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標題 [新聞] 國民黨佔南港公所22年 年底前歸還時間 Wed Oct 9 11:45:54 2013
國民黨佔南港公所22年 年底前歸還
自由時報-2013年10月09日
〔自由時報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梁文傑昨在市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指出,
國民黨南港民眾服務社自民國八十年起占用南港區公所二樓七十七.六坪辦公室,以及地
下室兩個停車格,至今已經廿二年,霸占不歸還,若依照市價估算,南港民眾服務社不當
得利高達四千七百多萬元。對此,民政局表示,區公所已要求國民黨在年底前搬離,否則
將採司法途徑。
根據梁文傑辦公室提供的資料顯示,南港區公所在民國七十一年落成,當時市府以委託國
民黨南港民眾服務社辦理「為民服務」事項為由,讓其無償在區公所二樓辦公。市議會原
本在八十年決議,國民黨應返還房產,南港民眾服務社為保有自身權益,和市府多有官司
往來。
豈料,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判決南港民眾服務社和南港區公所為「未定期限之使用借貸關係
」,因此南港民眾服務社可繼續使用,自始至終都不需繳租金。直到財政局一百年清查被
占有市產時,才多次要求南港區公所依照「民法」第四七二條第一款追討該房產。
對此,梁文傑認為,民政局長黃呂錦茹未盡到追討責任,他還說,黃呂錦茹自國民黨起家
,是否因此才沒有向國民黨催討?且他懷疑,民政局是不是知道他要質詢,才趕緊在十月
四日發函要求國民黨搬離?
對此,黃呂錦茹表示,南港區公所已發函要求國民黨在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搬離,否則將
採取司法途徑;不過,對於國民黨是否長期非法占用區公所辦公室?黃呂錦茹表示,國民
黨當初和市府拆屋合建區公所建物,因此不能說是占用;法務局長蔡立文則說,如有必要
,法務局將協助民政局催告甚至訴訟。
市議員吳思瑤則批評,如果國民黨涉及侵占,市府就應該把不當得利追討回來,她質疑,
為何市府這麼多年來都相信國民黨沒有侵占?因此,她和梁文傑都要求民政局半個月內提
出完整報告。
http://n.yam.com/tlt/politics/20131009/20131009806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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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28.241
→ kent:告黨主席啊 竊佔市產民間團體負責人不用負責?5F 10/09 11:46
推 akway:租金不討嗎?6F 10/09 11:47
推 tony121010:一堆地方黨部都是占據日產,其實都應該是國家財產7F 10/09 11:47
推 gan:搬離就不用追討不當得利嗎8F 10/09 11:47
→ plum306:國民黨的黨產幾乎都是搶的、佔的9F 10/09 11:47
推 jasonyeh:黨國一體嘛,KMT只差沒說全台灣的財產就是他們的財產了13F 10/09 11:48
→ jiunyee:整個台灣都是國民黨侵占的啊..17F 10/09 11:49
→ otsuka123:國民黨帶了一堆黃金來台灣 拿點用用過份嗎18F 10/09 11:49
噓 roder:阿扁不用負責嗎??19F 10/09 11:49
→ kent:如果是民進黨佔的 早就一屁股人被告了20F 10/09 11:49
→ ArgusX:翻譯:年底前撤離就當沒這件事了, 租金免還22F 10/09 11:50
→ eyespot:台灣人很慘 中國人不要的垃圾KMT 跑來台灣 變主人作威作福23F 10/09 11:50
→ eyespot:如果是民進黨站的 T台、中天、東X一定照三餐開罵25F 10/09 11:52
推 tngduh:還可以下個標題"民進黨市議員監督不利,用選票讓他們下台"26F 10/09 11:54
推 iamch:很像流氓!而且是台灣過半數都推崇的流氓!!!!!!!!!!!!!!!!!!!28F 10/09 11:57
推 Ghad:狗黨:整個台灣都被我佔70年了,南港公所算啥?29F 10/09 11:58
推 sonota:合建? 用國家的錢叫合建 操你媽的k黨30F 10/09 12:01
推 uligo:已經拿了全民不法利益變成黨產,現在又來侵佔32F 10/09 12:04
※ itrs821:轉錄至看板 Nangang 10/09 12:10
推 wagner:呵呵 689連屁都不敢放一聲34F 10/09 12:16
推 sevenny:奇怪捏 也是為了服務民眾啊 那麼小氣幹嘛 齁齁齁35F 10/09 12:20
推 griff:這種事情認真查絕對還有一籮筐 最好是連本帶利要回來36F 10/09 12:21
推 MrNext:現民主時代了還敢這樣搞 可見 暗中搞了多少38F 10/09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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