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cliu026 (中港阿志)標題 [新聞] 9槍打死外勞掀波 檢察官建議警配發電擊槍時間 Wed Sep 20 09:48:38 2017
最近新竹縣竹北市發生逃逸的阮姓越勞因拒捕,被警察連開9槍打死事件,引起社會熱議;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建議政府應比照醫事審議委員會,儘速立法組成「警察使用槍械鑑定委
員會」,由第三方客觀評鑑後提供檢察官和法官參考,避免民粹和減少爭議,也應添購電
擊槍給基層警察,才能避免類似用槍爭議。
彰化縣警察局日前舉辦常年訓練學科課程,全縣2千多名警察分12梯次上課,警方邀請高如
應、余建國和林裕斌等3名檢察官授課,3人不約而同以8月30日外逃越勞被警察開槍打死,
及8月20日新北市吳姓男子當街連砍女友8刀後,一腳踩在女友身上,一手揮刀與警方對峙
事件,探討員警面臨自救、救人的瞬間如何決定要不要開槍,以及相關法律任問題,引起
熱烈討論。
3名檢察官都建議應邀請專家、學者、律師和社會人士成立警察使用槍械鑑定委員會,也應
趕快仿效外國添購電擊槍,讓基層員警面對不是使用槍枝的嫌犯或重大槍擊要犯時,在警
槍和辣椒水外,還有一項更安全又有效的警械能選擇。高如應說,使用電擊槍可迅速且有
效地制服已失去理智,或具有威脅性的嫌疑人。
目前,警察追捕嫌犯時開槍造成死傷,檢察官和法官都會以「比例原則」衡量開槍是否適
當,即有無必要開槍、是否先對空鳴槍、開第一槍的目標(輪胎、腳部等);近年有幾件
警察開槍打死涉案人案件,檢察官和法官都認定警員應負「過當」的法律責任,判刑又要
賠償,引起基層警察不滿和社會議論。
高如應說,他認為使用槍械是否適當,不能以「結果論」衡量,應有客觀的第三方模擬案
發時過程、情境和環境等綜合鑑定,因為只有當事人才能體會當案發那一瞬間的心理壓力
,不能只苛責員警怎沒在第一時間先對空鳴,或要求員警承受嫌犯第一刀、第一槍受傷後
才能開槍反擊。如果只由檢察官和法官在事後根據心證,甚至要符合民粹作出判斷,恐難
讓警察和當事人家屬件服。
「警方也有責任加強員警用槍訓練,訓練方式更應與時俱進,不能一套陳年過時的訓練模
式一用再用。」高如應說,尤其特考班警察愈來愈多,受訓的時數和方式是否足以面對犯
罪模式?都應適時當檢討與加強。類似外逃越勞被警員追捕、連開9槍打死案,警方如何強
化警員面對危險狀況應變能力,刻不容緩。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709323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80.6
※ 文章代碼(AID): #1PmSZwY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5872122.A.8A7.html
→ VVizZ: 配發水肥槍3F 09/20 09:49
→ VVizZ: 我建議配發連發繩網8F 09/20 09:50
噓 ymib: 預算在哪?9F 09/20 09:50
→ VVizZ: 或者超黏性蜘蛛絲發射器11F 09/20 09:50
→ dragonne: 如果電完以後心臟麻痺死掉算無罪可以考慮14F 09/20 09:51
推 SidMax: 我建議配發superme鈔票槍15F 09/20 09:51
推 ffaatt: 不錯 這樣警察也比較敢開17F 09/20 09:51
→ VVizZ: 真的部行就是用魔封波21F 09/20 09:52
推 csfgsj: 接觸距離之外就要用閃電槍了,不過好像還沒有這種東西24F 09/20 09:53
→ iam0718: 打到心臟有問題的 自助餐會狂暴25F 09/20 09:53
推 OUIUO: 建議配麻醉槍26F 09/20 09:53
推 SidMax: 或是配標槍 近可刺遠可丟 看你多會跑27F 09/20 09:54
推 NTJL: 電死下去改配什麼槍?29F 09/20 09:54
→ eddieyu: 真想要打死1槍就夠了會打九槍 要去問死者當時為何不投降30F 09/20 09:54
噓 kinuhata: 如果開電擊槍又被批執法過當 下次是不是要換水槍?36F 09/20 09:55
推 et310: 配電槍然後電死有心臟病的 法官:開槍之前沒先弄清楚對方病史37F 09/20 09:56
→ lakershank: 或是搭僧侶海招降,不費一兵一卒即可達成目的40F 09/20 09:57
推 anoreader: 電擊槍遇到人權鬥士一樣可以告 不管有沒有電死 命中41F 09/20 09:57
推 kumori: 配辣椒噴霧比較實用44F 09/20 09:57
→ linceass: 警察配折凳就好啦 帶甚麼屁槍46F 09/20 09:57
→ anoreader: 電針一樣身上多個孔 就可以去法院報到了47F 09/20 09:58
→ druu: 配迷你大聲公都用心戰喊話好了啦幹49F 09/20 09:58
推 CMPunk: 建議配水槍就好了50F 09/20 09:58
推 v7q4: 配發小餅乾啦! 警員:來~乖,先吃點餅乾 別生氣,我們聊聊~51F 09/20 09:59
推 j21802: 可悲的警察52F 09/20 09:59
噓 kps1247: 下一次電死人就會建議發水槍ㄌㄉ53F 09/20 09:59
推 neon2102: 手槍>電擊槍>BB槍>水槍>玩具槍(僅有聲光效果54F 09/20 10:00
→ v7q4: 也可以配發菸酒檳榔 對8+9就可以給他們搏交情 "來一支啦!"55F 09/20 10:00
推 LonyIce: 用員警身上自帶的槍 先掏出來尻尻58F 09/20 10:02
推 anoreader: 肥宅手中的銲槍屌打警用配備的日子要來啦!!!60F 09/20 10:02
推 just5566: 早該用了,別說逃跑,酒空裝瘋賣傻的不用跟他在那邊揮61F 09/20 10:03
→ kobe7610: 檢察官哪天就不有被砍死
要66F 09/20 10:04
噓 merihim: 幹 加裝Railgun算了 警察只要帶個代幣出門就好啦69F 09/20 10:06
噓 JackBoy: 建議檢察官跟法官開槍逮犯人, 警察做行政庶務71F 09/20 10:06
→ pigofwind: 就多帶一把電槍作為不開真槍時的選擇而已,這樣也能酸72F 09/20 10:08
噓 edison: 配個法官好了,不給開槍就把法官推出去73F 09/20 10:09
推 notea: 配RPG74F 09/20 10:10
噓 keelpie: 幹,有啥好爭議的?垃圾外勞就該死啊,還有臉告人喔!75F 09/20 10:10
→ magamanzero: 根本沒搞清楚爭議的點 就像上面說的 換電擊槍也依樣76F 09/20 10:11
推 selfhu: 錢:在xx茶會、剪綵、xx餐會用掉了77F 09/20 10:11
推 iceyeman: 他要上警車把你的噗噗開走 你還在拿電擊槍滿屌的79F 09/20 10:12
推 mis1114: 這也會死人,更敢開,意外也不會少80F 09/20 10:15
→ pigofwind: 那東西只是多給你一個選擇,開槍問題內文也說了,建議成立警察使用槍械鑑定委員會去解決81F 09/20 10:15
推 hohohoha: 米國逃犯要跑被開槍打死都沒再講的 鬼島?83F 09/20 10:17
→ hohohoha: 以後看到就放過 別惹事開車撞死人也要警察負責 乾85F 09/20 10:17
推 iam0718: 直接修法禁開槍 問題迎刃而解86F 09/20 10:17
→ pigofwind: 開槍爭議在美國也是一大堆,真以為美國警察開槍都不受檢視? 那我們就不會看到開槍打死黑人被抗議的新聞了87F 09/20 10:21
噓 JackBoy: 事後諸葛開檢討誰都會, 光法院跟內部調查就搞死警員89F 09/20 10:22
推 insanee: 電下去死了可以不用擔責任就配啊91F 09/20 10:24
→ vdml: taser絕對有效 肌肉多也一樣 因為它讓肌肉失控92F 09/20 10:26
噓 aimgel: 打死人就算了 電癱人不就賠更大 我給87分93F 09/20 10:32
推 eijijiro: 出勤是能揹多少裝備,乾脆出勤都揹登山背包算了94F 09/20 10:32
→ pigofwind: 上面有個影片...先去看一下電槍的size好嗎 - -"95F 09/20 10:34
→ aimgel: 不符合你的想法就說人家民粹 這是民意 懂?96F 09/20 10:34
→ iam0718: 電擊槍那麼小 XD98F 09/20 10:36
推 jacky336: 可是採購完,會不會電擊槍沒電或像按摩一樣電力99F 09/20 10:37
噓 DanDingLa: 電擊槍電下去 對方身上有精密儀器 家屬要求民事賠償 結案101F 09/20 10:40
噓 dmezspk: 別鬧了,電擊槍並沒有降低死亡率好嗎
國外許多電擊槍相關報告反而因為因為
對電擊槍使用危機意識的降低導致結果
與預期有落差105F 09/20 10:45
噓 jasmine2015: 不管喇 電擊槍在逮捕過程造成太多不必要的痛苦 違反比例原則109F 09/20 10:47
推 vykxtoz: 反正最後恐龍法官都會用「比例原則、執法過當」判刑判賠,用什麼槍根本沒差Zzz113F 09/20 10:50
推 iam0718: 有死就很嚴重 警察殺人代表國家殺人 全面禁止才是最佳解115F 09/20 10:54
噓 toshbio: 一人死總比一路死好116F 09/20 1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