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標題 [新聞] 王炳忠案4人「證人身分」拘提 律師場外時間 Tue Dec 19 20:13:27 2017
1.媒體來源:
E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王炳忠案4人「證人身分」拘提 律師場外痛批:走法律漏洞!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林煒傑/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19日)上午6時許以違反《國安法》為由,
指揮調查局持票搜索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及其父親住處,
並同步約談新黨新聞秘書陳斯俊、新思維中心主任侯漢廷、宣傳部副主任林明正等人,
追查有無替中國刺探國安機密,持票以「證人身分」拘提協助調查。
對此,新黨律師張宸浩表示「根本是鑽法律漏洞!」
調查局目前將王炳忠等人帶到調查局國安站初訊,預計稍晚移送北檢複訊,
全案朝違反《國安法》偵辦。律師張宸浩表示,王等人被帶回國安站調查,
他第一時間趕到,卻因為王等人僅是依「證人」身分被拘提到案協助調查,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被告才有委任律師的權益,導致他無法進入陪偵,
也不清楚他們何時會被轉成被告,只能在現場持續等候,
他質疑「是不是故意鑽漏洞想把要問的都問完,才把人轉被告,讓律師無法陪同」。
張宸浩補充,證人的身分一般都是用通知或傳喚到場,
真的有必要一大早持搜索票到證人家中拘提嗎?檢調單位真的有依照司法程序,
先進行傳喚不到場,才進行拘提的程序嗎?
否則有何相當理由,可以進入「證人」家中翻箱倒櫃搜索?
新黨新媒體工作群召集人蘇恆表示,民進黨說台灣是民主的社會,
一群國安人員卻在一大早衝入年輕人家中,以「證人身分」傳喚,
而且所持的傳票、拘票都是「未來時間」,這根本就是綠色警總復辟、
綠色恐怖來襲,國安單位淪為民進黨打手。
白色正義聯盟召集人陳建華表示,不能因為政黨不同,就有不同待遇,
請尊重中華民國法制!民進黨政府抓了新黨4位重要幹部,
試問「台灣民政府」的立場,民進黨政府有認真處理過嗎?
呼籲勿以差別待遇進行清算。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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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KLCsii
今天看到王炳忠被捉,還滿大快人心的,
想說什麼時候要把白狼也捉一捉。
結果看到相關新聞才覺得不太對耶。
怎麼王炳忠的身分不是『被告』(黑人問號?)
而是『證人』
證人不是用傳喚的就好了好嗎。
怎麼會是用搜索票去搜索證人的家,
不開門還叫鎖匠開門,還把證人給拘提走。
(黑人問號?)
結果搞半天,王炳忠沒有涉法,
而是證人???
檢方大動作上王的家門去搜索證人家?
證人不配合搜索就把他拘提回去協助調查?
這三小?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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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用傳喚跟通知的就好啦,證人不想出庭作證,檢察官也拿他沒皮條啊。
搜索證人然後拘提證人?
這是重新定義證人嗎?怎麼跟被告有87%像?
污點證人也要先被列為被告,然後才能轉成污點證人啊。
※ 編輯: chirex (111.82.132.108), 12/19/2017 20:16:55
→ dicfishfish: 王八蛋 = 9.2 = 廢老黑道 = 9.2 = 支那畜牲 = 北七9F 12/19 20:16
→ dicfishfish: 王八蛋 = 9.2 = 廢老黑道 = 9.2 = 支那畜牲 = 北七12F 12/19 20:16
推 rommel1: 證人其實可以拒絕作證13F 12/19 20:16
→ HelloLadies: 啊 現在一堆政黑的新朋友連小分誰都不知道 在老人面14F 12/19 20:16
推 Js1233: 死好,9.2當初在白色恐怖時,有在講人權嗎17F 12/19 20:17
噓 manlike: 扯到爆~ 拘提證人???????????????????????????19F 12/19 20:17
※ 編輯: chirex (111.82.132.108), 12/19/2017 20:19:08
噓 dj720c: 找證人問話律師不能在場,這個萬年爛招又不是現在才發明的21F 12/19 20:18
噓 F0314: 是喔 都開搜索票了還在證人 這律師牌照用雞腿換的膩23F 12/19 20:18
→ dj720c: 就是不讓你律師進來亂24F 12/19 20:18
推 undream: 證人會被開搜索票??25F 12/19 20:19
→ manlike: 所以被告是誰????????28F 12/19 20:20
噓 vizjeco: 新黨律師講得會能信?29F 12/19 20:21
推 ilw4e: 搜索票是查證據用的誰說證人不能開?30F 12/19 20:21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87481
王炳忠被檢調帶走 委任律師:北檢勿亂搞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陳斯俊,被檢調以「國安法」第2之1條、第5之1條為由,以證人身分搜索、帶走。王的委任律師陳麗玲指出,她從未見過同一時間發出兩張不同地點的傳票,「刑事訴訟法」也有漏洞,檢調常先以證人傳喚,再直接轉被告後扣押、羈押。陳麗玲指出,檢調同時發出拘票、搜索票及傳喚證人狀,人都 ...
自由也是寫證人。
問題是證人不能用拘提的啊,只能用傳喚的,傳喚不到才能用拘提的。
現在直接流行直接上門傳喚?
※ 編輯: chirex (111.82.132.108), 12/19/2017 20:23:49
→ ilw4e: 不相干的人如果有充分證據顯示你家有證物一樣可以開搜索票33F 12/19 20:23
→ soria: 他們是證人喔 真神奇34F 12/19 20:23
→ ilw4e: 一堆腦殘在那邊有搜索票等於被告一樣,蠢到天35F 12/19 20:23
證人有到場義務,但沒有到場才能作後續動作啊。
現在是流行直接開搜索票直接到場傳喚證人嗎?
※ 編輯: chirex (111.82.132.108), 12/19/2017 20:27:03
→ The5F: 只要是9.2就算證人拿坦克轟開家門都不意外39F 12/19 20:26
推 okah: 搜索證人家??這真的怪40F 12/19 20:26
→ elle: 證人要拘提才能附帶搜索 但今天餅中直播只有搜索票42F 12/19 20:26
推 h311013: 上頭要抓 但檢調放水 現在不能撤換了不然又司法不公43F 12/19 20:28
→ JoeyChen: 不是有篇新聞寫吸收官員 不是應該是被告 怎變證人44F 12/19 20:29
推 hkcdc: 搜索票 證人??45F 12/19 20:30
噓 ss59418ss: 直播第一次出示搜索票不就有說牠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了嗎,誰在跟你搜索證人?47F 12/19 20:32
→ IEhacker: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話 那就是列被告 不會只是列證人49F 12/19 20:34
噓 andyahn: 一般本來就這樣,是沒聽過抗傳即拘,你不跟去,拘票就拿出來銬手銬了。50F 12/19 20:34
→ IEhacker: 至少目前為止 這4人都沒有被列被告52F 12/19 20:34
推 ilw4e: 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時得搜索之。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53F 12/19 20:37
→ ilw4e: 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57F 12/19 20:38
→ ilw4e: 看不看得懂中文?誰跟你說被告家才能搜索?59F 12/19 20:39
推 MUTA888: 就騙不懂法律的人 資進黨有種61F 12/19 20:39
→ ilw4e: 毒販把毒品放在朋友家難道警察不能用搜索票去搜他朋友家?一堆不用腦的智障62F 12/1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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