTom: 反而是鬧大鬧上新聞感覺有用一點點...但結果還不知道61F 03/06 06:18
推 noobismeok: 如果有人可以對她提刑事上的誣告,送她進去關不就好了62F 03/06 06:31
噓 yrzorz: 其實房
其實那個房東大多的官司是書的63F 03/06 07:01
推 fastech: 問題是那個詐欺累犯告輸沒資產擺爛66F 03/06 07:14
→ Pep5iC05893: 這房東都三十幾條罪名了 還不是爽爽騙 多幾條又不怕67F 03/06 07:14
噓 yijyi: 嘴68F 03/06 07:21
推 jay111101: 推你,有些人寧願窩在家打嘴炮,也不願花點時間爭取自己權益69F 03/06 07:35
噓 widec: 告了阿 這房東都說天天在跑法院DER71F 03/06 07:39
推 EasyVinus: 承租時要房東拿出証明確認租的是他的房子這點還蠻基本不知道人頭戶這作法怎麼發生的,看完只覺得不出聲的最好欺負,說穿了就民事糾紛幾千幾萬也不敢吵...哎73F 03/06 07:50
噓 kuter: 你有看完整串嗎?76F 03/06 07:54
噓 comegay: 檢討受害人的大多是屁孩剛畢業77F 03/06 07:57
噓 Janius: 有看完就知道很多人有告80F 03/06 07:59
推 dearjohn: +1 同樣是認為法律有漏洞,不然她怎能如此囂張跋扈呢?81F 03/06 08:11
推 hl4: 沒出過社會還能扯這麼多,給個推85F 03/06 09:03
噓 ARPG: 你緊張什麼?想釣魚嗎?86F 03/06 09:03
推 Yijhen0525: ---------------------釣魚警報---------------------87F 03/06 09:10
噓 LITTLEFAT2: 好拉很會很會拍拍手去一邊吃糖果好嗎O'_'O?88F 03/06 09:19
噓 lik423: 鍵盤比較威 這言論太天真了~ 剛出社會?90F 03/0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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